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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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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天后,吴晓枫去“合欢”唱歌的时候,程展告诉她已经有3家唱片公司同意她去试音了,不过日期都不同,需要她请假,吴晓枫想都没想就答应下来,“对了,你还没告诉我你的手机号呢,今天白天我就想通知你了,但我联系不上你。”
吴晓枫这才又想起应该买个手机了,“我手机坏了,过两天去买一个。”
程展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回家后,孟迅还没睡,窝在沙发里看漫画,“已经有3家唱片公司通知我去面试了,下周我要请3个半天的假。”这是这3天来,两个人说的第一句话,孟迅没理吴晓枫,继续埋头于漫画书,吴晓枫知道孟迅在听着,于是继续“自说自话”,“我听说当练习生,应该会有一点钱拿,我还会在‘合欢’唱歌,最近的小费很多,我会尽快把钱还给你的。”吴晓枫离开沙发,要回房间。
“你真的要去面试么?”孟迅终于开口,吴晓枫定在原地,没有回头。
“人家都给我联系好了,不能不去。”
“你不要后悔了。”
“我有什么能后悔的,不去才后悔。”说完,吴晓枫就回了房间。
孟迅把书放在一边,拿过茶几上的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喂,庆叔,帮我查一个人……”
第二天,吴晓枫去酒吧的时候,程展已经提前等在后台了,“老板,今天好早啊,有事么?”
“我特许你不叫我‘老板’。”程展把身后的一个盒子交给吴晓枫,吴晓枫犹豫了一下,打开来一看,是最新款的手机!“送你的,这样咱俩联系就方便了。”
“我不能收……”
“你就拿着吧,大不了钱从你的工资里扣,里面已经有我的号码了。”程展向吴晓枫眨眨眼睛,示意他收下。
“谢谢老板……”吴晓枫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我都说你可以不叫我‘老板’。”
“那……程哥……”
“也不要叫哥,都叫老了,叫我‘程展’,直接叫我的名字。”
吴晓枫不知道程展到底想说什么,“程展”这个名字怎么也叫不出口,“……时间到了,我先出去了。”吴晓枫躬了躬身走出后台后,程展咬了咬嘴唇,嘴角露出一个鬼魅的笑容。
回家后,孟迅第一眼就看见吴晓枫手里的盒子,“什么东西?“
“手机。”吴晓枫把盒子放在桌子上,然后去厨房弄吃的,孟迅打开盒子,一个白色的手机露出来,孟迅翻了翻电话本,只有“程展”一个名字,孟迅挑眼看看注意力并没在自己身上的吴晓枫,然后拨通了自己的号码,一边在新手机里输入自己的名字,一边在自己的手机里存下新号码的名字。
“新买的么?还是程展送你的?”孟迅起身去了厨房,站在厨房门口,双手交叉着放在胸前,然后靠在厨房门边上,吴晓枫站在灶台前,等着锅里的水开。
“程展送我的……我会慢慢把钱还他的。”
“还??那什么还?我的钱你还没还完呢,你这拆了东墙补西墙的,什么时候能还完别人的债?”孟迅冷冷地说,吴晓枫心虚地看了孟迅一眼,又低下头看着锅里。
“你不是不着急么?我先还他的……”
“我着急,怎么不着急?都急死了,你得先还我的!”孟迅抬抬下巴,一副趾高气扬的样子。
“好!先还你的,我恨不得你早点离开这里呢!”吴晓枫白了孟迅一眼,甩给他一脸的坏脸色,孟迅上下打量了一圈吴晓枫。
“这还没当明星呢,架子就摆起来了?”孟迅嫌弃地伸出一只手指,想推推吴晓枫的额头,吴晓枫感觉到门口的人向他伸过手来,便厌恶地先闪了闪头,额发也跟着甩到一边,露出右额角上一块指甲大的粉色伤疤,虽然她的伤已经好得差不多了,但额角上那个伤疤却留下来,平时用头发挡着,倒也看不出来。
感觉到孟迅一直盯着那伤疤看,吴晓枫窘迫梳理了一下头发,挡上伤疤。
“……要当明星的人,脸上怎么能有伤疤呢?不如去做个手术吧。”孟迅放下手,语气又和缓下来。
“手术?没钱,你不是让我先把你的钱还完么?”吴晓枫依旧气哄哄的,她把泡面放进煮沸的水里。
“你是每天都钻钱眼儿里了么?怎么总提钱的事?我们就是那么点金钱的关系么?”孟迅有点烦了,他特别讨厌吴晓枫跟自己提钱的事。
“今天是你先提的啊,又不是我,再说我们除了金钱的关系,还有什么关系么?不是你说等我还完你钱,你才走么?”
吴晓枫干脆关上火,连一顿消停饭孟迅都不让她吃,她微微仰起头,无所畏惧地看着孟迅,孟迅被憋得无话可说,只能咬咬牙。
“……快点吃,然后快点睡!灯这么亮我没法睡觉!”孟迅转身离开了厨房门口,回了客厅,把自己扔在床上,深深地吐了几口气,看着白花花地天棚,让灯光晃得他睁不开眼睛,所以干脆闭上了眼睛,但却没有睡着。
只有孟迅自己知道,从认识吴晓枫到现在,特别是搬来跟吴晓枫一起住之后,他从来都没有觉得这么放松过,每天几乎只面对一个人,虽然那个人时不时地顶撞他,动不动就跟他提钱的事情,但他并不真的生气,也不是真的想要吴晓枫的钱,他只是想要吴晓枫面对自己时的真实,这世界上,已经很少有人能在面对他时能那么真实了。
或许,对于孟迅来说,这世界上的“第三种人”真的是特别的存在吧。
忽然间,感觉到脸前面有轻轻的呼吸,好像是谁在盯着他看的感觉,除了吴晓枫,孟迅也想不到还能有谁,那人安静地看了自己一会儿,然后那呼吸就离开了,脚步也变轻了,几秒钟后,客厅的灯也关了,屋子里瞬间变黑了,孟迅睁开眼睛,仰头看向厨房,只有厨房还有微弱的灯光。吴晓枫轻轻地抬起脚走着,到了厨房后,轻轻地拉上了厨房的门,一会儿,从厨房里传出来轻轻的吃东西的声音,孟迅不禁弯了弯嘴角,再次闭上眼睛,心也终于归于平静……
新的一周又开始了,吴晓枫到班任那里说明了要去唱片公司面试,需要请假的事情,老师也没多为难就答应了,不过还是叮嘱她学生还是要以学业为重。
晚上放学后,两个人又回到那个小房子,“晚上我可能要回来晚点,你自己先睡吧。”出门的时候,吴晓枫一边穿鞋一边说,孟迅跑去了门口。
“为什么回来晚?”
“从后天开始,我有连着3天都有面试,我需要跟程展板商量面试的歌,他说在下班后,他可以让乐队的人陪我练一会儿。”
“他会在么?”
“会啊。”吴晓枫理所应当地看了孟迅一眼。
“那……晚上我去接你么?“
吴晓枫嫌弃地白了孟迅一眼,“我又不是小孩儿了,晚上我会自己回来,再说你去了还不知道在人家面前说些什么呢,算了吧,我走了。”
“喂……”
吴晓枫打开门,“咣”的一声把孟迅要说的话关在门里,孟迅无奈地叹了口气。
晚上,孟迅是想等吴晓枫回来的,但不知不觉地就睡着了,正睡得迷迷糊糊,不知道几点的时候,外面的门好像开了,听到熟悉的脚步声应该是吴晓枫的,孟迅也懒得睁眼睛,不一会儿,又有种呼吸轻轻地喷洒在脸上,还有淡淡的脂粉气,孟迅想问问那脂粉气是从哪里来的,但是太困了,他怎么也睁不开眼睛,最后,等那呼吸离开的时候,他也没问出来。
第二天一早,孟迅起床都要上学的时候,吴晓枫都还没有起床,他敲了敲吴晓枫卧室的门,没人应声,他轻轻地打开房门,卧室里已经没有人了,孟迅在里面绕了一圈,出来后在茶几上看见一张字条:
孟迅,
帮我跟老师说一声,我这三天应该不能去上学了,我之前只请了一天的假,程展今天上午会带我去买两件像样的衣服,然后帮我在集中练习一下,有事电话联系吧,你应该有我的号码吧
吴晓枫
孟迅心情一下子变得不好起来,盯着字条看了一会儿后,把字条团成一团扔在地上,随手拿出手机,拨通了吴晓枫的号码,第一次没接,第二次的时候又响了好几声,电话那边才传来吴晓枫的声音。
“……喂,你在哪里?”孟迅低沉地问,但吴晓枫好像并没有觉察出他的不悦。
“我在‘合欢’,在练唱,等再过一个小时,我该出门去买衣服了。”
“买手机,又买衣服,还给找工作的,他当你是什么?小三儿么?”
“你在说什么啊??一大早上发什么癔症?没事就挂了吧。”吴晓枫那边也不愿意了,她都不知道孟迅是怎么了。
“告诉你,我才不会帮你请假……”
“随便吧!”吴晓枫还没等孟迅说完,就挂了电话,孟迅不可思议看看手机暗掉的屏幕。
整整三天,吴晓枫都只会在傍晚的时候给孟迅发条短信,告诉他会回家晚,每天,孟迅都是想等吴晓枫回来,但等着等着,就已经太晚了,孟迅都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睡着了,每天晚上都能听见开门和关门的声音,也都不知道是几点了,也是整整三天,孟迅连吴晓枫的面都没见到,而他们还是住在同一个屋檐下的人。
终于,对于难熬的3天过去了,夏初的一个阳光灿烂的周末来临了,孟迅醒来后,大脑空白了一会儿,才想起吴晓枫的面试应该结束了,她今天应该不用早起了吧。
孟迅一骨碌爬起来,见吴晓枫的房门还关着,他以为里面的人还睡着,就悄悄打开门,但结果,里面还是一个人都没有,昨天晚上他睡得太死,好像没有听见开门的声音,他拨通了吴晓枫的手机,打了三次都没人接,正要打第四遍的时候,门外隐约传来手机的铃声,孟迅跑到门口打开门,外面有个陌生的男子正抬起手要敲门,他单肩架着吴晓枫,吴晓枫一直低着头,浑身的酒气,腿都站不稳了,孟迅见状赶紧扶住吴晓枫的另一个肩膀,两个人合力把吴晓枫抬进卧室里,然后把陌生男子送出巷子口,而巷子口有辆进口轿车停在那里,见孟迅出来,副驾驶位置的车窗摇了下来,程展的脸露了出来,他看向孟迅淡淡地笑着,而那笑容里没有什么内容。
“昨天晓枫面试完后,成果还不错,有两家唱片公司决定要她了,我们都很高兴,所以昨天晚上没开业,帮她做庆功宴来着,晓枫喝多了点,所以今天才送她回来。”程展的声音不大,但孟迅却能听得很清楚。
“是么?那要恭喜她了,以后他就不用到‘合欢’去唱歌了吧?”孟迅冷冷地看着程展,面无表情。
“那就看她自己决定吧,我跟她说过,如果她考上唱片公司的练习生,没成名前,都可以去我那里唱歌,也当是‘实战演习’,只不过不用天天去我那里了,每周去3天就可以,不过薪水会是以前的两倍,我想这对需要钱的她来说是个不错的选择吧,听说她还欠了别人的钱。”
孟迅的心沉了一下,难道,吴晓枫把自己和他的事情跟程展说了?那关于她爸爸和妈妈的事也说了么?如果都说了话,孟迅就觉得吴晓枫一定是疯了,难道她看不出程展眼睛里有跟他这个年纪不相称的世故?
“我想一个唱片公司不想自己公司的练习生在未成名前,就有在酒吧驻唱的经历吧……”
“没关系,录取她的两个唱片公司老板都是我的老朋友,不管晓枫选择去哪一家,他们对这件事情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会追究的。”程展依旧和蔼可亲地笑着,车窗慢慢地向上摇着,到一半的时候,又停下来,“对了,忘了跟你说,我知道你和晓枫只是‘同学’关系,虽然很不好意思,但我挺喜欢晓枫的,是男女之间那种喜欢哦,她很单纯,也很真诚,现在已经很少有人能像她这样了,她对我似乎也不排斥,所以,我可能会跟她表白的,我想,你会支持她的吧。”说完,程展的车就开走了。
孟迅觉得程展像是在跟他说一个笑话,现在社会是怎么了?大叔和萝莉的搭配很时兴么?不过孟迅担心的并不是这个,他真正担心的是程展是不是真的有什么目的要帮吴晓枫,他一直觉得程展有点眼熟,却想不起在哪里见过,庆叔还没给他回复,“合欢”和程展到底有怎样的背景,而他一直没有朋友,只怕是以前招惹的人,如果真的是的话,孟迅就忍不住手脚发凉。
孟迅不怕有谁来报复他,他只怕吴晓枫会因为自己再次受到伤害。
这是孟迅最直接的想法,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想吴晓枫这种“第三种人”不应该是变成第二种人,或彻底在眼前消失的人么?但这是第一次,孟迅对“第三种人”有保护的想法,他觉得自己一定是疯了。
就当是可怜吴晓枫吧,这个从小就可怜的孩子,也当是在可怜自己的,因为……孟迅自己又何尝不是从小就可怜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