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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帮工 第一百二十 ...

  •   第一百二十一章 帮工

      经过村民指路,两人在日落时分,来到了离盛京最近的一座城池,丹阳县。

      “丹阳县不愧是西晋名县,连城门都建得这般恢弘大气。”

      赵小清手撑着木棍,仰视着二十多米高的城墙感叹道。

      “丹阳富粟,人才济济,四国闻名的烟罗纱便是从这里出来的。”

      玄泗站在城墙下,负手而立,凤眼微眯,淡淡道。

      烟罗纱是一种夏季的纱衣,薄如蝉翼,穿在身上,宛如上仙般飘逸,而且十分清凉,有一定的避暑效果,更神奇的是,烟罗纱共有十二种颜色,每种颜色都自带不同的香气,这种香气经久不衰,女子长期穿在身上,身体也会染上这种香气,似花非花香,淡淡的味道令人舒心。

      四国中的女子都以能穿上烟罗纱为傲,烟罗纱价格不菲,普通人家穷尽一生,也负担不起。

      “烟罗纱呀,我以前听别人说起过,倒还真没见过。”赵小清眼带憧憬道。

      以前曾经听陈福说起过,据说一件烟罗纱,都要卖到一万两银子了,当时吓得赵小清差点没把一口茶水喷出来。

      今日好不容易走到这烟罗纱的出产地,买不起,还是可以去过过眼瘾,就如同前世大学才毕业时看香奈儿的包包一样。

      “其实也就一件普通的轻纱,纺纱前,将蚕丝浸泡在香料中半年,制出来的纱衣便带了香气,并没有传言这般神奇。”玄泗皱眉道。

      赵小清闻言后,侧头瞥了他一眼,凉凉道:

      “呆子,说得好像你买过似的,别以为看了几本书,就以为看到了真理,典型的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

      跟徐四相处久了,赵小清已经摸清了他的底细,这人就是一个闷骚书生,长了一副好皮囊,中看不中用。

      不过,心底还算不错。

      听了赵小清的话,玄泗面上一愣,看见她眼中的嘲讽,便知道她对自己偏见颇深,但也无从解释,只得无奈的摇了摇头,权当默认了。

      多日的经验告诉他,与这女子争辩,只会徒增郁闷。

      烟罗纱他曾经买过一件。

      十五岁他出征回来,手中有了些权势,早听闻烟罗纱的奇特美丽,他便将皇兄给的赏金都拿出去,托人买了一件黄色的烟罗纱,云荣欢喜极了,整个夏季都穿着,身上带着桂花跟茉莉混合的香气,整日如同花蝴蝶般在他身边跑动着,那种淡淡的香气萦绕在他鼻尖,久久未曾散去。

      直到后来,他权势加深,送的东西越来越巧心贵重,但是,他却再也没有看到过,云柔十三岁那年,第一次收到烟罗纱的那种发自内心的笑颜。

      玄泗剑眉紧锁,黑曜般的眼眸深沉似水,陷入了沉默的漩涡。

      “呆子,你又发什么呆,快,我们进城了。”

      赵小清用手拐抵了下玄泗的手臂,随后,拉着他的衣袖,朝城门内走去。

      “清姑娘,可以换个称呼吗?”

      良久,玄泗立住脚,几乎带了磨牙声,目光幽幽道。

      “称呼这东西,不过是一种称谓,你这般在意做什么?”

      赵小清转身,背着手看着他笑道,随后,她眼珠微转,带着几分狡黠凑近他道:

      “据说,越是缺什么的人,便越在乎什么,你如此介意我叫你呆子,莫不是......”

      赵小清停住了话,一双杏眼漾出了笑意。

      玄泗被噎了一下,随后无奈的摇了摇头,拱手告饶道:

      “得了,就当我什么也没说。”

      “喂,我可不是蛮横不讲理哦。”赵小清扬了扬下巴道。

      “对,对,从现在起,你说什么都对。”

      玄泗连连拱手,对赵小清的强词夺理实在是毫无招架之力。

      两人就着无聊的话题,一路走进了丹阳城内。

      丹阳城不愧是西晋名地,街道宽阔,路修得平平整整,即便是日落时分,街边的小摊也还在叫卖,沿街的两侧,茶馆酒楼,胭脂成衣店琳琅满目,店内的行人络绎不绝。

      茶馆酒店中,小二端着酒菜穿堂的唱名声,续茶小二的表演声,堂间的说书声,客人的谈笑声如同影像般,在赵小清眼底放映。

      整条街的叫卖声,吆喝声,讨价还价声连成一片,让赵小清心生安详,这便是市井生活,最让人踏实的平凡满足。

      “咕——”

      一声回响突兀的响起,赵小清捂着肚子,挽了挽额前的碎发,道:

      “我有些饿了。”

      玄泗在怀里摸了摸,拧眉道:

      “我身上还真没带什么值钱的东西。”

      两人四目相对,皆从对方眼中看出来窘迫。

      现在,即便赵小清再不愿意,她又成了一贫如洗的穷光蛋。

      良久,玄泗思索一阵后,开口道:

      “要不,我们先出城,在野外,我能打猎,总归不会让你饿肚子,等猎到些好东西,再到城里换银子。”

      “可是我现在饿得连走路的力气都没了。”赵小清搭耸着肩膀,有气无力道。

      让她饿着肚子再走半日,她宁可去乞讨,以前又不是没当过乞丐。

      在生存与尊严面前,两世挨过饿的赵小清想也不想的选择了生存。

      为了生存,她什么都可以做。

      “要不,我背着你去,我脚程快,要不了半日就能让你吃上东西。”

      玄泗看她饿得眼神涣散,有些担忧地提议道。

      他不知道为什么她饿得这么快,来势汹汹,人一下子就焉了。

      “不行,等你走到了,能找到猎物还不一定,还是我来想办法吧。”

      赵小清否定了他的提议,她眼睛如同雷达般扫视着临街的小摊铺,思维急转,目前,最重要的就是填饱肚子。

      不远处,有一家卖着馒头跟面食的铺子,摊主是一名中等身材的妇人,面带和气的笑意,约莫三十来岁,用一张棕色棉帕包着头,打扮得干净利落。

      她将几个馒头打包递给了客人,便开始收拾屉笼。

      赵小清当机立断,朝那名妇人的摊子走去。

      “大娘,你桌上的碗还没收,我先帮你收拾吧,有什么需要我做的,只管只会我一声。”

      赵小清拄着木棍,带着甜甜的微笑道,说完后,也不看妇人反应,便一瘸一拐的走到最近的桌面,开始收拾桌面的碗筷。

      妇人笑脸微愣,正打算拒绝,几个行人坐到了桌子前,叫唤了一声道:

      “秀娘,三碗阳春面,先把这桌收拾了来,赶紧的。”

      “嗳,就来,就来。”

      未等妇人开口,赵小清便高声应道,笑着快速走了过去。

      “哟,姑娘腿脚不好?”

      一名穿着朴素的老头开口,他脖子上挂了条发黑的毛巾,年纪约五十岁上下,身材精瘦,一看打扮,便是周边扛货的苦力。

      “腿不好,但不影响手上麻利。”

      赵小清走到桌前,将桌上几个碗里的面汤倒到一个碗中,然后拿起放在邻桌的抹布,快速,用力地擦了两遍桌子,端着碗便走向哨桶,将面汤倒了进去。

      然后,重复着收拾的动作,很快便将四桌的碗筷收拾干净了,甚至连桌椅都擦了一道。

      “嘿,别说,这姑娘干活倒挺下细的,秀娘,啥时候请的人啊?”老头嘴里啜着面,扭头问道。

      妇人笑了笑,将屉笼的屉布拿了出来边洗边回答道:

      “张伯,又有一车货来了。”

      张老头听闻,立马转头,嘴边还挂着没有咽进嘴的面条,只见街头,一辆马车,正拉着数十袋物资慢慢驾来。

      张老头猛的吸溜了嘴边的面,直接咽了下去,然后快速刨光了碗里的面食,就着汤水吞咽进肚,手一抹嘴,便飞跑过去。

      苦力这活,不仅要力气大,还得眼疾手快,稍微不注意,便被其他人抢去了。

      同桌的几名同行,见张老头一溜烟跑了,倒也不去争活,他们都是壮年,身子强健,比起年老的张老头,找活自然轻松些。

      都是同乡,知根知底,若不是家里困难,张老头这个年纪,又怎么会出来干苦力。

      赵小清帮着秀娘收拾了最后一桌碗筷,夜幕降临,华灯初上。

      不知不觉,已经过了半个时辰。

      “姑娘,你也知道,我做的都是小本买卖,家里也有难处,实在是支付不起请人的工钱。”秀娘洗着屉笼,叹息道。

      赵小清清着盆里的碗,不在意的笑了笑道:

      “我不要工钱,这几日我帮你做活,你给我两个馒头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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