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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 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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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刺客,有些人也会叫杀手,对,就是那种穿着短打,抱着剑,脸部肌肉失调,多一个表情都累的那号人。
我在十二岁之前都是一个良民,就是那种很穷很穷,在街边的各种店铺里流窜打工的。也不是我干的不好,而是我母亲常年卧病在床,我时常需要打工打一半跑去看我的老母亲,所以时常发生连夜赶路刚进城的人来热水铺歇脚洗脸,正等着我的水呢,我却跑去给我母亲倒水了。当我第七次被解雇,我咬着也不知从哪粘来的干稻草,恨恨地瞪着街边。
后来我回想,或许我的血液里流淌的根本不是什么的良民血,否则我十二岁一个穷困潦倒的少年,怎么就被我主人看出了“鹰瞵鹗视”,说我是一个不多见的凶狠之徒。或许我主人也不是误打误撞,我祖上就是大名鼎鼎的,刺杀唐朝宰相武元衡的刺客之一。很可惜,荆轲留名了,我的祖上不够幸运,他的名字很少见于史册。由此可见,刺客的社会地位逐朝递减,从文字记载中就可窥一二。太史公的刺客列传是我们这行必读经典,然而之后可读的书册太少了,害我习得字之后,只能看一些才子佳人这些不入流的东西。
十二岁练习成为一个刺客,算微微有些超龄,但是呢,就像我之前说的,我流淌着刺客的热血,眨眼间五年过去了,我混着混着,也称为一个二流刺客了。不要小看我这个二流,混上一流基本上不用杀人了,只干最隐秘的事,有时还不是杀人,而是神不知鬼不觉地盗取一些要件。
所以基本上普通的杀人勾当里,我已经是我主人座下最得力的爪牙了。
九月初八,一个有着朗朗上弦月的日子。我遇见了我生命中最重要的女人。我那时还不知道迎头撞上这个最重要,只随便套着一件十多天没洗的黑色布衣,头发也乱得很,但是呢,我的最重要,也没比我好到哪里去。她索性,就什么都没穿。
我那天的任务呢,就是刺杀刑部郎官吴梓房。我也不知道吴梓房有什么好杀的,只知道他最近领了一个查抄参知政事路家的肥差。我摸黑进了他的房间,我已经看准了他的仆人已经铺完床,按照我的老习惯,我喜欢躲在床上,你看刺客这个活很容易躲出个什么身体损伤来,所以我尽量找一些舒服的地方,防止出现因身体缘故使我早早结束我职业生涯的情况。
我一摸床沿,感觉不对,软绵绵的一个物件,不同于被褥,它是有温度的,而且它还在抖。我心一紧,但是为了化被动为主动,我下意识地掀开了这个物件。
也怪我夜视能力太好,我看到一具白花花的女体,思来想去,用比较文雅的词语来说就是“玉体横陈”。也许是身体的冲击力太大,更准确的说是占床的比例比较大,我首先注意到的是整个修长如美玉一般的肉,第二眼,才看到了眼泪。这也是我的最重要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都认定我是色魔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