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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12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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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烟抽回手,停在门口拐角的墙边,皱起了眉,“什么事?”
蜜蜜逼近她,小声说,“你们同学里有那么穷的,怎么不跟我说一声?”
“?”卓烟一脸茫然。
“那个江峥骗我说他在北城有三套房,家里是做海鲜生意的。可他/妈的办完事,连住酒店的钱都付不起,还是我垫的。”
蜜蜜恨不得掐死江峥,可惜人早找不见了,这事她总得找个人撒撒气,这才想到了卓烟,他们不是同学吗?怎么不提前告诉她一声。
卓烟头顶着墙回忆了一遍,‘江澄‘没印象。她眯起眼,伸手把蜜蜜的衬衣领口整理平整,嘴角扬起哂笑,“以后眼睛擦亮点,豪门哪那么容易进?荧幕上的明星多了去了,怎么能轮到你?”
蜜蜜搭在腿边的指节一僵,因为卓烟身上的气势太能唬人,尤其那双眼睛,半睁不睁的,黑眼珠下细细一条眼白,看起来特别凶。
她缓了下神,手指虚虚握成拳,冷嗤一声,转身回了屋。
走着瞧。
虽然两个人发生了冲突,但都是专业搞音乐的,私人感情绝对不会带到工作里。绕是蜜蜜这种思想不正,妄图用身体换去富贵的人,一样有自己的理想。她们对待生活的方式不同,但在音乐上持有的态度是一致的。
所以,之后的排练很顺利,谁都没为难谁。这个乐队在绿光待了半年,比卓烟早很多,她尊重他们的态度,也愿意一直合作。
而乐队里各个成员也能看出来,卓烟功底深厚,是真有实力,开口就是进录音棚的水准。
排练了半个小时,八点半酒吧开始上人,客人依然不多。卓烟灌了口水,站在舞台中央试音。
老板赵斯年临时有事出了国,酒吧暂时交给他的表弟陆之义打理。两个人做事风格完全不同,卓烟在台上扫视的时候就能察觉到。赵斯年开酒吧并不是为了钱,就是消遣玩的。他对客人要求高,听歌玩牌随便,就是不能闹事,尤其不能找歌手的事。
但陆之义不同,估计是想做出成绩给赵斯年看,好得到点好处,对台下有权有势的客人略显卑态。还和酒店经理制定了一系列促销活动来招揽生意。
卓烟虽然声音沙哑,但音域宽,民谣,摇滚,流行都能唱。
今晚的第一首歌是酒店经理定的,依然走舒缓风,齐秦的《夜夜夜夜》,是卓烟比较喜欢的风格。
音乐响起来,开口脆了,是想象的香醇美酒的味道。
台下,不起眼的角落里有一桌是专门来听歌的,也是来看人的。
闫罗王端着酒杯抿了一口,对面的李文博叹了声,“上次人多没仔细听,没想到她的唱这么好听,以前怎么没发现。”
“以前?”闫罗王嗤一声,“以前班里有几个人拿她当同学看?一个个人前一套,背后一套,谁背后没说过她坏话?”
她怒瞪李文博一眼,“包括你。”
如果是别人这么说,李文博保准回嘴,谁叫她清高了!可是闫罗王的话,就另当别论了。
他乖着呢,“是小的不对,当年有眼无珠了。”
闫罗王被逗笑,视线越过李文博,投在舞台上,卓烟刚好唱完一首歌抬起眼,两人视线在昏暗的灯光里相碰。闫罗王朝她挥手示意。
卓烟则淡淡的以笑示人。
她这一笑,惹的台下零散的几桌客人看直了眼,都是来喝酒消遣的,看见美女自然心潮澎湃,跃跃欲试。
有个喝大的,拿着两杯酒摇摇晃晃走到台边,醉意阑珊的大声喊,“美女,唱的不错吆。来,我敬你一杯。”
卓烟心里有分寸,今晚要是开了这先河,其他人不得一杯一杯的来。她的眼皮垂着,很冷的看了他一眼。
嗓子像被沙石滚过,“先生不好意思,我不喝酒。”
被拂了面子,醉汉哪干,喉咙里似含了口老痰,含糊道,“酒吧里不喝酒,你玩我呢?”
跟醉汉一块来的,也过来劝说,“别废话,孙总敬你酒呢,赶紧喝完,这事就翻篇了。”
后面乐队的人都不敢上前解围,孙总,北城出了名的地产大亨,连赵斯年都得给三分薄面,更别提他们这些小喽喽了,谁惹得起?
卓烟手里拿着麦克风,冷着脸不去接酒杯,气氛一时僵住,孙总捏着酒杯的手开始发酸,酒劲上头,他险些站不稳,旁边人把他扶住,他怒气冲冲甩开,端着酒杯往卓烟脸上泼。
烈酒一滴不落的全糊在卓烟脸上,她舔了下嘴角,辛辣滋味传遍全身。
队长趁乱叫来了酒店经理和陆之义,酒店经理赶紧赔不是,顺便替卓烟解释道,“新来的不懂事,您别见怪。咱们酒店明文禁止歌手喝客人的酒,卓烟喝酒上嗓子,嗓子一坏,歌就唱不了了。”
孙总哪还听得懂这些,就知道有人不给他面子,他肥硕的胳膊一挥,发酒疯一样的狗喊,“叫你们老板来?赵斯年…你他/娘的养的什么狗,二哈还是金毛?摇个尾巴都不会。你要不出来,我就替你管管。”
说着,撸起袖子就要上台。
陆之义可认识这个人,虽然在北城算不上呼风唤雨,但一句话也可以让整个北城地产界抖一抖,以他的身份是得罪不起的。
他抬手让人重新送来一杯,递给卓烟,头一抬,“赶紧的,陪孙总喝一杯。以后遇事学会分人,该喝就喝。别仗着自己有几分姿色,就学清高。”
卓烟拿手背擦掉眼上的酒,长长的吁出一口气,没看陆之义,蜜蜜在一旁乐的差点笑出声。
孙总步履蹒跚的来到台上,一路畅通无人敢拦,厚实有劲的大掌轮过来,卓烟眼疾手快侧过身,用胳膊挡住。由于工作的特殊性,她跟着沈猛学过一点擒拿,学艺不精,只可以用来对付一些等闲之辈。
陆之义和酒店经理难以置信的看着她。
台下暗处的角落忽然爆发一声狂吼,“孙子,你他/娘的敢动我的人,活腻歪了?”
声音高亮,气势汹汹,足以震撼全场。
在座的各位纷纷扭头看,闫罗王一路急步走过来,拉都拉不住那种。李文博怕她受伤小跑的跟着。
大家都混商圈,虽然不是一个行业领域,但各种商业酒会参加的多了,看着也眼熟,再加上李文博和闫罗王非等闲的身份。一下让场上的局势失了横。
闫罗王冲上台,把卓烟拉到身后,挡住,盯着一身肥肉的孙总,“喝多了就回家睡觉,别跟这撒野。”
这种场面哪能让女人出头,李文博站出来抬下巴,对陆之义厉声说,“拖走。”
陆之义和这两位都熟,以前住一个大院里,他权衡了下利弊,派人去叫保安。
孙总被保安架起来,倏地一个激灵,酒有点醒了,他挣扎了下,不过还是被保安拖走了,身后跟着他的狐朋狗友们,没人敢多说一句话。
陆之义和李文博寒暄两句离开。
卓烟接过台下服务员递来的毛巾,擦擦脸和头发,笑着对闫罗王说,“谢谢。”
“咱俩还说什么谢。”闫罗王没好气的说,“以后遇见这种人甭客气,直接叫保安。”
卓烟低着头没说话。
李文博眼珠在眼眶里乱转,立刻明白过来,卓烟不太愿意在这种场合见到他们,应该是自尊心太强。
他拉住闫罗王的小臂,“咱们下去等着,卓烟还要工作呢。”
闫罗王会意,拍拍卓烟的肩膀,“完事来找我。”
卓烟点头,回后台换了身衣服。
凌晨两点,演出结束。
卓烟让调酒师特意为李文博和闫罗王调了两杯度数低的酒,她一手拎一杯走过去,放桌上,坐在闫罗王的对面。
中午没好好说上话,这会儿闫罗王可激动了,张口就开始絮叨,“小烟,你至少长了十厘米吧,我记得你以前到我眼睛这,还怕自己长不高,天天拉着我把栏杆。我说的对吧,你不是天生的是发育晚。”
“多亏了你这张嘴”,卓烟笑着问,“结婚了吗?”
闫罗王,“没有,你呢?”
“也没有。”卓烟耸肩,“男朋友呢?”
一旁的李文博屏息听着。
“从哪找男朋友?偷吗?”闫罗王笑着反问,“你呢?”
她说完,李文博暗暗松了一口气。
卓烟下意识回答,“跟你一样。”
这个时候她并没有想到沈猛,只是自然而然的说着心里的实话。
两个人对视一眼,哈哈笑了。
之后一个小时,三个人从现在聊到过去,气氛轻松没出现冷场,也不知是谁先起的头,话题倏然聊到了苏酒身上,闫罗王一脸兴奋,孜孜不倦的,“有次咱班长陪客户喝酒喝多了,硬是问我,借二百块钱十年利息怎么算?”
卓烟和李文博对视一眼,表示不解。
闫罗王拍桌子大笑,“他说有人欠了他二百块钱,快十年了,一直不还,什么欠债的人跑了之类的,笑死我了。他又不差那二百块钱,还他/妈的记了十年,多小气。你们以后千万别借他的钱,借了也要记得还,不然他要记一辈子的。”
听了她的玩笑话,卓烟整个人僵了,后背骨缝的咯吱声都能听的一清二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