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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第三十话 脸颊红脑壳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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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瞬间惊醒,张星阳发现自己在医院里,爷爷和一个没见过的老人坐在一旁,单行在削苹果,房间里只有削苹果的叉叉声。见他醒来,张老爷子长长吁了口气。
休息一番过后,身体无碍,他得知老人名叫黄念忠,负责订婚仪式的首饰珠宝。
“你看看自己中意哪几个。”张老爷子又道:“单行啊,喜欢哪个随便挑。”
“谢谢爷爷。”唐单行爽快地接过图册。
张星阳一言不发,默默翻阅图纸。
昨晚又做梦了,可是梦里见到了什么,说过什么话,开始消失一干二净,怎么也想不起来。侧头望了一眼女孩,低头挑选,眼眸含笑,发现自己望着她,冲自己扬起一抹灿烂的笑意。
张星阳像被什么刺了一下,逃避似的偏过头。
病床边,黄念忠老人盯着脚下定制的皮鞋,失神呼吸,好像突然被人推了肩膀,提起一口气。
伸手点了点图册,唐单行把册子递给老人。
翻到其中一页,黄念忠指着画上一个翡翠镯子,说:“这个镯子是我们公司最新的设计产品,你看看合不合心意。”
翡翠镯子在白江市的习俗里是姑娘出嫁时婆家给的首饰,唐单行凑过头,唔了一声:“有款式简单大方的镯子么,我不是很喜欢蛇的装饰。”
画上的镯子,刻上了细细密密的鳞片,蛇头衔接蛇尾,若是路晓在此,会懵逼吐槽。这不就是她送给土地神的翡翠镯子嘛。
“张大少的意见呢。”黄念忠似乎对女方的看法根本不在乎。
从走进病房开始,他的注意力一直放在病人身上。或者说,他背后的人的目标,是张星阳。
张星阳看了一眼,定了一会儿,淡淡道:“换成白玉。”
唐单行想说什么,黄念忠已经合上了册子,干脆利落回道好,离开了病房。
我不喜欢白色的玉镯。这一句简单的话,她却不知道该不该说出口。实在是,星阳的态度太奇怪了,陌生的疏离感把她推得远远地。是因为那次家宴么?唐单行心里有些不痛快,她也是有脾气的人,做不来温柔小易一般向男人低头的事情。
向张爷爷行礼后,带着委屈和不解逃离病房。
“阳阳,你这是另寻新欢了?”张老爷子捻着胡须:“风流的男人可不好,你爷爷我就是太多风流债,一辈子在你奶奶面前都有亏欠。”
“没有。订婚仪式照常举行。”张星阳躺下翻身,示意自己累了需要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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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姐姐,明天你真的不来我姐姐的订婚宴么?”
握着手机,路晓在车站小步跳脚,天气太冷了:“我今晚坐校车会学校,没有时间。”
“大人一路平安。”龙阳声音特别乖巧。
听到龙阳的声音,联想到北海龙宫的趣事,忍不住笑了。
“乡长点名了,不说啦,拜拜。”
“拜拜”
拖着行李箱,路晓把军色棉袄拉链拉到头,把半张脸埋在衣服里,举着伞,快步走到雨夜下,插入人群里,成为芸芸众生一员。签完到,车还没有来,路晓回到躲雨的商铺屋檐下,思索着要不要进入商店里买点薯片卤蛋什么,想着想着,困意就来了。
唉,冬眠还没有结束吗。
“你困了。”
路晓抬头,吴炎带着帽子围着围脖,穿着一件看起来就很暖和的大衣,一手拖着行李箱,另一只手提着一袋东西,好像刚从商店里买完东西出来,恰巧碰见她。
对啊,吴炎也是和她同一所大学的校友呢。
路晓点点头:“昨晚睡得晚。”
车来了,吴炎很贴心的接过她的行李箱,扔下一句:“你先去找个好座位等我。”
有点迷糊,路晓忍下一个呵欠,胡乱应了声,在车上用书包占了一个中间靠窗的位置之后,自己又走到靠后排的位置,靠着窗闭眼浅睡。直到半夜一点多醒来时,发现自己居然把头靠在了同伴的肩上,不对,好像对方的头也靠过来了,女生的话她是无所谓啦,问题是,从鞋子判断应该是个男生。
念头一起,路晓动了下身子,想赶紧转过身靠着窗。
旁边的人伸出手按住了她的头。
“还没到两点,再睡一下。”
吴炎的声音,她明明记得在前面给他占得座位,什么时候跑到她这边来了。
“你”路晓差点施法把人揍飞。
可是真奇怪啊,旁边人换成了吴炎,她一点也不抗拒。反倒靠着暖暖的,对方身上的衣服味道也很好闻,她的脸有点红。
一个大胆的想法弹出脑门。
“你是不是对我有意思。”路晓听到自己的声音特别小,小到只剩下气流,小到只有自己听得见,不知道是自己嘴里说出来的,还是脑海里想象自己说出来的。
直到脑门上,男生浅浅的嗯了一声。
她分不清是不是承认的意思,还是睡觉时发出的没有意识的声响。
反正她的脸是烧起来了,迷迷糊糊地眯着眼,也不敢抬头看人,更不敢做出什么动作,像做贼似的一动不敢动。
窗外的五个藤精扒着窗户看八卦,像是挤在一个画框里,做贼似的一动不敢动。
路晓右手食指绕转,打开一小口仙府门,把瞧热闹的五只藤精扔进仙府里。
结果放出一个更加麻烦的家伙。
一团黑影聚拢在她耳边,吐出寒气:“路,就是因为这个家伙,你才狠心拒绝我么?”
“你再不回去,我就把你困在仙府。”路晓元神出窍,人身浮现出透明的灵魂状态,伸手把黑影抓住。
黑影哇哇大叫,可惜除了眼前心狠手辣的姑娘,车里的乘客是听不到他的声音的。
黑气翻涌,化为了虚幻的人形。路晓无视对方深邃的眼睛和深刻的五官,尽管对方的皮相能够把国外时尚周刊的明星击退,路晓按下心中被颜值击中的心脏,维持愤怒。
“是你把人家抓过来的,我不管,你要对我负责。”
路晓深深吸一口气,觉得脑壳疼。
对面无理取闹,无法无天,看着比自己还要大几岁的男生,是她曾经在拍卖会上“拽”出来的。她没有用错动词,当时吸血鬼贵妇被一只大手抓住,那只大手的主人就是眼前的麻烦精。
欧洲的魔王,英语长长一串,对于一个英语四级还没过的人,无异于听天书,路晓简单粗暴,给他扣上简单易懂小名。
“路小欧,再吵我把你送到天道那里去。”路晓威逼道。
英文名不详中文名为路小欧的魔王,浑身汗毛竖起,双手捂住嘴巴,可怜兮兮地瞪着眼睛,似乎在说你怎么这么无情这么冷酷这么残忍……
看一眼时间,很快到高速禁路的时间,路晓说:“给我乖乖的,赶紧回家,魔界都大乱了,十一不能一直帮你干活。你听话我就松手,回不回家?”
魔王果断点点头,路晓狐疑,还是放开了手,手刚一松,她就知道自己大意了。
魔王把她的元神整个抱在怀里,喊道撕心裂肺:“不,我不回去,除非你和我一起去欧洲,我们要永远在一起。”
“你莫不是个傻子。”抬手一个暴栗,路小欧眼含生理盐水,依旧不放手,路晓扯着他的衣服,感到无力。
魔王哭得眼泪鼻涕齐流,向孩子似的嚷嚷道:“你当年说过你会陪着我的。”
抬头就是一记扭耳朵,魔王哇啦啦啦大叫,路晓不为所动:“路小欧,陪着你=永远在一起=嫁给你么!不知道近亲结婚是违法的么!你当年才多小,才几百岁好伐,要不是叫我一声小姑婆,我会养你成年!”
和路小欧见面,她的记忆匣子涌出了部分记忆。
路小欧,是她哥哥的女儿的儿子,欧洲的魔王。他出生的时候,世界还不是现在的模样,大陆没有分裂,科学家把这个时期的大陆称为联合古陆。妖魔鬼怪横行霸道,处处都是争斗杀戮。路小欧的妈妈是天道之女,千年一劫,天道说这是修行。哪想到,这一次下凡投胎到一个仙家的肚子里,故事的开端就像开挂的人生,事事顺遂,可是后期画风大拐弯,她喜欢上了大魔头,还和大魔头一同创建魔界,把毫无秩序,四处流浪的魔鬼归结一处,魔界日益壮大,竟能和天界叫板。
这时候,路小欧已经生下来了,是魔王之子,可惜不太受父皇宠爱。权利会让人迷失本心,走向深渊。
天界害怕魔界,魔界不服天界。那段时期,大陆血流成河,亡灵四处飘荡。
他的妈妈出身仙家,开始受人尊重,如今受人唾弃,魔王甚至把她囚禁,作为威胁天界的筹码,人质。两界交战,爷爷把他带走了,是小姑婆把他抚养长大,帮他管理魔界,让他成为魔界的新一代魔王,这时候,双亲已经不在了。
后来,小姑婆也离开了,爷爷说她也历劫去了。
如今,历劫对于路小欧来说,就和送死一样可怕。
“你以为自己还是小孩子吗”路晓戳了戳他的脑袋:“人家结婚还有离婚的呢,谁说结了婚就永远不会离开了。你这些年长的脑子全喂了猪吗。赶紧给我滚回去,有时间我会去看你的。”
“哇哇哇哇,我不要,我要留下来保护你。”路小欧大叫着:“当年阿娘也说会去爷爷家看我的,但是她一直都没有来。”
我靠,居然打出苦情牌,路晓的心一下子软的不要不要的。
不过,他还记得叫自己的妈妈为阿娘,这倒是让路晓震惊。
亿万年的时光,会埋葬许多记忆,无论它们多么珍贵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