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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诶,纪烛 ...

  •   洛渊开门进了花园,将自己的山地随意靠在了墙边。
      突然有“咔、咔”的声音传过来,洛渊扭头看见家政阿姨在修剪那株还没长高的木兰。
      “裴姨,裴姨?”洛渊喊了两声。那边裴姨听到洛渊回来也赶紧跑过去,说晚上做了什么饭,还提醒降温记得加衣。
      那时候好像也是有夕阳的光照过来,将一层金色铺在女人的长发上,她也弯着腰,带着手套,修剪那些花花草草。远处的火烧云红的厉害,将整个儿的氛围渲染得如梦似幻,处处都晕着温暖。女人极美,身影藏在花草中,但所有的姹紫嫣红都逊于她的不施粉黛。
      “啪”,洛渊打开廊灯。屋内空空如也,静的只剩下自己的呼吸声。突如其来的回忆使他本来还不错的心情瞬间荡入谷底。
      “又回到空空荡荡的家了。”他想。
      换了鞋,扔了包,他去卧室把手机拿出来。又坐到餐桌前,开始一个人的晚餐。
      可能是最近纪烛引起他注意的次数太多了,他不知不觉地就点开了纪烛的空间。第一次,洛渊对另一个人的生活燃起如此强烈的兴趣。平时洛渊基本不发动态,也不看别人的。他觉得谁都是过自己的生活,冷暖自知,没必要一定把一些事物和情感宣之于口,更何况即使有了众所周知的昭彰,该走的还是会走,该丢的还是会丢。就像当年,没有谁不知道大美人曲婉嫁给了行长洛平泽,结果呢?
      洛渊点开的那一瞬内心也隐隐觉得自己挺奇怪,他也说不清那到底是什么样的一种心态在驱动,可能只是最本能的好奇心作祟吧。
      他还没来得及思考更多,就被纪烛的动态吸引了目光。
      “如果说我同桌的抽屉是太平间的话,我的绝对就是乱葬岗。”
      “你们绝对想不到,洛渊那么高冷的人,都在我的带动下在数学课上偷吃了。其实他偷吃到最后好像被老李瞪了一眼,不过我没告诉他,嘘……”
      “我新家门口的章鱼小丸子贼好吃!我的天,以后我养两只狗,一只叫章鱼,一只就叫小丸子。诶,不太对,一只叫小丸子,一只叫橙汁吧,食饮结合,长命百岁。”
      “今天同桌跟我换了座位,成功抱到暖器大腿,和暖器搂一搂,争取活到九十九。”
      除了这些琐碎的日常外,就像其他任何一个朝气蓬勃的少年的空间一样,他的空间也充斥着NBA赛事和当季新款的球鞋。
      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呢,在另一个人分享的生活里看到自己的名字,大概就感觉自己是真真正正参与到他的人生里去,融入进他的点滴。
      洛渊一边看一边扬起了嘴角,没想到在他面前话不怎么多的人在网络上竟然如此跳脱。不过洛渊没注意到的是,纪烛只是在他一个人面前话不多而已。他以为羞涩腼腆的人,实际上在社交方面游刃有余,不过是只对他展现了独特的那一面而已。
      这一顿,洛渊后知后觉地吃了特别多。他胃口好久没有这么好过了,之前“家”的空虚填了他的胃的好大一部分,但现在不一样了。可爱的人果然能让胃口变好。
      可事实是,喜欢的人,才能让胃口变好。
      临睡前洛渊又想到傍晚的偶遇,感慨他们俩居然一个小区。于是他又想自己之前为什么没遇到过他,一定是早上自己起的太晚了,于是洛渊决定第二天要早起。
      于此同时,与他直线距离不足三百米的纪烛,同样失眠了,并且也在思考类似的问题。
      今天真是,尴尬,太尴尬了。很多爱恨情仇可能最后都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逐渐褪色,但是每一个尴尬至极的瞬间,都好像刻在脑海里一样,永远鲜活如新。
      纪烛实际上脸皮很薄,但他意识里却一直把自己当做一个厚脸皮的人,并且将“脸皮厚,吃个够”奉为圭臬。
      “纪烛啊纪烛,你不要再想这件事了好不好。也许人家早就忘了这件事了,或者说,人家一开始就没在意呢?你现在惴惴不安的情绪很好笑你懂吗?”纪烛自言自语。
      思索无果,纪烛打算睡觉。虽然这次入睡有点困难,但耐不住太困,最后还是迷迷糊糊睡着了。睡之前最后一个念头是,“他不会真的,一开始就没在意吧?”
      次日,纪烛和洛渊一起把车子停在车棚时,轮班整理的人还纳闷,开玩笑说一直踩点到的洛渊怎么这次来这么早。
      纪烛一愣,他也挺好奇的,为啥这次自己就这么衰,一出门就碰到洛渊。一路上都不知道该说什么话题,实在是又为尴尬簿涂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啊,因为我想和纪烛一起走啊。”洛渊轻飘飘说了这么一句,锁好车,转身就走了。
      纪烛还在发愣,他是不是应该嬉皮笑脸地说一句,“操,你恶不恶心。”或者装作自恋地来一句,“想跟我一块走的人多了去了好吧。”但是,他一句都说不出口。
      他抬头看洛渊的背影,走路姿势还和两年前一样,依旧是短短的头发,依旧是肤色不那么白的脖颈。突然洛渊一回头,
      “诶,我说你还走不走。”
      “来了!”纪烛提了提书包带,打算呼哧呼哧地奔过去。
      洛渊觉得自己可能是被穿了魂,说出去那句话之前没有任何思考,只有一种强烈的感情,不断地重复,“我想和他一起。”仅此而已。
      少年时的情感可能就总是来得莫名其妙,让人猝不及防。
      洛渊知道纪烛喜欢打篮球之后就邀请他下午放学之后一起去操场上打球。纪烛被打球两个字煮沸了头,当即答应下来。虽然之后又纠纠结结,简直是个别扭精。
      傍晚的霞光绚烂,操场上也热闹一片。几个女孩子成群结伴地跑圈;几个女孩子坐在草坪上背对着背,互相倾诉着少年的心事;几个男孩子一起踢球,欢呼者有之,说脏话者也有之;他们有的张扬,有的静默,但无论什么样,那都是属于少年的独特的情态动作,都是青春的独一无二的风景。
      一起挥洒汗水是多么美好的事。我看着你奔跑,看着你跳跃,看着你抬手收足。观众席还是离得太远,你看我,就在这里,与你并肩。
      他们都喜欢打球,不知道配不配得上“热爱”一词,但起码担得起“喜欢”二字。
      打球的时候他们可以什么都不想,不去想作业的繁重,不去想归途的寂寞,不去想明日的未知,好像除了球场,其他的整个世界都与自己无关。
      篮球让他们恣意挥洒汗水,让他们在乏味的生活中真正地得以感慨,“鹰击长空,鱼翔浅底,万类霜天竞自由。”
      那时候喜欢篮球,喜欢运动,喜欢竞技,其实想法都很简单,很单纯。
      因为年少,因为轻狂。因为朝气,因为不息。
      洛渊纪烛两个人穿着湿透了的衣服骑车回家。天已经不早了,但是他们并不着急,还是晃晃悠悠的,还是像在做白日梦。
      “诶,纪烛,以后咱们一起回家吧。”洛渊开口。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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