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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那时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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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那时还在杭州,是个冬天。
南方的冬天是阴冷,寒意轻易的扎透厚实的羽绒服,直到被刺的手脚冰凉。我和乐队的另外三名成员挤在出租车后座,贝斯手徐胖子硕大的体型占据了太多空间,惹得后排一片骂街声。我被挤得呼吸困难,只能瑟缩在角落像个鹌鹑。
坐在副驾驶的主唱阿飞点了根烟,打着暖空调的车里马上一片乌烟瘴气,大概是嫌后排太吵,他拍打着座位,大声嚷嚷着要我们闭嘴。
透过斜角,我能看到司机的脸上一片铁青,大概是因为阿飞把烟灰落在了他车里。
这是位老司机,四个轮子在马路上开的飞快,途经某个路口,一脚油门下去,车子踩着红灯的点呼啸而过。后排没有安全带,我们四个被加速的惯性弄得人仰马翻。
“师傅你慢点!后备箱里有乐器!”吉他手老妖忍不住扯着嗓子喊道,后备箱里放着他的命根子,那是一把昂贵的吉他,是老妖的全部家当。
车子最后停在了文三路,这里有家音乐酒吧是我们的目的地;今天要在这里进行演出。
下车的时候阿飞和司机争吵了起来,原因是阿飞觉得计价器被动了手脚,上边的数字跳的比蚱蜢还快。
“你这样的小爷我见多了,二十块的路程你这破表给跳到了三十?蒙谁呢!?”阿飞叫嚣着,用杭州话破口大骂,最后演变成跟司机大叔对喷。这仿佛是一场脏话竞赛,我们的键盘手马大帅在边上听的津津有味,赞叹于两人词汇量的丰富。
我听不懂杭州话,也没力气去听。从车上下来,寒冷的北风把我刮的清醒了些,但终究没有抑制住难受,还是蹲在路边大声呕吐了起来。晚饭吃的火锅从胃里翻涌出来,混杂着胃酸,我吐出了眼泪,感觉喉咙里有刀子在刮,火辣辣的疼。
“阿飞,别吵了!小时吐了,这小子晕车!”
恍惚间听到徐胖子在那喊,阿飞马上停止了争吵,甩给司机三十块钱,跑我边上用力拍打着我的后背。
“去,把家伙拿下来。”阿飞一边指挥成员们去拿乐器,一边还不忘狠狠的瞪着那司机。等乐器被卸下,出租车喷着尾气绝尘而去,驾驶位的车窗里伸出只手,竖着中指。
“呸,老赖。”阿飞依旧忿忿不平。
上楼的时候是老妖扶着我的,先前胃里的东西都吐空了,腹部一抽一抽的,痉挛的痛。
大家笑着说我要掉链子了,一本正经的扯着要临时找个鼓手替我。我尴尬的笑了笑,表示我没事。
今天当然不能有事,这是我们第一次到大场子演出,出发前就说好,谁都不许掉链子。
2.
还没进酒吧门,就已经听到里边鼓噪的音乐声。
门口立着块巨大的广告牌子,上边写着今晚的演出项目,来表演的人加上我们总共就两批,我在广告牌的角落找到了我们乐队的名字,用小小的黑体字写着“暴躁乐队”,成员照片小到看不清面目。马大帅开玩笑说,得亏徐胖子脸大,就他一人的五官是看得清的。
海报上用几乎所有的篇幅标注着另一位演出者——庞麦郎,我知道他,他那首“我的滑板鞋”确实非常火。只是我有点意外,这人怎么会来这种场子演出。
“这不完全给人家做陪衬了吗?”老妖皱着眉头,心直口快。
阿飞的脸色也不怎么好看,今天这活儿是他找来的。但看样子,来之前阿飞自己似乎也不知情。大家都知道他的脾气,他要知道情况是这样,是不会接这活儿的。
“算了,来都来了,总不能跟演出费过不去。”马大帅第一个开始劝慰。
“就是,别想那么多,让观众燥起来就完事了。”徐胖子跟着帮腔。
阿飞点燃一根烟,扯着嘴角笑了笑,挥挥手,大家便跟着他一起走进了酒吧。
酒吧里边一股子乱七八糟混合发酵的味道,总体昏暗,但有闪光灯抽风似的乱晃,偶尔扫到人脸上,他们显得非常亢奋,便在舞池里癫痫似的乱舞。电音轰的震天响,整个场子弥漫着莫名的狂欢味道,加入乐队小半年,我始终不是很能适应这种场合。
有桌客人在抽水烟,水果味儿,闻着甜得发腻。几瓶洋酒倒在边上,四溢的酒精挥发到空气里,很能给人醉意,我又开始头晕了。
阿飞去跟酒吧的负责人接头,商量演出事宜。我们哥们四个被安排坐在某个卡座,徐胖子去酒保那儿拎了几瓶啤酒回来,一人手上塞上一瓶;他们就坐那喝,马大帅眼睛贼溜溜的到处看姑娘,还不时跟老妖、徐胖子评论一番,“这妞儿屁股翘……”“那妞儿腰可真细……”诸如此类。
我刚吐完现在是空腹,喝不了酒,也就没跟他们一起抄起啤酒瓶子猛灌。一个人傻坐着半天,玩玩手机;然后突然有种恍惚感。好像身边的喧闹发生在另一个世界。
“哎哎,小时,有个妞在看你。”马大帅突然推了推我。
我茫然抬头,于是看到了那个穿着黑色皮衣的漂亮女孩。随意披散的过肩黑发,标准的黑长直,在狂乱的灯光下反射着光泽;她拨开身边的人群,端着酒杯向我走来,眼底燃烧着挑逗和欲望。
这是我第一次遇见夏夏,只是那时还不知道,她是个无可救药的婊子。
“以前没见过你,喝一杯?”夏夏主动找我搭讪,马大帅吹了声响亮的口哨,一双眼睛贼溜溜的盯着她打量。
我慌乱的接过老妖递过来的杯子,给自己倒酒时手一抖倒在了桌子上。夏夏发出肆意的大笑,笑的前仰后合,好像看见了什么好玩的事。
“小哥哥,你是在害羞吗?还是说这桌子口渴了,你喂它酒喝?”她盯着我的眼睛问我,我只能露出窘迫的讪笑。
“小时不喝酒的,要不我替他跟你干杯吧。”马大帅腆着脸凑了上来。
“滚蛋。”夏夏瞥了他一眼,说话毫不客气。马大帅也不生气,讨了个没趣还是看起来乐呵呵的,他对美女总是特别宽容。
我硬着头皮跟夏夏干了一杯,腹部、咽喉传来的泛酸感使得啤酒分外苦涩,害得我差点喷出来;顺嘴角落下的酒水滴在衣服上,一片湿润。夏夏直接抽了两张纸,帮我擦去了酒液;那时她离的很近,我能看清她的眼睫毛,环绕在鼻间的酒气被另一股味道掩盖,那是女人身上的香味。
不经意间的肢体接触会提升异性好感度,夏夏显然深谙此道。
我突然有些心猿意马,心跳快了起来……
“哥儿几个别傻坐着了,去后台准备准备。”阿飞走了过来,招呼我们动起来。
“您有事儿?”他皱着眉头看向夏夏。
夏夏摇摇头,只是看向阿飞的眼神亮了亮。
大家起身后,我落在最后面,夏夏拉住我,指了指前面的阿飞。
“你朋友?还挺有范儿。”她饶有兴致的说。
3.
我在后台看到了庞麦郎,他戴个墨镜,不苟言笑,沉默的坐着,看起来有点疲惫。大小事儿基本都是他的经纪人还是助手之类的在跑。
没人去跟他搭话,他也乐得一个人呆着。
徐胖子说他在耍大牌,总有些人稍微有点知名度了就喜欢端着架子。但我觉得不像,不知怎么的,我总觉得庞麦郎跟我有某些共同点,他并没有耍大牌,只是跟我一样不适应去应酬。
想到这,我有些自嘲的笑笑。
这想法未免有些自我意识过剩,怎么可能跟我一样。人家大小也算是有知名度的歌手,而我只是个脑子一热,就从老家跑到杭州的底层乐队成员,平时混的温饱都难。
酒吧震耳的电音停止了,能听见前边主持人在那预热和报幕。
庞麦郎起身,他要上台了。
“加油。”当他从我身边经过时,我下意识的说道。
已经摘掉墨镜的他露出一瞬间的讶异,然后朝我笑了笑,带着善意,甚至有些腼腆。他的面相就像个老实巴交的人,表情还有点丧丧的。包装痕迹明显的夸张服饰穿在他身上,有些违和。
他留给我一个背影,像青蔓枝藤缠着野草根。
我那时还不知道,其实庞麦郎的星途并不顺利。他火了一首歌,也仅此一首,信息时代的博眼球浪潮将他推上了风口,将这位怀揣着梦想,但专业并不过硬的草根歌手带上了浪尖,然后被习惯厌倦的看客们缓缓遗忘。
那时他已临近过气了。
现场观众们的反应也残酷的印证了这一点。我在后台看着,庞麦郎唱着知名度并不高的原创曲目,底下的观众喝酒聊天,绷着脸,偶尔才去注视他,又很快移开视线。直到他开始演唱“我的滑板鞋”,沉寂的人群才热烈了一阵子,跟着挥手打Call。
一曲终了,场面便再次不温不火。
庞麦郎在致谢后下台了,伴着敷衍的掌声。回到后台的他看上去更加疲惫了点,那位先前跑前跑后的助手赶忙递上了矿泉水,拍他肩膀,说着安慰的话。
后来我听酒吧的人聊天才知道,那助手是庞麦郎的亲戚,他俩跟我们一样是打车过来的。
4.
轮到我们上台了,或许是庞麦郎的表演让我们对底下观众的冷漠程度有了准确认知,大家都有些紧张,即使嘴巴上没说出来。
“燥起来就完事了……”徐胖子跟念经似的,这大概是他第一百次重复这句话。
“那你抖个屁啊!”阿飞笑骂着,给徐胖子屁股来了一脚。“就跟排练的时候一样,都明白的吧?搞得好了,以后天天吃火锅……”他环视着大伙儿,像头不羁的狮子。
阿飞是乐队的主心骨,这种时候他总是很能给大家动力。
听到火锅,徐胖子果然不抖了。我却回想起自己先前呕吐的场景,没来由的胃疼。
我们鱼贯上台,阿飞开始对着话筒介绍乐队成员。老妖他们在那插电试音,我握着鼓槌,感觉酒吧的鼓用着有点别扭。
演奏开始,老妖的吉他声轰响,第一个音就跑偏了。
我默数着节拍,脚一软,在前奏里踩了个突兀的鼓点。
马大帅扶着脸,大家有些无奈的回头看了我一眼。
当时我想着,“啊,完蛋了,上来就搞砸了。”观众的嘘声几乎已经是可以预见的了。
直到阿飞的歌声响起。
嘶哑的烟嗓,带着愤怒,撕碎了一团糟的前奏。
观众们碰杯的手停止了,大家转过头,所有人的目光投注到台上,带着惊艳和讶异。
神奇的是,随着阿飞的歌声,其他成员仿佛也在一瞬间找回了状态。
我感觉心脏的位置有个膨胀起来的气球,然后在一瞬间炸裂!
鼓点变得暴躁狂放!
“牛逼!”
“这乐队哪来的?”
“这几个哥们可以啊!”
观众们开始议论,又随着摇滚乐放开了肢体,高举双手大声欢呼。
台上的聚光灯很晃眼,从我的位置向台下看去,几乎只能看见一片躁动的黑影。但我还是在人群里准确的看到了一个女孩;夏夏也在欢呼着,跳上跳下,像个疯丫头。
5.
演出意外的顺利,下台后,我们被人群簇拥着,周围环绕着夸赞的话语。
大家都有点飘,徐胖子的脸上干脆就是露骨的得意,上台前的紧张就像没发生过。好像我们在一瞬间,就从名不见经传的小乐队,变成了有头有脸的摇滚大咖。
这时有人在身后扯我衣服,回过头,我微微一愣,然后顺从的被夏夏拖出人群。
酒吧后门是条肮脏的小巷子,边上饭店有时会往这儿倒馊水,充斥着一股子食物发酵的难闻味道。夏夏走在前面,拉着我的手,他的手掌很小,很柔软,大概是外边冷,摸着还有点凉;我忍不住捏了捏,她马上捏了回来。
她把我带到一个拐角处,确保不会有人经过这里,然后转头盯着我看,眼睛像是在发亮。
“有什么事吗?”我尴尬的挠头,心里却隐约有些期待。
夏夏噗呲一声笑了出来,踮起脚尖,双手环上我的脖子。
“你是真不懂还是假不懂?”她说话的语气很醉人,我感觉小腹下方冒起了热气,头脑发胀,像刚喝下去几斤二锅头。
我已经没法回话了,因为一张柔软的唇贴了上来……
吻了半个小时我才跟夏夏分开,她喘着粗气,环抱着我,把整只手伸进我衣服里取暖;我也紧紧的拥抱着她,闻着她身上的味道。
这是我第一次衷心觉得,来到大城市真是太棒了。
这时手机响了,阿飞打来的,说是准备回去了,问我到底跑哪儿去了。我连忙答应着他,并表示马上去找他。
挂断电话,我下意识去牵夏夏的手,想跟她一起回酒吧找阿飞。然而我却牵了个空,夏夏轻巧的躲开了我的手。
我问她怎么了,她狡黠的笑笑。
“到时要把你们主唱介绍给我认识呀。”夏夏说。
我点点头,当时觉得自己恋爱了,也没觉得这是什么过分的要求。
6.
自从那次演出后,我们乐队的日子变得好过了不少。
据说是因为表演当天,有个圈子里的大佬也在场,他非常喜欢我们乐队的风格。于是大佬主动找到了阿飞,那之后给我们提供了很多演出机会。
这大概是我们乐队最巅峰的时候了。隔三差五东奔西跑,去各种地方赶场子。还积累了一批会跟着我们跑的歌迷。阿飞和马大帅是最受欢迎的,因为这两个家伙样子长得最周正;阿飞是狂放的帅气,或者称之为“酷”更贴切,性格硬派,很吸粉;而马大帅则是正儿八经的小白脸,这家伙天性就是喜欢扎女人堆,这段日子以来,已经睡了不少女粉丝。
夏夏开始经常出没在我们乐队的合租房里,却不是以我女友的身份。
跟我接吻这件事对她似乎没有多大意义,她对我的态度开始忽冷忽热。她会笑嘻嘻的跟阿飞讲话,跟马大帅打闹,看也不看我一眼;但有时又会单独喊我出去玩,陪她吃饭逛街,然后跟我接吻亲热。
时间长了我有些沮丧,想着或许城市的女孩子就是这样的?
“小时,少跟那女的来往。”阿飞有时会皱着眉头对我说,他似乎一直很讨厌夏夏。
这时候我就会语焉不详的糊弄过去,心里多少有点抵触。
我大概能明白,或许夏夏真正喜欢的是阿飞。光芒四射的主唱,本就该吸引姑娘们的视线,大家都会看向阿飞,而不是角落里那个不起眼的鼓手。
我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对自己的嫉妒心感到羞耻惭愧,毕竟阿飞一直很照顾我……
乐队的好日子并没有持续多久,名利来得快,去的也快。
我们乐队被批评创作水平不行,演出风格也是一成不变的,说白了就是我们就那三板斧,用完了就没招了。粉丝们开始不买账,觉得我们不再那么酷了,加上马大帅睡女粉丝的事儿被人曝光,乐队人气直线下降。
原本以为我们要发达了,到头来只是老天爷开了个蹩脚的玩笑。
阿飞最近的情绪很低,脾气也有些暴躁,经常看见他把自己关练习室里,一呆就是老半天。老妖就在边上叹气,说是我们拖累了阿飞,他个人是有一线乐队实力的。
这天,夏夏跑过来玩,阿飞刚从练习室里出来,于是她跟平时一样跑上去粘着阿飞,嬉皮笑脸。我远远坐着玩手机,假装没看见。
突然响亮的争吵声吸引了我们所有人的注意,阿飞和夏夏不知为何吵了起来。阿飞指着门口叫夏夏赶紧滚,夏夏铁青着脸,头也不回往外走。
我左右看看,隐约想起身追出去。
“小时,坐着别动!”阿飞不耐烦的来了一句,我就没好意思起身。
没想到的是,马大帅居然起身追了出去,一个箭步人就没影了。
阿飞无奈的摇摇头,开始劝我。
“那女的真不是什么好东西,小时,你人老实,最好跟她断了来往。”
阿飞这次语气非常严肃,我只好尴尬点头。
第二天早上,我终于确实明白了阿飞话语中的意思。
我们合租的屋子是隔断间,大家各有房间,但却共用一个卫生间。我向来是起得最早的人,这样我刷牙洗脸的时候可以不用跟大家挤着来。今天也不例外,我正在那刷牙,嘴里全是沫子,突然眼角瞥到双大长腿,白花花的,像姑娘的腿。
我吓了一跳,转身就看见穿着白衬衫的夏夏,那衬衫很长很宽,像是男式的,能遮到大腿的位置,底下的内裤若隐若现。
“哪个是马大帅的杯子。”她神色自若的问我,我给她指了指,她拿起杯子和里边的牙刷,在我边上刷完牙,然后进到了马大帅的房间,她先前就是从里边出来的。
昨晚马大帅应该是在我们睡着之后回来的,带着夏夏。
一股火焰在我胸腔里燃烧,有什么东西被烧成了灰烬,转化成莫名的愤怒,开始缓缓集聚。
夏夏穿上衣服走了,后来乐队日常练习的时候,马大帅说我节奏敲错了,我便抄起凳子砸向了他。随后我们扭打在一起,从小帮家里干重活的我占了上风,朝着马大帅那张脸不要命的挥动拳头,谁都拉不开,直到阿飞一脚把我踹倒。
“干嘛?想杀人啊?!”阿飞冲我怒吼,我这才注意到地上的马大帅已经奄奄一息,青肿的面部完全认不出本来模样。
从那以后,我跟马大帅没再说过一句话。
夏夏也不怎么来了,只是偶尔会在酒吧里看见她。
7.
再后来啊,乐队就解散了。
没什么特别的原因……
硬要说的话,其实原因还是挺多的。比如我跟马大帅的不合,阿飞的状态低迷,老妖要回老家继承餐馆,徐胖子看大家都不想干了,他也不想干了。
那时临近过年,我们简单吃了顿散伙饭,就此分道扬镳。
这个乐队,原本就是脑子一热下的产物。一群做着同样美梦的人,偶然间聚在了一起,想看看能不能共同实现那个美梦。我们三餐吃着泡面,住在最便宜的出租屋里,本以为自己天不怕地不怕,不曾想,那只是因为生活和现实还没有真正的发力。
一但发力,就会连抵抗的心思都难以产生。
最后,还是当初父母说的对。
安稳找份工作,比什么都重要。
我收拾好行李,坐上了回老家的火车。
在外三年,这是我第一次回家。
偶尔我会在想,这三年我到底是为了什么?又得到了什么?
我的朋友是一群流氓,喜欢的女孩是个婊子,而我,则是个不折不扣的失败者。
直到许多年以后,我梳起了一丝不苟的油头,终于学会西装革履。
偶然一次机会,我出差的地点是杭州。
去看了些曾经熟悉的地方,那间廉价的出租屋已经被拆除,原本的位置建起了一栋大楼。好多酒吧关了门,要么就是换了位置。
晚上的时候,我找了个摇滚场子玩,就当缅怀一下过去。
我坐在最好的卡座,喝着昂贵的洋酒,心绪却再难随着暴躁的音乐而起伏。
于是我看到了一双眼睛,在人群里,闪着不羁、炽热的光,跟曾经一样耀眼。原来他从未放弃过……
我猛地站起,大步向阿飞走去。
时光拉起回忆的手,开始飞速奔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