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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番外 爱蛊(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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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两只摄魂怪带出阿兹卡班的时候才知道我没有在做梦。
一直清醒着的布莱克疯了,他用凶狠的眼神目送我出去,却什么都没说。我很感谢他。希望他早点疯掉,毕竟在阿兹卡班保持清醒就是个折磨。
我被带回了那个我熟悉的审判室。我昏昏噩噩地坐在椅子上被铁链绑着,看不清眼前的法官,也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作为证人发言的菲利克斯和那天夜里的菲利克斯判若两人,冷静得仿佛在说真话。
最后,我唯一能听清楚的词是“无罪释放”。我成了一个神志不清的保护动物拐卖犯,那些人都是毒蜘蛛杀的。菲利克斯作为一个神奇动物专家站了出来为我“平反”。多么好的一出戏啊,那些记者一定会喜欢的。
庭审结束了,绑着我的铁链松开了。我的眼睛终于清明,我看见人们都站起来,博恩斯坐在听众席上,用一种复杂的眼神看着我。
菲利克斯已经走了。没关系,反正都是要永别的,看不看最后一眼都一样。他永远别想指望我感谢他。
在圣芒戈待了一年之后,我食言了。
我没有找一个僻静的地方等死,而是选择了“重返社会”。我换了一个无关紧要的名字,蓄起了长发,到对角巷找了个工作,每天和一群猫头鹰打交道。
我喜欢动物,因为它们不是人。
我偶尔还会想弄死一两只猫头鹰来玩,但随着年龄的增长就学会了压制这种想法。像我这样的人是永远无法暴露在阳光下的,我只能藏得隐蔽点。
咿啦猫头鹰店的大部分顾客都是孩子。我对他们友善地微笑,只觉得把自己一生的笑容都给笑完了。他们都是成长在和平年代的有完整家庭的幸运儿,成日朝气蓬勃精力旺盛,不像我。时间长了,我已经忘了我其实也是个成长在和平年代的人这件事了。
某天我又一次听到了1981年初冬的欢呼。我有些恍惚,可能是日子过得太浑浑噩噩了,我居然有点想菲利克斯。
“出什么事了?”
“你怎么回事?”欢庆的人们质问我,“伏地魔死了!”
“他不是早就死了吗?”
人们用异样的眼光看着我,纷纷离我而去。
是了,我又错过了。或许过去的真的已经过去了,或许我放下了,我不知道。一个连日子都分不清的疯女人是无法听到自己的心声的。
夏天又来了,夏天又走了。秋天……冬天……
又是冬天了。
圣诞节,只有我一个人留守在店里。没有客人,所有人都回家过节去了。只有我无处可去,所谓的家也只是个落脚的地方而已。仔细想想好像已经过去十年了,我一直这么过所有节日,我从来不怕孤单。
然后菲利克斯罗齐尔就推门进来了。
他二十九岁,过几天就要三十岁了。他穿着老成持重的长袍和斗篷,头发梳得像个魔法部官员,一副正人君子的样子。
时间并不能冲淡任何东西,我还是不想见他。我默默地看着他走到我面前,一言不发。
“对不起,我食言了。”菲利克斯说。
他紧张的样子就像许多年前他第一次和我说话那样。真好笑,我还是不想说话。
“顾虑太多让我厌烦。”他又说。
我讥讽地笑了。我不知道十年的岁月有没有在我身上留下痕迹,我更不知道此刻菲利克斯眼中二十九岁的我是什么模样。我们离得太远了。
“噢。”我说了见到菲利克斯之后的第一句话,不,第一个音节。
菲利克斯探过身来吻我,我没拒绝。那么熟悉的吻已经没了过去的感觉,我就像真正的精神病人那样迟钝。
他真够聪明的,我想,挑了这么一个四下无人的时间和地点来和我重逢。如果有人在,他肯定会觉得耻辱。就算他不在乎,我也会觉得耻辱。
噢,不对,就算没有人看着我们,我还是觉得耻辱。我一点都没变,我还是喜欢作践自己,我的自尊还是只留给菲利克斯一个人。
我把菲利克斯带回了我住的地方。狭小的房间里,我躺在破旧的小床上犯贱。他已经学会了不弄伤人,我倒是有点不习惯。
不过,都十年了,他做什么我都不会习惯。
我暗自庆幸菲利克斯没有因为可怜我而给我钱或者别的什么东西。不过他要是真的给了,我也不会生气,我已经不想掐死他了。我只是不想再见他,但他既然回来了我也不会再介意。我没什么可说的,就算他想把我弄死我也没什么可说的。我放弃我的人生了。
“你遇到过别的人吗?”菲利克斯拨弄着我的头发,问我。
我猜他是想看看我有没有长白发。他长白发了,我刚才看到了。我好想告诉他,正常人是不会在不到三十岁的时候就有白头发的。他也是够可怜。
不过没有我可怜。他好歹脑子清楚,不像我,连日子都记不清楚。
“没有,我怕我把他们弄死。”
菲利克斯笑了,“我也是。”
我在想,他是没有遇见过别人呢,还是怕把别人弄死?
“你留长发不好看。”菲利克斯吻一吻我的脸。
“可是我喜欢。”
“……好吧,你喜欢。”
他笑得很尴尬,我笑不出来。我只会在他面前哭,我的笑只给别人,不给他。
“你不问问我过得怎么样吗?”
菲利克斯好像很希望我能看着他,但我不愿意。倒不是因为我恨他,我只是懒得转动我的眼珠罢了。
“问了会怎样?”
我伏在菲利克斯胸口上听他的心跳。我们都还年轻,他的心跳依旧有力,刀捅进去的时候肯定很难拔出来。
“我会如实相告。”
“那我不问了。”
我是真的没兴趣。无论菲利克斯过得是好是坏都跟我没关系,就算他告诉我他已经结婚生子我也不会作出反应。那样倒好,我就能再毁他一次了,毕竟我是这么不体面的人。
“你还是老样子,一点都没变。”
“那你想怎么样?要不我给你道个歉,行吗?”
“简,你别这样。”
菲利克斯叹了口气披上衣服站起来,找到了坩埚。时过境迁,他还是很擅长做掩盖瞳色的药剂。我看着他的背影,拉起毯子蒙上了头。他高瘦的身影映着火苗很养眼,但是我不想看。
“去你妈的。”我喃喃道。
我以为我不困,可是我闭上眼时睡意还是向我袭来。不知过了多久,菲利克斯又躺到我身边来,一下一下地拍着我哄我睡觉,用连我都听不见的低语发些我不愿听的誓。他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吧,我想。不过我很好奇他是怎么变成现在这样的,是哪个——或许是哪些——可怜的罗马尼亚女人教会他的呢?
“你一定有过别人吧。”我迷迷糊糊地说。
“没有,真的没有。我只有你。”
这下我听清楚了。菲利克斯只是在一遍又一遍地宣誓着他对我所谓的忠诚,哪怕我根本就不感兴趣。
我或许应该感动一下。
但是来不及了,我睡着了。
再次睁开眼时已经是早晨。菲利克斯还躺在我身边,他大约早就醒了,头撑在手上端详我的脸。
“早上好。”他说。
我又把头蒙住了。菲利克斯隔着毯子把我拢进怀里,笑得傻里傻气。鬼知道他在高兴什么。我一句话都不想说,任何一句话一个词都可能会被他曲解到底。
菲利克斯硬把我拉起来,给我的眼睛滴药剂。我没反抗他,我如今什么都懒得做了。不值得。
“你还在怨我。”他说。
我木然地看着菲利克斯,只把他当作一件死物。无论我说什么话他都会以“你别这样”回应,那我还有什么说话的必要?
不过菲利克斯是对的。我还在怨他,就算过错在我。
毕竟我这么可怜。
他说,“跟我走吧,简。”
他说,“那里没有人认识你。”
他说,“我们在一起,一切重新开始。”
他说,“那里的山很美,我们可以住在山脚下。”
菲利克斯是在说我吗?我又有点糊涂了。我端详着他有些微浑浊的雾气濛濛的双眼,在那里也看不清自己的模样。
“只要你一句话,我现在就带你走。我们去魔法部把结婚的手续办了,然后我就带你去罗马尼亚。你不是一直想去吗?”
有那么几个瞬间,我很想叫他滚。我好像也不是很恨他,我只是想作出固执强硬的样子而已。我很久没有这样发疯了。
也有那么几个瞬间,我很想答应他。我早就没有自尊了,至少他爱我,我还爱他——习惯性地。
“戒指。”我艰难地开口。我并不是真的想要戒指,我只是想拖延时间而已。
没想到菲利克斯真的有戒指。戒指被咒语召唤,从散落在地上的衣服里飞到他手上。
“这是我舅舅的,应该算是祖传……简,你愿意嫁给我吗?”
我觉得有点好笑。我邋遢地躺在床上,菲利克斯邋遢地坐在床边,他在向我求婚。真爱大概是不会在意繁文缛节的。我们有真爱,只是不纯净地凌驾于道德之上。
我好想提醒提醒菲利克斯,他舅舅的婚姻结局并不好,而且那个戒指本该留给他死去的表哥或者表姐的。
但是我不想做选择,我只想静静地凝视菲利克斯的眼睛。尽管那双眼睛失去了过去的美丽,尽管眼睛的主人有时并不喜欢我的注视,我还是喜欢它们——我指的是不针对人的那种喜欢。
那双眼睛那么深邃,我可以把它当作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一处风景。看的时间久了,仿佛也可以是一辈子。
一辈子啊,一辈子。
我莫名其妙地像个行将就木的腐朽老者一样开始回望过去。我一直望一直望,一直望到四岁那年的春天,我叔叔像拽狗一样拽着我的手臂,对孤儿院的胖女人说:
“这孩子有点精神问题……”
我真的疯了。这句话成了对我人生最精确的预言。
我放声大笑。
作者有话要说: 可算是写完了……再写下去我的三观都要爆炸了。
内容提要没有打错,他们不是至死是致死。别人谈恋爱费心费钱,他们俩谈恋爱费人命。
下章是阿斯特罗珀的盒饭,然后第三卷就又开始啦!我又可以写我们家人间小清醒小朵同志啦!鸡冻!
大家的2021都要心想事成万事如意!冲鸭!
(诶,鸡冻和冲鸭对仗还挺工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