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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 6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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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的时候,酒吧的人已经多起来了,生活在夜生活的年轻男女,这里是他们工作之余放松之地。
林夏带着人从后面进去,这是给内部人员通行的地方,一扇小门,又低又窄,林夏将近一米八的个头堪堪走进去,而后面凌炎就没这么舒服了,低着头还被门梁亲了一口。
“我说,你确定这是给人过的,哥纵横江湖这么多年,还没受过这罪,我他妈被个门给揍了。”
林夏摸了摸他的狗头,平静的眼中好似荡起一波水色,有种难得的温柔,搞得再次进军的凌炎又傻不愣登的吃了一记。
舞台上是个身着火爆的妹子在热舞,随着每一个露骨的动作,惊起台下一阵热潮,属于男人的欢呼声。
而林夏在这里,用张乐的话来说,就是吸引各种天真无邪的妹纸。
林夏一眼就看到张乐,他正看台上舞娘,跟着人流一声声高呼不停,不过舞娘再好看也没他发小闪耀,张乐打了个手势,示意他准备下一场。
“我去换衣服,你找个位置坐会儿,今天可能会久一点,要是等不及,也不用跟我说,先回去吧。”
林夏对身后跟着的人小声道。
凌炎捂着自己脑袋,消化了林夏难得的大长句,点点头,然后又摇摇头道:“不,我还是等你一起吧。”
说完又觉得这句话有点那啥,虽然他俩已经挺那啥,凌炎又嘀咕一句:“你要是回去的太晚身体不舒服,明天就没办法过来给我补习钢琴,这可是会严重影响这次考试。”
林夏真是不是道该开心还是该难过,轻声嗯了下,走进后方换衣室。
这里的换衣室并非单纯的换衣室,也可以说是一个小型的化妆室,里面有一个全身镜,镜子一旁摆放着一些平价香水化妆品,林夏直接越过那些化妆品,来到镜子前。
因为这两天高烧,他的脸色不怎么好,本来皮肤就白,如今看上去简直白的透明,倒显得一双眼睛更加清亮。
脸上不需要什么化妆品,林夏拿过旁边的定型水,将柔顺的短发稍微打凌乱了些,添加些属于这里的气质。
镜子里明明是一双冷眸,却因为微微上挑眼尾,特别是眼尾上的那抹淡红,将整张脸甚至整个人的气质反差到极致,冷清和魅惑。
不过,还好……林夏不是一个爱笑的人。
灯光正是暗下去的时候,林夏走到台下,这时候也刚好是舞女下台的时候,两个人擦身而过,衣角突然一紧。
舞女转过身看向他,见他回头,脸上扬起一抹别样的微笑,比起刚才台上的热情勾人,多了些真实。
“东街新开了一家大排档,下场子一起吃饭怎么样?”
舞女叫江燕,林夏来之前就是这里的台柱子,维持泡吧男性人流量的主力。
搁在以前,他肯定连头都不会回,不过,想到上次张乐说的话,林夏皱了皱眉道:“约了人。”
在江燕即将说话前,补充道:“男朋友。”
没想到第一次承认凌炎是在这种情况下,这要是让以前的凌炎知道,不知该怎么想。
江燕有一瞬间的没反应过来,但也很快恢复正常,笑了笑放开手。
林夏越上舞台,各个乐手已经准备就绪,他走到舞台中心,直接站在话筒架旁,对乐手门比个几个手势。
他们长期配合,简单的手势就能让他们明白自己唱哪首歌。
随着架子鼓率先起头,一瞬间重金属摇滚风炸裂开来。
台下位置正好的凌炎惊讶的看过去,他记得下面应该是林夏的主场,这怎么感觉像是他的风格。
而事实,林夏却告诉凌炎,什么风格自己都能驾驭。
节奏十足,现代电子音乐加上欧美风,配合林夏特有的声线,毫不夸张的说,更有冲击力了。
“啊啊啊啊啊……”
“啊啊啊神仙声音,我男神可温柔可酷帅。”
“夏,我爱你啊!!!”
“这首歌我超喜欢的,喜欢的人唱了喜欢的歌,不行,我要疯了!”
“今晚的摇滚夏是我的,我的!”
台上林夏虽然还是冷冷的,但绝对不是面无表情,他会用一些浅淡的表情回应着他们。
就连凌炎这幅挑剔的耳朵,也不由自主的屏蔽掉其他,整个人跟着他起起沉沉。
以至于直到走在回去的路上,凌炎脑海里还回荡着林夏的声音。
这要是我队的多好啊。
苟勋刚吃过晚饭,只要凌炎不叫他出去(祸害),狗哥哥是热爱生活,作息正常的三好学生。
但平时习惯疯了,突然也么早爬上床也不习惯,于是我们的好青年忍不住拿起电话问问他炎哥,能不能获得夜间娱乐的快乐。
凌炎正想着怎么让人同意进自己乐队,哪有时间跟他废话,还不待苟勋说第二句就准备挂电话。
苟勋:“哎,等等等等,怎么回事啊,咋我这几次给你打电话都火急火燎的,您(老现在分手了)也没啥事啊,难道,又给我找了个嫂子不成?”
凌炎看着一旁的人,他们离的很近,应该听得到电话里内容,他没挂断电话,反而鬼使神差的解释道:“没有,别瞎想,哥还是个纯情小处男呢,行了,没事挂了。”
苟勋翘着二郎腿躺在床上,翻了个很丑的白眼,纯情个屁,当年追林夏的时候什么招没用过,恋爱上简直十八般武艺齐全。
不过小处男倒是有可能,谁让他哥摊上林夏这个性冷淡呢。
林夏沉默的走着,平时面无表情的脸上,在灯光下倒显得几分柔和。
凌炎没在这个话题上多说,打断道:“我跟林夏在一起,那啥……别瞎几把歪歪哈,就是随便出去溜达溜达。”
苟勋不用看,就知道自己狗头上冒着大大的问号。
说好了失忆了呢,这才几天有混在一起。
不过,有了之前的各种花式撒狗粮,他也算是见怪不怪。
想到不久之后七夕,他们乐队接了一个商业演出,本来想着以两人现在奇怪关系,叫上林夏恐怕不合适,但现在看来,这都不存在。
苟勋:“对了炎哥,上次跟你提过的,七夕那天的商演,没几天了,虽然对您来说小意思,但还是得准备准备不是,还有就是,夏哥不是正好在吗,这事我还没告诉他,您那边既然方便就把这事说说。”
苟勋说完,发现电话那边没声了,拿在手里看了看,也没挂断了。
“喂,大哥。”
“不是,你的意思是林夏跟我们一起。”
凌炎停下来,突然发现很多事,以前的那个自己已经做好了。
林夏往前走了几步,拉开几步距离才停下来,回头看他。
苟勋有些莫名其妙道:“呃,是啊,我们一个队的主唱,您亲自(死皮赖脸)请进来的,不仅自带流量,还有一打厚厚的条约。”
说起这个,苟勋就佩服不已,不是佩服林夏各种奇葩条约,而是他哥面不改色的同意了。
挂上电话,凌炎才发现林夏离的远远地等着他,歉意的笑了笑走过去。
“那个……”
开了口,却没把话说下去,这种感觉怎么说呢,你不记得和他在一起的事,但这个人曾经可能是你最亲密的人,可你的认识却停留在不怎么友好阶段,突然这么接近,难免会很奇怪。
想刚才,他还在想怎么请林夏进自己乐队。
“前面有个奶茶店,我去给你买。”
然后不等人同不同意,也没问人家喝什么,自己风风火火的跑过去。
外面已近全黑了,路灯下,男生穿着白色外套,肩膀上挎着黑色的包,长长的刘海下,一双堪比夜空的漆黑眼眸,一眨不眨的看着那个跑步的男生。
突然发现以前对凌炎的了解真的很少,如今看来男朋友真的不是以前想的那般幼稚,神经大条。
这个人很细心,也挺……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