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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无人知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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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名字叫莉莎·杜平,出生于一九八零年四月。父母都是麻瓜,我却是个能把老鼠变没的巫师。
我出生的年代注定了围绕在我身边的都是些不平凡的人:哈利·波特、赫敏·格兰杰、罗恩·韦斯莱、纳威·隆巴顿、德拉科·马尔福、尼古拉斯·普林斯……而我,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凡人。
我没有杰出的父母、显赫的家世,没有出挑的容貌、灵光的头脑。我性格内向,在外人眼中总是显得很笨拙,我甚至怀疑过分院帽是不是昏了头才把我分到以智慧著称的拉文克劳。
我在学校的日子平淡无奇,除了七年级快临近考试的时候一伙食死徒打进了学校以外。我那时候天天沉迷于复习,每天晚上倒在床上沾着枕头就能睡着,天塌了都和我无关。第二天,我一觉醒来后,才知道了昨天晚上学校发生了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
食死徒打进了学校,但没能进入城堡。神秘人在场地上和哈利决斗,如同一个凡人那样被杀死了。食死徒们被统统抓起来(其实也没有几个),正义的凤凰社赢了。
请原谅我用这么平淡的语气讲述这些惊心动魄的大事。好吧,如果非要让我说的话,伟大的事都与我无关。说实话,我更关心的是第二天早上的伙食会不会受到影响。如果我吃不饱的话,很难集中注意力复习。
梅林保佑,五月二日的早餐还和往常一样美味。
一九九八年六月,我从霍格沃茨毕业。以我中等的成绩,平时恐怕很难申请上魔法部的职位。但那年魔法部刚打赢仗,应该是要极力彰显自己在血统一事上的“平等“,于是将成绩平平、却是麻瓜出生的我招了进去。
这大概是我这辈子跟着我的出身沾的唯一一点光了。我不仅进了魔法部,还被分到了平常人挤破了头都挤不进去的魔法法律执行司。
我像个鹌鹑一样被领进了助理办公室。魔法部的办公条件真不错,助理都是两人一间。
那一年,魔法法律执行司的司长办公室一共就要了两个新人,一个是出于政治考量被硬塞进来的我,还有一个是各方面都无可挑剔的学校风云人物——尼古拉斯·普林斯。
他第一次在学校大出风头是在分院仪式上。当时他往凳子上一坐,全校的女孩们都跟着倒吸了一口气。
这家伙长得实在是太漂亮了。
他有着一头典雅的黑发,深邃的眼睛如同两颗黑曜石,精致的面庞像是从古希腊美少年雕塑上拓下来的,整个人从头到脚都是闪闪发光的。即使穿着和我们一样的校袍,他身上那种特殊的疏离气质也能让人一眼将他从人群中认出。
他不属于我们的世界,这是我看到他时脑子里蹦出来的第一句话。
尼古拉斯在凳子上坐了三分钟,被分到了斯莱特林,又得到了全校四分之三女生发出的叹息声。
老实说,我对他兴致不高,但要说一点兴趣也没有,那也是不可能的。毕竟,对美的欣赏是人类的本能。不过,真的也就仅限于“欣赏“了。
他大多数时间都在学校里独来独往,没什么朋友;他当了斯莱特林队六年的找球手替补,在七年级决赛的时候终于上场了一次;他的学习成绩应该不错,但从不给别人看他的成绩单……等等,等等。
魔法部办公室里面对面的两张桌子让我有了近距离欣赏他的机会,但堆积如山的文书工作让我一下子失去了兴趣。
毕竟,他的盛世美颜并不能帮助我完成工作。
我从见到他的第一眼起就本能地觉得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这种感觉在有了和他近距离接触的机会后变得愈发强烈。
比如,他那些一看就很昂贵的衣服料子;比如,他整齐优雅的手写体;比如,他所有的私人物品上都印着他的姓名缩写;比如,他有时带到办公室与同事们分食的那些精致美味的点心;比如,他遇到上司时永远不卑不亢的态度;比如,他看似和所有人关系都不错,但永远保持着一定的距离。
而至于我——我圣诞节打折三个月前就开始盯紧商场里适合我的衣服,我写的字处于别人能勉强辨认的状态,我在十西可和十一西可的商品间一定会选择十西可的,我偶尔会带一些卖相一般的自制蛋糕(毕竟我既没钱又没时间)。我每次遇到上司时心都砰砰直跳,生怕他把平庸的我开掉。我和同事们的关系嘛……也就那样。
我真的挺羡慕他的。他长得帅,性格好,脑子也好用;听同事们说,他们家靠着祖业日进斗金,每天什么都不干光喝水喘气就有钱进账。对于我来说,挣钱养活自己是头等要务,花钱锱铢必较是我的必修课程;对于他来说,能用钱解决的事都不是事。
我想,如果我是他的话,恐怕连做梦都会笑醒,真的。
这样的看法,在圣诞节值班后,发生了一点变化。
那是一九九八年的平安夜。我贪图部里高额的加班费,积极报名了圣诞节的排班。没人愿意在平安夜这天值班,除了贫穷的我和坐我对桌的尼古拉斯。
有钱人家的少爷,果然不是我能理解的,我一边处理着手上的文件,一边在心里嘀咕道。
在过去的六个月里,我们说过的话少得可怜,仅限于工作。我本来就不是个话多的人,尼古拉斯恐怕也不会对平凡普通的我感兴趣。这家伙在学校的女朋友能组成两支带替补的魁地奇队了,他那些前女友只有两个共同特点:性别女,长得漂亮。
那天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们突然聊了起来,似乎是因为他突然看到了我办公桌上的相框。相框里是我和父母、弟弟的合照。
“是你弟弟吗?”他问道,我点点头,“他在哪个学院?”
“他不是巫师,现在在高中,正准备考大学。”我诚实地说。
“准备去哪个城市呀?”
“还没想好。看他能申请到哪个吧。”我想起了自家弟弟比我还令人担忧的成绩,有点尴尬地说道。
尼古拉斯像是察觉到了我的尴尬,很善解人意地转移了方向。
“你们一家四口一定很幸福吧?”他问道。
我想起一回家面对的鸡飞狗跳,忍不住笑了笑。“是呀。”
“那你为什么不和他们一起过平安夜呢?”他有点疑惑地问。
“当然是因为加班的工资高呀!”我脱口而出。在我看来,这是个压根用不着犹豫的问题。“怎么,这有什么不对吗?”我讪讪地问。
对面这个可是个从不缺钱花的主,我突然想到,乖乖地闭嘴了。
“没什么不对。”他一笑,温和地接道。
我事后回想,我这个人,最受不了诱惑,特别是美色的诱惑。那一晚好像就是从那一刻开始,我在他面前什么都招了。
“也不和你男朋友一起过平安夜吗?”他很和气地问。
“我目前单身,”我干巴巴地说,“我和他去年分手了,因为他想找一个父母都是巫师的。”
“这是血统偏见,”他说,“会有越来越多的人醒悟过来的……抵抗偏见会是大势所趋。”
我觉得他有点奇怪。身为一个纯血统,却想着如何解除自己身上的特权。
“但是我能理解他,”我坦诚地说,倒没有很伤心,“他想找一个巫师血统稍微多那么一点的女孩,这样生出来的孩子是巫师的比例也会高很多。你知道,在两个世界来回跑实在是太累了。”
他似乎第一次听到这么新奇的理论。我想,他在生活中可能从没碰上过这种事。
“我的姑父就是个麻瓜出身。我从不觉得血统是个问题。”他轻轻皱起眉毛,嗯,还是那么好看。
我想了想,明白了他指的是谁——爱德华·琼斯,大概四十五岁,傲罗办公室主任。部里的女孩们都觉得他既温柔又体贴,是个很有风度的绅士。即使他的孩子都上学了,还是有不少人想嫁给他。所以对于他,我还是了解一些的。
“谢谢你。”我下意识地说,突然不知道该如何开口说下去——
爱德华·琼斯,在学校时是男学生会主席,终极巫测的成绩据说是全优,在傲罗培训中也是佼佼者。他为人慷慨真诚,同事都愿意和他合作。他立过几次大功,在前任上司调走后得到了傲罗办公室主任的任命,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认可。
我何德何能,可以和这样的人物相比较?不是所有的麻瓜出身都那么优秀。是他高看我了。
“大概是我不够优秀吧。如果我再聪明一点、漂亮一点,说不定他心里的天平就能再朝我偏偏,说不定我们现在就结婚了。”我认真地说。
这次愣住的成了尼古拉斯。完了,这谈话算是进行不下去了,我想。
“你们女孩子可真奇怪。为什么总想着结婚呢?”他笑着问。
“我妈妈说繁衍后代是人生来背负的使命。她信教。”我补充道。
他似乎被我的说辞打败了。我又加了一句:“你妈妈会催你吗?”
千不该万不该,我不该问这句。我能感觉得到,这句话一出口,他周围的空气直接降了好几度。
可这不算是个禁忌话题吧?难道他的亲人去世了吗?……真的是太抱歉了。
沉默了一会,他开口了:
“前几天,我的妹妹出生了。他们给她取名叫莫嘉娜。”
我立刻脑补出了一出豪门狗血大戏——原配意外身亡,小三上位,长子被迫出走……
“她是我同父同母的妹妹。”他淡淡地说,我连忙“哦”了一声。
“我还有个弟弟。他还没到上霍格沃茨的年纪。我们家的人都很喜欢他,就因为他背下来的第一本书是斯波尔的《千种神奇药草及蕈类》。”
这也太变态了吧。我想起了我那本直到毕业还半新的课本,心想这孩子一定是个天才。
“他们在他四岁的时候就替他计划好了一切,而我四岁的时候……”他有点不甘地说,“从来都没有人注意过我。”
可我觉得这没什么稀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