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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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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海外有一国土,名曰傲来国。国近大海,海中有一座名山,唤为花果山。此山乃十洲之祖脉,三岛之来龙,自开清浊而立,鸿蒙判后而成。
丹崖上,彩凤双鸣;削壁前,麒麟独卧。峰头时听锦鸡鸣,石窟每观龙出入。林中有寿鹿仙狐,树上有灵禽玄鹤。瑶草奇花不谢,青松翠柏长春。仙桃常结果,修竹每留云。一条涧壑藤萝密,四面原堤草色新。
这是后世一位名叫吴承恩的书生所记,不知他从何道听途说而来,我在这花果山顶足足待了五千四百年,也没见得一只寿鹿仙狐,只不知那所谓的瑶草奇花说的可是我。
如果依着后世那位名叫神农的医者判断,我大概是一只狗尾巴草。
(二)
花果山的风景不过尔尔,作为一棵狗尾巴草,尤其还是一棵上了年纪的狗尾巴草,我是无需说谎话的。倘若你如我一般在这寂静荒凉的山顶上百无聊赖了五千四百年的话,相信你定然能够体会我的心情。
花果山没有冬天,四季如春,大概是这个原因,我才能够逃脱“化作春泥”的命运。然而,一棵草屹立在悬崖峭壁边足足五千四百年,那滋味儿不消我多说,你只需想想将你维持目前的动作五千四百年,大约你便能够体会我的心情。
不知道哪天清晨,我睁开眼,一低头,迷迷糊糊中竟然没找到自己的影子。我当即打了一个哆嗦,随即又打了一针鸡血。莫要怪我如此激动,每天清晨,当昴日星君驾着他那辆骚包的太阳车从我背后升起时,我便醒来,随后做我唯一可做的事,跟自己的影子打个招呼。
我仔细地在脚下的那片土地上寻找了半天,我那敏锐的眼光告诉我:我的影子确实消失了。
如你所知,这世上唯有鬼魂没有影子,以此类推,我大约是死了。
死于我而言,实在是莫大的解脱。
若是死了,我便可以无忧无虑;若是死了,我便可以无形无迹;若是死了,我便可以……
如此这般,我设想了千万种可能。午时刚过,我竟然有了困意,这实在是千百年难得一回。我眯着眼睛,低头准备小憩。刚弯下腰,我就被地上的一样东西吓得“嘭”地一下弹回来了。
我的影子正悄无声息地安卧在那儿。
原谅一颗小小的狗尾巴草心实在无法承受这生命之重打击,于是我软软地瘫倒了。
倒地之前,我隐隐约约看到身后有个偌大无比的东西。那么,大约就是它挡住了我的阳光。
我实在是棵了不起的狗尾巴草,如此短暂的时间,我居然还能够思考。
(三)
后世之人对于石头,尤其是巨大的石头似乎有着不可抑止的偏爱,譬如有本名为《石头记》的□□,那书里也有块举世闻名的大石头,且看那名为曹雪芹的才子这般写到:“却说那女娲氏炼石补天,之时,于大荒山无稽崖炼成高十二丈、见方二十四丈的顽石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那娲皇只用了三万六千五百块,单单剩下一块未用,弃在青埂峰下。谁知此石自经锻炼之后,灵性已通,自去自来,可大可小;因见众石俱得补天,独自己无才,不得入选,遂自怨自愧,日夜悲哀。”
再看吴承恩那迂腐书生是如何描绘我身后这块大石头的:“其石有三丈六尺五寸高,有二丈四尺围圆。三丈六尺五寸高,按周天三百六十五度;二丈四尺围圆,按政历二十四气。上有九窍八孔,按九宫八卦。四面更无树木遮阴,左右倒有芝兰相衬。盖自开辟以来,每受天真地秀,日精月华,感之既久,遂有灵通之意。”
仔细读来,那所谓的“左右倒有芝兰相衬”莫不是指的不才在下?真真是羞煞我也!
这么个大石头居然就这么神不知鬼不觉地落在我身后,生生将我跟影子的见面推迟了整整三个时辰,于是,我顺理成章地恼怒了。
一天、两天,一年、两年,一百年、两百年……我终于忍不住了,经过强烈的思想斗争,最终我决定妥协。
我讨好地向它弯了弯腰:敢问兄台,从何而来?
区区八个字,言简意赅,且还押韵,我真是棵了不起的狗尾巴草。
然而,回答我的是听惯了千百年的山风。
嬉笑怒骂,无所不用其极,如此又过了千百年,我依旧是一棵只能对着自己的影子自言自语的狗尾巴草,只不过多了三个时辰让我发呆而已。在这三个时辰里,我多了件可以打发空闲的事情,那便是观察这块浑身黑不溜秋且满脸痘印的大石头。据我良好的视力目测,在这又过去的五千四百年中,它貌似长高了一毫米。当然,自从上次的“影子事件”发生后,我的视力自动降级到良好了。
(四)
沧海桑田,我依旧是棵随风摇摆的狗尾巴草,而它,也依旧是块没有七情六欲的大石头。我习惯了它给我带来的时差、温差,当然,如果一个坚定的事物屹立在你的背后,你大约会产生某种称之为“依靠”的东西。
我们便如此相安无事地又过了千百年。
突然有一天,出事了。
现在想想,我是如此地厌恶“突然”这个词,它所带来的伤害远远大于“出事”这两个字。譬如你要正要坐一把椅子,突然有人把它扯开了,于是你在毫无准备的情形下,狠狠地摔了个屁股墩儿。相对于身体上的痛楚,心里那会儿的落差才是更难以明说。
后世有个名叫周星驰的家伙拍了一部名为《大话西游》的电影,那里面有句台词我颇为喜欢:我猜中了前头,可我猜不着这结局。
我说了,我是一棵了不起的狗尾巴草,我在这花果山顶待了足足五千四百年时,一块大石头悄无声息地出现在我身后,稍有思想的狗尾巴草都能想到这绝非偶然。上天既然安排它的出现,必然有它出现缘由,这缘由无人知晓,更何况我区区一棵狗尾巴草。可它哪儿不去,偏偏只落在了我身后,这由不得我不胡思乱想一番。何况经过这千百年的朝夕相处,我早已经习惯了它的存在。我开始在心里小声地对自己说:这个丑陋的大个子定然是老天怜我太过寂寥,派来陪我共渡余生的。如此千百年说下来,我便忘了这话最初是由谁说出来的,只当它是一个存在的事实。
后世有首诗如此写到: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纫如丝,磐石无转移。我不知君妾所为何物,大约是指极其亲密的关系,我想我们当得起此诗。
(五)
那天究竟是哪一天我已记不大清楚了,那日究竟是如何情形我也记不大清楚了,据后世记载,大约是这番模样:(大石)内育仙胞,一日迸裂,产一石卵,似圆球样大。因见风,化作一个石猴。五官俱备,四肢皆全。便就学爬学走,拜了四方。目运两道金光,射冲斗府。那猴在山中,却会行走跳跃,食草木,饮涧泉,采山花,觅树果;与狼虫为伴,虎豹为群,獐鹿为友,猕猿为亲;夜宿石崖之下,朝游峰洞之中。真是“山中无甲子,寒尽不知年”。
那一天,我此生第一次知道什么是痛苦。
大石崩裂之时,一片碎石正巧落在我身上,亏得我身形柔软,才没当场一命呜呼,只被砸折了腰,筋骨略有损伤。我在石缝地下艰难地探着头,想看看那丑陋的外表下究竟孕育着何等的卓越风姿。据我所知,万物守恒,所以外表愈是丑陋,那内在必当美丽。
事实也是如此,那石猴身形敏捷,双目有神,看着它踩在碎石片上四处奔腾,我竟有种喜极而泣的心酸。
世人不知,能够灵活行走对于我等物事来说,是终其一生也无法企及的梦想啊!看着它凌空飞跃,我有种眩晕的感觉,竟比自己能够行走更为圆满。
那一刻,我此生第一次知道什么是幸福。
纵然是千百年后的今天,我依然可以回味出当年那股幸福的滋味在我心口跳跃的轨迹。只是那轨迹太过深刻,如同被刀一道道地刻上去,任是千百年的风吹雨打,依然如斯。
后来,他有了名字,叫孙悟空;他有了封号,叫齐天大圣;他有了官职,叫弼马温;他有了壮举,叫大闹天宫;他有了经历,叫西天取经;最后,他还有了法号,叫斗战胜佛。
他成就了一段传奇,他书写了一段不朽,他的故事流传千古,后世的小孩子们都会戴着印有他模样的面具,舞着仿照他的兵器制作的金箍棒,在无数个童年演绎一场大闹天宫的神话。
(六)
花果山依旧景色如昔,我也艰难地从那块碎石片中钻了出来,大口地呼吸着山顶清新的空气。可我多了个落枕的毛病,这让我无法转头。我曾努力地试过一次,那锥心刺骨的痛让我差点晕厥。于是我不再强求,虽然视线范围变成180°,但又有何区别呢?这山顶的风光我早看过千百年了,还有什么值得念念不忘的。
只是每日卯时,昴日星君驾着他那辆骚包的太阳车从我背后升起后,我会习惯性地发上三个时辰的呆,然后低头对着地上的影子说: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