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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红酥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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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奉六年,抚孤令出,朝廷在各地修建堂学,收容“诸弟之乱”兵祸遗孤。
我被父母冒作西邻陈家的孩子,送到堂学时,离我的八岁生辰,还有十二天。
连年战乱,百姓生死全凭一朝收成,天生地养。
自出生起,我就最怕挨饿。
陈家的狗儿,就是在去年大旱时饿死的,手脚抽搐,瘪着肚子。
我有两个姐姐一个哥哥,家里最小的是小五,我的同胞妹妹;啃过树皮挖过草根的百姓,从来只有一个信念——活!
抚孤令一出,冒名顶替战乱遗孤,成了民间常事。
从揭不开锅的家里,选一个孩子送去,也算给了家里,给这个孩子,一条活路。
如果堂学真能抚恤遗孤的话。
堂学里面的孩子,是一群齿牙尚未尖利的狼崽子;抢食物饮水,争草鞋棉衣……想得到什么,就要去争去抢。
饿到手脚颤抖,心慌口干。
冷到手脚麻木,神情恍惚。
就会知道,怎样去做一匹狼,淘汰羸弱的同伴,抓住生机。
在堂学的五年里,我每天都在害怕,害怕哪一天,会在饥饿和寒冷中,变成一具冰冷的尸体。
就像陈狗儿一样,被扔在路边,任野狗撕咬,蚊虫腐食。
十三岁那年生辰,我遇到一个人。
他赐我衣食,教我诗书,遗我金银。
他说他是宁王,贵妃独子,是当今圣上的第十二个皇子。
和我离家时,同生辰相差的天数一样;我想,这就是命吧。
珍馐美食,温补药膳。
诗书礼仪,华美衣饰。
宁王需要一个美人,一个气质高华,雪肤容殊的美人;这个美人,要有荣王的伴读黎华,八分神韵,五分模样。
在我十五岁那年,宁王本想在荣王及冠,出宫建府时,将我送到荣王府。
但,北方战事突起,当年挑起“诸弟之乱”,后流亡北地的淮安君复起;圣上遣刚刚及冠的荣王代君出征,宁王留京协理兵部户部,督办粮草。
我是宁王精心培养的美人,需要在一个合适的时机,出现在荣王身边。
所以,宁王将我安插至运粮军队中,以期时机。
淮安余孽突袭军中,洗劫粮草时,我杀了二十七个人,除了前两个人身上刀伤错乱毫无章法,之后的每一刀,都在他们最疼最致命的地方。
被宁王养在金丝笼里,收拢利爪尖牙的狼崽子,不会忘了他的本性。
因为护粮有功,杀敌勇猛,我被擢升为百夫长,调至副将军黎华账下。
无人再敢取笑我的容貌,扔掉我的被褥行囊。
军中四年,从少年到及冠,从百夫长到偏将。
我没有家族荫蔽,没有长官照拂,有的只是一笔笔军功,一条条刀下亡魂。
淮安君早在天奉二十四年就被处死,荣王平乱有功,得圣上嘉奖,离太子之位不过半步之遥。
但北地异族常年侵扰边地,黎华擢升正将军,封号平远。
夜来北风,霜天朗月。
自黎华帐中请辞时,他只收回了我的胡刀,那是天奉二十五年,我升做都统时,他亲自从北地王庭的战利品中,挑选出来的。
我和他很像,从容貌到风骨,从杀伐果断到兵法谋略。
黎华曾说,越卿不为知己,便是宿敌。
所以,一旦某天我不为他掌控,必杀之。
美人的宿命,从来不在军中。
一纸调令,我成了都亭侯,迁郎中校尉。
回到镐京的第一天,我身着皮甲,策马西山,直至红霞满天,方缓行而归。
城门处,有荣王府的车驾。
晚风微起,荣王掀开轿帘,在夕阳的余晖中,发现有一人,神似黎华。
“那人”,荣王怔愣时,不觉问出:“是谁?”
随行的副将随荣王的视线望去,看到了牵马静立的越卿。
“殿下,此人乃都亭侯,曾为黎将军麾下偏将;因与平远军中督军生隙,现迁郎中校尉,赋闲于京。”
督军是宁王一派,黎华是荣王伴读,两方相争,不可避免地会有一些得失牺牲。
“此人,甚好。”
副将会意,待荣王回府后,遣人备了厚礼,送往侯府。
圣上迟迟不封荣王为太子,其中最大的因由,就在此处。
荣王后院,除了正妃侧妃之外,还有数十少年,容色无双;偏将是荣王心腹,知晓这些人或多或少,都有些像黎将军。
但从未有人,乍然一见,便如其本人。
都亭侯府,说是圣上钦赐,其实只是一个二进的院子。
院子在西城的角落里,与普通平民的房屋相比,只多了一间供奉圣旨正厅;民间不许私藏兵器铠甲,越卿在军中的一切,都随一纸调令,尽数上缴。
收下荣王府的厚礼后,越卿半月不曾回帖,也不曾主动请见谢恩。
荣王自城门一撇后,就时常想起越卿。
副将自然着急,但知此事办成不是一日之功,值得时时登门送礼。
初时,越卿闭门不见,待他来得多了,只得以礼迎候。
天奉二十六年,在我二十岁生辰那天,荣王副将将我接进了凤华轩。
银簪玉筷,清粥小菜。
药浴清洗,锦袍加身。
情动之时,荣王口中叫的名字,是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