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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番外 爱蛊(II) ...

  •   我是简库尔特。
      我去地窖门口等菲利克斯关完禁闭出来,过往的斯莱特林对着我指指点点,我一点都不在乎。目前来看,除了菲利克斯之外的所有人在我眼中都是和空气差不多的气态物质,没必要跟他们产生交流。
      那大概是被烧毁的房屋废墟上冒出来的烟雾吧。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想起那么久远的事情。如果再多点颜色,那些烟雾就变成了菲利克斯的眼睛。
      我把他拉进图书馆的时候,他还在絮絮叨叨。我并没有听完全,菲利克斯也没有太在意,或许他只是想找个由头说说心里话吧。听着他的过去,我忽然觉得我并没有那么可怜了。不,我们同病相怜。
      “你还记得你的父母吗,简?”
      我撬开禁书区门锁的手顿了顿,黑色的曼陀罗花出现在我的眼前。原来都八年了,我还是没能追上它们。我甚至不记得我是否记得我的父母,所以我没有回答。
      “你知道你在做什么吗?”
      那双眼睛看着我,我也看着那双眼睛。我忽然意识到我好像过早看透了这个世界,也有可能是我周围的人都太蠢了,只有菲利克斯懂我,现在他也不懂我了。
      “他们说我很聪明,你也是。”
      “再聪明也不该……”菲利克斯叹了口气,我觉得他知道他说服不了我。
      “我不在乎,菲利克斯,我一点都不在乎。”
      只有在固执的时候我才觉得自己正常。固执是十二岁女孩的特权,尤其是剪着短发眼睛深邃瘦骨嶙峋性格孤僻的孤儿。我没有惊人的美貌带来的红利,但我知道我是谁。
      我这么可怜,做什么都是可以被原谅的。
      我没有强求菲利克斯。他干净得像张白纸,我不想揉皱他,我有点舍不得。菲利克斯到底还是比我幸运那么一点点——我们曾经同为孤儿,我每天挨打,他却可以住在院长办公室对面的房间,因为送他来的女人给了院长很多钱。如今菲利克斯有了新的父母,我却还是个孤儿。我以前不太想这些,我以为我不会嫉妒任何人。
      但是我嫉妒菲利克斯。但是我舍不得。
      所以我喜欢阅读,阅读可以让我忘记我是谁,也可以让我忘记我的嫉妒和不舍。我喜欢假装成每一本书的每一个学者、主编、作家,因为他们都过得比我好。黑魔法练习得累了的时候,我偶尔也会翻翻旧报纸和旧杂志,但是在翻到一些东西后我就不再去看了。
      我还是没能忘记我是谁。1973年四月,一个纯血家族被人洗劫,屋子里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妇人被人杀害了。几个星期后,逃亡的杀人犯全家被食死徒灭门,只留下一个四岁大的女儿。
      他们说这叫因果报应。杀人犯是我母亲。
      说来可笑,这是我这么多年来第一次看到母亲清晰的面庞,却是在预言家日报的报道里。我不知道母亲那么做是因为仇恨、贫穷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我只知道我好像并没有那么难过。
      毕竟我变成现在这样也不全是因为我自己。那个麻瓜词是怎么说的来着?基因?
      菲利克斯有了新家,然而我还是得回孤儿院去。我已经学会了抹去自己的踪丝,顺便把叫嚣我是怪物的小吉米的腿打折了。
      院长开始频繁地叫我去办公室。他说我是个漂亮的小女孩,可我只看见由于看了太多猩红色而变成蓝绿色的世界。
      蓝绿色啊……要是再加点灰色,那就是菲利克斯的眼睛了。我总是看见蓝绿色,就好像他永远在我身边,就算我像狗一样匍匐在地上、床上、桌上。希望他不要觉得我漂亮。
      我才不要漂亮。我在镜子前用从院长房间里顺出来的剃须刀片割开了自己的脸,又看见了猩红和蓝绿,这样菲利克斯就永远不会觉得我漂亮了。
      原来对自己下手的感觉这么好,我以后再也不杀别人的猫了。

      我是菲利克斯普威特。
      我发现我好像变坏了。我指的是现在的我和从前家人眼中的我离得越来越远。以前的我不会和人打架,他们也从未想过我会和人打架。然而现在我什么都做。我不想做弱者,所以我可以打压弱者。那些人对我说就算我换了名字他们也会记得我是谁,我不再反驳,我只动手。我很擅长魔咒,我可以让我讨厌的人脸上长出任何我想看到的东西。
      我一点都不怕招惹是非。我这么可怜,做什么都是可以被原谅的。简也是一样,不过她的原谅都是我给的。我说不清楚原因,或许是因为我们特殊的缘分,也有可能是我特殊的情感,我不知道。
      夏天过去,我终于可以在神奇动物保护课上和简做同伴了。或许斯莱特林从诞生起就是要和格兰芬多绑在一起的,我在霍格沃茨过去两年的地狱生活有很大一部分来自于和格兰芬多一起上的课。他们中有许多英雄的孩子,多么幸运——他们总是有理由做任何事,而我没有。我做任何事都是错的。
      不过,现在日子好过了。我很喜欢神奇动物,因为它们不是人。简也很喜欢它们,可我总是害怕她温柔的触碰会要了它们的命,就算她面对的是炸尾螺或是别的什么危险性不高却足以引起魔法部注意的神奇动物。
      因为简的眼睛变色了。月亮旁的夜空变成了梦幻般的深紫色,更加美丽也更加危险。我常常与她对视,却总是视而不见,毕竟那是她自己的选择,也是她保护自己的方式。简一定知道我注意到了她的改变,不过她比我更聪明、更懂得视而不见。
      直到我把一瓶遮盖瞳色的药剂递给简的时候,我们之间的心照不宣才彻底结束。
      同一个狭窄的楼梯间里,简的目光似乎要把我钉在墙上。她比我刚认识她时更美丽了,那双被黑魔法侵蚀的眼睛里装了太多连我也不懂的东西,其实我不喜欢这样的她。
      “遮遮你的眼睛,”我艰难地开口,“如果你不满意颜色,我再改。”
      “为什么?”
      “让别人看见了不好。”我说。
      简好像要生气了,但她没有。她把药瓶放进书包里,伸出手把我抱住了。就算是在女孩子普遍长得更高的年纪,她还是瘦瘦小小的;但是,她瘦弱的身体里有沉甸甸的灵魂。
      “谢谢。”简在我耳边说。一瞬间我产生了她下一秒就要杀了我的错觉。
      我好像明白了什么。我好像找到了一些我一直在追寻的东西。

      我是简库尔特。
      圣诞节菲利克斯没回家,他说他不知道该在他的新父母面前说什么。新年过后,一个衣着华贵的金发女人来霍格沃茨看望菲利克斯。
      我从别人的窃窃私语中得知那个女人是纳西莎马尔福。我知道她,她是菲利克斯的另一个表姐,校董卢修斯马尔福的妻子。
      鹅毛大雪从云层里落出来,寒风把我被菲利克斯的药剂遮好的眼睛刮得生疼。他们没有进城堡,我知道菲利克斯是怕惹人非议。他真是个傻瓜,他不知道——如果人们想要非议,就算他跑到山上去和他表姐说话都是惹人嫌的。
      我站在城堡门口等菲利克斯。就算隔得很远,我还是能看见他清澈的眼睛里有泪水即将盈出来。那不是伤心的泪水,那是菲利克斯在生气。自从我们成为朋友,他已经很久没有用那种委屈的方式生气了。
      噢,我想起来了,卢修斯马尔福以前仿佛跟伏地魔也有点关系呢。我懂了。
      菲利克斯到底还是很可怜的。他有很多亲人,可他的每一个亲人都不是他想要的。
      谈话结束了,菲利克斯转身向我走来。他肩膀上的雪已经被他的表姐拍掉了,真可惜,我本来想替他拍一拍的。
      “你怎么在这里?”菲利克斯伸手为我拍掉我肩膀上的雪。他似乎刚刚大吼大叫过,声音很哑。
      “我在等你。”我对他说。
      菲利克斯笑了。他头一次笑得这么难看。
      “谢谢你等我。”
      我们一起走进城堡。我把斗篷的兜帽摘下来,壁炉里的火焰并没有温暖我们。
      “你怎么了?”
      菲利克斯还在笑,残留的泪水顺着他的脸留下来。“我搞不懂纳西莎在假惺惺什么。我现在这副样子明明是他们一手造成的,她却问我为什么不回家、想不想买什么东西。”他摇摇头。
      “她到底是你表姐。”我终于还是把手搭在了菲利克斯肩膀上,忽然觉得自己也假惺惺的。
      菲利克斯讥讽地笑了笑,摇摇头,没有再说什么。他是真的和我认识他时不一样了,我不会告诉他我其实更喜欢他唯唯诺诺的样子。
      菲利克斯把手覆在我手上的时候,我忽然想到了一个词。
      “相依为命”。
      我们只有彼此。我们还有彼此。真好。

      我是菲利克斯普威特。
      进入四年级,简好像有了新的朋友,她甚至跟那个人一起去了三把扫帚喝酒。我和简只去猪头酒吧,我不明白她在想什么。不得不承认的是,简和那个人在一起好像更加高兴。她不太在我面前笑,却在那个人面前喜笑颜开。
      简明明说过她不需要朋友,人原来变得这么快吗?
      我烦躁而愤怒。我不想跟人打听那个人是谁,只能依靠别的渠道寻找他。我不认识他,但我知道他的朋友——格兰芬多的那个冰岛人。某天那个人和他的朋友在礼堂里嬉闹,冰岛女孩大声叫出他的名字:
      “梅拉克琼斯!”
      很好。我在心里嘲讽地感谢那个大呼小叫的冰岛人的呼唤。我拎起书包走向赫奇帕奇长桌,简正坐在那里学习。我已经不在乎别人怎么看我了;既然简敢坐到斯莱特林长桌来,我为什么不敢坐到赫奇帕奇长桌去?
      “琼斯是谁?”我站在桌边居高临下地看着简,却不觉得自己的地位有多高。
      简抬起头来看我,然后笑了,仿佛我只是个做错了事的小孩。这的确是我最喜欢的目光,但不是现在,也不是出自简的眼睛。她的眼睛还是深蓝色,这是我的杰作。简眨了眨我的杰作,向我勾了勾手指,我只能别无选择地探过去。
      “一个实验品。”简在我耳边说。
      热气喷在我的耳朵上,我已经不生气了。
      简正在琼斯身上试验她刚学会的迷情剂,每天一滴。她说细水流长更自然,她说琼斯的父母都是对抗过伏地魔的麻瓜,她说她想看到伟光正的人爱上黑巫师,她说她喜欢这样的讽刺戏码。
      她说这些事的时候,眼里全是不该有的星光。
      这本来并不是什么好事,但既然没发生在我身上,我又何必过于在意呢?我向来不是同情心泛滥的人。
      虽然我不想看到别人被简吸引——虽然她拥有与众不同的魅力。
      “他太蠢了,”简对着我自豪地侃侃而谈,“不是褒义的可以看出可爱的那种蠢,而是真的蠢,令人怜悯的愚蠢。”
      我有瞬间的愣神,后来才意识到那是我多余的同情心。我觉得我也有点蠢,就像琼斯那样。
      “简,”我低声说,“你不是黑巫师,你从来不是。”
      简也愣了一下,随即笑了,“你觉得我在乎吗?”
      我学着她的样子笑,“你不在乎,可我在乎。”
      简别过头,我看不清她的脸也读不懂她的心。
      “没事的,菲利克斯,别想太多。”转回头来时,简还在笑,“你放心吧,毕竟琼斯那么蠢。”
      我总觉得简在暗示我什么,我在意识到之前就已经明白了。
      希望不是我自作多情。

  • 作者有话要说:  珍惜这个纯情的菲利克斯,下章开始他可能会比简还变态……一句话总结:这两位互相消化就是造福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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