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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启 苏茗眼中的 ...

  •   这叫什么试卷?怎么那么多,那么累人?
      哎,果然毁了我的圣诞节。
      “这下该下课了吧。”小启的短信几乎总在我最无聊的时候发过来。
      “废话,我又没有晚自习,而且晚自习有上到晚上十点的么。”
      “非住宿学校的确没有。”他回短信的速度一如既往的很快。
      “那就安静吧。”即使我知道,他百分之一百不会安静的。
      “我们多久没有见面了?”
      “自毕业的话,应该四五个月了吧。说的好像我多想见你,不见你我可是过得比谁都自在啊。”
      我确实很久没有见小启了,初中毕业后,就再未见过他,上次某位初中同学过生日,唯独他没有参加,这样想想,我倒是还很怀念他的。
      “可我就喜欢你过得不自在。”
      “去死吧。”按下“发送”键后,甩开手机,继续攻克数学题,再不攻克就没办法早点睡觉了。可是当我拿起笔时,思绪不自觉的回到了过去。
      那是初一吧,小启的身高还未有我高的时候就托人送信给我,我视而不见;于是,又捧着花送给我,我转送他人;再之后,又送项链给我,我还给了他,因为他的眼光就是一条似狗链的链子…仅仅十三岁的他,却丝毫不避讳的做出这些事情,坦白说,我还是很佩服他的。
      小启是个不懂得害羞的人,所以是个长不大的孩子。
      而我是一个只懂寂寞的人,所以也是个长不大的孩子。
      两个长不大的孩子是不能在一起的,我们彼此都不知怎么互相照顾。

      叶末曾说我自私的要死,为了奢华的脸面,我错过了一个又一个机会,她替我感到惋惜,我自己又何尝不是呢?
      “我知道你喜欢的是他,但是你可以尝试接受我。“初中毕业前夕的一个午后,小启就是这样不害羞的对我说,语气中还夹杂了命令,我感到颇为可笑。
      “你不用管我。”我转身离开,没有看小启的表情,因为我并不想看见。
      “如果你能告诉他你的心意,也许你就不会那么失落。”叶末也曾这样说道。
      “我没有失落我的单恋。失落感情而已,感情一旦处理的不当就会伤人,而我不想去伤人了。”
      “小启呢?你对他的心意视若无睹不是在伤害他吗?”
      “既然伤害已经造成,我也无可奈何。所以我宁可牺牲他,也不想伤害我自己,我就是这么顽固的自私。”
      我不向往爱情,这是真的。那种无事可做黏在一起的习惯我并不想拥有,我不太想一直劳累的考虑别人的感受,那样以我多想的性格一定会累死的。我可不希望有一天,报纸的头条新闻:某市一名女生因爱情劳累过度而死去。那可真的就是天底下的一大笑话。
      没错,我是想做个乖孩子,但是也是无奈的触碰到单恋的事情。
      但是现在,初中毕业后近五个月的现在,我已经学会淡忘。
      说什么淡忘都是假的,我们只是选择把不该记忆的事情埋藏在心底罢了。于是,我欲埋藏这段单恋走进高中,却无奈的发现三个任课老师和他是一个姓氏…
      最近总有那么点不想去学校,何况明天又要考英语和化学。考考考,在考试中找到人生价值,在考试中提高自己的能力。我宁愿成为一个乞丐,别人可以靠自己的双手来打工吃饭,而乞丐只需要别人的同情心而已,能利用一个人的心,比这些无用的双手要厉害很多倍。
      那么我们还要考什么呢?都是烤乳猪了。
      “数学选择题答案。”同学发来短信。
      看吧,不止我一个人看数学试卷头疼。

      头疼就彻底让我头疼吧,可是世道偏和我作对,当我认为我的数学卷子选择题会错一塌糊涂,结果第二天订正时发现,选择题全对!头疼还非要给我一点窃喜,果真够残忍的。
      更残忍的并不是这个,是化学考试。
      什么乱七八糟的。幸亏考化学的前三节课复习了下化学,不然我大概整张卷子连个10分都很难拿到。我坚决不会选择理科,那种整天埋头演算习题的精神到我身上早已退化到找不到影子了,应该说我从未具备过这种精神,我宁愿整天捧着历史小说,背着英语,也不愿意看到什么“反应”,什么“运动”。
      小启和我不一样,也许他是男生的缘故,他酷爱理科,但偏偏他的英语也是非常优秀,有一次写了一大段英语给我,使我的脑细胞严重受损。
      周日一出门,就看见了雪。
      那叫什么雪?下得比芝麻还小,而且一落地就消失不见,挺似生命的,一眨眼便消失,什么痕迹也没有。
      生命是偶然的,死亡是必然的。
      我很喜欢这句话,结果被我妈说是疯子。
      我不懂,我们为什么总是要回避死亡这个字眼?从我们出生的那一刻开始,生命就在持续倒计时中。而人们都是一群矛盾的动物,小时候渴望长大,长大了渴望回到小时候。我不同,我一直很拒绝长大,我真想回到那种头脑简单的童年中去,过上一辈子,做个长不大的彼得潘。

      刚想到彼得潘就听到有人在喊我。
      回头,飞雪下一个孩子气的笑脸。
      “小启?”我不知道是自己在自言自语,还是在反问,我只是深知,我异常惊讶,我竟然能在家门口看见他,他是来特地找我的么。
      “还记得我啊。你怎么都没什么变化?身高还是这样,体重好像重了点吧。”他本充满孩子气般天真的笑脸瞬间变得笑里藏刀。
      “滚。你来这里就为了和我说这个?别挡我路,我要出门。”我摆摆手。
      没错,那个人就是小启。
      比起我,他变化的真的很大。我几乎要仰着头看他了,即使长高也不长些肉,这是最让女生嫉妒的一点。不过,他唯一没变的就是他充满标志的黑皮肤。
      “你去哪儿?我反正无事可做,和你一起去。”他依旧笑嘻嘻的。
      “你确定跟我一起去?”
      “是的,你甩不了我的。”
      “我去澡堂,要来吗?”
      他的脸刹那间变红了,我突然很想笑,应该说,我已经笑出来了。
      “如果你想见我,等我洗好再说,不过或许你要等很久。这样吧,你中午请我吃饭吧,反正我家里也没有人。”语毕,顿觉得自己挺厚脸皮的。
      “你还是和以前一样,说话都不符合逻辑。算了,我自认倒霉,你快去吧,我在这里等你。”他朝我笑着挥了挥手。
      于是,我就走了。我没有回头看他,但我深知他一定看着我背影很久。

      这叫请我吃饭?就这样?只是拉面而已?还好,我还是比较喜欢吃面条的,不过难得他人请客,那还是多坑别人吧。
      “小启啊,我觉得我是吃不饱了,来份蛋炒饭吧。”我慢条斯理的说。
      “你是猪?有女生这么能吃么?”果不其然,小启大声嚷嚷起来。
      “我饿。”我就吐出这两个字,于是他就乖乖的帮我点了份蛋炒饭。
      “看来以后不能请你吃饭了,不然我可能会破产吧。”小启似个女人,喋喋不休的抱怨又叹气,我只是无所谓的在一旁吃着饭。
      “既然你那么想见我,那吃过饭陪我散散步吧。”我邪笑道。
      “啊,要是被我女朋友看到怎么办?”他的表情突然夸张的忧虑起来。
      “你有女朋友?彼得潘还有女朋友?”
      “当然咯,长得可是比你好看十倍呢。”
      “那我能说我男朋友比你帅百倍么?”
      “他是谁?”
      “你先说你的女朋友是谁?”
      他沉默了很久,吱了一声,慢悠悠地说道:“麦当娜。”害我差点当场喷饭。
      “我男朋友跟你女朋友同姓呢,他叫麦当劳。好了,不和你说些无聊的话了,我还要回去写作业呢,你可以好好的陪你那位叫‘麦当娜’的女朋友了。”
      小启送我到家门口,我头也不回的朝门走去,好像我一直都是这样,最起码在小启的面前是这样,始终是他站在我的背后看着我离去,而我却永远不会回头。
      “你为什么不回头?已经三年多了,你从来都没有回头看过我。”我听到背后沉重的声音。
      我不出声。
      “我真得有女朋友了,所以你确实可以不回头了。”
      我沉默离开。

      快要到元旦了,2009年已经走向末端,我的十五岁将要告别。时间残忍地毁了我那个彼得潘的梦,我正在遭受时间所给予的创伤,那个没有鲜血的伤口,但是我却痛的无法流泪,没有血的伤口是最深的,没有眼泪的疼痛是最痛的。
      我可不可以不长大?
      我可不可以回到那个叫摇篮的时候,可不可以再在大人的怀里任性的撒娇?
      可是,小时的我,并不是生活在充满童话的摇篮里,也从没有在大人的怀里任性的撒娇。我连该经历的都没有经历过,又怎么能任性的渴望回去呢?
      班主任又说,我们是从大自然来的。
      我懂了,原来我们都是孙悟空。
      既然无法逃避就只有面对,行,2010年是吧,那你就来吧。
      最好在那一年内,彻底将自己毁灭,将自己从头到尾摧残一遍,然后再混一混,勉强上上学,玩弄下别人的感情,再被别人无情的玩弄,或者能爱上一个谁,为他忘乎所以…可这些都是“最好”,就简而明了的证明,以上的事情存在率基本为零。
      很想拥有颓废的人生,可上帝明白地告诉我::你不可能。
      不是有句话说,人生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么?但是上帝已经决定了你的人生。
      就像我和小启,上帝似乎已经决定让我和他擦身而过。

      中午,阳光明媚,昨天下得雪也瞬间消失无痕。
      若说人生如雪,那么你的人生走过后,还会有人记得你么。我不是公众人物,即使是公众人物,也会归回自然找寻上帝去了。人不能改变人生的长度,但可以改变人生的宽度,明明什么都知道,但我的心却窄得无法再展开了。
      叶末打电话给我。
      “小启有女朋友了。”
      “我知道。”
      “有什么感想?”
      “没什么感想。”
      我的确没什么感想。自从踏入高中的那一刻,我就已经麻木不仁了,我已经学会了遇事淡定,现在任何人和我说他们认为惊天动地的事情,在我看来都不值得一提。我冷漠对世早已像个沧桑的妇人,没办法,我想我是老了,就这样老下去。
      死,并不是可怕的,老,才是最可怕的。我连最可怕的都已经不怕了,我是多么的悲哀和苍凉。
      “你认为小启还是喜欢你的么?”叶末问。
      “他喜欢他女朋友才是废话,不喜欢她干嘛还要和她在一起。”
      “你是真的不懂么?茗,你究竟是不经意的伤害他,还是明知道一切却还要这么选择但这些都不是你的错。”听筒里的叶末的语气是这么的无奈。
      我不知道么?我怎么可能不知道。
      但是从小我就明白,有些事情还是不知道为好,即使知道了也要装作不知道,否则,不光自己,也许他人也会随自己痛苦一辈子,我并不想再继续做这么残忍的事情。
      隐藏的去装傻吧。我相信有一天我会发现自己做的是对的。

      “你为什么不回头?”小启的声音在我耳边回响。
      我苦笑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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