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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第 27章 该忘但忘不 ...

  •   李小一在国内一个勉强算个三甲医院的地方医院看了病,吃药输液走完全套总共三天,就已经大好了。

      李小一看了看医生给开的药品单子上特常见的一味中成药就想感叹国内医疗的好,治病稳准狠,开方快立勤,只要有钱,没啥不可能。看着身上日渐消失的红疹子,李小一都想写一本书歌颂祖国的医生们了,这就是每天见几百个病人和每天见几十个病人的区别,医生—一个严重需要经验的职业。

      王小丁是李晓一的表妹,家里这一代里最小的一个,也是仅有的还在读高中的小孩,于是就顺理成章的成了家里一众长辈悉心关怀的对象。也是这种悉心关怀,十七岁的小姑娘,比李小一高出一点,却胖出两大圈,李小一看了看自己本来就不算瘦的身板,再看看王小丁,就有种高山仰止的感觉。

      算命先生说王小丁负担太重,名字一定要起得轻,因为一这个字已经被李小一用了,王小丁她妈只能退而求其次,选了个丁字。

      刚一出院,李小一作为优秀的海外留学生代表,就立刻被请到表妹家里,要对表妹进行优秀榜样教育。

      刚一进屋就被送进了表妹的房间里了,李小一关上房门,看了看表妹一桌子的参考书就觉得很是头疼,转身就朝床上趴了过去。一点点的从床尾挪到床头,李小一抱着床头的麦兜美美的亲了一下,头也不回的说,“喜欢麦兜啊?有眼光!我也超喜欢它的。”说完就拿起麦兜的抱枕朝屁股后面垫了过去,转过身找个舒服的位置坐了起来。

      李小一抬头的时候就看到自家表妹瞪大了眼一脸呆滞的看着她。

      “咱们先把正事做了吧,回头跟你妈也有个交代,来,说说吧,成绩怎么样啊?”

      刚才还瞪着大眼的王小丁立刻换上一脸羞涩的笑,“一般,我妈说再观察半年,不行就让我学画画去,考艺术生。”

      “画画?那挺好啊,”李小一跟打了鸡血一样,从床上立刻爬了起来,“你姐我自小就觉得学画画是一件帅炸天的事,你说我妈就一点没升起让我考艺术生的心思呢?”自己想了想又继续说,“估计是那会成绩还不够烂,不能啊,我都没怎么学了,怎么还能考上大学呢?高考也真是够宽容的了。”

      王小丁一脸怨念,“得了吧,得瑟什么?”

      “这就叫得瑟了?”李小一一挑眉,笑道,“成王败寇你懂不懂?等你成绩秒杀我的时候,我能空出一天时间看你得瑟。”

      说到这,李小一忽然想起以前有一次,月黑风高,表妹出去跟同学玩,晚上回家晚,要经过一个幽深的小巷,李小一正赶上大学放假,也没什么事,就被她妈差遣的出去接人,在楼下撞上有小男生来送自家妹子,天黑黑的,李小一这个近视压根看不清那个男生长什么样,她就记得那个男生在月光下,背着光,扶着还没这么胖的妹子,看着李小一伸出去准备搀扶的手说,“姐姐,您让我来吧,她喝多了,您不好扶,怕她摔,我帮您扶到门口就走,行吗?”那声轻轻的行吗,还让李小一感叹了很久。

      自家妹子比自己可有眼光多了。

      想到这就说,“你说你现在胖成这样,按理,也没什么不必要的烦恼,怎么就能学得这么烂呢?”

      “你以前不也很胖吗?”王小丁还击。

      “还是那句话,成王败寇!我现在瘦了就有嘲笑你的资本。”

      是呀,成王败寇。

      高中的时候,是李小一体重的巅峰,作为胖子,有一个好处就是不管男生对你多好,你也只会觉得人家那是照顾弱者,绝对不会生起,“他是不是喜欢我啊?”这样少女的心思,这是胖子的自卑与自持。所有人都是你的兄弟,连‘喜欢’都可以说的坦荡利落。我喜欢你,不是男女的喜欢,就是呆在一起,我开心的喜欢,是玩伴,是哥们,与风月无关。

      但,也是因为现在瘦了,所以说起那时候的事,那时候的卑微与渺小才能云淡风轻。

      谁的青春没有干过几件蠢事,只要最后站在人生的巅峰上,所有的这些蠢事都会变成人生的增色板,美好而疯狂。

      这就是,成王败寇。

      那么张雪奇呢?李小一忽然想到了张雪奇,什么时候可以用调侃的语气,在五月初夏的微风里,喝着90度水温泡出来的乌龙,笑着说,很久很久以前,李小一喜欢过张雪奇呢,是很喜欢很喜欢的那种喜欢,是会让懵懂的李小一开始思考‘什么是爱情呢?’这种大脑完全不能负荷命题的喜欢呢。

      那么,关于张雪奇,该怎么定义成败呢?

      大概永远都赢不了吧,李小一想,嘴角也不自觉的带上了涩涩的味道。

      她还记得在上次的王瑞岳雪中送药事件后,博士调侃她说是,“冬天来了,春天就不会远,你看,桃花枝都翻墙过来了。”

      李小一反应过来后,只是默默的笑,说不清为什么,这些年,每次有人开始试图走进她的生活里时,李小一总会习惯性的想起张学奇,她会记得张学奇的好,张学奇的坏,那些张学奇牵着她走出的黑暗。

      可能是那天的雪太美,又或者是那天生病的李小一意志被瓦解了,心柔软了几分,又或者李小一太需要一个人伸出手拉着她头也不回的往前走了,又或者她只是需要有一个人倾听她内心的挣扎。

      李小一记得在王瑞岳走后,她说了很多。说了自己的年少与软弱,说了张学奇的勇敢和温暖,说了自己也不甚明了的情愫,也说了张学奇意味不明的回复,很多很多。

      她说,“这些年他在我心里被我一遍遍回忆,每一点过去都被我无限的放大,可能在他心里只是湮没于时间长河里的一件小事,可于我却是心底深处的全部,我早已忘不掉他了。”

      她说,“我自己也尝试了很多次忘记他,我觉得我可以,可是博士,在这个世界上,有没有那么一个人,它不肯放过你,在你努力向前走的时候,它却总在午夜梦回时将你惊醒。

      她说,“我不想谈恋爱,因为我怕伤害其他人,如果到了最后我还是要因为张学奇而离开另一个对我好,真心待我的人,那么还不如就不要开始,没有人,应该为我心里的病买单。”

      博士沉默良久,轻声道,“你知道吗?关于记忆,德国人做了很多研究,还出了很多个记忆冠军,人的记忆过程分为四步:学习,储存,回忆,遗忘,回忆是一个整理的过程,每一次的整理你都会加入整理时的心情和环境,跟写读书笔记似得,这些年你一遍遍整理,这本笔记越来越厚,你可曾想过,它可能早已不似当初的样子,你心里心心念念的只是那个你活在你记忆里的人。”

      李小一听了,第一个念头居然是,“博士果然是博士,安慰人都能安慰得这么有文化。”

      然后才慢慢的醒悟话里的内容,半响却苦笑了一下,“我知道的,我早就知道的,我全都知道,我就是忘不了。”

      李小一这一刻忽然想到了史书,历史书里短短的一两百字,却可以成为现代电视剧里,长长的四十集,她竟然觉得这两件事大概是一样的道理,“你当年无心的一句话,却成为未来很多年,我心里永远的结。”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1章 第 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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