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目录  设置

1、小姐开学(一) ...

  •   先皇始于生人世,
      新皇议政自重光。
      恶龙猛虎相啖食,
      五土分离久杀伤。
      南北多年无人迹,
      虽有萤火亦苍凉。
      提纳、洛玛、弗仑锡,
      西国万君多豺狼。
      更有精灵在新陆,
      害我同袍不敢忘。
      东方古国一十七,
      古圣先贤何皇皇。
      白马回鱼龙与象,
      金戈为橹铁为梁。
      ……
      老邓肯哼着新近流行起来的武功歌,拖曳着立群女子书院围墙边上的小铁门向外走,他拉得费力,铁门慢吞吞地,发出噌楞噌楞的声音。围墙里,一只在地上啄来啄去的鸟一飞向上,像是要突破树头,可只是抓到一条绿枝上,晃呀晃,立刻又不见了踪影。
      远处方才还只是几抹朦朦透亮的红云,转眼间,一轮朝日已经漂浮在飞马城堡圆顶的金星上。老邓肯手扶黑栏,眺望飞马城堡沉沉的闪光金顶,把帽子压下。
      “今天是个好天气。”
      他又穿起了他那浆白得煞人的马甲。
      今天是小姐们开学的日子,就是自己这么一个糟老头子,也应该庄重些。他一手扣在铁门的雕花上,一动不动,看上去就好像是书院里的雕像,从墙面里走了下来之后迷失了路,游荡到此,误将黑铁煅铸的小门面当作了自己的石门。但初春的风还沁着寒气,老头子受不了,他挠挠耳背,就躲回围墙后面的屋子里。
      老邓肯就近炭火取暖,闷烧的红石堆偶尔飞弹出来几颗火星,书院给的炭就是比街上买的耐烧。这砖头屋子也是书院旧时砌的,勉强可以挤得下三个人,自己一个人住,还不用出一个钱,真是占了大便宜。
      除却两天的国王诞和女书院一天的校庆,新年头七天也不用女学生上学,可就是放假,他也没有闲着,他素来自信无愧于自己的身份和职责。他每天按时打扫,花大半天时间给锁链上了一次油,大前天除草,前天洒水,昨天更是扛着梯子,把小门擦干净。今天四点多就醒过来了。
      其实,将近七十的人,让他偷懒,他每天也睡不了那么久。
      他拿一条灰色的大手巾,擤了擤鼻子,今天没有吸鼻烟,那细绒绒的烟粉还放在床头的小木盒里,是一位家长赏赐他的,但在女书院里,不好做这个。
      “邓肯爷爷!”
      他一下子就听出来是谁了。除了放学的时候,这里不大有人经过。
      他立刻就起身,走出屋子。
      她正在外面等着自己,他没有多少惶恐,但也不太愿意引她进入自己的屋子。
      也太寒碜了。
      女学生胸前别了一个徽章,一根五彩斑斓的长长的羽毛。这种羽毛笔早就不见有人用了,这是一个标志,她是图书委员会的。今年,中学三年级。
      “乐小姐好。”
      老邓肯看着乐小姐,她总是笑眯眯的。踢踢踏踏的马蹄声渐渐远去,乐老爷的马车,总是先在大门那边停下来,他走了,马车再绕过来。乐小姐喜欢从这里走,侧门更加靠近教室。
      “炭还够吗?”
      乐小姐朝小屋里看了看。
      “够了、够了,够用到入夏了。”
      她的鹅蛋脸是一种很淡很淡的粉红色,而不是如其他小姐那样,那种苍白,甚至在脖子处露出一点青。身材和别的小姐差不多高,但四肢看起来更加结实有力,这一定是经常把一撂撂图书搬上搬下的缘故,老邓肯觉得没有哪个女学生,比乐小姐更加好看和让他觉得亲近了。
      如果不是她天天从这里经过,礼待下人,常向看门的人问好,自己也不会留意到,她的双手白净,指甲磨得很短,绝不是剪出来的。和其他小贵人不同,没有涂什么新奇的颜色和花纹。
      她有一双蓝眼睛,眉毛淡,但很长,他以前就听闻过一些骨相学的知识,眉毛过目,往往兄弟姊妹众多。老邓肯知道,乐小姐家里还有一个姐姐,新添了一个小少爷。
      这就是因为乐小姐的眉毛太淡了。
      老邓肯确信,乐小姐和乐老爷,是贵族当中最好的一家,以前还没有在立群女书院看门的时候,也时时会听老友说起,谁家贵人的趣闻轶事,但这些,可都是自己亲眼所见的。
      “住得好!就是我那贪心不足的疯婆子和眼高手低的死鬼儿子还在,他们也说不出什么怨言来……”
      老邓肯一说出来就后悔了,他常觉得自己有见识了,可眼力还是低。
      乐小姐一下子就蹙了眉头。
      “瞧我这张嘴……”他连忙接着说,“唉,这都多少年的事了……”
      老邓肯是有个儿子,小邓肯。
      小邓肯,读了几年书,刚过十五就跑了,进了兵营,不到三年,就被送了回来——要是在中学,那还没有毕业呢!他肯定是不想回来的,他怎么会想回来呢!他的信里都不多写几句,只是吹嘘自己多么英勇,哪位大人又嘉奖了他——说不定那是真的,要不,怎么会要老邓肯去拿他回来呢?
      老邓肯的儿子就这么死了,不知道为什么,总之就是死了。他哼哼着要当个将军,要做到元帅,将来,也要在权杖上镶满钻石,要有超过二十只小金马——不就遭天谴了么!
      是陛下派人送信来的。上面也说了,他作战英勇,奋不顾身,无愧陛下的威名,还有很多话,和儿子以前寄回来的信讲的差不多。在最后,陛下让他去,取回阵亡烈士的骨灰,就在飞马城堡的荣军院。
      老邓肯去了,把盒子带回来了,上面刻着“邓肯”——谁让父子两个都叫这个名字呢?还有一枚勇毅勋章,蓝蓝绿绿,很好看。这两件东西,给老邓肯带来了一份稳定的抚恤金,和在立群女书院围墙边守门的工作。没有老友不羡慕自己的清闲。
      几天前,他趁着新年,特意去以前住的砂石街喝了几杯寡淡的啤酒,回来时不由得感叹良多,大概是喝多了的缘故吧。
      砂石街和那家小酒馆都没什么变化,坑坑洼洼的路,一下雨就布满了水坑,颜色可疑的人三三两两聚在一起,不是说哪里有走私的好货,肯定就是在分赃。老实人也没有什么好脾气,盯着每一个过往的人,彷佛谁都是税务官,要不就是特务。孩子们在灰尘里打滚,脏兮兮的,不知道谁又被谁打了,哭嚎起来,被一样脏兮兮的父母一手提起,丢进屋子。
      酒馆还是泥砖碎石垒砌的二层破楼,贴着厚薄不一的木片,楼梯也歪歪斜斜,走在上面,露出大半个身子。天花板上好几只生锈的铁钩,挂着空荡荡的面包蓝。在上面跺一脚,下面的酒水上就要洒一层薄薄的灰。
      老邓肯只觉得老板手上越擦越脏的破毛巾无比亲切,几十年来的酒友,有好几个脚步留在了去年。没有葬礼。问还活着的,说起来也不仔细,有说是无疾而终的,有说是得了病,还有人说,是中了邪,总之,最后都是被人从床上装到棺材里运走,所幸有好几间教堂愿意收留他们,他们的灵魂总算有了一个永远的居所,虽然大家不同一个教,但好歹是个归宿。
      在活着的老友当中,他是穿戴得最好的一个,人总有一死,如果天随人愿,最好当然是在床上一睡不醒为妙。
      乐小姐皱着眉头,连声劝慰自己节哀,皱着眉头,也这么好看。
      看着她走远,老邓肯晃了晃没有多少头发的大脑袋。那位乐家的小少爷,将来也会去当兵吗?就像是自己那不好运的儿子。乐老爷不会允许的,他猜测,那样太危险。不过,也说不定,贵人的事,自己是不了解的。
      乐老爷也是个着白袍的文官。他是国王陛下座前的顾问大人,一位子爵老爷。人们都说他是贵人中的贵人,是老天爷让他从外国来到天马郡,给整个瓯海梧王国,乃至天下当典范的。校长还有其他老师都尊重他。老邓肯知道,他是位好老爷,每天都是早到晚走,待人和谐。他还送过自己一件旧大衣。
      如果乐老爷的小少爷进了兵营,那也肯定是个军官,他家的马车,真是好马啊,浑身白色,没有一根杂色的毛。
      他还胡乱想,要是自己那儿子没死,那现在,凭着自己这张老脸,那不成器的臭小子,是不是可以给刚刚过去的乐小姐当个车夫吧?
      谁说得准呢?要是他真靠着杀敌,混上了个军官,那还真说不定,可以奢望有哪个剑士还是骑士,哪位下等贵人的女儿会看得起他,可跟着乐小姐去出嫁,见见世面,过几年,娶个爵爷家的侍女呢……
      “这混帐的,没有他,我还住不进这女书院的边上呢!” 老邓肯拍了自己一下,感觉自己清醒了。
      他回到自己家,看着石房子墙根的两三根杂草,看了好一阵,还是伸手扯断了。房子是低矮些,窗外一小片开阔的草地,还看得到老梧桐斑驳的树干,它们说不定比自己还要老。没有什么不好的。
      自己那儿子……还是好样的,不但在战场上,保护了贵人老爷们的千金,还让自己赖活着。
      生人之世,新皇之纪,重光明灭以来,王侯将相继续议政,共商国是而各自尊大的一年。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