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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此间事(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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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玄武神君,生得一副好皮相,芝兰玉树,风流倜傥,俊美无俦,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人送雅号天界第一花花公子。
为何称他为天界第一花花公子呢?因为此人喜爱一切美丽之物,同时信奉一个原则,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总结起来就一句话,家花不如野花香。无仞山神宫里的仙娥没有无仞山外的仙娥好看,无仞山外的仙娥没有下界精怪妖灵好看,下界的精怪妖灵没有凡界美女好看,凡界大家闺秀没有青楼里的花魁好看,青楼花魁……毕竟寿命短,容貌维持的那五六年在神仙漫长的生命里简直比喝杯茶的工夫还不如,这样看起来还是仙娥性价比要高一点。但是我们的玄武神君还是陆陆续续地把三界内的各路各色美人都拐到了无仞山里春宵一度,这其中包括了天君案前奉茶的小宫女,天君看上的后宫妃嫔候选人,太行山里修炼了千年的公狐狸精,洞庭湖底的龙女,等等,甚至还有人间青楼里艳绝天下的花魁,总之来者不拒,男女通吃,而且被吃的人也高高兴兴地跟着他走,两厢情愿,毕竟无仞山之主也不屑得做强迫之事。
原本这件事情也没什么,天君对此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其一是因为四神君位高权重,得罪了谁都不好,其二是因为这个顶多算是神仙间隐秘的小爱好,就比如说青龙神君爱收集人间话本子,白虎神君爱收藏兵器,朱雀……朱雀是个女的,她爱护短,紫微星君爱收集神仙八卦,南极长生大帝爱听紫微星君给他讲讲八卦,等等等等,至于神仙为什么要有这么多的小爱好,其实答案只有一个。
无聊。
天界生活很无聊,大家太循规蹈矩的话日子过得也很枯燥,像七仙女下凡配董永这种事情也只在天规出台的前一段时间偶有发生,当时大家还羡慕了七仙女一段,吃了好久的瓜,不过时间一长,这种事情也就不太发生了。其实人也好,仙也好,只要有律法这种东西,大家总是爱钻法律的空子,行走在律法的灰色地带,总会给人一种类似偷情的快感,甚至天君自己也有某些不为人知的小爱好,所以他没办法因为人家玄武神君喜欢美人,就去给人家下通牒,开处罚,这种东西一下,也容易打天君自己的脸,毕竟哪个男人不爱年轻漂亮的美人呢?
但是就在一千五百多年前,沉寂已久的上界终于爆出了第一个大瓜。
仙官甲:“你听说了吗,执明大人有个私生子。”
仙官乙:“哎你听说了吗,执明大人认了个儿子。”
仙官丙:“哎你听说了吗,执明大人学会生孩子了。”
仙官丁:……我该怎么传。
总之,浪荡了上万年,常在河边走的玄武大人,终于湿了鞋。
事情的起因就是前面提到的那位执明从人间带回的那位艳绝天下的青楼花魁。那姑娘本就是个艺妓,卖艺不卖身的那种,本来人界一个书生已经攒够了钱打算把她赎走,娶回家做正室夫人,结果花朝节那天,玄武神君偏偏从会场上空路过,按下云头一看,这姑娘生的真是美,干脆亲自上场撩妹,撩得美人神魂颠倒,就这样稀里糊涂地抛下了情郎,跟着这个花花公子回了上界,这姑娘一切的不幸就是从这里开始的。
执明此人,对一个美人的专情程度只停留在被他吃干抹净之前,用人间某位长篇小说巨匠曹大师某红字开头小说的主角贾姓公子的话说,每个美人嫁人前都是明珠,等嫁了人了就都变成了一钱不值的鱼眼珠子,这句话就是这位花魁一生的真实写照。
跟着神君回了天上以后,其实神君也就只碰了她两三次就不理她,去追逐别的美人了,惹得美人日日以泪洗面,等青春年华一过,她就更不受待见了,执明逐渐也就淡忘了某宫某殿某厢房里,还住着个这么个女人,更不知道她肚子里揣了个自己的孩子,而且这孩子已经长到了五岁。
就在这孩子五岁这一年,这位花魁终于受不住了,带着孩子到了无仞山的断崖边,最后抱了一下亲生骨肉,就从云雾缭绕的崖边跳了下去,魂归离恨天,临死前留书一封云:
“为君一日恩,误妾百年身。寄言痴小人家女,慎勿将身轻许人!”
为娘的性格刚烈,这孩子也不是个好惹的料子,一个小肉包子带着块执明当初送给他娘的玉佩,带着这封信,误打误撞地遇见了紫微星君,一听事情经过,古道热肠的星君拍案而起道:“他妈的,老子怎么从来没看出来,执明这小子这么渣,孩子你放心,我一定找人给你做主。”
于是紫微连夜把小包子和他娘的遗书在大朝会上一起打包直接送到了天君面前。
可怜的玄武神君,连危机公关都没来得及做,就被自家亲儿子实名在大朝会上举报了,而且这孩子继承了他娘的才华,才五岁的小人儿,把一段故事添油加醋说得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引得诸天仙官满脑子对玄武神君的评价也只剩了一个字:渣。
天君咳嗽了两声道:“执明啊,你看,我早说了吧,你玩也要注意一点,你这事搞得,我不处理也不好,对吧,这孩子你就认了吧哈,然后你自己去轮回台那儿领一世转世惩罚,这事咱就算结了。”
于是玄武神君就被贬到下界当了一世凡人。
其实天君是留了情的,一则给执明面子,二则天君也没太看得上那小孩身为凡人的娘亲,只可惜这天界可吃的瓜太少,好不容易爆出个大瓜,一世凡人的时间是无法让诸位仙官的八卦之心平息的,所以玄武神君历劫期满重归神位时,他惊奇地发现,广大群众还在吃他的瓜,而且愈演越烈,紫微星君本人甚至写了本小说,据说还因此发了笔小财。
花花公子的脸皮其实很薄的,他不得已又在自家地盘缩了一千年。
等到大家终于忘了这件事,他好不容易露了个头,打算去找好友重华喝个酒,刚走到三途川畔,奈何桥头,他惊奇地发现这里居然开起了一家小店,一个看起来很是清秀的男子正在铺子里搅着一锅什么东西。他心想,奇怪,这里不是孟婆的地盘吗?孟婆去哪儿了?再打量一下这个男子,嗯,长得一般,可这双眼睛是真的好看,于是执明内心搭讪美人的本能再次发动,再则他也想问问重华在不在地府里,所以他理了理衣服,露出最完美的笑容,走到美人的店铺前,施礼道:
“请问……”
后面的那句‘重华在吗’还没吐出来,他就感觉整个人飞了起来,离地面越来越远越来越高,那间铺子和下面的小石桥都越来越小,然后他听到‘扑通’一声。
那个看起来文文弱弱的美人,飞起一脚把他踹进了忘川河。
在沉河之前,他还听到一声:“你死了不起啊,地府遍地是死鬼,老子这个大男人是孟婆怎么了,你他妈的活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