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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   傍晚时雨没有再下了,不过天气仍没有晴朗起来,到处都是阴沉沉湿漉漉的。大街上霓虹闪烁,许多广告灯牌矗立在宽广的街道两侧。街上车流密集,车车相连,车的灯光汇成了一条璀璨的河流在街道上流动着。少有行人在这个天气出门,谁也不愿意在阴冷的雨后傍晚出门白白去挨这不必要的凄冷。
      万家灯火阑珊时,站在窗前可以清楚地看见的各家的明亮灯光。家家灯火通明,相连成片,整栋大楼仿佛间变成了硕大的灯具,照映在漆黑地夜空里。
      叶飞在此时此地看到的就是凡尘俗世的快乐,凡尘俗世的快乐更贴近生命的本质,更容易让人看到生命本身和伸手可得的快乐。
      对面楼402室的一对男女窝在沙发里,看着肥皂剧谈天说地(看肥皂剧其实是叶飞自己猜测的。因为不看肥皂剧而看其他剧,大概不会有这么和谐安逸的氛围。这样的和谐一定是那男子放弃了遥控器的使用权而换来的)在此时此地他们两个互相拥抱着全世界。
      还有三口之家,夫妻二人和一个孩子。夫妻躺在孩子的两侧,母亲捧着《安徒生童话》(这书也是叶飞自己随心猜想的,因为他看过的儿童读物实在太少了,用指头掰着数一只手都嫌多余。无非是《安徒生童话》,《一千零一夜》、《格林童话》这三本。每遇到这种情况他都会感叹人体无限潜能,却从不为自己的无知而羞怯。)轻声细语给孩子讲述着那些善与美,光明和黑暗对决中光明是怎么战胜黑暗。讲公主与王子的浪漫和缠绵悱恻的故事,讲述着灰姑娘的水晶鞋南瓜车,父亲则将妻儿搂在臂弯之中,静静看着妻与子。
      “妈妈,再讲一个吧。”孩子似乎还不满足,抬起稚嫩的小脸仰头央求着母亲,一双纯净的眸子黑白分明,里面映着的光波流转着。
      “好,那妈妈再讲一个,听完后安静睡觉,明天我送你去上学。”母亲依然温柔,轻轻拂过孩子的头,再次捧起了满载童年幻想的《安徒生童话》。父亲将怀里的孩子和妻子紧紧搂着,低头在妻儿额头上轻轻一吻,对着孩子道:“这次讲海的女儿。海底的公主。听完了要听话睡觉。”
      不知何时,孩子已经沉沉地睡去,好像已经很久了,却又似是方才眨眼间而已,不分现在与过去,甚至,与未来也紧紧相连,这种时候幸福把时间连接在了一起。看到孩子睡去,微红的小脸蛋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夫妻二人悄悄起身,为孩子盖好被子后,一前一后地轻步走出,在卧室门关上时,他们似乎看见孩子在梦中畅笑。
      叶飞站在阳台上,将远处的事情全部看在眼里,看着看着,自己的嘴角也渐渐上扬了起来。其实他看到的远没这么多,没哪个视力正常的人会隔空看到这么多,这么细碎的东西的。况且他视力还不及正常人,他荣获轻度近视加散光这对黄金搭档有些年了。正因为他看不清,所以才让想象力疯狂生长到了非常人的地步。
      现在这里是繁华地段,原来不是。楼底下是宽广的马路,原来也不是。现在那些高楼让他感到心里发慌,让他觉得自己似是被困在囚笼中的动物。挣扎、心焦和困顿袭扰着他的心。原来也不是这样的。
      那些宽广的马路足以让八辆车并行,也许是因为这马路太宽了,才让他感到迷茫的。他觉得自己似是被流放到远在天际荒漠的囚犯,眼前永远是无尽无边的黑暗在徘徊。他的一颗心都要焦灼了。
      另一方,则少有人。那是一条无人的马路,因为市区建设的原因,那里的路线被改建。现在正在动工,白天的时候热闹非凡,但现在几乎没有人经过这条马路了,天黑以后对比得那里更加寂静无声了,尤其是今天这样落雨的夜晚。
      叶飞站在六楼的窗口处向下望去。长到四楼的高树伸出枝丫挡住了他的部分视线,隔着灰暗色的树叉向下望去,昏黄的街灯照耀在空荡荡的马路上,只有枯黄的落叶慢慢飘过,风带起落叶在空中起舞,划出一道道弯曲缠绕的轨迹,然后悠然落地。
      头顶之上,穹顶之下。是一望无尽的漆黑,不见星斗闪亮,城市的灯火辉煌掩盖了夜空中的明星,何况今天是个阴天,所以天黑得更厉害了。叶飞叹了一口气,抽出一支烟点燃,黄白相间的香烟被他夹在右手食指与中指间,黄色部分零星点缀着些白色小点,仿佛黄土弥漫中的漫天雪花,白色部分如雪原无际。
      有清凉微风吹过拂过他的身旁,他感到从身体到内心都浸透着些凉意。清风拂过他的头发时他觉得他对这风怀有深切的情感,有着深沉的爱。
      扔下烟头,走进房间,仰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有些发呆。
      “明明都已扑空已是异途了。”他不禁问自己。自觉理性的叶飞明白好景不会每日常在的道理。
      只是,在不经意的某个瞬间,会不自觉的想起她来。还有她眼中藏不住的光,大概那眼光还要比得过日光吧。叶飞觉得他这一生对高婕已是避无可避了。
      仰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思绪已经飘到了多年前。但是似乎已经记不清太多了。
      初二开学时,一个转学的新生登上了他的人生舞台。新生高婕,牵绊了他几乎全部青春和半生尘世的人。
      直至多年后,他还曾记得她初来时的样子,他说,他喜欢她飞舞在额前秀美的柔顺发丝,还有她嬉笑时眼里藏不住的光芒。
      后来经过他一番厚着脸皮的死缠烂打后,他们两个终于诞生了一段佳话可以流传在众同学之间,不过结局不算美满。这里有一个世间真理,那就是但凡有绝世佳话流传的多会落个生离死别的凄惨下场。流传于世大概有梁山伯祝英台,许仙和白素贞,焦仲卿和刘兰芝,这些人里面就没有一对是美满团圆的。不过叶飞和高婕的知名度远不及这些人,所以他们两个的佳话流传到我们几个这一代就绝世了。
      高婕总能在课堂上接过叶飞隔着两三张课桌传过来的纸条。他们两个总爱干这样展示于人的肉麻事情。
      初二下学期的那个夏夜,高婕过十五岁的生日。叶飞瞒着大家约了高婕出去逛公园。我想他这回是同情大家不堪忍受肉麻的折磨,发了善心要放大家一马,只出去折磨彼此两个人。他说要送她礼物。
      她记得那夜月光如水浸满了公园草地,还有漫天星光灿烂。仲夏的夜里还夹杂些许的青草花香。他从背后取出一样东西,告诉她闭上眼睛,要给她惊喜。片刻后他拍一拍她的肩头,示意她可以睁开眼睛了。高婕睁开眼睛后看见一只咖啡色的毛绒小熊,张着嘴在冲着她微笑。
      那时他想再肉麻一点,应该和她拉钩许下此生不离,永世不弃的肉麻话,那样才够滋味呢。要是要再想肉麻到极致,他也许还会红着老脸说一句海枯石烂坚贞不渝呢。
      因为年纪尚小缺乏生活经验,所以总把好多事情都搞错。现在想来,青春的绝佳用途该是拿来回忆调侃的,而不是永驻不变的。要让一个人再去过一遍他青春时代的生活,我想他大概是不会同意的。起码我自己是不想再去过重一遍的,莎士比亚也说过凡是过往皆为序章的话,我认为未来总比过去值得去过。这倒不是说我认为过去的日子是一文不值的,这是个相对而言的比较,只会比好更好,在好和更好里面我选择了更好。
      直到现在,他们两个还记得当时办公室里的装饰花草正在绽放着。他们两个一起站在办公桌前,看着老师的唾沫飞溅,五官在脸上变形扭动。后来叶飞说,老师的嘴唇像一条红色的肉虫在爬行扭动,让他想起了养在盒子里还没结茧的蚕。
      老师的语重心长和家长的“威逼利诱”让这段传奇佳话转头变了基调,好处是这段佳话的传奇色彩因此增加了,剧情也变得立体了。
      当然,他还记得当时他与她手挽手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的情景。说来也奇怪,当时明明两个人能当着大庭广众的面厚着脸皮手牵手,现在说起来倒是不好意思了。那天夕阳西下映红了半条马路,把路边的树染成了橘色。他们两个当时认为那天的夕阳是天底下最浪漫的,再也没有什么东西能比得上夕阳落日了。如果仔细看,是能发现每天的夕阳是不一样的。那天的夕阳已经他的脑海中挥之不去了。如果保质期长的话,大概是要相随余生了。
      人在一定的处境下是会产生错误的认知的,会对真实情况和事物的发展做出脱离现实不切实际的设想,不幸的是这种情况其实是非常普遍的。比如说当时叶飞就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一个,没有之一。
      他说,当遇见她的瞬间,他一生的幸运都用完了。他曾多少次感叹此生足矣。
      高婕举办的是草地婚礼,高婕给叶飞也发了一封请帖。她的戒指戴在一个素不相识的男人指上。但是这一切叶飞没有看到,那天他缺席了,据说工作量都堆在了那几天,实在抽不出身来,他托我给高婕随了份子钱。
      他们两个后来没再怎么联系我,人在情感上有了某种变化以后,再想平复到起初重新去建立感情是很难的。那些东西像玻璃渣,静静躺在回忆里,远看闪闪发光,想去拾起却时却刺入指头,造成病痛成为隐疾。
      有些人,强迫着自己去忘记,却无论如何也做不到,好像是藏在生命深处一个不安分的孩子,总是在有意无意间忽然跳出来。
      既然有些事情忘不掉,就不强迫自己去忘了,干脆藏在心中深处,上一把枷锁尘封起来。
      说到这里有些扯远了,言归正传。介绍一下,叶飞,我的好朋友,好到让人误会我性取向的朋友,曾经形影不离的朋友。他们两个人的事情,我是知道最多的,我们也是多年同学。
      他们的事情有些细节我并不知道,只是知道他们分开了,基本断了联系。对于这件事,他不愿意多说,我也不想刨根问底的去问人家的伤心事。
      小时候的事情对我来说乏善可陈,我这一生太简单平凡了,实在想不到有什么事情可以拿来讲给大家说的。印象深刻一些的就是那些早起匆匆赶到班里让好友放哨抄作业的情形了。一边抄一边还在紧张中感叹:早上的时间就是生命,古人诚不我欺,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那些放学后,四五个人肩并肩走在夕阳下回家去的日子,那时总是在想未来,想想自己以后如何意气风发。人在年轻时最容易犯眼光浅显的错误,那时候我只想到以后会是十八岁,却没想过十八岁以后会是二十三十岁。
      忽而的记起,我们在一起疯狂追逐的日子,尽管多数时候追逐的不是梦想,而是各种球类。
      相遇是那么平凡,好像树林中某天落下的一片叶子,天知道一天中树林里会落下多少叶子呢。我过去所过的日子平凡到有些千千万万和我相似的的生命历程,平凡到惊不起任何的波澜,平凡到早起晚睡一日三餐没差别,我们分别时也一样。没有青春剧里面那样,一群人坐在教室里面诉说未来,回忆过去,互相祝福诸位前程似锦。同学之间交换同学录,然后由老师们讲话,我们再配合着送上震耳的掌声。最后,我们唱响离歌,互送祝福,再眼含泪花地离去。现在想来真庆幸我们没有这么做,否则我真的要起一身鸡皮疙瘩了。
      我们的分离很平淡,就像是往常放学一样。那天,我们全班坐在教室里,由老师带领着签下了志愿书,然后大家便各自离去,回家去等待着高中的录取通知书了。
      所有的美好想象里,我们只做到了最后一个,就是各自离去。
      三年的朝夕相处不过出门就转头忘掉了,我们都没有好好的告别一下。我觉得,人性中有种叫冷漠的东西在那一刻被我们展现的淋漓尽致。不过后来我又想,分别无话的原因,大抵是该说的话早在那时课堂上偷偷说尽了吧。
      毕竟,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并非鱼和水的关系,世界偌大,又缺谁不可呢。
      有时我真挺讨厌陶渊明,不管出于何种目的,他构造了一个太过美好而远不可及的世界。
      有时候我也觉得自己真是爱胡思乱想,总是想这想那,想一些没有来由的东西。也许,人本身就是这么奇怪吧,谁知道呢?
      有时候,我觉得自己老了,经常回忆过去,尽管我没有多少日子可以让我去回忆的。也许,我这个人就是这种性格,这是从娘胎里带来的。不过这件事可怪不得我,这得责怪我的父母才对,总之,这样的事情无论如何都怪不到我头上来。总是喜欢回忆过去。
      高中那年开学报到的几天,当同学们都去新的学校报道时我又去了一趟初中的学校,在教室门口张望了好一阵子。蓝色的窗帘看上去脏兮兮的,不过这不要紧,会有新生来把它们洗干净的,那时我们原来也干过的活。
      我曾经用过的那张桌子上面还有同桌用修正液画下的三八线,淡淡的白色,如今已经褪去,不再清晰,如同我们逝去的昨天。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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