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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2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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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烟是一星期前回的北城,时隔十年,她还是回来了。
她原本在G市一家酒吧做驻唱歌手,一个月前绿光酒店的老板赵斯年携家眷出游经过G市,因缘际会下落脚到她所在的酒吧。
当时她在舞台上老气横生的唱了一首梅艳芳的《女人花》。
不料,她独到有味的烟酒嗓被赵斯年看中,演出结束,后者执意要带她来绿光,开出的报酬比她之前高出十倍之多。谁会跟钱过不去,她欣然答应。绿光酒吧的分店全国遍地都是,她答应下来的时候,并不知道酒店的地址好巧不巧的在北城。
反悔已经来不及。
坐上火车的时候,她还在想,漂泊了这么久,居然还能活着回来,简直是个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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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光酒吧的舞台是椭圆形的。正中央凸出一块,直延伸到散台那边,从上俯视呈现出类似丁字路口的景象。
今晚舞台顶上的霓虹灯闪耀着忧郁的蓝光,台下零零散散坐了几桌,景象甚为萧条。
乐队已经准备好。
卓烟礼貌的冲乐队比了个OK的手势,这是她来北城后第一次登台,也不知是紧张还是北城这个地儿克她。开口的第一个音就破了。
好在绿光的客人非富既贵,来这消费的都是冲着老板赵斯年的面子,喝酒插科打诨才是正事,至于台上唱的是什么玩意儿,他们盖不关心。
当了多年的驻唱,经验在那摆着呢,很快她找回独属于自己的场子。一曲《我要找到你》倒是泛起了点水花,有几个打牌的客人,不经意的往台上一瞥,冷不丁的调侃,“这妞唱的够味。”
赵斯年今天没事,在酒吧里待了一天,他用余光扫了一眼,跟着笑了,“确实,不领回来我怕会哭死。”
众人大惊,一向刁钻的娱乐圈大亨居然用了哭字,可见这女的腕很大,还挺难请。
随后很给面子的纷纷仍了手里的牌,端着酒杯细细品味赵斯年口中绝无仅有的歌声。
越听越有味道,像杯陈年老酒,又烈又香。
有几个人想去搭讪,都被赵斯年制止了。
之后一连三首,卓烟如鱼得水,结束后乐队的贝斯手朝她举起大拇指,她低头浅笑的淡淡回应。
虽然有些小小瑕疵,但还算顺利。
凌晨三点,她收拾东西下班回家。
休息室内,赵斯年倚着门框,指尖夹着烟,吸了一口,夸到,“唱的不错。”
“嗯,我知道。”卓烟没有半点谦虚的样子。
“…”,赵斯年感觉卡了一口老痰,这人的自信哪来的?他就是客套一下,她居然还当真了,她那个破音他听的一清二楚。
总体来说中规中矩,没砸了他的场子。
卓烟卸完妆,把卸妆油塞进包里,后拉上拉链时,右手中指的红色指甲倏地断了,她皱皱眉,心里升起一股不好的预感,她抬头对上赵斯年,“赵老板,还有事?”
赵斯年才从刚才的对话中回过味来,眼下确实有件挺能折腾的急事,他掐灭烟抛进垃圾桶里,声音透着不耐,“后天我一哥们在咱们这办高中毕业十年的酒会,他娘的有个特操/蛋的硬性规定,现场的人要穿校服,还必须是蓝白相见那种。真会恶心人,当谁没上过学似得。”
卓烟迅速明白他的意思,“嗯,我后天穿校服来。”
“…”
赵斯年没想到她会一眼看穿他的用意,甚至没有说一句反驳的话。说实话,这种穿制服的行为却是有点偏离正常人的逻辑,他可不想让卓烟以为他的酒吧是什么乱七八糟不正经的地方。
人家是正儿八经的聚会,绝不是制\服/诱\惑。
卓烟没他想的那么多,她的想法很简单,老板的意思她尽量满足就是了。
赵斯年脑子卡顿了一下问,“你有那种蓝白条的校服?”
他赵斯年从小上英伦范的贵族学校,小西装小领带穿的倍整齐好看,这蓝白校服对于他不亚于传说。
“有”,卓烟的声音很低,几乎微不可察。
好吧,赵斯年满脑子的挫败,全国也就他个傻不拉几的没有蓝白这款举世闻名的经典校服。
他带着气性哼了一声,“有就行,你下班吧。”
卓烟对着镜子抿抿唇,把单肩包往后背一甩,微侧头,“走了。”
临走时瞧了赵斯年一眼,赵斯年一冷,也不知是错觉还是真的,总觉得透着对他的鄙夷和嫌弃。
绿光酒吧的出口有前后门之分,后门连着表演者的休息室,卓烟拎着包从后门走出来。
绕过窄小的胡同,左拐有个五十米就到了前门,她把包摆正斜挎在身前,顺手从包里掏出根草莓味的薄荷糖扔进嘴里。
已经是凌晨三点,夜空繁星闪烁,月光淡而白,是北城难得能看到星星的好天气。
酒吧正门一个细长挺拔的人影晃过,这个点还有人进酒吧也是难得,卓烟含着糖,不由的多看了一眼。
人影消失的很快,但那从容淡定的余韵犹在,看起来有点眼熟,卓烟仔细在脑中回忆一遍,顿觉好笑,怎么才回来就开始疑神疑鬼了?她回过身,把糖咬碎。
沈猛的机车已经停在路边等她了。
她快走几步,摁着沈猛的肩坐上后座,沈猛递给她一个粉色头盔,她接过,“等了多久?”
沈猛发动机车,“两分钟,坐好走了。”
卓烟赶紧捏紧他白色T恤的下摆。
沈猛是她名义上的男朋友,两个人并没有确定男女关系,但认识他们的都默认了他们这层关系。
十月深秋,风凉了许多,卓烟捂紧外套,迎着风喊,“都十月了,还能摘到向日葵吗?”
沈猛的声音隔着头盔听起来沉闷压抑,“她喜欢。”
卓烟忽的沉默了,之后一路无话的到了小区楼下。
沈猛今天的心情不佳,机车没熄火放下卓烟后,直接顺着原路返回,临走呛了卓烟一嘴的尾气。
卓烟在酒吧附近租了套一室一厅,上班来回的时间不过十分钟,但由于她工作的特殊性,沈猛也从G市转来北城,一如既往的负责接送她,这已经是他们搭档的第二个年头,共三百七八天,分秒不差,风雨不改。
她这个房子为图便宜选了个比简单装修还简单的,前几日去批发市场淘了点家具家电还有装饰品,连续布置了两天,总算有点家的样子了。
进门,换了拖鞋,把包挂在鞋柜上,一路直冲卧室的大床而去。
刚沾床,眼睛就耸拉的不成样子,昏沉中只迷瞪了一分钟,赵斯年的话就飘进了耳朵。
她一个激灵坐起身,心里暗骂,搞个聚会还他/娘的要穿校服,矫情。
她光着脚丫趴下床,从简易柜子里一通翻找,最后在紧底下找到她那身洗的发白的高中校服,胸前金字塔样的校徽已经模糊,索性下面的“金苑一中”四个字还挺清晰。
唯一不够圆满的是,上衣的拉环不见了。
她似乎猜到,它去了哪。
“问世间什么最美丽…”,手机铃响了。
她把校服重新叠好放在床边,踢着拖鞋走到客厅,从包里捞出手机。
是赵斯年的。
“喂,赵老板。”
赵斯年:“到家了?”
“嗯”
“那场十周年聚会改成明天晚上八点了,记得早点来,他们结束你直接下班就行。”
卓烟没什么情绪,“好的。”
对于她来说,明天,后天,大后天都一样。
她重新躺到床上,隔着劣质的窗帘看了眼悬于天空的明月。
但愿后天是个好天气。
她这一觉睡的沉,一直到下午七点才悠悠醒来。
一天没吃饭,肚子叫嚣的厉害,扯下包直奔楼下的粥铺。点了碗小米粥,只喝了小半碗,随后又打包了两个韭菜馅包子,准备演出结束后垫补垫补。
从后门溜进去时,已经是七点半。
天色渐暗,华灯初上,属于这个城市的夜生活还没开始,她却要工作了。
贝斯手仰在椅子上喝奶,鼓手翘着二郎腿低头玩手机,乐队其余人都保持同样的姿势。
挺整齐。
见卓烟进来,贝斯手率先打招呼,“烟儿,来了。”
贝斯手是个拥有天然36D杯的火辣美女,二十三岁,名字叫蜜蜜。比卓烟小六岁,却从不叫卓烟姐。
乐队其余人的年龄都比卓烟小,她在这波人里算大龄女青年。
卓烟扫视一圈,笑了下,“嗯,起晚了。”
她坐到梳妆台的凳子上,从包里捞出口红,眼线笔,今晚是同学聚会,她的妆容以清淡为主,简单的画了几笔,涂了层薄薄的豆沙色口红,便草草了事。
过程不足一分钟。
蜜蜜喝完奶,把奶袋往垃圾桶方向一扔,不偏不倚的奶袋擦着垃圾桶滚到卓烟脚下,卓烟弯腰捡起来,扔进旁边的垃圾桶。
蜜蜜笑的巨甜,“烟儿,你这V脸花了多少钱,整的挺自然。还有那鼻子,那眼睛。没个二十万下不来吧。”
吉他手眼微抬,特别不给面子,“烟儿姐一看就是纯天然无公害,你是整容失败后的残次品。”
平时这几个人闹惯了,蜜蜜也不恼,笑眯眯的,“那也比你强,嘴眼歪斜跟个智障。”
吉他手懒得跟她逞口舌之快,白了一眼,继续低头玩手机。
卓烟化好妆,坐在门口的椅子上,眼睛透着门缝朝外面瞄了一眼。
乌漆嘛黑的什么也没看见。
蜜蜜扯着椅子凑近卓烟,一脸高深莫测的,“据说这次会来几个背景深厚的富二代,不比那些粗俗的暴发户,是真正的…。”
话落一半,她欲言又止,后面的话卓烟大概能猜到。
能让赵斯年亲力亲为的朋友,岂是普通人。
蜜蜜桑了下她的肩,“烟儿,给点反应。”
“什么?”卓烟不明所以。
蜜蜜眨眨眼,手指拨开自己的校服衣领,露出一截白嫩皮肤,再往下移,里面竟什么也没穿。
她小声说:“咱们这种身份的肯定做不了正妻,但做个情/人总行吧。”
卓烟低着头扯下嘴角,“奥。”
见卓烟兴致缺缺,蜜蜜扫兴的回到自己的位置,心想,你那点破事都从南传到北了,还装什么清高。
过了一分钟,卓烟从休息室走到舞台前,灯光被压的很暗,她随意往台下一瞥。
台下的格局大变,舞台正对着的散台全部被撤了,换成两张能容四十多人的长条桌,中间摆满了精致的水果和啤酒。
陆陆续续有穿着蓝白校服的人走进来,她站在舞台中央的麦克风前,服务员不知什么时候走过来,递了张纸条和凳子给她。
她笑着说了声谢谢。
乐队成员也跟着进来。
她打开纸条。
陈奕迅《十年》,入场背景曲。
她把纸条递给乐队的队长兼吉他手阿任。
阿任会意,摆了个OK的手势。
正门的入口处挤满了人,吧内灯光又暗又迷离,她瞧不清是什么人,但总觉得这些人穿的校服跟她的有些像。
她收回目光,坐在凳子上,唇贴着立式麦克风,架子鼓强有力的节奏响起来,烟酒嗓的声音随着音乐准确切入。
“如果那两个字没有颤抖,我不会发现我难受…”
卓烟唱慢歌总有个改不了的毛病,那就是闭眼。第一个音出口,她不自觉的阖上了眼。
这首歌并不适合这种场合,这是卓烟的第一感觉,同学聚会又是十年,应该是高兴坦然的,偏偏这歌表达的是放不下,尤其加上她这舒缓带着暗哑的腔调,为这场原本欢愉的重逢平添了份忧伤。
实在太容易勾起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