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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秋风萧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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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秋天因为金朋时常的不回家变得更加萧条了,金比也需要更多时间的学习,于是金一变得安静起来,看看书,处理一下她的财务状况,生活虽然平静,但金一并没有寂寞的感觉,反而很踏实。每个周末,金朋都会在家做好吃的,弥补这一周金一没吃到他做的晚饭。
这一日的秋高气爽,阳光温暖,金比拿着水管在给草坪浇水,几朵金菊花欢喜地接受金比的洗礼,以前金一都是在草坪上的草长得跟野草似的,才会叫人给收拾一下,她唯一栽种的就是沿着围墙一溜圈的仙人掌,说是谁敢翻她的墙,扎死他!眼前这些生机盎然的花都是后来金比给种上的,金比的初衷是当金一坐在院子里的时候看到这些姹紫嫣红,心情也会很好的。
远处传来一阵阵的欢笑声,金比好奇地往围墙外张望,金一的这个房子建在这条路的尽头,方圆一里内都没有别的人家,又哪儿来这么大的人声?金比只隐约看到一群骑单车的人往这边来了,便回头往楼上望了望,金一这个时候还没有起床,希望这群人没有吵醒她,她要是没睡好觉,心情会很不好的。
但是这些人似乎就是冲着金一的睡眠来的,叮叮当当的单车铃声,已经近到门口了,有人嚷嚷道:“哇,快看,好大好漂亮的房子啊,真有钱,不知道能不能进去参观一下。”“肯定不让,有钱人都很小气的。”“哇,好大的院子。”
金比这个时候将水管关上,赶紧跑到门口,想要阻止这些人的嚷嚷,谁知他刚露脸,有人就指着他叫:“哎,这是不是金朋的弟弟吗?”其他人也开始认出他了,金比认出他们是哥哥班上的同学,他一时愣在那里,哥哥此刻开车出去买菜了,他不知道该不该和这些打招呼,因为金一还在楼上,她要是看着一群唧唧喳喳的陌生人在她的家门口,肯定会不高兴的。
“哇,金比,这该不会是你们家吧。”他们都见过金朋和金比两兄弟是开着不错的小车上学放学的,早就肯定他们是有钱人家的小孩。
金比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有点愣愣的。
他们见他不说话,也不觉得奇怪,金朋的弟弟在学校的时候也是这个样子,除了跟金朋说话之外,基本上都是不和人接触的,所以他们只当他默认了,女生的好奇心和虚荣心总是比较强的,他们中有女孩笑嘻嘻地凑上前:“金比,金朋在家吗?我们想进去找他。”其实就是想进去看看有钱人家的别墅。“他不在家。”金比答道,仍然站在门口,完全没有放他们进来的意思,情况一下子僵在了这里。
大概是天气太好的原因,金一今天起得比平常早些,刚下楼就看到金比站在大门口好像和什么人在说话,她走到院子,问道:“阿比,怎么了?”
金比回头看到金一,顿时有点紧张,生怕金一生气,没做声,金一走到门口,看到门外站在一群年轻人推着单车,便问道:“他们是谁?”
“他们是哥哥的同学。”金比的声音低了下去。
“同学?你们认识金朋?”金一转过头去问那群学生。
那群学生从金一出现在视线里,就立刻变得有些怯懦起来,不像刚刚对待金比那种无所顾忌,因为即便是一身休闲装的金一也难掩那份逼人的气场和耀眼的魅力,男生都收起了学生的那种没规没距,胆大一点的有礼貌地回答道:“是的,我们是金朋的同班同学,今天是出来郊游的,路过这里看到了金比,所以跟他打个招呼。”
金一一眼就看出他们对这个房子的兴趣,微笑了一下,说道:“既然你们是阿朋的同学,那也算是客人了,如果你们不赶时间,进来喝杯茶,阿朋一会儿就回来。”
“好啊!”学生的心眼毕竟是单纯的,几个性急的没忍住,迅速答道。
金比有点诧异金一那么好说话,不过很快就明白了,她这么做完全是为了让哥哥在同学面前有面子,便立刻开门,放他们进来。
这群学生进了屋子之后,就跟进了博物馆,瞪大了眼睛打量这个宽敞的客厅,金一家的室内装修是请了著名设计师根据她的性格特点专门设计的,有着金一那种慵懒随性的味道。
毕竟是在别人家里,没有主人的邀请,他们也不好去各个房间里参观,算是规矩地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有的只是在客厅里转转,看看这个看看那个,关着的门没有擅自去开,比如金一的衣橱。
金比忙着给他们倒水,因为金一说请他们喝茶,金一微笑着坐在沙发上陪着他们,不过金比觉得她的笑容不真实,跟她第一次在梦幻城见到他们,戏弄他们时的表情差不多。
“姐姐,啊,我可以叫你姐姐吧。”女生始终是八卦的,尤其是看到比自己漂亮太多,又羡慕不已的其他女生时。
“我叫金一。”金一不喜欢被莫名其妙的人套近乎,不过不了解她的人看不出她的不喜欢。
“你也姓金,那你是金朋的姐姐啦?”这个女生好像猜中什么大奖似的,看起来很高兴,似乎套近乎套对了。
金一顿了那么一秒,看了一眼正瞅着她的金比,说道:“我是他们的监护人。”
“哇,姐姐真让人羡慕,又年轻又漂亮,还这么有钱,我要是能有姐姐的一丁点儿本事就好了。”
等你能从地狱里爬回来的时候就可以了,金一心里想着,脸色的微笑还在,气场却又冷上好几分,金比知道金一很不高兴了:“阿一,你来一下。”
那个女生疑惑地问道:“为什么你不叫姐姐呢?”
金比呆愣住了,金一随口答道:“我从国外回来的,不习惯。”言外之意,你也不要姐姐长姐姐短的,那个女生立刻明白了,识趣地闭上嘴巴。
金一跟着金比进了书房,金比关心地看着金一:“阿一,你待在书房吧,我去招待他们就好了。”金一脸色不善,头疼地说道:“好吧。”
当金朋回来的时候,着实吓了一跳,马上问金比:“阿一呢?”金比编着谎:“阿一在书房忙呢。”然后他的那群男同学凑过来,神秘地说道:“你姐姐真漂亮,人也和气,还叫我们进来喝茶,真没想到啊,你家环境这么棒,我就说嘛,约你出来秋游你都不去,我们都以为你佳人有约,原来是躲在家里秋游。”
金朋听他们这么说,有点诧异地看着金比,金比微微地点了下头,金朋明白了,立马恢复正常,玩笑的口气道:“阿一不是佳人吗?”
“对,对,有这么漂亮的姐姐,难怪你看不上学校的校花呢,这样的话,咱们可就有机会了。”一群男生跟金朋说笑着,看样子金朋在学校的人缘很不错。
由于金一不在,金朋又回来了,他们便放松许多,金朋人长得非常帅气,有主见,会照顾人,所以学校的男生愿意追随他,女生仰慕他,是棵实至名归的校草,金比一点都不比哥哥差,但是几乎不与别人交往,上完课就回家,所以学校里认识他们兄弟俩的人都说金比是个乖乖的富家小少爷。
此刻金比只是站在一旁听他们说话,和他们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可是这种男生在女生看来就是略带忧郁型的,极具吸引力,女生天生都有母性,有一个女孩子早就惦记上了,本来以为可以通过金朋认识他,谁知道他从没看过她一眼,现在在他家里,他看起来要容易亲近得多,所以那个女生走到金比旁边:“你是叫金比吗?”金比点了点头。
“你好,我叫郝欣,你可以叫我阿欣,我可以叫你阿比吗?”郝欣与金比挨得很近,伸出右手在他面前,金比有点犹豫地伸出右手,轻轻握了一下,那个姑娘看起来性子挺爽朗的,握住金比的手不放,冲他甜甜一笑,才舍不得地松开手。
金比心里一阵忐忑,似乎被人用弹簧抖了一下,他有点想离开客厅去找金一,但是这样又很没礼貌,便转过头看其他人聊天,郝欣以为金比只是害羞,又向金比贴近,挨着他的身体,金比全身一阵发抖,向旁边挪了挪,可是在女生看来,这不像是拒绝,反而更像是触电,于是郝欣大胆地挽着金比的胳膊,贴着他。金比不知道该不该甩开她,毕竟是哥哥的同学,所以只能先忍着,却不住地微微颤抖。
金朋注意到金比的不适:“阿比,去看看阿一忙完了没有?”“嗯。”金比很欢喜地答应了,赶紧往书房跑。金朋注视着金比的背影,心里一阵忧虑,之前阿比和阿一之间的身体接触,阿比看起来很喜欢,便以为他无法接受别人触碰的心理问题已经好了,但是现在看来并不是这样,难怪他在学校的时候从不与其他人交往,一心一意只想着回家看阿一。
金一正在书房里无聊地上网,看见金比一脸欢喜地走进来,不太爽地说道:“阿朋回来了?”
“嗯,哥哥回来了。”金比走过来,弯下腰搂着金一的脖子,心里才舒坦了一些。
“怎么了?被那群小孩给欺负了?”金一声音里略带一点威胁,仿佛只要金比点头,她就会立刻出去把外面那群小孩给灭了似的。
金比咧开嘴笑了,摇摇头:“就是觉得外面太吵了。”
金一难得认真地说道:“同感,就是这样!那就跟我一起躲在书房吧,让那个学生会主席去应付。”金比把脑袋埋进她的脖子里,用满意的声音发了一个“嗯”。
可是呢,舒服的事儿总是与愿相违的,程运来了,金朋把金一给叫了出来,哪知程运正坐在那群学生堆里,被大家崇拜着。
“程总,这个时候您怎么有空上我这儿来了?”言外之意就是你干嘛这个时候跑来?
“哎,她也是理工大的,读的也是经管系,算是你们的师姐了。”程运继续和这群学生聊,似乎很聊得来的样子。
金朋和金比都很诧异地看向金一,从来没有听她说过,金一则不太爽被人揭老底,更何况她的大学都没读完,金一走到程运面前,打断他的下文:“我说程总,您千里迢迢地跑来该不会就是和我聊往昔吧。”
“行,不聊往昔,咱们聊现在,德福士集团董事长的独生子从国外回来了,我已经约好下周六你和他的见面会。”程运当着所有人的面直接说出来了,摆明就是故意的。
“不去。”金一不甩他。
这群学生都很惊异,怎么说他都是程氏集团的董事长,金一对他很无视的样子,但又看起来很亲密,都在心里猜测他们的关系,程运这次可逮着一个好机会:“你以为我想管你的婚事呀,你要是一早就嫁给苏杨,我现在就不操心了。”
“你是说苏副总,以前还追过,额,金一姐?”一个挺崇拜苏杨的女生急着问道。
“没有的事,别听他胡说,苏杨已经结婚了。”金一本来懒得解释,但是碍于她此刻的身份是金朋和金比的姐姐,她得为他们树立个好点的形象。
“你就是少根筋,那会儿你就是苏杨的跟屁虫,什么都赖上他,他要是不喜欢你,能让你吃他的喝他的,还让你把他身边的女生都轰走吗?”
金一瞅见程运一副势在必得的表情,了解他的意思:“好吧,那时候我年少不懂事,只管吃喝,既然他现在结婚了,就不要再提这些了,行,我下周六去见那个人。”
程运放心了,只要金一答应他的事,就会去做,所以他才专门赶来说服她,不然她就会直接挂上电话,然后消失个无影无踪,等事情过去了再露面。
“行了,我的事情也办完了,同学们好好玩,机会难得啊,阿一读书的时候从来不跟同学来往,更别说让他们进家里了,就为了这两小子。”程运深思地看了金朋和金比一眼,他当着大家的面让金一去相亲的目的,除了让金一松口答应之外,也为了让金朋和金比知道金一迟早是要嫁人的,不要奢望一辈子拖着她。
金一禁不住抱怨道:“你干嘛老拆我台啊,那个时候不是忙着当你们的跟屁虫吗?”这群同学被金一的玩笑话逗得大笑起来,觉得金一其实蛮容易亲近的。
程运微笑着不置可否,往门口走去,金一跟在他身后,余光从大开的落地玻璃门看到一个熟悉的闪光,狙击枪的瞄准镜,正对着她和程运的方向,就在子弹穿过消音器发出极细小的枪声时,金一已经以最快的速度将程运拉倒在地,子弹瞬间刷过,钻进客厅的一个柜子里,只有金一瞥了一眼柜子上的那个洞。
那群单纯的学生赶紧跑了过来,帮忙扶他们,金一余光测试了一下角度,这群孩子恰好挡住了那个黑幽幽的枪口的直线位置,她便坐在地上,皱着眉头说道:“脚抽筋了。”
其中一个学生说:“用力踩着脚背,马上就好了。”然后有人帮忙去踩金一的脚背,过了一会儿,金一才说:“好了,不疼了,谢谢你们。”他们便帮着程运将金一扶到沙发上去坐着,程运皱着眉头问道:“不是很久没有脚抽筋了吗?”
金一观察了一下位置,这边的落地门都是关着呢,比较安全,而且还有一群人围着,但是那个狙击手还在那里,我们在明,他在暗,情况很不利。金一挠了挠头发,一副思考的样子:“大概是最近运动量太大了一点,哦对了,你们还没见过我们家的运动室吧,很棒的,要不要去看一下。”
金一貌似兴致很高地往外走,程运有点不放心金一,所以也陪着,学生还是单纯的,金一友好的邀请让他们立刻忘了她脚抽筋的事情,都兴致勃勃地拥着她往外走。金一将他们带到地下室,这里是地下一层,只有一个门,四周没有窗户,是狙击手的盲区,大家进来后都惊呆了,这里既是个武术道场,又是个运动场,尤其是男生,都好奇地去试玩摆在那里的格斗架,沙袋,有人拿起了摆在架子上的那把武士刀,正准备抽出来时,被金一夺了过去,她微笑着说:“这个不能动。”便拿在手上,没有放回去。
金一知道程运会拳击,金一高中的时候长得就像个瓷娃娃,非常可爱白净,学校有一些坏学生经常在路上拦她,程运起先总会被打得鼻青脸肿的,后来去学了拳击,于是没人再敢找金一麻烦,怕被程运打。
“程总,有兴趣打一架吗?”金一特意挑起他的兴致。
“太久没打架了,再说我也不会跟你打呀。”程运虽然这么说着,但是心里早就痒痒的。
“用不着我,阿朋,你陪程总玩会儿。”金一开始指派人了。
程运不怀好意地看着金朋,说道:“让他来?你不怕我把他打坏了?”
金一不客气地说道:“我倒是担心您一会儿没面子,您养尊处优了那么久,恐怕不是阿朋的对手。”
程运摆出一副不屑的表情,仿佛又回到热血沸腾的年代,走到一边脱了鞋子和外套,开始热身,金朋有些为难地看着金一:“这样好吗?”金一拍了拍他的肩膀说:“别小看他,他可是很厉害的拳击手,小心着点,别给我丢脸。”金朋认真地点了下头,定下心来,也去做赛前热身。
金一从桌子上拿了个计时器,给金比:“阿比,你当裁判,啦啦队们,赶紧找边站,支持程总的站那边,支持金朋的站这边,快点快点,激动人心的比赛就要开始了。”金一洋溢的号召,立刻调起了全场的气氛,本来就好奇得不得了的学生,此刻更是情绪高涨,甚至开始为自己选定边的选手喊口号了。
比赛开始之际,金一对金比说:“好好照顾一下现场,我去把这个放好,一会儿回来。”金一拿着武士刀,静静地走出地下室,顺便将门锁好,她绕到地下室的后面,拨开墙上的一块砖,按了一串密码,墙壁上开了一道门,金一闪了进去,门迅速合上。
这里是个不到十平米的狭窄密室,密室两边从上到下有两排柜子,一边柜格上摆着各式的枪支弹药,另一边摆着一些先进的通讯设备。金一将武士刀放在柜格上,又拿起一支狙击枪,试了一下瞄准镜和开关,装上弹药匣,但是没有装上消音器,消音器会影响射程,又闪身出去,弓着背,猫一样地越过低矮的围墙,迅速跑远距离,绕到那个狙击手的侧后,狙击枪的最远射程范围内,瞄准,洪亮的“嘭”声过去,那名狙击手还没有弄清楚情况,就应声倒下了。
金一迅速地再次靠近,又在他的后脑勺处补上一枪,才来到他旁边,鲜血顺着他的后脑勺和太阳穴流淌出来,染了他的衣领和面颊,金一踢开他,检查了一下他的脉搏和手指上的老茧,端起他的狙击枪查看了一番,便拨通了一个电话:“尽快给我查一下最近哪个杀手组织要杀程氏集团的董事长,谁买的凶,老价钱,但要快,还有他们使用的是美式狙击枪。”
挂了电话,金一快速处理了现场,又在四周查看了一下,确认没有其他威胁,看样子他们对这个狙击杀人方式很自信。等她若无其事地回到地下室门口时,喘了口气,收敛起满身的杀气,露出一个笑容,才走进地下室。
此时地下室里正打得热火朝天,程运和金朋都有些许的挂彩,但眼睛都是晶亮的,像烧得最旺的火焰心,两个啦啦队奋力呐喊,就差头上寄个红带,手上举个标语,金一笑了笑,这才是普通人的生活,阿朋已经慢慢融入到这样的生活中了。
金一拍了拍手掌,走到两个选手中间,阻止他们:“好了好了,可以停下来了,再打下去明天都不用上班上学了,阿比,宣布比赛结果。”金比点点头:“计时十分钟,平手。”
程运大笑起来,搂着金朋的肩膀拍了拍:“不错不错,长江后浪推前浪啊,这小子我喜欢,阿一你挺会找的。”金一哼哼了两声,提醒他不要太兴奋,把什么都兜出来。
“程总的拳头才是真的厉害。”金朋摸了摸脸上被他揍到的伤。
“真看不出来,程总和金朋都是一副文质彬彬的样子,拳头那是带风的,以后也教我们几招,让学校的人都知道咱们经管系的学生那都是文武双全的。”男生天生都是好斗的,几个人一脸兴奋的模样乱比划着拳脚。
“行啊,我就喜欢你们这样的学生,有活力,充满朝气,让我想起我大学时候的样子。”程运很久没有体味这种随意妄为了,自从毕业后,每天都是面对办公室的一丝不苟,像撒着漂白粉的井水,干净但是缺少趣味,“时候不早了,我该回了,今天还要陪丈母娘吃饭,老婆的命令,唉,这男人再成功,回到家还是得听老婆的。”同学们都被他这句趣话给逗乐了,似乎越来越喜欢这个老总,他身上没有那种让人仰视的领导味,反而像个邻家哥哥,风趣幽默。
金一跟过去:“我送你,阿朋,你招待一下同学,都快中午了,如果家里的菜够的话,留大家吃个饭,中午我可能不回来了,同学们,好好玩啊。”不知道是因为程运很喜欢他们的关系,还是因为他们是金朋的同学,金一竟然友好地留他们在家里吃饭,或者在他们身上有金一从来没有的东西,那东西在今天离得她很近,触动了她。
“谢谢金一姐,程总慢走。”学生们都特别高兴,洋溢着快乐的因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