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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20 ...

  •   2030年夏
      广省的夏天最折磨人,热浪滚滚往人脸上喷,陆拾一只是出了空调房,就像去到了另一个世界一样。
      他踢着脚上的人字拖,身上只套着背心和大裤衩,露出健硕的体格,左手臂上还纹了大花臂,都是一些没见过的符文与凶兽,从小臂延展到胸口纹在漂亮的肌肉上。
      陆拾一 一副颓废的模样,无视路人异样的目光,从家里到小酒吧就五分钟路,他甚至眼睛都没睁开,但反应却异常灵敏,各种路障或者行人都会被他躲开。
      “早~”酒吧名叫明日,晚上8点钟上班,上到早上5点,平时安静的很,走时会接待到一些心有烦恼的客人,缩在吧台上喝着闷酒,到点了就离开。
      店长是个小屁孩——陆拾一是这样认为的,他看上去很年轻,染了彩虹头,戴着耳机沉浸于自己的世界。
      听不见音乐的陆拾一拿手在他眼前晃晃,“饭呢?”
      店长奇怪的看着他,没听见。
      陆拾一抬手扯掉耳机,“晚饭。”
      店长冲着他傻笑,“我忘了。”
      只听见一声清脆的声音,店长脸色一变,手机都不要了冲过去抢陆拾一手上的酒瓶,“别别别!这瓶是我老婆,不能喝!”
      “我没吃晚饭,我饿。”陆拾一以一米九的优势,长腿一跨坐在吧台上就要开酒。店长平时喜欢管高价购买回来的酒叫老婆,和平常人买手办的爱好差不多。
      “夺妻之仇!”店长气鼓鼓的低头拿了包鼓鼓的外卖袋扔进他怀里,把酒抢来抱在怀里,找了个角落刷手机去了,嘴里还嘀嘀咕咕的。陆拾一从吧台上下来,拆开饭吃。
      差不多开店时间时,他去洗手间收拾了一下自己,出来的时候就不是人字拖大裤衩了,整齐的酒保衣紧绷的穿在身上,黑色显示出极具魅力的身材,黑眸里带着神秘,看着似乎会陷进去,慵懒的半靠在吧台上,懒洋洋的刷着杯子,阴暗的灯光下,他像一只神秘的野兽,不知何时会苏醒。
      黎明的光投射在吧台上,送走最后一个客人,店长瘫在沙发上,不久就打着呼睡过去了,陆拾一去洗手间换回了自己的人字拖,准备去吃早餐。
      在洗手间洗漱的时候突然听见外面店长的声音,他奇怪的走出去,只看见店长躺在沙发上讲电话,爆了几句粗口就把手机扔了,生无可恋的吼了一声,“十一!你老大问你有没有见到他家小孩!”
      陆拾一“我老大谁?”
      店长“就那谁,傅守,连个小孩都看不住还打电话给我,困死了,晚安!”
      陆拾一无奈地摊了摊手,“你倒是说明白,还有,我昨晚来的时候你跟我说早,现在大白天跟我说晚安,你过的哪国时间。”
      回应他的是跌宕起伏的呼噜声,他捡了个衣服丢到那人脸上,出门时记得锁好了门,里面的人饿不死,就是怕他老婆丢了,挺值钱的。

      陆拾一熟络的在街角那家早餐店买了个两盒肠粉,他人高大所以一份吃不饱,踢着人字拖回到家门口,却看见个穿着黑色大衣的人站在他家门口。
      他抬手看了眼手表,好家伙,早上六点钟,气温28,那人跟一棵树一样栽在他家门口,穿着大衣,他不常动的脑子里闪过三个字,“热疯了”
      那人回头,一双显眼的蓝色眼睛晃过,晃得他眼前突然一阵发黑,一会才看清对方的样子。
      和十几年前那个人长得很像,特别是那双眼睛,又不太一样,十几年前那个人身上只有戾气,暴躁,眼睛虽然美,面部表情与气质却毁了那份美好。况且,那个人在他的确认下,应该死透透了才对。
      “叔?”那人开口,他鼻尖上还带着汗,声音是少年的音色,此时有点沙哑,软软糯糯的,蓝色的眼睛直直的看着他,精致的脸淡漠无比,但他在他眼中看到了开心。
      陆拾一从脑袋里找,找那个会叫他叔的人,翻来覆去,想到十年前那个小少年,十多岁大,天天跟在他屁股后面跑,声音也像现在一样软糯,像没断奶的小屁孩,大概就是传说中的小奶音吧?
      不过十年过去了,那人已经是25岁了,可面前的少年跟十年前差不了多少,就是长高了一些,不知道变声期过去了没。
      思绪飘的老远,被一个带着点凉意的手触碰了一下手臂,陆拾一回过神来,“夏佐?”
      “叔,好久不见。”少年,不,是青年笑了笑,眼睛弯得像新月,里面似乎泛着光。
      陆拾一赶紧把人带进屋里,把空调打开后让人把大衣脱了,他里面的衣服被汗湿了,喝了好几杯水,陆拾一觉得奇怪,身上这么热手上还这么冷。
      “什么时候来的?”陆拾一问。
      夏佐喝水完后把玻璃杯轻轻放在桌子上,手指划着玻璃杯,“凌晨吧,我没带手机,等了没多久叔就回来了。”
      陆拾一细细咀嚼着他有点不标准的国语,突然换了个语言,“你自己跑过来的?从雾都?”
      “我不是从雾都过来的,我从澳洲回来,不想回去,想见见叔。”夏佐说英文时声音更加清淡,没有像说国语那样有点不标准而带着点软糯,说的标准优雅,像个王子,如果说他是王子也不一定有错。
      他有一张标志性的混血儿的脸,十年前倒是不觉得他是混血儿,像个纯正的外国小孩,湛蓝色的眼睛里似乎装着星辰大海,笑起来时会弯成新月,闪闪亮亮的,看的人心都跳漏一拍,不过小孩很少笑。
      “也对,这么久没有见面了。”陆拾一理解地道。
      他分了一份肠粉给叫夏佐的“小王子”,对方拿起筷子就吃,两人吃了早餐,多了个人,就要买多一份生活用品,夏佐只带了个小行李箱,陆拾一觉得那行李箱拿着可能挺漂亮的,里面装不了啥,而且夏佐湿了衬衫也没换,而是对着风扇把衣服吹干了就跟着他出门了。
      他数着要买多少样东西,为了不丢了夏佐的脸没穿人字拖,好歹穿了个球裤球鞋,面上显得年轻了一点,但那慵懒又带了点锐利的气质也没让人觉得容易接近一点。不过夏佐似乎挺开心,清冷的脸上嘴角微微勾着,像以前一样跟在他屁股后面,陆拾一觉得奇怪就两人并肩了。
      早上八点钟的菜市场充斥着吆喝声,地面滑腻,身着干净的衬衫,跟着一个花臂男人,两人的外貌十分出众,长得高,身材好,引来无数大妈的目光。
      陆拾一走到一个摊位前,拿起绿油油的西兰花,举着问旁边人,“吃这个不?”
      夏佐面上表情毫无变化,他跟西兰花大眼瞪小眼,随后点点头。陆拾一看着他呆呆的样子觉得可爱,忍不住笑了。夏佐看着他的笑脸看呆了,陆拾一又买了点蔬菜,既然小孩来了,他就得照顾一下。
      卖菜的大妈拉着陆拾一讲话,大妈语速太快,夏佐听不懂,拿着塑料袋低头想着什么,发现有窃窃私语的时候抬头望了一眼,只见一个女人拿着手机兴奋对着他两,夏佐眉头一皱,又被陆拾一拽回来,给他塞了零钱,“去对面那个店里买几瓶可乐。”
      夏佐迈着瘦长的腿,又遇见刚才拿着手机的女人,女人神色激动,冲到夏佐面前劈头盖脑的说了一堆。
      他中文不好,只听得懂几句无关紧要的,他一字一顿的说,“说慢一点,我听不懂。”
      女人愣了一下,她注意到对方湛蓝的眼睛,又用英文磕磕绊绊得重复,意思就是她是一个微博博主,想拍一张他的照片。
      夏佐完全没理解,这时陆拾一抬着长腿进来,一米九的身高缩在小小的便利店里完全就是巨人,他揽着夏佐的肩,“拍照?”他顺手摸了把夏佐白嫩的脸,“拍呗,长得跟个小王子似的,好看。”说完就笑着让开位置了。
      夏佐乖巧的让那个女人拍了照片,跟着陆拾一离开了。其实他不想拍,甚至还没有手机,更不知道什么叫微博,只是陆拾一说了,他听话罢了。
      那个女人的确是个微博博主,她贴上夏佐的照片,少年干净漂亮,一眼就使人惊艳,仔细看后,五官都很精致,这个微博火了一把,混血少年的热门挂了好几天。
      事件中心的两人买完了菜才等到商场开门,搜刮了一系列生活用品之后找了回家解决午饭,一夜没睡的陆拾一几乎一回到家倒床便睡。
      夏佐看着熟睡的陆拾一好一会,然后轻手轻脚的开始收拾,一开始动作不够熟练,差点打翻了不少东西,后边就轻手轻脚的,以免把房内的人吵醒,他收拾了好一会,感觉屋子里的东西杂乱了起来,透露出一种凌乱,却又意外的很合适的感觉,他不懂这种感觉,大概就是传说中家的味道吧。
      屋子是一室一厅,没有多余的房间,一米九的男人倒头便睡,大字型毫无形象的躺在上面,夏佐选择了窄小的沙发,对于一个一米八的人来说沙发确实小了点,他瞳孔无焦距的看着天花板,突然听见陆拾一电话的振动。
      那不大的屏幕上写着两字,夏佐看了一会,简体的两个字,他看了好久,深思熟虑后去阳台接通了这个电话。
      对面的人过了好一会才出声,“十一?”
      夏佐道: “是我,父亲。”
      “果然,”那人停顿了一下,“我以为那些照片只是和你们长的相似。”
      夏佐愣了,“照片?”
      “微博上发的,我助理发给我看了,十一还是这么邋遢,十年也不见变化,夏佐,你怎么去他那了。”
      夏佐低头思考了一会,“不知不觉,”不知不觉就想起了那个男人,不知不觉就找上他了。
      电话那头沉默了,不久才开口,“你上个月的任务做的很好,你就去十一那里住一会吧,或许你需要一点时间休息一下。”
      两人又闲聊了几句无关紧要的事情,像一对平常的父子一般,夏佐放下电话,看见了里面客厅沙发上不知何时有个男人无形象的躺在那。
      “傅守找你了?”陆拾一摸了摸口袋,没摸到烟。
      夏佐坐到唯一的长条沙发的角落,低着头,眼睛却一直看着对面有点焦躁的手指动来动去的,他说,“他说通过照片看到我和你一起了。”
      陆拾一起身去做了顿饭,两个人安静的吃完,快晚上八点的时候告别了夏佐,一晃一晃的去工作了。
      他实际上不知道微博怎么玩。他从来都是过着老年人生活,住的也是老宅区,有时还会停水停电,有空的时候陪着大婶大叔去居委会告状,年轻人大年初二探访都会嫌弃的地方,他住了两三年,住够三年就会换地方,今年心血来潮还会想想搬去哪,一忙就忘记了。去工作之前他不忘买了包烟。

      店长依旧摇着彩虹头,今天学听话了,指了指桌上的外卖,“饭。”
      陆拾一早就吃饱了,他把外卖塞柜子里打算当宵夜吃,店长笑嘻嘻的说“家里多了个小孩就是不一样对吧!”
      陆拾一瞥了他一眼,不意外对方知道。店长靠着这个不挣钱的酒吧当然活不下去,他实际上是一个情报贩子。
      不时,店里来了个不速之客。
      客人脸上堆着笑,痞里痞气得往吧台一坐,看着陆拾一的穿着发出啧啧的声音,“热牛奶加冰,谢谢!”
      陆拾一脑壳疼,“滚。”
      倒是店长开心的蹦跶过来,“亲,好久不见!”
      “点点,好久不见。”客人笑嘻嘻的,两人智商相近,凑一块就莫名其妙的兴奋。
      客人名叫孙少卿,在地下世界挺有名气,人长这么大却恶趣味十足,他已经好几年没回国了。
      “十一,傅守让我给你拿点东西。”孙少卿拿着小酒杯摇着牛奶,从兜里拽出两张卡和一个本子。那是两张身份证,一张陆拾一的,一张写着傅夏佐,陆拾一那张年龄算着今年才28岁,夏佐那张年龄写着18,陆拾一嘴角一抽,得了,这下差十年了。
      孙少卿拿着本子给他看那地段,介绍道,“这是傅守给你和夏佐找的屋子,地段挺好,总比你现在住的老年社区好很多,你们身份不能给发现,所以重做了个新身份证。”
      “我28?”陆拾一嘴角一抽。
      孙少卿嘴角勾起,“你不看看你今年多大了,可是这张脸,过了10年,20年,都没有变过。”
      “我?我大概和我对门的刘奶奶差不多大吧,”刘奶奶上个月添了两个孙子,天天来关心陆拾一的婚姻大事,陆拾一不敢跟她说,他可能比她还大几岁,答案是陆拾一本人也没有记住自己的年龄。
      “不老不死是人类十分渴望的事情。”孙少卿意味深长的说完,放下酒杯欲要离开,店长立刻跟上去,两人笑着聊了几句后他才离开。
      门上的铃子还在发出声音,安静的酒吧似乎只剩时钟滴滴答答的声响,凌晨三点实在没有客人,他提早下班,踏着无人的路回家。
      夜风没有白天那样炎热,一个高大的身影蹲在楼前的阶梯上,门卫室虽然亮着灯,里面却没人,昏暗的灯光下只剩烟上的一星火光,香烟的味道散在空气中,他墨黑的眼眸里冷漠的看着眼前的黑暗。
      从古至今都有人类寻找永生的历史,他们炼丹,祭祀,向天祈求永生,可陆拾一并没有。
      他只是一名去到国外留学的学生,被送入实验室之前的记忆已经缺失了,他隐隐约约记得有人叫他lu,是个学生,其他的都不记得了。
      他是一名人造人。
      那疯狂的科学家寻找那些青年,一个一个的实验着,陆拾一并不知道她的目的是什么,只知道她为他做实验时,给他取了个代号是十一,是中文。
      被麻醉的身躯无力得躺在冰冷的床上,似乎手臂感觉到了疼痛,又是一支不知名的试剂注射进他的体内。
      醒过来的时候,他意识到,他没有死。
      那位疯狂的科学家,成功了。

      一双瘦长的腿出现在面前,陆拾一抬头,只见一双美丽至极的蓝色眼眸。
      两人相视无言,待陆拾一的烟燃尽,他把火星摁灭在阶梯上时,青年伸出一只手。
      那只手是上帝无比完美的作品,陆拾一虽然对美没有什么感觉,但也意识到,这只手与这位青年一样,迷人美丽。
      “回去吧。”略粗糙的大手借着纤细的力道站起,那白嫩的手的主人并没有要松手的意识,两人相互牵着,没有一丝别扭。
      似乎十年前,他们两也这样过。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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