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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章 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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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漠在军营里待的时间也几近两月,渐渐的,他也慢慢适应了这样只有两季的生活。和一些士兵也能唠些乐事~
这不!天好不容易放晴了,军营里那阵仗,简直堪比排山倒海之势,一个又一个上身赤裸的壮汉搬着个板凳就坐在那练武场三五成群地唠着嗑~没事就有那么一个胆子大的蹭地站出来讲上嘛个荤段子,逗得气氛再一次推向了高潮。
嘿!你说好巧不巧~正是讲到最尽兴的时候,凡陌尘偏偏昂着身姿出现在了高台之上。
“有兴致讲那么些浑段子意淫,倒不如真枪实干地体验一下。这样,今日,能在这台上打赢本宫的,军妓随你挑!”这话纯属于打个巴掌给颗枣不为结果只为利益,但对于常年征战在外的士兵们又岂会在乎这是否是锻炼他们,光是那么个真枪实干就足够吸引他们的所有积极性了。
首个冲上台的正是方才讲荤段子的那个壮汉,横握一把长枪,如猛虎之势就是一个劲头冲向了凡陌尘。本以为首此阵仗势必会躲,却不料凡陌尘嘴角一扬,活生生一只手拍到了壮汉的肩膀上,朝上一个飞踢,瞬间锁住了壮汉那粗壮的脖颈,一击就死死地将其扳倒在地。
壮汉似乎还不想放弃,两只小腿疯狂地向后蹬着,膀阔拼命扭着,女子曼妙的身姿在他的眼中燃起了火焰。
长枪狠狠地向自己的左臂刺穿过去,虽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但到底还是擦破了些许凡陌尘的皮肤。“呀——啊!”壮汉一把抽出了长枪,又一次冲了起来,咣当一声,不知是不是凡陌尘动了真格,一个闪影过去就卸了壮汉一个胳膊。
“虽败犹荣。”四个字,凡陌尘表达出了对于这位勇士的赞许。一言既出,纷纷燃起了各位兵卒的士气,一时间,武打场上响起了大片大片的喊杀声。”
“老爷爷,什么是荤段子啊?”
一个小男孩眼里泛着光,许是听得太过精彩,但却有些不解其中个别字词,这才打断问道。
“这个嘛…就当是笑话可好?”“好!”
众人大声的回话,似乎鼓动了秋意,银杏树又落下了一片金黄的扇叶。
“纵使这位统帅可以做到以一敌百,智勇双全。可几十轮下来,也终究会有败局。得着好的那位可谓是高兴得就差对天狂吼了,半夜里来的娇嗔声此起彼伏,惹得众人几乎都没怎么睡好。
“昨个,还满意?”凡陌尘对着中奖的壮汉挑了挑眉,略微带着些嘲笑。“满意!满意!”壮汉自然是开心的,连站姿都是抬头挺胸,一副充满精气神的样子。“不愧是本宫旗下的兵,体力那是真好。”
话音刚落,壮汉立马红了脸,不少兵卒也默默埋下头去闷闷地笑了起来。
“殿下。”就在这时,一袭白衣出现在了大众的眼前,三千黑丝随着寒风悉数飘散,羸弱的身子骨却带着一股文人的傲气。“来了?”“还请问殿下叫草民前来有何要事?”“你给那家伙去把把脉,看看他身子是不是都虚了~”余漠自是知道昨夜的事情,但毕竟是那种不雅之事…心中知晓便也罢了…
可偏偏这位太子爷非但不觉羞愧,反而越发兴奋起来。
余漠一下就红透了耳根,咬着那与女儿家家般的朱唇狠狠地道了一句:“殿下当真不知羞耻!”“哦?余大夫,本宫只说看看我的士兵是否身子虚弱,这可是为战斗考量,不知余大夫是想到何处去了?”凡陌尘好似就是以怼余思归为乐,眉眼随即又是一挑。
这可把余漠这样的雅君子给气得就差七窍生烟了!
“中干外强,胸中内火较重,近月来最好少行房事。”余漠到最后干脆不理那个根本没法讲理的太子爷了,很是仔细地做起了自己的工作。两指有些发凉,轻轻抵在壮汉手腕的那一刹那,凡陌尘很犀利地扑捉到那位士兵脸上的红晕。
“还请阁下俯身下来,让在下看看阁下的瞳孔。”余漠依旧有礼貌地说着。
脸贴的越来越近,壮汉的呼吸声有明显的变粗,但余漠也恰到好处地放开了手,转身就是向着凡陌尘进行汇报:“回殿下,这位将士看似壮实,实则体内虚弱,尤其内火较重。草民方才看过眼球也是差不多如此结论,若无其他事情,草民就去拟药方去了。”
“哎!过来。”凡陌尘突然觉得心里有些烦躁,但却说不上来到底烦在哪里。“站这。”刚下完命令,又给每一位士兵发了兵器下去。“还是昨日的规则,不过这次的目标,是他。”突然,在场的人几乎都惊呆了。
因为,凡陌尘所指之人正是他们军中最重要的大夫。
“这…殿下…”
“我会护着他,你们只管打便是。”凡陌尘很是不爽地瞪了底下士兵们一眼,随即就摆出了驾势。
余漠只觉没事便有风呼呼从身侧擦过,却几乎都未能迎到他身。
就在他以为平安无事之际,一个怀抱紧紧给了他数不清的温暖。白衣上绽出了血色的玫瑰,艳得耀眼。
我会护着他。
不知道是不是这句话给了他太大的安全感,哪怕在无数尖头对着他时他的脸上依旧那样平淡风轻。
仿佛这一刻全场都失了声音,一切都没了色彩。
行尸走肉地过完了一遍应有的步骤。
没了情感
没了知觉
他第一次发现,他好像,有点在意起这个成日怼他的人了。
一梦惊醒,眼前却是一片黑暗,几近窒息的求生欲致使了他的挣扎,可听到的却只有一声闷哼。但终归是呼吸到了一口新鲜的空气,正打算去揭开蒙在头上不知什么的东西时,余漠顿了顿,还是放下了手。
“姑娘,可是欢喜在下?”
……良久的沉默后带来的是远去的步伐,余漠这才揭开了头顶蒙着双眼的帕子,轻轻摸了摸被亲的微肿的嘴唇,轻轻叹了口气。“最道无情胜比有情人…”
药汤的苦香阵阵飘上了舌尖,那树梨花再一次落满了整个心房,少年依旧白衣黑发,端坐着细细地煎着…
“粉黛暗愁金带枕,鸳鸯空绕画罗衣,那堪辜负不思归!”——“儿,你来。这“漠”便是你的名,而“思归”则是你的字。”咿咿学语之际,他最先会背的并非是脍炙人口的《静夜思》或《三字经》,而是这首《浣溪沙》。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他可以说,很能够理解此句之意了。可习医也不过只医得了外伤,救不了心病…”
老爷子话音刚落,就长长地吁了一口气,混浊的老眼里渐渐盈满了泪水:“这要是说道情字啊~还真得说说那齐国…齐国是这些诸侯国里最为强大的国家…可是…俗话说得好好呀!欲戴王冠必成其重…这位齐国的王啊曾经只不过是个被废储的皇子。
整日流浪街头,以行乞为生。直到有一天,他碰见了一位姑娘。
只是一眼,便是万年。
姑娘的父亲是个不大不小的县老爷,因着宠爱唯一的千金,就允了他入赘做了上门夫婿。不仅供他读书,还从不怠慢这位皇子。他倒也是个争气的,没辜负姨丈的一番心意,金榜题名,一下做了个大官。
好在此时的老皇帝早已头昏眼花、不久人世了,几个皇子又在互争互斗,这对他来说可是个大好机会。
为了那野心满满的抱负,他把妻子伪做处女送给太子当小妾;不仅如此,他为了不留下证据,亲手杀死了他的亲生儿子;还为在宰相面前留下个清廉的好印象,甚至不惜栽赃妻子的两位弟弟……
“一将功成万骨枯。要知道,龙椅可都是由白骨堆砌起来的!”这是他的回应,也是他的冷漠。
剪不断,理还乱。——这或许对于情来说,是最好的诠释。
最终,他靠计谋杀死了所有的王爷,就在太子即将继位之际,他最宠爱的小妾一刀抹了太子的脖子。要知道,当初被废,太子可是出了不少力气。
而那个小妾——他的妻子,却被全城人民认作最毒之妇。
一生软禁的罪昭颁布之际,齐王还发表了一则旨意:若要惩罚一个罪人,不是让其残忍死去;更不是揉捏他的尸体;而是让其生不如死。
渐渐的,后宫开始充盈起来,她却顶着“毒妇”之名默默蜷在一个阴暗的宫里,过着度日如年的生活。
“如有来世,我宁做一老姑娘,也绝不嫁这样害得我家破人亡的小人!”说罢,白绫散下,她亦穿上了保留至今的嫁衣,单独拜了三拜,终于,笑着离去了。
他自是听到了消息,轻轻地“哦”了一声。却并未让人察觉到那早已拿不住笔的手和那渐渐变得惨白的唇瓣。
你要知道,现在的我,不仅是你的夫君,更是身负罪恶的王啊!
我不去见你…又怎会是我不想见你!
现如今,诸侯争霸,国家内乱…而我是这国家的王啊…是百姓的希望啊!
这情与爱,到底是说不清啊!”
老爷子感叹了一句,又笑笑道:“说到底,还是命运呐!姑娘爱了太久,就累了…不想爱了;男子爱得太深,就看不到了…不再表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