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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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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我爱你很久了
一.
我已经忘了最后一次见到他时的模样,如今再想起也只过淡淡、只有心在感受,却仍隐隐作痛的离别。想来那天阳光正好。七年的每一天却换不回一个少年模样。
16岁来美国读书的他在博士生读完后选择了回国。这给当时的我带来惊讶远远少于他选择多读两年书,读完博士生的求学旅途了。他回国是理所当然的。爸爸是一家业峻鸿绩、市值上十亿企业的董事长,几十套房子遍布上海。他的家庭条件是我爸爸所有朋友里面遇到过最好的。如此易如拾芥的生活,没有让他漂流海外的心动。可当所有人都以为他会继承一些家业时,他却选择了创业。他和我一样,不想过着默默无闻的生活。
可这天,我却听闻一则几天里就成了昭然著闻、一段官商勾结的丑闻。他姐姐的舅父官商勾结,被市政府判了终身监禁。从前我见过几面的伯伯一夜间也身败名裂。除了爸爸的嘘嘘叹声,还有妈妈的不敢相信,我不敢想像破家荡产后一切会给他带来的影响,让他对来美国之后就没有照顾过他的爸爸寒心。可笑的我只记得,十年前那个手捧茉莉花穿着白衬衫的少年推门而进,一个赤着脚丫蹦跳梳着两个辫子的女孩下楼梯时不慎滑了一交,摔在了他的前头。他像一个大哥哥一样搀扶起她,温柔地问她摔哪里了。不知道家里来客人的她吃惊张开了嘴巴,目光顿时锁在了他的侧颜。他深邃的眼眸在低头的顷刻间笑了笑,说了一声“你好呀”。
这声“你好呀”一定从此深深烙印在我年幼的脑海里。因为我从来没想过遗忘。
七岁的差距基于条件的不同让年少的我知道这是一段没有善终的情。所以我将一切深藏于心,溃烂发霉也无动于衷。在荏苒时光里他看着我长大,我也看着他长大。他在美国的七年时光改变了我们很多。他每一次来我家,餐桌上的对话,弹琴时的聆听,烟云里的夏景,全都在某一刻孑然而止,而又化成泡影。18岁的我看着他的背影笑了笑,静静地笑了笑——那一刻我必须是安静得,却又安静得让我对自己望而生畏。即使内心是翻江倒海,悲痛不已,最后还是成为了往后的遗忘。
遗忘,是黎明的晨霭遮住了这片霞辉;遗忘,是风里的寂静成为了大雁的思念;遗忘,是他最后低垂的睫毛、没有迟疑的挥手,“我走了。”
可那个我以为沧桑变化后已经铁化再也不会动容的心,终于还是四年后听到恶讯时及时爆发了。我刚刚大学毕业了。我长大了。如果喜欢,我不能再等了。可如果喜欢,他早也会回来看我。
二.
订机票时我还是很犹豫的。我不是很确定我回国的目的是什么。或者也是大学里总是去世界他国,也是两年没回去了,让理由自然而然多了起来。我需要去探望外公外婆,走走亲戚,重新认识上海,看看时间都如何变化了一些时间不见的同学。
四年不长,比起两年,却又显得长了些。在伯克利里渡过的四个春夏秋冬,我也交过了三个男朋友。第一个是从Chicago来的 Alexander, 从大一的下半学期便开始约会,只交往了短短的四个月。带着眼镜的他是白人,主修生物学,和我一个major。我们不过是三观对的上眼罢了,同样爱看big bang,爱读nature,对科学有着强烈的兴趣。因为课业,我们约会的时间并没有那么多,只不过一次舞会,几杯咖啡,几场电影。他虽然有六尺高,却不属于特别帅的,学校里也不是特别受女生欢迎。但他性格特别稳重,一直顾及他人想法。他亦是一个很有抱负的人,每天脑子里想的也全是生物方面的研究,在大一离开实验室以前几片research就登上了Smithsonian 的报刊。唯一可以从这段爱情里面总结的是,我们的分手特别科学,时间短到我们双方都没有来得及见父母。当原以为初恋是轰轰烈烈的我们在分手之际才料到我们并没有那么喜欢彼此,我们就十分潇洒地彻底离开了彼此。做为结婚的角色他一定不逊于未来科研方面的成就,可他是白人,得不到我爸爸的太多赞成。
我的第二个男朋友是一个我以为我会爱一辈子的人。他和我一样是上海人,初中时期就来了美国。他笑得好看,好看到一笑倾城。长得人是清新俊逸,又是六块腹肌,暖男实足。和他在一起的两年三月零二天,我们可谓是给身边的中国单身狗发了各式各样的糖。他会游泳也会唱歌,有一次我都嘲笑他娶 当老婆算了,也不要坚持拉什么五音不全的我去酒吧。他购买的名牌倒是比我多。我虽不是虚荣心稀少,不注重自己外表的人,但也不是什么看重物质虚荣心的,背那些什么Luis Vuitton 穿那些Valentina就是纯粹为了他知道我受下了他的心意。就连只见过他二面的我妈妈也特别喜欢他:“性格一致,门当户对”。可他在一点上和我是从头到尾都反的。我对所有长得帅的都不怎么好,他却对所有漂亮女孩都出了格的好。我的嫉妒也不是完全脱离理性的,若是现在便也这样一番,他日红颜老去,韶华不再呢?我想我不是怕驾驭不了他,我是怕被身边最爱的人欺骗。他没有留在原地等待,分手后几个星期后又和他新女朋友卿卿我我。我想妈妈虽然惋惜,但她理解我的决定。
感情不是光给自己谈的,可无论如何,谈感情的还是自己。我可以尊重没有爱情成分的感情,但它得不到我的欣赏、我的向往;它不过是在正好的年龄里认识个人罢了。凭着我的年轻,我大可不必;凭着我的衰老,我大可不屑。
“不要去看寒寒哥哥,”坐在沙发上的爸爸冒出了一句。他看着我有些虎视眈眈地看了他一眼,摆了摆手说,“当下不要去看了,寒尘忍不会接待你的。”
我明白了爸爸的意思,半边心却不由寒了。如果不接待我是因为自知廉耻,我理应去看他。但如果不接待我是因为遗忘,我看了他也没有多大用处,只会自我独自想念。但我还是想见他的,想到我不怕任何人知道我想见他。除了他选择不见客以外,没有谁的规劝可以阻止我去见他。
他会知道吗?遥远的他此时可以感受得到这强烈的想念吗?躺在床上的我翻开他的微信号,四年来一尘不染的空白,还是放下了。
如果他真的知道,就不如一句安静,吹各自到黎明。
三.
从窗外眺望,只见橙蓝色的流云徘徊在日出的天边。昏昏欲睡时我已做了一个梦。其实有些时候,我觉得喜欢寒尘忍而且喜欢了那么久也只是一场梦。它是少年的冲动,是无尽怀念,是可笑的“不可能”。因为在很多意义上,我们并不属于同一个世界。
相比他已留学生的身份独自一人来美国读高二,我是初一的时候就全家来到美国的。他的父母和我的爸爸是多年朋友,小时候也住在我住过的小区,我却在此前从未见过一面。而虽然刚见他时他带着中部的明月清风,那层表面很快就在解除了加州的富二代华人圈后褪去了。他还是很温文儒雅,但开的是玛莎拉蒂,喝的是高级葡萄酒,玩的是酒吧,穿的是奢侈品,挥霍的是金钱。他还是一如既往的彬彬有礼,但玩起了游戏,交起了女朋友,逐渐荒废了学业。他性格和外表都没有变,只是在十八岁生日宴上见到的他,已经与初时截然不同了。他长大了,变坏了。我是失望的。
有一次我和妈妈从Las Vegas回来,他朋友开车来接我们,车里装了一箱富二代,我挤在后座。夜凉如水的晚上,灯火阑珊的红绿,跑车已追风逐电得的气势行驶在限速80 miles的高速上。我没有惊讶,没有尖叫,我安静得像一座石雕。黑暗里他回头凝望了一眼,我死鱼般的目光瞥了他一眼。
有一次我和爸爸去他的独栋别墅里取东西。在屋子里的只有一个长得沉鱼落雁的姐姐。烛光下,她的皮肤如她穿着的那一身浴袍同样雪白。她穿着拖鞋,嘴角微微带笑。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出水芙蓉的女人。
又有一次他说他高中毕业证书没有拿到。他觉得那不过是一张废纸,无用。于是他上了社区大学。
我有些憎恨他:他毁了我心里那个少年的模样。我看轻他,我也看轻自己。我对他的想法变得矛盾了,所以我消沉地将他所有的好全都打发了。
一天他告诉我爸爸,说他忏悔了。我仍然静静地看着他,心里笑了。他是寒尘忍,我认识的寒尘忍。他还是那么高那么帅那么体贴,他还是会那么温柔地看着我。他的笑,还是如往常一般好看。他是聪明的,他是有抱负的,他是有进取心的。但他犯过的所有与我无关的错,我忘不了。
于是在他另一个女朋友来我家做客的时候。有意无意中我用语言刺伤了他。他没有在意,还是对我很好。16岁的秋天妈妈大病了一场。独自一人在医院的我一看到他就没忍住像一个小孩子大声嚎啕了起来。他摸了摸我的头,一声不响地抱住了我,小心翼翼地吹散着我的泪珠,低声喃喃道,“有我在呢。”我不哭了。他放开了我。
从此我们之间的尴尬化于最初我对他的仰慕。他是哥哥,我最好的哥哥。我是他妹妹,或许也是唯一的妹妹。早早从社区大学顺利转到UC Berkeley 的他学了金融。我也再也没有见过他任何一个女朋友。
直到一天舅妈来我家看见了寒尘忍。“寒寒哥哥好帅,家里条件又好。以后你可要好好把握住机会,长大嫁给他。”我不可置信地看着舅妈。她的神色并无异样。她显然没有看出我对他的喜欢。喜欢寒尘忍或许是不够的,但那时,它已足够。它可以让我面颊瞬间变得通红而炽热,它可以让我再也不敢直视他的目光,不再天真无邪地对他笑着;它可以让我安静得像只小白兔,不动声色地聆听着他熟悉的声音。有些时候,这简直比暗恋老师还要惊心动魄。
如果这些平衡在我成年之前打破,我是有罪的。但现在我想我是可以被赦免的。我23,他30。我想所有人都能理解爱情里面本就是没有对错,自然而然我此时也不用怀有什么犯罪感。
他可以爱我,也可以不爱我。但我这种“喜欢你与你无关”的喜欢已经持续了太久。我早已成为一个女人了,我有一个女人的美貌和自尊。更何况如今他如今或许真的需要一个会永远对他好的人站在他身旁。
寒尘忍,我回国是为了你。我爱你很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