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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苗寨 ...

  •   “我想出寨看一看,看看种花家的万里山河,见见我们家里的五十六种兔子。”
      ――不愿意透露姓名的Milkman。

      Milkman打开小面包车的后备箱,提溜出一打热牛奶。这是今早最后一单,送完了,今天的工作也就结束了。Milkman人如其名,是个送奶工人,负责在每天凌晨太阳升起之前给哥谭定了牛奶的大小庄园、酒店、别墅区送牛奶。
      工作量并不大,但是报酬不菲,毕竟除却□□外很少有人胆敢在黑夜中的哥谭游荡。
      有时,他会多拿一些,悄悄地放在离家两条街外的钉死在墙上的铁箱里面。等他走后,会有小孩子睁着警惕的双眼偷偷摸摸的上前,也不贪心,拿走一瓶牛奶。路上遇到了别的孩子,就沉默的比个手势:里面还有;这是他们难得的不争不抢的时刻。
      那里是贫民区,很少有孩子能喝得起牛奶。这倒也不是他爱心泛滥。刚到哥谭,他什么都不懂,流落在桥洞、废旧大楼里都会被抱团的流浪汉欺负;有时候就连小孩子都会骗到他。后来安定下来了,老板让他“拿出点成人的魄力来!”的时候,他也只能想到“贿赂”小孩子帮他的办法。有时自己出门不在家中,街上的孩子们会给点面子帮他“看家”,免得他什么时候回到家发现自己的“家具”被人洗劫一空了。
      他是个黑户,找不到什么正经的好工作;又是个华裔,长得倒是清秀白皙,只是总把自己的脸藏在长长的黑发下面,也就更加不引人注目了。这样子,也只有靠着自己磕磕绊绊、少与人交流的中式英语送送牛奶。
      刚到哥谭的时候,他还不知道自己已经离开了自己的故土,还以为寨子外面的人都不说官话(河南方言)了。毕竟离他上次在巢里和苗苗一起醒来也已经过了二百八十年了。后来他听着、学着骨子里就透着陌生的英语,磕磕绊绊的了解了一点这个叫做哥谭的地方;又从捡来的小学生绘本里面看到了世界地图,当成画挂在了墙上,然后被老板指着种花和另一个大洲的东海岸说:“你是怎么从这里到这里的?”,才知道自己已经不在种花了。
      当时他只是沉默了一会,扯了扯嘴巴,发现嘴角异常的沉重。往日向来蔷薇般红润的双唇也失去了血色。嘴唇嗫嚅着:“我……我也不知道。坐了很久很久的船,黑乎乎的……然后就到了这里……”他想着:从前的许多年,在寨子里,他只想着玩耍,每此醒来都只和春风嬉戏、和蜂蝶共舞,从来都没体会过其他季节。
      到哥谭的时候也是一个春天,只可惜,除了苗苗之外,剩下的小伙伴们都大伤元气,出不来了。
      好在只流浪了两三天,靠着苗苗从想拐卖他的人手里逃脱之后,就遇上了老板。老板那时候虽然流里流气的样子,但是苗苗说闻到的味道是甜甜的,那就是个好人了!他就跟着老板走了。
      老板在前面不耐烦的迈着一双长腿,Milkman,不,那时他还没有这个名字,只是看着老板的蓝色眼睛不经意的呢喃了一句:“苗苗”,就被老板当成了“喵喵”以为自己在学猫叫不经意流露出的笑意晃花了眼。“好像寨子后山的春天啊!”他心里想着,快步跟上老板的步伐。
      老板不耐烦地回头,问他:“跟着我干嘛!”他也不说话,只是从渐渐留长的刘海之间露出满是信任的双眼看着他。老板的表情从不耐烦渐渐软化,猛地发现自己居然因为这双眼睛而微笑,脸上绷不住严肃的表情了,就只好转身向前走,任由自己救下的“喵喵”跟着。
      老板带他找到了现在的住所,说是他自己的房子,可以低价租给他。等他找到工作之后还回来就是了。之后老板还时不时的来看看他,给他一些生活品,教他怎么在附近买东西。
      他感激于老板的帮助,安定下来之后也学着帮老板的忙。只是他英文学的不好,只能干些不需要说英文的工作。正经的也只找了一份送奶工,兼职的也只能去老板安排的餐厅打打杂。有时候老板身上会有些伤口、淤青之类的,他也不敢问,每次只是欲言又止的看着老板,只是在老板转身出门离开的时候,让苗苗给老板治伤,从伤口最里面开始,不引人注意的加快愈合速度,减轻疼痛。
      他也不觉得奇怪:老板是□□的,身上受点伤在正常不过了。
      对了,老板叫“火柴马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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