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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吃一颗草莓 ...

  •   晚上,我抱着被子躺在床上,闻着头发上新买的洗发水的香味,思绪又回到了踩到地雷时的那一幕。

      真是太糟糕了……那时候因为觉得自己离死亡从未有过的近,不由得想起很多以前的事情,情绪就变得飘飘然了。

      居然还对着阿帕基大吼,得找个机会好好跟他道歉才行。

      我翻过身侧躺在床上,半张脸埋在被子里,用鼻音轻轻哼起了歌,却没有唱出来,只是在心里念着歌词:

      我也曾想过一死了之,

      因为海猫在码头盘旋鸣泣,

      随着浪花起伏消没,

      叼啄着我的过去飞向远方。

      我也曾想过一死了之,

      因为生日那天杏花开放,

      如果睡在穿透树荫的日光下,

      是否就会与虫骸一起化为尘土呢……

      ——————————————————

      某天放学回来的时候,我路过布加拉提他们常去的餐厅,看到布加拉提和福葛坐在他们的固定座位上。出乎我意料的是,那张圆桌边还坐着一个浑身脏兮兮的孩子,正在埋头吃一盘意大利面,看起来像是饿坏了。

      我猜大概是布加拉提又捡了个人回来吧,就像他捡福葛、阿帕基还有我一样。除了人,他还经常往家里捡流浪的猫猫狗狗。

      这个温柔得要命的男人,真的一点也不像□□。

      但我没想到的是,这回把人捡回来的并不是布加拉提,而是福葛。

      这孩子名叫纳兰迦·吉尔卡,虽然他比福葛还要大一岁,但是跟老成的福葛不同,他明显就还是个孩子。

      小孩和大人的划分标准并不是年龄,而是心。这个即使被重视的朋友背叛,内心却依然相信友情的美好的少年,毫无疑问有一颗孩童般纯粹的心。

      纳兰迦的左眼罹患眼疾,布加拉提带他去了医院,发现其实只是普通的细菌感染,只是因为医疗和卫生条件很差,所以才一直没能治好。

      布加拉提替他支付了治疗费用,大约三周后,纳兰迦的眼睛就差不多痊愈了。

      “你们为什么要为我这样的人做这么多?”纳兰迦靠在病床上,看着坐在床边椅子上的布加拉提,我站在床头柜前,正用小刀削一个苹果。

      “没有什么理由。”经过我的锻炼,布加拉提现在已经基本对苹果免疫了,只要不是给他吃,他就可以用平常心对待,“如果你愿意,可以先住在我家。”

      我削苹果的手停了一下,这话怎么这么耳熟,布加拉提是不是每次捡人回来都说一样的话。

      “但是小鬼就应该回到父母的身边,”注意到我的小动作,布加拉提继续道,“然后乖乖去上学,听清楚了吗。”

      我手一抖,差点把削好的苹果掉在地上。

      为什么我觉得后半句不光是对纳兰迦说的,为什么我感觉布加拉提的视线总是若有若无地落在我背后啊!

      纳兰迦没有察觉布加拉提的变化:“那个……请问,你难道是□□吗?”

      我把盘子里切成小块的苹果插上牙签递给纳兰迦,他默默地接了过来。布加拉提没有回答他,但他的眼神已经告诉了纳兰迦答案。

      “我不想回家,请让我在你的手下工作!”纳兰迦精神一振,热切地道。

      “少给我说这种天真的话,你这个臭小子!”布加拉提一下子站起身来,怒不可遏地用手指着纳兰迦的鼻子,清澈的蓝眼睛变得像暴风雨来临前的大海,“要是再被我发现你说同样的话,我就把你揍得满地找牙,听到没有!”

      没用的,布加拉提,我垂下眼帘看着白色的地板。无论你说什么,这孩子一定会回来的,因为他的眼睛里燃烧着无限的憧憬。不是对□□这个世界的憧憬,而是对你一个人的憧憬。

      我知道福葛和布加拉提为什么无法对这孩子置之不管,因为在他们眼里他实在太像过去的自己,而且对这个世界仍然怀着无限美好的向往。他们不希望这样一个少年最终走上和他们一样的路,现在的话,还来得及改变他的人生。

      纳兰迦离开之后,福葛渐渐发生了一些变化。有时他会在看书的时候突然心不在焉,眼神失去焦点不知道正在看着什么地方。

      “呐,克利奥。”有一天,在辅导我写拉丁文时,福葛突然开口问我,“那个时候你说的话是什么意思?”

      “啊?你说的是哪个时候?”我咬着笔杆苦恼地看着满眼的拉丁文,随口回他。

      “在德国踩到地雷的时候。”

      喀嗒一声,我手里自动笔尖的铅芯在纸上折断了。

      “我记得你说,不知道自己是从什么地方来的。”福葛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我,“那你为什么会觉得,死了之后说不定可以回去?”

      啊,他果然还记得这句话啊。

      也是,当一个人觉得自己要死的时候,说出来的话不是那么容易就能让人忘掉的吧。

      况且他可是福葛啊,那个IQ152、过目不忘的福葛。

      “你说那个啊,”我笑了一下,“因为在我的家乡,有一句话叫魂归故里,意思是人死了之后灵魂会回到属于他的地方。”

      福葛若有所思地看着我,“你明明是亚裔人,也会说亚洲的语言,可是你又能说流利的英语和意大利语,甚至还会一点德语,你究竟是在什么地方长大的。”

      “都说我自己也不记得了,我都数不清楚自己被转卖了几次。”我垂下眼笑笑,“我真的不会说德语,只是以前碰巧跟客人学了几句而已。”

      “是吗。”福葛心不在焉地伸手指了指我刚刚写下的单词,“这里,拼错了。”

      我抿了抿嘴,沉默地把那个单词改正过来。

      “你知道布加拉提为什么不让纳兰迦加入热情吗。”福葛说。

      我忍不住扭头看了他一眼,心想他是不是被替身攻击才会问出这个问题。

      “无论你此刻在想什么,那肯定是错的。”福葛看了我一眼,紫色的眼睛里有点点无奈,“布加拉提之所以要把纳兰迦赶回家去,是因为纳兰迦他很像你。”

      我忍不住笑出了声:“福葛,你怎么看什么都像我,猫也像我,纳兰迦也像我。”

      可是在我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就明白了,他说的是对的。

      我觉得纳兰迦像曾经的福葛和布加拉提,巧的是,他们也觉得纳兰迦像我。

      “你要是看什么都觉得像我,我会怀疑你是不是喜欢我的。”我故意道。

      “谁知道呢。”福葛也抛还给我一个暧昧不明的回答,他随意地用胳膊支着脸,垂着眼不知道在想什么。

      —————————————————————

      我和福葛比我跟布加拉提认识得还要早。

      那是我刚刚穿越到这个世界来不久的事。我不知道原身是在哪里出生、长大,又是什么时候被拐卖的。自从我在这个身体里睁开眼那一天起,就已经在意大利贫民窟的窑子里了。

      我和其他妓、女一样,在几年里跟着人贩子到处做生意,因为我年纪小又接不到客人,期间被转手卖了好几次,几乎走遍了整个南意大利。

      直到那个男人出现。

      他是从亚洲来的移民,做的是女人和毒品的生意。他出一笔钱买下了我,得知我只有一个姓氏、从来没哪个人贩子给我起名之后,就把埃及艳后的名字给了我,然后带我来到那不勒斯的唐人街。

      唐人街这个名字虽然好听,但凡是在那不勒斯懂点行的人都知道,这不过是一个虚有其表的掩护。从古色古香的建筑风格推断,也许它确实曾经是唐人们聚集的地方,但现在它只是一个富有异国风情的红灯区。

      说这条街是现代版的东洋妓馆也不为过,整个那不勒斯95%的亚裔妓、女都聚集在这里,除了真正来自东亚的姑娘,更多的是混合了东南亚和中东血统的妓、女。那个男人深谙此道,他很懂得如何让一个妓、女的价值提高。在他眼里,我就是一颗完美的原石,唯一美中不足的地方只是不愿开口,但即使如此,他也有他的办法。

      当我渐渐有了名气,越来越多的人知道花魁浓姬的艳名之后,他开始限制我接客的数量。奇货可居,一样东西越是稀罕,人们才会越发追捧你。

      然而妓、女决不能不露面,即使花魁也不行,要不这里很快就会忘记你是谁,人的忘性一向很大,仅仅几个人知道的名妓是算不得名妓的。因此取代频繁接客,那个男人又琢磨出一种新鲜的仪式。

      我不知道他从哪里使了怎样的神通,竟然被他在南意大利弄到一整套十二单衣。最外面是一层绘有金纹的红色唐衣,里面一层层都绣着华丽的暗纹,当我第一次穿上这套贵气非凡的华服,回头发现镜子里的我看起来简直像个平安时代的公主。

      每个月的十五日,我都要穿着这套衣服,坐上一顶朱红色的步辇,由四个男人抬着从唐人街的一头走到另一头。其实这轿子根本不必四个人抬,更多地是为了排面,轿夫们抬着这顶轻轻的轿子,慢得没必要地走过这条街。一路上所有看到这轿子的人不能不直着眼睛盯着轿子上纤弱美丽的少女,盯着那艳丽的妆容,华贵的衣衫,还有那充满异域风情的光洁面庞,直到步辇消失在他们的视线里。

      我就是这样,被捧上了成为那不勒斯花魁的最后一步。

      游轿结束之后,我的阁楼门口会排起长长的队伍,然而这队伍和其他妓、女不同。一个男人站在门口,手里端着一个不锈钢的盆,每人只需向盆里投入一万里拉,便可以走上楼来见我十分钟。这钱纯粹是为了近距离地观赏一下我,和我说几句话,仿佛我是动物园里的什么奇珍异兽。

      然而排队的人们不这样想,在他们看来,仅仅一万里拉就可以和花魁共处一室,这是笔非常划算的买卖。

      某一次的游轿结束之后,我穿着那身十二单衣坐在阁楼里,窗外隐隐传来楼下鼎沸的人声。每隔十分钟,我便为新走进来的人斟一杯不知冲泡了多少次的淡茶。若来人问我,我便回答,来人要是不说话,我便也由着这十分钟如此沉默过去。

      其实多数人在这里是不说话的,他们观察我就好像观察一只白老虎,不论我是斟茶还是静坐,是微微一笑还是困倦地打个哈欠,在他们眼里都一样新奇。有些胆子大的还会牵起我的手揉一揉,仿佛在捏一只大猫的肉垫,通常我会笑一笑由他去,但如果他做得太过分,守门的人就会进来。你以为浓姬是谁?说好的一万里拉,就只能看她几眼、讲几句话而已,否则她就不值钱了。

      上一个客人刚刚出去了,我准备拿起茶壶给下一位来人斟茶,可是门口走进来的却是一个半大孩子。即使他的欧洲血统也不能帮他掩去脸上的孩童轮廓,然而这不是重点,重点在于他的穿着打扮看起来完全是上流社会的人,我吃惊得手一滑,险些把茶杯掉在地上。

      这就是我和福葛的相遇。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9章 吃一颗草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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