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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一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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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星辰非罗弋
为谁风露立中宵
……
犹记那年杏花春雨山涧
浅笑靥靥的公子眉目如画
开口间就让人忍不住着迷
陌上公子
与世无双
偶遇罗弋
是雨儿这一生最美的意外
这是上天的注定
还是一场命定的劫难?
——引子
(一)
“公子,您慢点!”
书童一念跑得气踹嘘嘘,却不敌前面那一袭白衣的公子,身轻如燕,轻轻松松又甩了自己几十米。
再看前方那位公子,发带翩翩,衣袂飘飘,气不虚,嘴不喘,游兴正浓。
“公子,您和王爷倒是说的好,什么久在樊笼里,复得返自然,什么九死南荒吾不恨,兹游奇绝冠平生,此番游历,您是历尽齐绝足以冠平生了,只是那即将九死南荒的不是您,是我!是我!是从小陪着您长大的小一念好不好!”
公子脚步慢了下来,书童一念的抱怨声犹如滔滔江水,说得连绵不绝,恨不得把这一路上的怨气通通抒发出来。
“嗯,诗句记得很清楚,条理也很明朗,看来脑袋是清醒的。”
“公子,您这是哪跟哪?”一念被白衣公子几句话给弄懵了。
“说明脚下还未用尽全力,否则哪有气力说上这么长一段条理分明的话来?”
罗弋眉头一皱,手中的扇子轻轻地敲了敲一念的脑袋,看着一念吃瘪的样子,嘴边的笑意漾了漾。
一念看着公子这如玉般的笑脸,不觉看痴了,一时竟不知该如何回应。
罗弋看着自家小书童这一脸傻气的样子,摇了摇头,又继续往前走去。
而一脸吃瘪的一念看着他们家公子这丰朗俊逸的背影,不觉又回忆起了十年前,他在大街上因为抢地盘被老叫花毒打,眼泪和着血水糊在他的脸上,那时候他觉得他一只脚已经踏进鬼门关,下一秒就会成为乱葬岗一孤魂了,朦胧间看见了一个玉面小公子,就如天神般忽然降临,他只是给了一个眼神示意,随身的老管家和一众侍从帮着他喝退了老叫花,这才救他于水火。
赶走老叫花后,本来他们给了一念一笔钱,让他自谋生路,一念本就是一孤儿,天大地大,他自小就是在坑蒙拐骗中浑浑噩噩勉强挨日子,哪有什么生路可言,他跪在小公子身前苦苦哀求,情愿卖身给小公子为奴。
老管家一脸为难,云北王府门第森严,要买些佣人从来都靠的是可靠的人伢子,找的都是身家清白的贫苦人家,像他这种来路不明,又在乞丐堆里混了这么久,还不知道沾了哪些三教九流坏习性的,管家是断断不敢自作主张收下的。
救他的小公子罗弋倒也不是那种一旦侠肝义胆冲上头就不管不顾的莽撞性子,他只吩咐一念一路跟着,也没说到底是收还是不收。
他们这一路出来,是为了去城南的姑母家,只因年关将近,地方上进贡了一只蓝光琉璃莲花托盘,城北王寻思着自家这个吃斋念佛的妹妹必然喜欢,加之过年期间宫里走动必然频繁,罗弋未必有时间来见姑母,便遣了他随同老管家一同走这一遭。
到了姑母家,姑母拉着罗弋吃了盏茶,唠了些家长里短的琐事,赏了些金叶子后,他们就打道回府了,期间没再提一念之事,只吩咐他一路跟着。到了家,罗弋把一念安排在了门房,自己独自去书房见了父亲。
在这之前,老管家已经把路上救了个小乞丐的事情汇报给了云北王,罗弋便直接和父亲提了他的想法,想要让一念做自己的贴身书童。
父亲只淡淡问了句:“此中厉害,你可知晓?”
“孩儿明白,孩儿的贴身书童,是以后要近身伺候的人,便是从清白人家里挑选,也是需要仔细考量和斟酌的,更何况从外面要一个来路不明的小乞丐进来。”
“那你还……”云北王没再问下去,罗弋自小聪慧过人,处事通透,一众子女中,他是自己最得意的儿子,当然也是自认为最像自己的。
“方才孩儿出手相救,皆因他当时被毒打时的那双手,黑瘦干枯已经看不出一丝皮肤原本的颜色,父亲可知,人在被痛打的时候因为疼痛,手会不自觉地收紧成拳头?但他的手是张开的,仿佛那些拳脚并不是招呼在他身上的。
一个人,只有在又饿又绝望,拳打脚踢是家常便饭的时候,才会呈现这样的状态。”
“难为你自小锦衣玉食,却还能有这番领悟。”城北王眸子深了深,继续听下去。
“孩儿当时吩咐管家给他一笔钱,皆因他当时的眼神,那里面充满的是绝望,而不是感激。因为他知道,孩儿即使救下了他,也只是暂时的,未来或许还有更猛烈的毒打在等着他。所以孩儿想,既然我出手相救了,不如就好事做到底,给他一笔钱,让他可以自谋一条生路。”
“他不要?”城北王追问。
“管家掏了银子给他,他先是愣了一下,然后问了孩儿一句,这是什么?”
“他不认识银子?”
“后来孩儿一想,也是,市井间的买卖,用的大多是铜板,他一个小乞丐,确实也没什么机会见到银子。”
云北王微微点了下头,示意他说下去。
“更让孩儿震惊的还在后面,我随姑母去吃茶,他跟着管家一起用午餐,他竟……不敢吃肉。”
云北王一惊,“这又是为何?”
罗弋苦笑了一声,“像我们这样的钟鸣鼎食之家,哪里知道穷人的苦,他不敢吃,只因他从小到大,就没沾到过一丁点肉沫子。”
“竟还有这样的事……”
罗弋对着父亲抱了抱拳,道:“孩儿幼时读《晋书》,也曾耻笑过惠帝在听闻大臣来报,因发生饥荒,百姓无粟米充饥,只得活活饿死之时,惠帝那一句“何不食肉糜”,却不曾想,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罢了,所以孩儿想,男儿生当报国,当为天下百姓苍生谋福利,孩儿让这个乞丐出身的来当孩儿的小书童,也是为了能时时刻刻提醒孩儿,多思百姓之苦,方能勿忘初心。”
云北王赞许的点点头,“难为你小小年纪,就有此等抱负。”
罗弋摇摇头,接着说下去,“此为其一。”
“哦?”
“父亲觉得,一个奴仆,身家清白和忠心比起来,哪个更重要?”罗弋反问父亲。
“那自然是忠心了。”云北王若有所思的回答。
“那一个被家里卖身为奴的和一个被救了命的奴仆比起来,哪个会更忠心?”
云北王没有回答,赞许的点点头,只问道:“可还有其三?”
罗弋微微笑了下,“这其三嘛,孩儿这一路默默观察,这小乞丐走路时不东西望,到了姑母家连眼皮子都没多抬……”
云北王接过话茬“倒是个本分老实的……”
“父亲非也,这小乞丐常年混迹于市井,若多些察言观色,银子岂会不识?若多些巧言令色,也不至于一点荤腥都接触不到?所以他这倒也不是什么本分老实,只能说明,他足够的笨。”
言及于此,云北王方恍然大悟。
抚养子女,自是希望子女天赋异禀,聪慧异常,但家养奴仆却不是了,做主子的,最怕的就是下人生了个七窍玲珑心,时不时的整出点幺蛾子,搅得家宅不宁。所以但凡奴仆,愚忠二字便足够了。何况贴身书童,常年需在书房伺候着,自是不会字的才好,免得主家有什么秘密都被下人知道了去,如此一想,这小乞丐倒是再稳妥不过了。
“吾儿所言极是,一切就按照你的想法办吧!”云北王对着罗弋赞许地点了点头,罗弋对着父亲拜了拜,退出了书房。
言所未及之其四,还有他那稳握掌家大权的继母,与其让她给他派个卧底书童进来,倒不如先下手为强,把那小乞丐先收为己用。
书房一席话,一念自是无从知晓,他只知道那日他只在门房待了一炷香的工夫,那个好看的玉面小公子就又一次出现了。
“一念往生,一念无明,从此,你就叫一念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