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6、往日时光 ...

  •   这年冬天,郑龙同志终于还是把乐队拉了起来。
      鉴于鼓手马佳同学和旋律吉他兼主唱李子枫同学还在鲍家街43号做青春无敌大学生,四人把每周末的时间让给乐队排练,并每周四周五晚上去浪味仙驻演。

      当然约是这么约,小伙子们基本每天晚上都往郑龙的小车库跑,喝酒撸串,喝高了就操起琴开始创作。

      有一回酒过三旬,马佳醉倒在李子枫身上扒都扒不开,川子抱着贝斯练抡指,郑龙大着舌头提议:“我看咱也别叫哪吒了。”

      唯一清醒的李子同学眼睛亮晶晶地问哥哥:“那叫什么呀?”

      “嗯……”喝到脑子当机的郑龙怎么也凑不出来个词儿,飞飞的脸像幻灯片一样在脑子里放映。想念吗?不想了,只是记忆碎片总是偶尔出现,像是推开了就难以合上的窗户。

      “叫地下车库吧。”川子头也不抬地提议。

      “行。”什么都行,郑龙想,不叫哪吒就行。

      马佳在第二天清醒过来以后,一脸懵逼地发现自家乐队突然换了名儿差点暴走——这么重要的创作过程居然没有乐队灵魂人物马佳同志的参与?当然后来被李子抚着背安慰了两句也就算了。

      四个人冠上地下车库的名字正式开始在浪味仙的演出,做一些能让年轻人们开开心心蹦起来的朋克和后摇。反响不算平淡,场子虽然站不满,却总有年轻人在台下跟着嘶吼呐喊。回想起来,每一场演出都大汗淋漓,也算是尽兴。

      那日苏仍然在浪味仙打杂工,每一次正式演出前的下午过来彩排,郑龙都能看到那个瘦削的身影靠在侧门边上静静地注视着,紧紧抿着他薄薄的嘴唇。

      他在想什么呢?郑龙站在一地的单块和音响之间,手指在六根尼龙弦之间游走,思绪总是往对面的人身上飞。

      两人的关系仍然没有实质性的进展,郑龙总在越线,那日苏一直退让。共饮杯酒,共谈事趣,连沙发都愿意共睡一张。那日苏留给他自己的地盘就这么一丁点,但就那一丁点,防线却能媲美纽约五角大楼地下的秘密基地外墙,坚不可摧,谁都进不去。

      但是啊,那双眼睛确实是穿透了一切的汗水、哄闹与喧喧扰扰凡尘俗世望向自己,一片清明而带着探究地望向自己了,郑龙想。

      小郑恼呀,小郑烦呀。小郑再看眼隔壁,李子枫同学每次看向马佳的时候那天真烂漫又带着崇拜爱慕的小眼神,他都不想看第二眼。说好的学长学弟呢?怎么欺骗人民群众感情呢?人民群众自己爱而不得就算了,还得看你俩跟这儿腻歪,人民群众容易吗?
      妈的,空了一定要让马佳请客,就吃北京城人均消费最高的那家涮羊肉,不把这小子吃穷老子不姓郑。

      浪味仙休息室对面的男厕所里,郑龙正响应大自然的召唤,马佳插着兜走进来站郑龙边上,还对着小小郑吹了声口哨。

      ……小李子看上他哪儿了到底?下回一定要抓着小李子问一下。

      “马佳。”
      “嗯?”
      “你俩是不是好上了?”
      郑龙一双含情脉脉的大眼睛回盯过去,吓得马佳差点儿脱靶。

      “……靠,谁啊。”心虚的马佳同志没敢再盯回去。
      “靠,还能有谁啊,你从鲍家街拽来的那颗青春靓丽小白菜啊。”
      马佳这回没贫,默默拉上裤链儿绕过郑云龙去洗手。

      行,十有八九是真好上了。

      “不是,我怎么记得你小子14岁的时候,眼珠子就跟着姑娘白花花的大腿转了?哎,早知道你也好这口,说不定咱俩还能试试。”
      “滚,我就是稀罕他。”

      小酒吧的男厕灯光昏黄,洗手池上躺着两颗烟头,镜子上遍布涂鸦和水渍,马克笔开玩笑似的写着类似永恒的话,马佳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神情是郑龙从没见过的较真。

      “我也不知道,这玩意儿挺奇妙的。我一开始其实就爱欺负小孩儿,看他红着脸不服输的样子就觉得特可爱。后来不知道怎么的,就觉得这人只有我能欺负了。你别拿这事儿涮他啊,子枫脸皮薄。”

      “嗯......我考虑考虑。”

      “?龙哥?”

      “逗你玩呢!不过这事儿我今天要不问你,你打算藏到明年世界末日是吧?你这少不了请大伙儿一顿涮羊肉吧?”
      “……行。”

      郑龙跟小时候一样搂上发小的肩膀,有些感慨。

      马佳父母本就是北京人,来青岛做生意。他俩住得近,小郑龙在他们小区做孩子王的时候,小马佳就跟在他后头当古惑仔,虚张声势。那会儿他带着马佳两个屁孩儿坏事儿没少做,捞海带掏沙蟹,裤子湿了个透回去挨削的时候,两人对上视线偷笑,然后第二天接着胡天胡地。
      很难得,郑龙跟着父亲从青岛去北京的时候,马佳一家人也搬回了北京,马佳就这么成了郑龙认识最久的朋友。

      那个打小跟在他屁股后面的男孩这回走在了自己前头,实在是自己太菜,那日苏太倔。

      而马佳的这顿涮羊肉,郑龙也是没想到能被他活生生拖到圣诞节。
      越来越多的北京人开始过洋节,大大小小的商场张灯结彩,气氛比过年时候还热闹。马佳挑在这天请客,倒不是他对上帝这小子的生日有啥特殊情结,纯粹是因为裕德孚这天破天荒地打半折。

      “来来来别客气各位,今天我请客大伙就尽管吃,千万别把胃藏着掖着,放开涮放开点!”马佳说着话,热气儿从口鼻里出来都成了白色雾气,映着他红通通的鼻头,看起来跟圣诞老人也差不离。

      众人裹着厚厚的羽绒服挤在小小的圆桌边上,热气腾腾的羊肉火锅把冰刀子一样的寒风和大雪一起隔绝在窗外,窗户上也蒙着厚厚的白色雾气,红木窗户檐儿上还挂着松树枝和铜铃。带着好看红白色肌理的羊肉片得很薄,堆在铜火锅边上,让人看了就打心口里头升起来暖。

      “你小子是真鸡贼,晚上演出,中午请咱们涮羊肉。马佳,你牛。”王老板毫不留面儿地鞭笞了马小佳同学把这顿饭拖了一个月不说,还要留在这么个不科学的时间的不人道行为。

      “我还要存钱养小李子呢,你吃不吃了,不吃出去。”马佳同志仗着今天自己是老板,十分硬气地怼了回去。

      给王老板气得,一时没找着话怼。

      李子枫闻言也跟桌子底下踹了马佳一脚,外加还瞪了马佳一眼——如今的小李子毕竟跟几个哥哥厮混了几个月,已经不是当初那个一逗就脸红的小孩儿了。

      “哎我说,今天李子要还滴酒不沾就说不过去了啊。”郑云龙提了瓶乌苏出来,拿开瓶器开了放在李子枫面前,“”

      “龙哥,晚上还演出呢,小枫他是真的……”

      马佳话还没说完,李子枫提起乌苏就给打断了:“真的什么?我跟你说佳哥你别拦我,我今天就要让郑龙知道,什么是酒量。”

      “哦,那什么是酒量呢?”那日苏涮着羊肉也逗弟弟,整个人都暖烘烘的。

      “不是,为啥要让我知道啊?”郑龙面上不表现,心里基本上已经乐成了傻逼。

      “看着啊!”

      “哎!”

      马佳还没来得及拦,李子枫波澜壮阔地以力拔山兮气盖世的气势捧着玻璃瓶儿吹下了半瓶乌苏,并在众目睽睽、众望所归之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变红了。
      马佳赶紧把酒瓶儿给抢下来,一脸担心地看着小李子:“我天,你没事儿吧?”

      被抢了酒瓶的李子同学打了个酒嗝,睥睨天下般扫视了一圈憋笑憋到内伤的众人。
      “这就是……酒量!”话音刚落,扑通就倒马佳怀里了。

      ……

      郑龙在一边笑得上气不接下气:“不是,马佳,李子枫真的就半瓶啤酒的量?你逗我。”

      “靠,他哪能喝半瓶啊,这还是乌苏,他最多小半杯青岛。”马佳急得不行,啪啪拍着李子通红的脸,“没事儿吧宝贝,哎哟我服了你跟这儿嗨啥呀。”

      川子捋了捋笑岔的气,抛出今天最致命的问题:“不是,枫枫倒了今晚上谁唱啊。”

      郑龙转头看向旁边捂着肚子弓着背笑的那日苏,于是马佳川子小虎和王兴也都跟随郑龙的步伐,一个转头看向阿云嘎。

      那日苏一抬头,突然觉得大事不妙。

      “救命苏苏,李子倒下了,我们只有你了,”郑龙趁机紧紧抓住那日苏的手,用他天生带泪的一双含情脉脉大眼睛摆出一脸红军进了陕甘宁看见乡亲们的表情,以及其让人恶寒的语气说:“你要不来,我们哥几个今天演完,铁定就被王老板炒了。”说罢还向王兴挤眉弄眼。

      “哈哈。”那日苏尴尬一笑,默默抽回了自己的手。他盯着郑龙诚恳的双眼,突然转念一想——这不会是个套吧。

      这还真不是个套。

      郑龙也没想到,李子枫这小孩儿真就醉死过去,连叫都叫不醒了。背着李子回浪味仙的马佳把他放在乐队休息室的小沙发上,坚持不懈地尝试了各种方法都没能把人唤回来,小孩儿睡得死沉,连梦话都没有一句。
      郑龙站在一边,看马佳都快把人倒过来了都没弄醒,望向那日苏的眼神,竟然真有些无助而慌乱的样子。

      “苏苏,你……会唱我们的歌吗?”

      唉。
      生活不易,苏苏叹气。
      “可我不会弹吉他。”

      “solo部分跳过吧,”川子翻出郑龙手写的,乱得像一捧野草一样的乐谱,“呃……这里有总谱,能看懂多少是多少吧。”

      王兴捏了捏那日苏的肩膀,无言地望向他的眼底——在这里,他最懂他的徘徊和踌躇,也懂他的顾虑和怯懦。
      于是那日苏想起,哥哥也总用一双大手捏捏他的肩膀,像是那收拢又放开的手指能注入勇气与好运,让他跨出最初那一步,然后一往无前。
      于是那日苏想,别再犹豫。

      “来吧,试试。”

      郑龙几乎是震惊的。
      那日苏竟然会唱他们的每一首歌,虽然歌词只能记个一半多,但这人也能跟着意思现场编个大概。李子枫的嗓音高亢明亮,郑云龙写歌的时候基本没考虑过音域的问题——反正这小孩儿都能唱,升调的时候直接拔高一个八度,李子枫唱得爽,下面人也听得爽。他没想到这些歌到了那日苏嘴里会变成这样,那些漂亮的高音、怒音和嘶吼都在,但都带上了他浓浓的个人风格,金属质感般的漂亮嗓音像Axl Rose又像Sebastian Bach,华丽而绝望,像带着西西伯利亚冷空气席卷而来的冰冻伏特加。

      一轮彩排下来,马佳放下鼓棒拍手称绝:“苏哥,要是每个livehouse的酒保都跟您一样会唱歌,我们乐队就都别玩儿了。”

      那日苏看向郑龙,抱着吉他的人眼睛里满是惊喜和赞许,笑着给他一个满当当的大拇指,那日苏觉得自己的耳朵又有些烧起来,低下头去研究吉他谱。

      “这里把吉他solo过掉会怪吗,要不……我用马头琴试试?”他试着提议,“音色和这种车库朋克会不会不太搭?”

      郑龙看着那日苏泛红的耳尖,只能看见他嘴在动,基本听不见他在讲什么——他妈的,郑龙现在只想放下琴过去啃一口他的嘴唇。

      “问你呢,看我干嘛。”那日苏耳尖更红了。

      “试试吧苏哥,还有时间再串一遍,”川子眼睛里也是说不出的兴奋,“你有琴在这儿吗?”

      那日苏的眼睛暗了一下,随即又笑起来:“对啊,哎哟你看我都给忘了,没有琴。”

      郑龙搂了搂那日苏的肩:“下回带我那把来试试,再和一遍吧。”

      那日苏点了点头。马佳敲了四声鼓棒,开始第二轮彩排。谁也没看见原本靠在侧门的王兴默默隐在了黑暗里,没过多久,又提着个黑色琴箱走出来。

      郑龙率先停下吉他。

      那把琴他见过的。
      2010年,走马乐队受伍德斯托克音乐节主办方邀请,把风靡欧洲大陆的畜牧民谣金属带去美国。那日苏跟着哥哥住在距离营地不远的演出乐队驻扎区,他把那时候每天自残一样酗酒浑浑噩噩的郑龙带去那片有些空旷的草地,在纱一样温柔的月光下面拿出这把琴,用来自东方的美丽土地上的声音和曲子温柔地唤醒自己。

      后来它被以八万块的价格卖给了王兴,今天王兴又把它拿了出来。

      “借你的啊。”王兴看着眼睛泛了些红的那日苏,把马头琴递了上去。

      “兴哥……”

      “行了,别娘们唧唧的,你们今晚演砸了我不给工钱啊。”

      就在这一瞬间,那日苏想,是时候往前走了。

      2011年的平安夜,北京大雪,青年们进了浪味仙,都卸下厚厚的外套和平日里戴惯了的面具,把最本真的自己投入到音乐带来的最简单的快乐里。

      那日苏在候场区紧紧捏着拳头,低着头一遍遍地背歌词。他开始有些紧张,虽然大大小小的场子都跑过了,但这竟然是那日苏的第一次正式上台演出。

      “没事儿,”郑龙从后面抱了抱他,“词儿忘了你就编,solo忘了你就弹你的,我信你。”

      走上舞台的时候,那日苏心里划过了很多东西,鄂尔多斯的蓝天草原,嫂嫂养的小羊羔,教他拉琴的总是严肃的大哥,照顾了自己太多的晰哥,还有这一分钟站在他身边的郑云龙。

      往事不可追,四季轮回,日子如同库斯克邮车般一天天地向前跑,车辙压着回忆推着人前进。他一天天为了生活奔忙,却忘了哥哥为什么要教他拉马头琴,忘了哥哥一直让他努力记得的草原和最纯粹的快乐。

      那日苏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展开手臂拉出第一个音——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