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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莲君 ...

  •   远古时期,天地混沌,宇宙不开。
      有一莲,无根无萍,游荡世间亿万年,终有灵智。却感天地混沌,好生无趣。
      遂一莲降世,一生二,化阴阳之道。二生三,成天地三界,三生万物,造日月星辰。
      此莲,造妖造神,故名,妖神莲。
      功成后,法力耗尽,莲分九瓣,化为九位莲君,不死不灭,散落世间修行,待得圆满时,重聚成莲。
      自此天地之间有神,妖两界,亦分灵煞二气,至阳之气为灵,至阴之气为煞。神修灵,妖修煞,各有神通,惟有人界孱弱不堪,神妖稍有动作,便逢大难,不得不在两者见苟延残喘。其天资聪颖者,力图逆天改命,修灵修煞,最终能否成神,能否成妖,则各凭造化。这些人类修士因所修不同,被世人称为修灵者和修煞者。然而他们与真正的神妖相比,终究是云泥之别。
      神界之主,是为天帝,统摄六道,执掌轮回,麾下能者云集,但有资格封为神的,却寥寥无几。正所谓,上者为神,下者为仙,上下之间,泾渭分明,不可逾越。在众仙眼里,那一尊尊神便是一尊尊庞然大物,神界因为他们才称之为神界。
      而人族中修灵者苦苦追寻的,与其说是成神,不如说是成仙。因为神,是遥远的存在。
      世间万物,除人族外,亦皆由灵性,一石一木,但有机缘,俱可成仙,或为鬼中仙,或为人中仙,或为水中仙,虽所修不同,但殊途同归。可欲要成仙,必结金丹,灵气神通蕴含其中,方可成仙成神。而结丹之难已经被一次又一次证明过了,无论如何的天纵英才,在结丹面前都可能失败,轻,修为尽失,重,神魂俱灭。
      是以有阴便有阳,有专修灵气者,自有专修煞气者,修煞者蕴煞气于血脉,无需结丹,火候若到,自然功成,此法最为迅速,所以所修者日益多广,渐渐形成了妖界。
      妖界之中,上者为妖,下者为怪。妖者,是为大能。可移山倒海,可摘星揽月。妖与怪,正如神与仙一般,不可相比。所以无数年来,神界每一位神祗都会详细研究妖界的大妖,也只有大妖值得他们重视。只是神界有天帝,妖界却没有主人。
      神妖两界就这样久久对视着,像冰与火般。
      所幸,天地之初都各修其法,无甚仇怨。三界之内,不知过了多长时间,都相安无事。
      直至神界出了一个人,轩辕离。此人以人身修得人中仙,十年修仙,一朝功成,随后游走三界,十年后再度出现时,则是在众仙惊诧之中,于封神台上,成神。随后被天帝任命神界为权柄最重,执掌天条的司法天神。
      诸神敬畏,众仙俯首。即便是仙界至尊,天帝,亦对其礼敬有加,赞不绝口。
      只是,不知何时,众仙发觉,轩辕离时常私下凡间,久而久之,便知晓其已经与一名女妖相恋。虽身份有些不符,但当时仙妖相恋时常有之,天帝都未曾干预,所以人们都以为仙界会像往常一样,平淡下去。
      然而,天地间有些事终究要变的。
      一日,轩辕离,这位昔日的司法天神不知为何,如发了狂般,率妖界中人杀上神界,二十二道防线尽数粉碎,一路上无数活了千万年的神祗仙身,身死道消,就此陨落。一直杀到神衍宫中,与天帝对峙。
      天帝见了轩辕离身旁四人,才知其为何能连破二十二道防线。此四人,竟皆为莲君。而天地间,也唯有那开天辟地的妖神莲有如此之力,视神界如无物。
      妖神莲,莲分为九,九位莲君,每位皆有大神通。如今四莲齐聚,杀的好不痛快!
      那一日,凌霄宝殿被莲花弥漫,朵朵莲花,凭空摇曳,每动一下,便有一神祗殒命。就在天帝苦苦支撑之时,突然有四人不知何处而来,轻移其步,步步生莲,展现各自神通,与轩辕离所属的四位莲君等人相抗衡。
      能与莲君抗衡的,自然也是莲君。
      万年来,八莲相会,引来的却是一场厮杀。
      只剩下第九莲未曾现世,然而,这一莲君终究未曾出现。
      出现的,只有一道紫气,紫气东来,只取战至正酣的轩辕离性命,一招下去,重伤,众神见机围攻,一代司法天神,就此陨落。
      八位莲君,那一战后。也不知去向。
      从此三界宁静,战端不起。
      世人传说,八位莲君战至力竭,修为耗尽,化为本体,重归天地间修行去了。又有传说,第九莲君重现,化了这场纷争,九位莲君重归于好,悄无声息,隐居去了。但究竟如何,无人知晓。
      神界,经此一战,众神陨落,损失惨重,不得已,大肆封神,以补空缺。
      妖界也成为了神界大敌,自此,凡妖,皆杀。
      天帝重订天条,第一条:神、仙,不可动情,违者,共诛之!
      人间法百年一修,转眼间沧海桑田。而天条自此战后,便永恒不动。它就像一尊庞然大物一般,周天巡游,俯视众生。即便是曾经的司法天神,在它面前也不堪一击,更何况这羸弱的凡人。
      世事如烟,转眼既过。那场惊天大战也渐渐被人遗忘。人间,虽已经历数次战乱,却坚忍不息。而今有个国度,唤作唐。
      唐,也是人族中最繁荣鼎盛的帝国。
      作为帝国中枢的长安此时华灯初上,人群攒动。男人们,女人们,大人们,小人们,在这唐都的夜下,好似看不出什么区别。
      伴随着喧嚣声,天空逐渐浓郁,而夜,总是在最深处时绽放一些神秘。
      在长安的街道上,一个白发男子在穿过人群,看了眼远处,好似看到了往常的点点灯光,嘴角一笑,径直向那里走去。虽然路途要拐几个弯,但不知为何,在他脚下,恍惚有种幻觉,这条道是笔直的,从这里能一眼望到那里。
      五十六街,是这繁华的长安城中显得另类的一条街。至于为什么叫五十六街,没有人知道。只是一开始有人这么叫了,慢慢也就习惯了。在长安住久的人都知道这样一个民谣:“长安城,五十六。一条街,两条狗。”
      这民谣的由来便在于在五十六街上,有两条狗。
      街头有条狗,浑身雪白。街尾也有条狗,浑身漆黑。细心观察的人会发现,这黑白二狗平时没事干,就是在街头街尾来回踱步,每一个过五十六街的人,都要被它们的狗眼瞥上一眼,才能放行。
      如果有人无视它们,那不好意思,下场会很惨。因为这俩货不光能吃,还很能咬。咬天咬地咬空气。有些人不信邪,纠结了一众打手要和它们打一场,后来发现,虽然只有两只狗,但他们好像一只也打不过。甚至还没碰着狗身,只见狗影一闪,便各自留下了一道狗印,倒地不起。
      更让人恨得牙痒的是,这狗印好像消不掉。于是就有人心肠狠一些,一不做二不休,要把它们药死。只是后来,就再没见过那人。长安府里的衙役曾经来过几次,看了一眼就跑路了,之后再没有下文。
      久而久之,人们就习以为常了。这条街,就很少有人经过。那这条街上的商户又该如何生计,说到这里,便是五十六街另一个另类的地方。
      这条街,只有一个住户,那里只有一个女子,安安静静的待在那里。这在寸土寸金的长安城简直是不可想象的事。但就这样发生了,这里,也一直这样风平浪静,没有发生任何事端。
      而此时的五十六街正迎来了一个特殊的人。
      一袭黑衣,偏偏一头白发,随意的散落肩上,那眼睛竟比这长安的夜还要黑上几分,棱角分明的面容上有一丝生人勿近的冷峻,浑身散发令人生畏的死气。若细心查看,周遭空气都有些凝结,冰冷,有着淡淡白雾。
      可他却挂着淡淡的笑容,在这张脸上,这样笑容的出现是那般的不和谐,好似血海中盛开了一抹雪莲。但这笑容又像人间的绝物,除了这张脸,再没有什么可以搭配。
      白发男子好似没有看见街头的那条浑身漆黑的狗,自顾自的正要向前踱步。五十六街里的人看这情形不由得心中一紧,心想看来这狗爷爷今天又要开荤了。五十六街外的人看着那一人一狗不由得头皮发麻,自觉地离这里远点。
      只不过不稍片刻,在这街里街外鸦雀无声。
      往日嚣张至极的黑狗现在却贱兮兮的站起身子,后脚支撑着走向白发男子,两只前脚不停地上下摆动,尾巴高高翘翘到天上,极尽谄媚之能事。
      无论街里,还是街外,这时都有点懵。愣了片刻,不禁小声议论起来。
      “这狗在干嘛?”
      “好像在作揖……”
      “我觉得好像在拜年……”
      “那现在呢?”
      “在舔……”
      众人肯定道。
      此时白发男子无奈的看了看趴在自己脚上舔过来舔过去,仿佛要把地舔穿的黑狗,稍欠下身子,摸了摸狗头,指指前面:“默默,团团来争宠了,去,咬它。”
      黑狗一听,扭头一看,只见那团小小的,胖胖的,尤其是那分外显眼的,一团雪白的狗毛,正闪着白色的亮光朝这里哈巴哈巴的袭来,不由得大叫一声,“汪!”
      先声夺狗,果然让那憨货愣了一下,默默见状,振奋一下精神,小短腿哒哒向前跑去,和团团厮打在一起。
      白发男子看着这幅情景,甚是安慰。默默果然还是那个默默,贱。
      随后脚步轻移,向前走去,只是身边多了两条如胶似漆般纠缠在一起,向前滚动的球。
      白发男子浑然不觉,一步一个脚印,直到街道正中央,停在了五十六街唯一的住户前面。
      只见这唯一的一家住户,大厅空空荡荡,只有一张古朴大气的棕色四方桌摆在店中央。桌上放着一碗面,清汤面。
      白发男子到了门前,自然而然的走了进去,就像进自己家一般,坐在四方椅上,端起那碗清汤面,一口一口吃了起来。
      “你来了?”
      一道轻柔的声音从身后响起,白发男子听到声音,答了一句“嗯。”
      然后很自觉的放下碗筷,不知何时从手中拿出来两个大一号的碗,将手中吃食慢慢倒进两个大碗里。
      “第一个碗给默默,第二个碗给团团。知道为什么吗?”边说边依次将两个碗放到地上。这碗落地那一刻,也就注定了它今后的命运,成为了不折不扣的狗碗。
      只见趴在桌子下正各自舔着男子左右脚的俩货顿时间来了精神,毅然舍弃了双脚,扑向狗碗。
      “因为团团永远抢不过默默。”身后那人看到自己做给他吃的面倒进了狗碗,却也不恼,看着两条狗轻笑着说道。
      默默此时正在慢悠悠的吃着第一个碗中的面,而团团则将整个大头都埋进了第二个狗碗,好似晚吃一会儿就被抢了。又一次验证了一个铁律,默默第一,团团捡漏。
      男子看了它们一眼,方才转过身来,望着正站在楼梯上的女子。
      身披红衣,双瞳剪水。黑发飘拂,齐至腰间。细看一眼,那面貌多上一分,就少一分淡雅。少上一分,便缺一分妩媚。俏而不妖,柔不失坚。
      男子静静打量着,看到女子快要走下楼梯,伸了伸手。红衣女子顺势扶了上去,坐在桌旁。
      男子握着温软如玉的手,慢慢揉着手背,轻声道:“英英,这清净日子可还喜欢?”这话语之绵柔,就像在说情话一般。
      被拂着手正有些郁闷的女子一听这话,顿时像听了情话一般:“喜欢。”
      “知道你喜欢。”
      “知道还问?”
      “因为只要我说话时你便喜欢。”
      女子本来想抬上两句,听到这话,看了看那一头白发,不由得心中一软,小声说道:“我都喜欢。”
      男子听完理所应当的说:“以前你喜欢,现在自然也喜欢。因为我,还是我。”
      话音落罢,男子周围气息顿时一变,一股死寂的味道在空气中慢慢弥散,愈来愈浓。一本黑色簿子缓缓现出黑色旋涡,浮在空中。
      一支同样漆黑的硕大毛笔被男子握在手中,红色的墨汁逐渐渗透笔锋,那抹浓郁的红照亮整个铺子,却没有渗出外面一丝光亮。红黑二色交替轮转,印在男子雪白的脸上,显得格外妖异。
      男子抬了抬手,举起毛笔指向黑色簿子。只见纸张随风翻动,每翻动一下,便出笔一次,一个醒目的红勾一闪而过,一个接一个,像是夺命钩镰一般。
      不消片刻,那支如椽大笔消失在男子手中,黑色簿子也消失在漩涡里。
      “阎王要你三更死,岂能留你到五更。”此时不知何时关上的门也已敞开,男子望着门外冷冷说道。
      “虽然你不是阎王,但你是夜府君。”一声轻柔的话语响在男子耳边,想要平息那股冷冷的气息。
      “我不只是府君,更是你的夫君。”男子张着嘴笑着说道,笑容怎么看怎么像蹲在脚下的默默。店铺的空气也为之欢快了一分。
      英英的脸又一次红了起来,只不过不是被那死气的光照亮的,而是被他照亮的。
      此时的长安城,夜已深。
      五十六街周围躺着一具具尸体,皆是身穿夜行衣,皆是死的无声无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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