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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

  •   罗宪做的第一件事是走出黑街。

      肮脏的角落,昏暗的巷子,破碎的玻璃窗里面一双双有意无意恶意的眼睛注视着这个黑头发女人。尽管她瘦弱,看衣服也并不富有,但是她在这污秽的街道里仅仅是走过就已经显得格外特殊。

      她不一样。

      和整个黑街里的所有人都不一样。

      黑街里哪怕是好人——总会有那么几个和大众不同的——也不是她这样。更不用说坏人。

      黑街无论是好人还是坏人,总是一匹布,各种色彩,你可以认为好人是白布,坏人是黑布,他们的相同之处是无论是什么布,总沾满了黑街的油污。

      她不一样。她不是布。她是灰尘飞舞的光,有血滴下的刀,碎了的玻璃。

      不能说脏,但是也是不完美的。

      总之,她是不同的。

      黑暗中有无数眼睛看着罗宪。但是走出来,到她年前的,一个也没有。

      对未知的异常,人们排斥又恐惧。

      说不上来这什么样的恐惧——像某种童年已经记不起的阴影,不可与人言的恐惧,无人相信的幻觉——总之,本能的反应就是想要放声尖叫,又因战栗而瑟缩,只想跑的远远的,远离它,再也不接触,再也不想想起来。

      快点——快点离开!

      我再也不想回忆起来!

      在这种情绪之下,贪念也好,色欲也好,都被抵制的死死的——童年的你会在的某一个你只想尖叫醒来的噩梦生出贪念与色欲吗?

      人最本能的情绪就是恐惧——之后才是好奇。就想潘多拉打开魔盒,在她人生的前几十年,对神的恐惧一直打败着她的好奇心。

      罗宪走出了黑街,转过了一个堆满了垃圾桶垃圾袋,丢弃物的角落里,来到了一条宽阔了不少,也洁净了不少的街道。

      街边有超市,餐馆,有电影院,有歌舞厅,有花店,车来车往——这些都是黑街供养不起的商业,更别说还有些奢侈的娱乐。

      不知道是不是她的幻觉,总觉得出了黑街,天气虽然还是阴天,光线却强了不少。就像把手机屏的亮度从10%调整到30%,让罗宪心情也放晴了不少。

      她笑了笑,拿出一张富兰克走进了一家小餐馆,饥饿快要使她快倒下了。

      如果这时有人看着罗宪,就会发现她身上那种难以接近,令人恐惧的——气场?气质?或者其他的,总之,人类并不想要接近,像是隐藏着什么看不见的玩意的深海——感觉在慢慢消退。

      如果先前像是一个冷酷无情的连环杀手——就把这个当做一个区间的下限——那么现在也就是仅仅在告诉别人,我不好惹。

      而且,这种让人窒息的恐惧的感觉褪去后,人们更能直观的感受到这个瘦骨嶙峋的女孩身上有一种——惊人的魅力。

      和美丽的皮相无关——就像是一个古旧的匣子放在你面前,你难道不想打开它看看里面到底有什么?

      罗宪走进餐馆——她很瘦弱,面颊上皮肉下陷,显得骨头格外突出。餐馆厚重的木门她用右手和半个身体的重量才能打开,左手用绷带包裹着只有大拇指似乎的完好的,无力的垂着,一张富兰克林用大拇指夹在左手掌心。

      罗宪可以取出的不仅仅是金银,也可以取出绷带,止血消毒的药剂,也能拿出外科手术工具,这些都是在典当店老板家的浴室里尝试过的,于是她就给自己包扎了一下。

      当罗宪走进小餐馆,几乎所有人都在看着她。虽然她似乎没有什么值得人看的——看上去她瘦弱,贫穷,饥饿,困顿,这四项都有的人并不常见,也不少见。

      她带着一点点的笑容走到一个角落里,除了点餐员就没有在意她了——众人的视线又回到了他们该看的地方,瘦弱女人对他们的吸引力好像没有那么大了。

      这一切全无人在意。

      他们不记得自己有盯过一个瘦弱的黑发女人。一个也没有。

      *

      这是一家非常美式的餐厅——里面卖三明治,沙拉,披萨,薯条等各种快餐,也有法式奶油汤,松饼什么的,让罗宪吃惊的是这里似乎没有汉堡。

      好吧,确实没有——罗宪把菜单翻到最后一页发现。“两个牛肉三明治,一份水果沙拉,一份松饼,一碗南瓜汤——没有汉堡?”她用一种带着笑意的让人愉快的声音轻轻的说着。

      服务员是个年轻的女孩子,红棕色卷发,脸上有带一点活泼的雀斑:“是的。”她发现这个瘦弱的女士有一种很奇特的魅力,她的声音又轻又软,绝不会让人感到冒犯,哪怕再羞涩内向的人,在她面前也会想要说些什么。“我们老板曾经参加过本市的大胃王比赛,当时比赛吃的就是汉堡——恩他在比赛里吃的太多了,之后就再也不想吃了,就连自己来的店里也不卖汉堡。哦,我去给您拿餐点。”

      罗宪把钱递给她:“一起把钱付了吧。”

      红发姑娘接过钱笑了笑:“好的,请稍等。不要小票对吗?我们这里小票打印机坏掉了,老板正在修,作为补偿,给您抹个零。”她颇为俏皮的眨眨眼。

      红发姑娘动作很快,不过两分钟就端着餐盘过来了,把食物一样一样的放下,她又从围裙口袋里把找的钱拿给了罗宪。罗宪从一把零钱里抽出里面面额最小的纸钞——一张10美元——递给了红发姑娘。“如果不忙的话,介意坐下来一起吃点吗?”罗宪扬起一个微笑。

      不知道是小费的功劳还是罗宪微笑打动了她,服务员坐了下来。罗宪将松饼推给了她,红发女孩也不推辞——她刚端来的,当然不怕里面有什么。

      看着女孩插起一块松饼往嘴里递,罗宪也放心的吃起三明治——到底是黑街旁边的地区,她又不熟悉这里,碰巧撞进某家黑店也说不准啊。

      刚才那么多人看她——如果是因为她是生面孔呢?

      心下惴惴不安的罗宪小姐这样想。

      “你刚才说的你们老板参加大胃王比赛,是在哪一个市区参加的呀?拿了名次了吗,这么拼。”罗宪状似好奇的问到。

      “就是前两个月的哥谭市大胃王比赛啊,在市中心的广场举办的,韦恩集团赞助了50万美元作为第一名奖励。”红发服务员笑嘻嘻的:“老板可是拼了老命的吃,可惜只拿了个鼓励奖——两盒巧克力哈哈哈!”似乎想到了老板当时气鼓鼓的模样,年轻的服务员实在忍不住弯腰笑了起来。“我估计罗伯特这辈子再也不想吃汉堡了!”

      罗宪也弯了弯嘴角,似乎被这件趣事给逗笑了,她好像很不经意的开口:“罗伯特?这家店老板的名字吗?我以为叫汤姆什么的。”

      “哦,对,叫汤姆的人确实很多,我老爸叫汤姆,我弟弟也叫汤姆——看,真常见,光我家就有两个。”红发姑娘浑不在意的耸耸肩。

      “我猜你总不叫汤姆了吧——让我猜猜你叫什么。”罗宪轻快的说:“哈莉?玛丽?艾米,或者黛西?”

      红发姑娘挑眉:“好吧,被你猜着了,艾米。”她轻声地抱怨着,嘀咕道:“难道这名字就真的这么常见吗?”

      常不常见罗宪不知道,她只知道自己刚进小餐馆的时候,有人喊了艾米的名字。

      现在是上午9点多,客人并不多——至少艾米能和罗宪坐到松饼吃完。

      十四五分钟的时间,单纯的服务员艾米底都被罗宪给透光了——目前罗宪已经知道艾米家里一个做过瘾君子的糊涂老爸,一个叛逆的天天和人打架的弟弟,而她以前是做酒吧女招待的,因为弟弟打了客人而不得不换一份工作。

      这里是哥谭,街头巷尾任何地方都可能发生着强女干,抢劫,盗窃等等各种犯罪,保险是最有用也最没用的东西——你不用担心它用不上,但是往往你等不到用它的时候。

      如果你是外地人,尽快找一个还算有些信誉的地头龙保护你——哪怕交点钱,受点侮辱,损失些什么,总比没命好。

      艾米轻描淡写的这么对罗宪说。

      对她来说,事实就是这样。如果是市区还好,像旁边的黑街,还有他们现在所在的罗斯特街,警察就是一个笑话。

      “那怎么样,才算在哥谭立足呢?我是说,不被人欺负。”罗宪似乎被艾米的形容说的有着害怕。“你要知道,像我这样的……实在是……”

      “在哥谭,待遇最好的地方是韦恩集团,薪水也好,待遇也好,医疗保险什么的也好,说出去也够有面子——如果你是大学出来的,那么这样应该还不错。”艾米咽下最后一口松饼,“但是我要说,抢劫犯可不会因为你是韦恩集团的职员就不拿枪对着你——可如果你说你是在冰山俱乐部办事的,那就完全不一样了。”

      原本活泼开朗的年轻女服务员此刻完全像变了个人一样:“如果哪天——冰山俱乐部招人了,哪怕是脱衣舞娘,我也一定要去。”

      嘿。这就是哥谭。

      罗宪低垂着眼睛,喝了一口粘稠的南瓜汤——不,南瓜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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