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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二十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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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在艾佛尔铁塔下合影时,临时找了不远的看起来是4人结伴而行的亚洲女生帮忙,而当其中一个背对他们的略显瘦弱的女生转过头时,她和孟迅都惊呼一声。
“孟迅!”
“蓝妮!”
两人认出彼此后,孟迅不经意放开吴晓枫的手,和那个女生大大地拥抱了一下,而吴晓枫从来都没见孟迅遇见哪个女生这么激动过。
“我是和学校的同乡一起旅行,你呢?偏执狂?”这个女孩子,说话爽快清脆,语速又快,予人强烈的雷厉风行之感。末了这个称呼,让吴晓枫一愣之下,抬眼慌忙去看孟迅。
“我打工的学校校庆,老板请客来的。伯父身体还好吗?小夜叉?”没料想孟迅竟然笑了起来,更没曾想竟然也有一个相应的称呼给了过去。
“好着呢!”女孩儿一径点头。
一瞬间,一段不为外人知的经历就这样随着两个看似平常的称呼鲜活的呈现在眼前。吴晓枫一下子沉默下来,明白被隔离在一个自己进不去的空间。
正准备退开到一旁的吴晓枫,刚想转身,突然被孟迅的手探过来一把拉住,拉的亲昵而热烈。先低头看了看这只拉住自己的手,又抬头看了看仍然在注视着对面女孩儿说着什么的孟迅,吴晓枫明白这是孟迅下意识的动作,像是无时无刻地想要确认自己的身边是否有她,但是在此时此刻这个场景里,这只牵过来的手却多多少少让吴晓枫感到有点别扭,说不清楚为什么,一种叫作“吃味”和些许嗔怪孟迅从未跟自己提及过这个人让吴晓枫心里有了点情绪,于是微微挣脱了一下,不着痕迹从握得开开心心的修长五指里甩脱了出来。
随着孟迅不明就里的愣神和回顾,站在孟迅对面的女孩儿也发觉了吴晓枫神色间的异样,饶有兴趣的观察了一阵吴晓枫和孟迅交换的眼神,女孩儿伶俐地一把拉起吴晓枫右手,大力的握了握,然后巧笑倩兮地打起招呼:
“你好,我是偏执狂的未婚妻,我叫蓝妮。你是谁?”
这话一出口,吴晓枫和孟迅同时一怔。
吴晓枫终于有机会正面去观察这叫“蓝妮”的女孩儿——这女孩子带着中国女子特有的气质,细腻皮肤和玲珑平滑的骨骼使得她全身看起来都是溜滑的曲线,全无突兀的构架,高高的鼻梁和略显深陷的眼窝,让双眼乍一看似乎钩挂着几分迷离,长长的睫毛华丽的展转着,看进那双眼睛深处,却看出一层重叠的果敢和奇异的压迫感,瞳仁里透着股神秘,“生人勿近”般折射出冷冷的光。
奇异的人。
尽管吴晓枫已经习惯了孟迅身边围绕着各色另类特别的人群,但这个“蓝妮”,还是让吴晓枫吃惊了。
作为一个女子,她未免太凌厉了些,分明是这么一副惹人怜爱的外表,却蕴藏着比男人更生猛的气质。难怪孟迅会叫她“夜叉”……
想到这里,吴晓枫敛了敛游离的思想,放下戒备,回握起递到自己手心的纤细无骨般的手,微微一笑:
“你好,我是吴晓枫。”
言语之中,似乎全没将蓝妮之前提到的“未婚妻”这称呼放在心上,倒是孟迅,走神了似的迷茫了半天才开口道:
“蓝妮,你什么时候变成我的未婚妻了?”
“想不承认吗?偏执狂?”蓝妮一个眼神甩过来,带了点淡淡的嗔怪,但是毫无矫揉造作之感,然后也不等孟迅张口,便又转向吴晓枫:“吴晓枫,我可以教你晓枫姐姐么?你长得真好看,声音也好听,怪不得眼光那么高的偏执狂会跟你做朋友!”一句话,把两个人的马屁都给拍了,那活泼明朗的语气,颇得吴晓枫的好感。
“未婚妻这种事,当着她的话,你可不能乱说,知道了?”孟迅显然也生不起蓝妮的气,只是退一步站在吴晓枫身后,把吴晓枫揽在胸前,不管在谁看来,这都是情侣间才会有的亲昵举止,吴晓枫的自然而然的低头浅笑更暴露了两个人不同于普通朋友的浓情蜜意。
蓝妮脸色一滞,不由的再度审视起面前这两个人。
“孟迅好像变了。”孟迅站在远处给一大群叽叽喳喳的女生照相的空挡里,蓝妮和吴晓枫坐在路旁的护栏上,有一搭没一搭的谈话,“变得真帅,是那种让人没办法喘息的帅。”
吴晓枫原本正在低头调整孟迅背包的带子,听到蓝妮这话,抬起头来朝孟迅看了过去。
嗯,是很帅的。
即使和孟迅整天的粘在一起,看遍了他脸上的所有表情,仍然无法忽视他的俊朗。
如果有忽略掉了的东西,恐怕就是他这副外表对周遭的人也有着致命的吸引力吧。
吴晓枫都忘了,孟迅的灿烂,也能看在别人眼里。
“吴晓枫,你的编号是多少?”蓝妮的声音,突然急转直下,从热切的赞赏变成了冷漠的质问。
吴晓枫手一抖,有种怪异的感觉侵袭到胸口:“什么?”
“我的意思是,你是爬到孟迅床上的第几个?”蓝妮缓缓转过头来,直直地盯死吴晓枫,眼中带着强硬的神彩,面色阴沉地问。
吴晓枫没做声,回视着眼前这面目漂亮精致的女孩儿。
蓝妮不躲不闪,像是与吴晓枫飙上了一样,眼睛眨也不眨的盯着吴晓枫——冷漠的,不屑的,甚至有点高傲的把吴晓枫收进她的瞳仁。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吴晓枫摇了摇头。
“装什么装?!”蓝妮冷笑起来,鄙夷的神情展露无疑,“我知道孟迅是个对性很随便的人,只要是他喜欢的,不论男女都能拉到身下。你也是看上了他的什么,才上了他的床吧?”
吴晓枫重新低下头去,无言的摆弄手里的包,“你是挺漂亮的,也是有些与众不同的气质。我看得出来,孟迅真的挺迷恋你,他竟然肯带你到欧洲来度假,关于这一点——你很得意吧?他可从来没带过任何一个女人出来玩。”蓝妮仍是保持了原姿势,看着低头默然的吴晓枫。
吴晓枫有点惊讶,不是因为蓝妮的话,而是因为自己。对蓝妮所质询的内容,她竟一点也不觉得害怕和震惊,而是平静到了连解释都不愿意。
“别得意的太早了,像你这样普通的女生还期冀从他这里得到什么呢?一纸婚契吗?趁着他还对你有欲望,抓紧时间从他那里得到你想要的东西吧。让我猜猜看,是钱吗?你和他上床,是按次收费,还是按时呢?”蓝妮的声音渐渐的贴近过来,身上的Channel 5号香水味也跟着飘过来。
吴晓枫无奈地抬起头来。
是蓝妮自己,把吴晓枫燃起一点点对她的好感扑杀了。
吴晓枫没办法,也不想跟蓝妮说起她和孟迅间的这场恋爱到底经过了怎样的狂风暴雨才走到今天,床第间的亲密也只是他们的“调味品”,不过她和孟迅,确实都对对方有所图,他们所图的,就是一个能不管这世界怎么变,都会有一个人始终站在自己身边,和自己一起反抗这个世界。
这样的爱,蓝妮怎么会相信呢?
“蓝妮,你把孟迅说的好可怜,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是为了钱而陪在他身边的。”吴晓枫微微一笑,视野里全是沐浴在阳光下的孟迅的样子。
“孟迅?”蓝妮似乎对吴晓枫给孟迅的称呼有些好奇,“可怜?你是说孟迅?别逗了,你怎么会把他和‘可怜’这个字眼儿联系在一起?他如此强大,他是我所见过的,最强的人。从身体到思想,他都有无穷尽的潜力和刚性。我喜欢强者,越强我就越喜欢。所以,孟迅是我的,我不会把他拱手让给任何人。”蓝妮笑的璀璨,志在必得的表情浸淫在五官中。
吴晓枫看看蓝妮,不免觉得她有些年少轻狂的单纯。尽管对她已经无法产生好感,但却是无论如何也讨厌不起来。毕竟她有着一般女孩子少见的豪气和猖狂,这种猖狂,倒使得她显得坚决而潇洒。这样的女生,在男生的角度看起来,大概归根结底是可爱多于可恶的。
“你的确很不一般。尽管我不知道在你和孟迅身上发生过什么,但我却很惊讶,因为孟迅刚才对你竟然展露出那样依恋的表情。或许是你,使他变的更加光芒万丈的吧?”蓝妮继续着她清脆的声音,“吴晓枫,我要把你算作我的一个对手,因为这样看来,你也有强悍的一面,能改变孟迅到这种地步。你等着,等我毕了业就回国,我要把他从你手中抢回来。不管到那时候,他在谁身边,我都一样会把他抢回来的。”
返程的飞机上,孟迅告诉了吴晓枫自己和这个名叫“蓝妮”的女子之间,到底有着怎么样的牵绊,才让他孟迅,也对一个女子那般纵容。
多年前孟迅母亲还在的时候,曾和蓝妮生活的父亲蓝希恩互为邻居,当时的社会风气和他们的居住环境,是颇有些保守和苛刻的。孟迅妈妈未婚先孕的未成年妈妈身份招来了不少的麻烦和冷漠。在几乎已经无法维持生活的阶段,是蓝希恩放下身段,不顾流言蜚语毅然的前来帮忙,彼时蓝希恩的妻子死于风湿性心脏病。一个鳏夫和一个弃妇,各自带了一个孩子,那光景,真是凄惨。免不了的是是非非因为蓝希恩的援手而变的更多,一下子,社会伦理道德的受害者由两个,变成了四个。可是即便如此,蓝希恩仍然没有弃这对母子于不顾。
蓝希恩的女儿蓝妮比孟迅小半岁。由于年龄的接近和相依偎着长大,没有别的伙伴的两个人一直是对方唯一的同龄人。蓝妮因为跟着爸爸长大,所以脾气性格慢慢的变的刚强而自立,因此和孟迅很投缘。
直到孟迅妈妈往生,孟迅有很长一段时间都调整不过来,变的性情古怪而暴躁。在那些特殊的日子里,蓝妮始终都陪伴在孟迅身边,即使孟迅发了脾气动手打了蓝妮,蓝妮也毫不介意,像个男孩子一样承受孟迅的恶劣。最后孟迅要被送到美国去的消息一传来,蓝妮突然变的奇怪,大哭一场之后闭门不出,一直都不肯见孟迅。到孟迅走的那天,才硬塞进孟迅车里一个包。
“包里装着她的日记。她在各个方面都很早熟,是个灵慧过人的女孩儿。我那时打开她的日记,一页一页去看,才知道她一直都很喜欢我。她日记的扉页上写着:假如孟迅想念他的父亲,我就要以他父亲的面貌出现去疼他;假如孟迅想要个姐姐,那么我就要像个姐姐一样去爱他;假如他需要个能和他一起玩枪战游戏的男孩儿,那么我愿是个男生……那时候,对失去所有依靠的我来说,她真的是太特别的存在。原本以为她是个性坚强,才肯和我这样一个像野兽一样身体里潜藏着危险的人在一起,没想到她是因为喜欢我。她是唯一一个在我最困难的日子里陪伴我的人,也是唯一一个见过我生母的同龄人,于是不知不觉的,看见她,就会想起母亲,看见她,就会想起愿意扮演各种角色守在我旁边,甚至愿意挨我打的那个小女孩儿。她对我来说,是永远无法忘记的人,是对我有恩的人。
“还有,晓枫,知道她为什么叫我偏执狂,我为什么叫她小夜叉吗?
“有一次一些大男孩子在我家门外倾倒粪便,正好被我逮到,冲上去想要教训他们,却被他们打的头破血流。我这个人很奇怪,对手越是强,我越是兴奋,于是见一次就去打过一次,起初一直是挨打的,而且被打的面目全非。久而久之,‘偏执狂’这名字就叫起来了。
“最后那一次跟一大群男孩儿对打,我是明显占了上风了。当时也真是打红了眼,对方当中一个人抄起路边的铁条砸过来,我只感到眼前一黑,就倒在地上。那时候就看见蓝妮不知从什么地方跑出来,手里提着一只大水桶,一古脑儿把水全泼在那群打的发了昏的家伙身上,然后拿着桶像疯了一样在人群里狂打狂摔一阵,那表情狰狞的如同夜叉,看得我都有点发寒。我躺在地上,流了满身的血看着她笑。那群人散开后再也没回来寻衅,于是我就一直叫她‘小夜叉’。
“那时我妈刚‘走’不久,那次受伤我不愿意去医院,就一个人躺在空荡荡的家里忍着,头痛欲裂。蓝妮半夜爬窗过来,给我带过来吃的东西,一口一口的喂我喝,然后守在我身边,哭了。那是我唯一的一次看到蓝妮哭,之前,一直都以为她跟我一样,不懂得哭是什么东西呢。我想那一次,她是在扮演我母亲的角色吧?
“从美国回来去瑞士看过她和她父亲。当时正好开始做毒品暗流,于是把情况告诉他们,让伯父给我做代理,在瑞士替我洗了一些钱,顺便帮我置办房产,在金帝集团的时候,我把更多的钱都放在瑞士。去瑞士的时候见到了蓝妮,我也跟她说过,假如我要安身,一定到瑞士去。一直都觉得跟她很合拍,假如不是遇见你的话,我想,如果我结婚,真的会娶蓝妮的。”
孟迅在座椅间拢着吴晓枫的肩,让她靠在自己怀里休憩。机舱外是黑暗的云海,孟迅在身边悄声地讲述着他和一个女子的过往。没有什么缠绵悱恻,却充斥着强悍的温柔。吴晓枫感觉到,在自己没有参与过的孟迅的那段生命里,有着和自己不太一样的惊心动魄,所幸还有这么一个奇异的女子,给过他的人生一缕明色。难怪孟迅会对她那么特殊,难怪她会有那么多自信,关于孟迅,她确实参与了举重轻重的剧情。原本以为她的话,不过是一种轻狂,却没想到,她也是个用了真性情在爱孟迅的女子,而且,爱了那么久。
这么说来,抢走孟迅的人,是我才对吧?
持着这样不安定的念头睡去的吴晓枫,终于将这个插曲遗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