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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粉红佳人 ...

  •   尼法朵拉·唐克斯,国立文理大学文学院的一名二年级生。她是一个校内乐团的贝斯手,鲜红欲滴的嘴唇与张扬漂亮的眼妆,头发染成泡泡糖般梦幻的粉红色。她身边总是簇拥着叽叽喳喳的女孩们,她素来是她们中间领袖般的人物。不因为别的,只因为她尤其突出的叛逆和不驯服。特别是在涅贡黑手党被年轻一代所疯狂追捧以后,有许多学生都喜欢邀请她参加派对,要求她讲述关于她堂舅的事情。唐克斯视西里斯为她的骄傲,但她一直认为,她的叛逆来自于她的母亲,也是西里斯·布莱克最敬爱的一位堂姐。唐克斯夫人早年与丈夫相爱,为了反抗家族安排的政治婚姻,毅然选择离家出走,与父母姐妹断绝关系。除了没有投身□□以外,安多米达·唐克斯前二十年的人生轨迹几乎与她的堂弟西里斯·布莱克一模一样。
      可以说,尼法朵拉,是诞生于爱与反叛之中的孩子。
      今天是一个普通的周五傍晚。唐克斯刚刚结束乐队的例行排练,她笑着向其他成员挥手道别,背着琴盒离开。她跨上一辆亮桃粉色的自行车,哼着今天新排练的歌曲,驶向教师办公楼。天边的霞光绚丽而灿烂,城市西边的天空层云叠嶂,翻涌舒卷之间,冬季的夜色很快来临。唐克斯将她的自行车停在一栋红棕色的建筑下,推开古旧的木质大门,顺着灰扑扑的石阶拾级而上。文学院和外交学院的教师大都在三楼办公,唐克斯也在这层楼停下,熟门熟路地拐进左边的走廊。她显然是经常来这里,以至于贴在楼梯口的指示牌也完全不需要看。
      “晚上好,唐克斯。”刚下班的莉莉拎着手包,与唐克斯迎面相遇。她们关系稔熟,因此私下并不以敬语相称。“快去吧,莱姆斯正在等你。”
      “我知道了。”唐克斯笑着说,向莉莉挥一挥手。“再见,祝你周末愉快。”
      莉莉也向她点头微笑,随即就快步离开,高跟鞋踏在地面上的声音渐行渐远。唐克斯来到那间熟悉的办公室门口,敲了敲门,在得到应允后推门进去。莱姆斯果然正坐在办公桌前等她,脸上带着一贯的温和笑意。傍晚金红色的阳光透过玻璃窗,洒落在他棕色的头发与深蓝色的风衣外套上,有种别样的静谧和雅致。迎着他的笑容,唐克斯一时间竟不知道该如何开口。她在门口磨蹭了片刻,才略有些腼腆地向莱姆斯微笑:“晚上好。”
      “晚上好,唐克斯。”莱姆斯向她点点头。他从办公桌前站起来,走到一旁去,为学生倒上一杯水。趁着这个间隙,唐克斯随手找了把椅子,将它搬过来坐下。当莱姆斯重新转过身来时,就看见粉色头发的女学生端端正正地坐在凳子上,有些紧张地望着自己。他顿时就有些想笑,在想笑之余又觉得这个女孩是如此的可爱。
      “客观来说,你的这篇论文完成得很好。”莱姆斯本来是有一点玩笑的心思,但在看见唐克斯的神情后,他实在不忍心让她继续提心吊胆,于是直接给出了回答。“预测未来十年中文学的流行趋势,这是个很新颖的话题。”
      接着,莱姆斯看见,唐克斯的眼睛仿佛突然被什么东西给点亮,因欣喜而变得亮晶晶的:“真的吗?”
      “当然。”莱姆斯笑着说,将手里的水杯递给她。“容我稍微自夸一下,我是个追求细节且实事求是的人。”
      唐克斯小心翼翼地接过水杯:“这不算自夸,你确实是。”
      莱姆斯笑而不答,只是在办公桌边坐下。他将那份做过批注的论文还给唐克斯,开始细细向她讲述他找到的错漏以及修改建议。唐克斯听得三心二意,目光不时落在他按住纸张的修长手指上。淡淡的烟草味透露了他平日里抽烟的习惯,而唐克斯很快就注意到,在桌面的中央,有一张原本被压在论文下面的信纸。信上只写了一个抬头,“我亲爱的朋友S”。她很快就知道了那个S所代表的是谁,原本保留了一两分的听觉也终于在此刻彻底消失。
      “唐克斯?”
      “你在听吗?”
      莱姆斯的声音将她猛然拽回了现实。而在此之前,他已经叫了她好几声。唐克斯坐在那里呆滞了几秒钟,接着十分抱歉地低下了头:“抱歉,我走神了。”
      “没关系。”莱姆斯并没有生气,语调仍然温和。他早就注意到了唐克斯的目光,而他总是不自觉地对眼前这个学生过多的包容。“你在好奇这封信,对吗?”
      “对不起。”唐克斯立刻说。她一下子抬起头来看着他,显得有些忐忑。“对不起,我不是故意——”
      “这没什么。”莱姆斯轻声笑了起来。要知道,据他观察,唐克斯平日里可不是这么小心翼翼的学生。“我和西里斯是老朋友,平日里通信也很频繁。据我所知,虽然他是你的堂舅,但你并没怎么见过他。感到好奇是正常的。”
      “每当提起他,妈妈总会叹气。”唐克斯眨了眨眼睛,耳边仿佛再一次响起了母亲的叹息。“她说,在一众弟弟妹妹里,他是最像她的一个。”
      莱姆斯只是微笑:“你妈妈是对的。”
      “可每当我说,我想成为他那样的人时,她总是会严厉地反对。”唐克斯继续说,“为什么?”
      “这个问题,你该去问唐克斯夫人。”莱姆斯摇摇头,并没有给出回答。不过他能够理解,西里斯与安多米达相似,也与她不同。他无牵无挂,得以将反叛与自由当做毕生理想。而安多米达的爱情与家庭给予她牵绊,使她将叛逆放下。敢于为立场牺牲自己的人,却未必舍得自己的女儿走上同样的路。
      “那你呢?”唐克斯定定地看着莱姆斯,明亮的眼睛里熠熠闪光,让他无从回避。“你会告诉我些什么?如果我说,我想要成为像西里斯·布莱克,像詹姆·波特那样无所畏惧的反叛者,你会对我说些什么?”
      迎着她的眼睛,莱姆斯有片刻的失神。他想起在那个临近毕业季的春天,他和西里斯骑着自行车,并肩行驶在校园里。三月份和煦的熏风与清脆鸟鸣之中,西里斯突然问他:“如果有一天,我选择反叛这个社会,你会对我说些什么?”
      莱姆斯歪头思考片刻,最后无比简短地回答他:“去吧。”
      然后,西里斯朝他笑了。他将手里的啤酒瓶抛进路边的垃圾桶,发出咚的一声闷响。
      桀骜不驯。
      年少轻狂。
      那是莱姆斯·卢平二十七载人生当中最张扬恣肆的一段岁月。在那以后,西里斯将学生时代狂妄的黑色理想一步步变成了现实,而他却沉寂在这里,将曾经的锋锐与棱角尽数磨平。眼前的尼法朵拉·唐克斯,就像当初的西里斯·布莱克一样,怀揣着近乎疯狂的血性与执念。
      “我会说,”莱姆斯整一整那件深蓝色的风衣,手指拂过信纸上那个小小的“S”,向唐克斯温柔微笑。“去吧。”
      然后,他的女学生突然从椅子上跳了起来。她粉色的嘴唇如同她的头发一样馨香而温暖,就这样冲动地吻上他的面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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