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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十年Ⅰ ...

  •   十年,十年了.

      我从没想过自己会是一个如此长情的人,因为从小到大看的星座书上都写说,双子座是一个变心比翻书还快的人种——可我却违反常理地一直一直喜欢着他。我曾经跟自己说也许是没得到过,所以忘不了。也可能就是为着这个自以为的理由,我帮自己写下了段除了丢脸还是丢脸的记忆。

      当我还在念初一的时候,我就喜欢上了他——大我一届的学长,很高很帅的一个男生,虽然不是我们学校最帅的,但我就是喜欢,喜欢真的没有理由——我不迷恋咱校帅得惊天动地的校草哥哥,也不暗恋那个聪明得冒泡的学生会主席哥哥——就是喜欢他,第一眼看见就喜欢了。我想,这就应该就是小说里经常写的那该死的“宿命”吧。

      我从小就跟男生玩得比较好,因为男生可以尽情地被我欺负,不用怕他们记仇啊报复什么的,比和许多女生相处起来都容易许多。我就是这么个很懒的人,要花心思去相处的朋友还不如没有。那时候和班里的男生都不错,还有两个“哥哥”。莫误会,绝不是像某些专职唬烂的同学为了搞出点暧昧关系才故意认的干哥哥啊干妹妹那类的——一个哥哥是我自发认的,因为实在是无法抗拒他唱歌那嗓儿,好听!第一次听他唱歌是首动力火车的背叛情歌,当时我脑子慢半拍地转啊转,等他歌唱完了,我脑子里还是只有两个字,好听。于是成了哥哥的铁杆“饭儿”,有哥哥的地方就有我的精神粮食啊!哥哥肯认我这个妹子的原因简单,因为我不像个女生,性格大咧咧的。据他话说就是跟我吹牛很带劲儿,什么事都可以拿来侃,什么人都可以拿来调戏。这个哥哥一直是我的骄傲,中学毕业了很多年,就只有和他我还是保持着断断却一直续续的联系。而据上次电话内容,他自个儿改了个很神奇的名字,然后一个人漂去北京追求他音乐的梦想了。崇拜啊,有梦想的人是幸福的,有勇气追求自己梦想的人更是大侠级别的啊。而另外一个“哥”就完全来得很莫名,因为此人比我还好吃懒做,为了抄作业方便直接管我叫“妹子”,一口一“妹子”,叫得跟真的似的,然后以“方便自家人”的名义天天跟我耍白烂。唉,哥就哥吧,至少懒这个方面我们还是很有基因共同点的……不过也是因为这个哥哥,我认识了他。现在想想,到底是应该感谢他还是稍微骂骂他咧?虽然我不后悔喜欢上他,但喜欢而不得,想不喜欢而不得,这个感觉确实不怎么享受。

      不记得是几月几号了,只记得是个阳光很好的下午,老班破天荒的仁慈不拖班儿,放我们早早回家了。我和那个白烂兄弟一起去班级停车区拿自行车,正蹲着开车锁呢,旁边那兄台突然就一个前扑倒地了。我看他一个蹦起来,恶狠狠地回头,结果表情呆滞了下就只嘿嘿一笑了事了。这下轮我纳闷了,这按常理发展,以咱家哥们儿那脾性,不是跑上去揍个几拳回本儿的也得把那偷袭的骂个狗血淋头吧,怎么跟摔傻了似的就只会卖笑了呢?我抬头,迎着阳光看去。有点刺眼,一个男生就站在那儿,痞痞的笑。我眯了眯眼,怎么还是看不清呢,只有个很诱惑人的笑容在我面前晃啊晃。一路迷迷糊糊的,回到家,我的思考范围里的,还是只有那个笑容。这种像被雷劈到变呆的感觉,难道就是人家常说的,一见钟情?

      然后是很无聊的三年,躲楼梯边,躲窗口边,偷偷地看,怕被发现,又期待被发现……矛盾的结果却是一点都不矛盾的——确实一直都没有人发现,至少是他没发现呢,从来也不曾看我一眼……他是直升我们学校高中部的,而我在中考结束后做了个很重大的决定,选择去了一所离家很远的寄宿学校。我想,离开他远一点,看不见了,慢慢的,就能忘了他吧。

      但事实上的结果还是很傻,我忘不了。不管有没有和别人在一起,也不管和谁在一起,心里始终念着的还是他,只有他。高二暑假前的期末考试那会儿,我想,如果再下不了决心,我就要永远失去他的消息了。他高考结束了,我不知道他家地址,连那个学校他也不在了,以后要再怎么找他?心悬的很厉害,找同桌商量了下,同桌很仗义地说要帮我写信给他.根据她的理论,反正写信告白的最坏结果也就是他不回信嘛,跟我憋着不说的结果是一样的,至少努力了一把,失去的时候也没那么怄了。而教唆的力量是伟大的,我纠结了许久的问题一下子就被拍板决定了。然后就是研究那信该怎么写。同桌一向很受欢迎,情书不少,但都是男追女用的,实际用途不大。至于图书馆,呃,中学的图书馆是多么的闭塞啊,言情之类的小说都被封杀绝了,最多能找到金庸古龙的大作,我总不能写什么太阳很大,天气很好,一个男人,一个笑容,令我心醉之类的,因此也很快被否决了……思来想去,最后也只好巧妙运用那些肉麻的歌词了。我硬是咬碎了一口非银的牙,写了些什么你是个像风一样的男子,你的血液里浸透着自由之类连自己看了也会中内伤的话,写完我们两个自己都反胃了……我一狠心在写完的当下就把它寄了,生怕自己反个小悔什么的。接着是等待,每天都是充满希望和绝望的日子啊,想想要是收信的是我自己,看到那些恶心巴拉的字眼,那作孽的小纸的结局除了被撕掉就是烧掉了吧……就在我快死心的那会儿,回信来了!意外啊,除了意外还是意外,惊喜啊,除了惊喜还是惊喜~

      信封上是同桌的名字,虽然连同桌的姓还被写了个别字,不过信最后平安到我手了就好。我抓着那信激动了半天,同桌瞅瞅我,说,“什么人啊,我名字都能写错的哦。”“呿,那是因为你的名字写着真的很复杂好伐?”当然不能怪他啦。我乐滋滋的说,无视同桌丢过来的卫生眼。我说过,我不喜欢成绩好的男生呀,错别字么,完全在我的接受范围里,只要不是写错我的名儿就好。

      他的回信很简单,真的很简单。一张从作业簿上撕下来的纸,要我猜的没错,那用来写字的貌似就应该是他高考时候用的2B铅笔吧。纸上只有短短的几行——
      “看来你的确有点了解我。
      我不喜欢写字。
      我的手机137xxxxxxxx,□□:xxxxxxxx
      有空联系我吧。”

      我拽着这张薄薄的小纸片,看了很久,呵呵,我喜欢的人,果然很有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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