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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失恋综合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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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该很好
你若尚在场
春风彷佛爱情在酝酿
初春中的你
撩动我幻想
就像嫩绿草使春雨香
丫头,最近好吗?
恩~
怎么还是懒洋洋的呀,你的懒病已经犯了一个多月了吧。
恩~
咦,你终于让我发现自己原来是在对着机器说话了@_@|||
恩~
咳,算了算了,告诉你件高兴的事儿,你的稿子已经有买主了,这次的稿费可不薄啊~
多少?什么时候给我?
哈哈,就知道一提这个就能把你拉回来:)
反正也被你笑惯了,说正题吧,为什么找我,又有生意上门了?这次是什么主题?
没事就不能找你了吗?
你有这个闲工夫?
说实话,我最近无聊的很,想找人聊聊天,能不能陪聊啊?
好,熟人算大方点,按小时收费。
你真的掉钱眼里去了呀!
那是,你老大无聊,可我的时间可紧张着呢。
是吗?时间紧张到还有空悲春伤秋?
……
不是吗?你写上篇稿子时,心情不好吧。
……是,我失恋了:(
林颖
我望着电脑屏幕上闪烁的哭泣头像,那仿佛是隐藏在心里的那个小小的我在之前一个月直到现在一直都在做的事。
对方滔滔不绝的话似乎突然被掐断了,半分钟之后,才出现几个字。
“是因为他?”
“是。”
“没想到他这么无情。”
“不许你骂他!”
“呵呵,他让你这么伤心,我连说他一句都不行吗?”
“不行的。他不是无情,他是太深情了。”我像哭似的敲着字,“每次看到他的眼睛,我都可以看出里面的伤痛,每次看到他的神情,我都可以看出里面隐藏的思念,每次看到他一个人坐在沙发上吸烟,我都能感觉到他是那么寂寞……我那么想让他开心起来,可我不是能安慰他的那个人。知道吗?我真的宁可四年前去替下姑姑,宁可让姑姑代我活下去,至少他可以幸福……”
我停下来。泪水模糊的双眼让我不得不停下来。
在与SAM分别的一个月之后,我终于放任自己痛哭。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的泪水渐渐止住了,看到与我对话的人仍在线上,在默默的陪着我。
“谢谢你,靳,谢谢你听我说这些,谢谢你让我终于能发泄出来。”
许久,一个回复出现。
“不客气。”
北方的三月,空气依然是清冷的。
我坐在电脑前,喝着热气腾腾的咖啡,任思绪在脑海里天马行空。
靳十三。
认识他是在非常巧合的情况下,但他却为我的生活和未来带来无法磨灭的影响。
大二那年,我开始在网络上写小说。对于那时的我,写小说只是要完成一个梦想,让自己做一件由衷喜爱的事。但自己写的小说就象自己的孩子一样,若只是想藏在家里当宝贝也就罢了,若要拉出去给别人看,就难免有了功利思想,希望别人能喜欢能称赞。我也不例外。
可是对于初初发表作品的新人来说,得到注目并不是容易的事。小说在网上挂了许久,仿佛石沉大海,转眼被湮没。那时的我,对自己的能力开始质疑,对自己的未来更是一片茫然。
直到靳十三的出现。
他是第一个给我回复评论的读者。
后来我的小说越来越受欢迎,甚至慢慢成为最受欢迎的驻站作者之一,拥有无数忠实读者,但对我来说,靳仍是最重要的一个。
因为是他给了我继续写下去的动力和自信!
于是我们从一开始的在论坛里一来一往的回帖,到后来的□□聊天,由陌生到熟悉,慢慢的变得无话不谈。
功课、家庭、生活,甚至爱情。
从来没有对任何人提过的我的爱恋,我原原本本向他倾诉。他对我而言,是体贴的知己,更是可以依靠的兄长。
在一次讨论未来的话题中,他为我的工作提出两种建议。一是成为专职作家,另一个,是成为枪手。
我知道有这种性质工作——替别人写文章,但不知道这种选择的机会竟会落在我头上。
写出的文章,一次性卖断给需要的人,冠上他人的名字使用。
这个“他人”,一般来说都是小有名气的作家或名人。
我选择了后者。我知道这样的话或许经济方面更优厚一些,但我将成为永远躲在黑暗里的人,永远上不了台面。
别问我为什么,我只是选择了最现实的那一个。
“你对成名恐惧吗?”靳知道我的选择后,沉默了一会儿,问我。
我愣住。
做出这样的选择只是直觉,如果他不说出来,或许我很久都不会联想到那一点,但他似乎比我更了解我自己。
是恐惧吧。
我不愿走到台前,我不想因为名声而招来任何危险,失去可能拥有的幸福。
我不想重蹈SAM的覆辙。
从那时起我开始我自己的职业生涯,我不断的写,而靳,帮我联系到一个个买主。
从那时起我拥有了自己的工作收入。
在取得第一笔收入的时候,我在学校后面的教师住宅区租了一套房子,提早脱离了六七个人挤住一个房间的集体宿舍生涯。
脱离了宿舍早晚的喧闹,脱离了盥洗室和热水间每天必然的拥挤,住在清静的小区内,蜷缩在软椅上静静喝咖啡的感觉,让我感觉到从未有过的轻松和自由。
原以为早已适应甚至喜欢上了热闹拥挤的群居生活,到现在才发现自幼深埋在骨子里的孤僻和自闭在一找到合适的土壤后就飞快的冒出头来了。
在同学面前仍是习惯了的直率爽朗的性格,而回到住处,在没有别人看到的时候,任由自己发呆,想着过去,想着未来,想着他……
“林颖,下午环球有Brad Pitt的专场耶!待会儿我们看录象去好不好?”莉莉边吃饭边看着手边录象厅派的宣传单。
“不去了。我下午要去图书馆。”我淡淡回着。
“咦?你不是很喜欢Brad Pitt吗?为什么不去?”莉莉吃惊地瞪住我,“去图书馆学习?我可不知道你会用功到那个地步。”
“别忘了我们还有一个毕业论文要交的,我到现在还没开始想要写什么呢。”我依旧淡淡的说。
半晌没听到莉莉的声音,我有些疑惑的从餐盘上抬头看她,却碰到她若有所思的目光。
“林颖,从开学开始你就有点不对劲了。”半晌,她慢慢开口。
“哪里不对劲?是多个鼻子,还是少只眼睛?”我故意挤上右眼做着鬼脸,嘻嘻笑着。
但莉莉没有笑,她只是摇摇头,然后站起来收拾餐盘。
“既然这样,我也去图书馆好了,反正我的毕业论文也没影呢。”
看着莉莉走在前面的背影,我忍不住叹了口气。
原来我已经这么明显了吗?还以为自己的掩饰功夫多么了得,原来不过是自欺欺人而已。
沉默、自闭、自卑,从对一切都充满希望到对万事都漫不经心,一切的症状归结起来只有五个字——失恋综合症。
我呆呆的看着面前的书,书上的文字,每一个我都认得,但现在每一个都进不到我的脑子里去。混沌而混乱的感觉,将我从头到脚从里到外层层包裹住,除了呼吸与心跳,我不知道自己现在还有什么是可以列入正常范围之内的。
在每个学期的初期,学生们忙的是呼朋唤友的出去玩乐,不会有太多人会想到图书馆来打发时间,所以原本就宽敞明亮图书馆阅览室在此刻散发着清静安详的氛围。我与莉莉并肩坐着,她早已将原来的论文资料甩在一边,另外拿了本小说在津津有味的读,而我,虽然一直盯着眼前的书,精神却完全无法凝聚起来。
轻轻的脚步声接近,我感觉到一个人坐在我对面的位子上。明明旁边有那么多空位,却有人要和我们抢这个空间,我的心情更恶劣了几分。但身边的莉莉突然发出惊讶的轻呼,随即,她的手在桌子下面拽了拽我的衣袖,在我面前飞快的写下三个字:小王爷!
我微愣了下,下意识的抬头看向对面,与那道直直射来的视线碰撞。
段飞宇,我一直知道有这么一个人。事实上,如果说哪个人是可以让全校知名的,那必定是段飞宇无疑。
作为与我同一届的校友,相对于我的默默无闻,企管系的段飞宇可说是名声响亮了四年,风光了四年。
要成为学生中的风云人物,说难不难,说容易也不容易,大多靠的是天赋了。出色的外貌、突出的性格、敏捷的运动神经、优异的学习成绩,具备其中任何一项的,都有成为众人注目焦点的可能,而段飞宇,以上四点已经占全了,更不要提他显赫的家世。
从大学刚入学时,就总是听到这样的对话:
“知道吗,我们学校来了个‘段家人’呐!”兴奋的口气。
“‘段家人’?哪个段家?……那个‘段家’?!”回话的口吻中有惊讶,有好笑。
“对,就是那个‘段家’!”
大理段家。
那个武侠小说里常常提到的家族。
虽然“大理段家”早已不是古代时候的王侯世族,虽然一阳指和六脉神剑应该早已失传,但如今的段家在商界的财力、在政界的影响力仍是不容小觑的。所以,很快的,段飞宇就有了一个专属绰号——小王爷。
但段飞宇的名气之所以在学校经久不衰,并不全是因为他的家族。事实上,在大一下半学期时,大家对他的谈论已经从“小王爷段飞宇”转为“篮球精英段飞宇”。接着,又转为“不苟言笑却勾引众多芳心的段飞宇”……
到了大四,大家的谈论焦点变成了“以高分考入剑桥的段飞宇”。
但即使是如此出名又与我同校了四年的人物,现在却是我第一次亲眼见到他。
只是——
我迎视他的目光。
为什么他看我的眼神却好象在看一个非常熟悉的人?
“找到了什么书?”
旁边一道声音插进来。
顺着声音看去,我微微扬眉。
楚流云——段飞宇形影不离的女友,自小指腹为婚的未婚妻。
自然,他们的关系在大一时候公布时,就成为使段飞宇名气大涨的另一因素。
毕竟指腹为婚这种事在现代社会简直就是天方夜谭,但段飞宇和楚流云竟真的这样走到一起。四年来不断有人猜测在充满机会和诱惑的大学生活里他们究竟会不会分手,尤其是段飞宇在面对楚流云时候表情仍是不变的冷漠,让人彻底感觉不到他们二人究竟能有多深厚的感情。但直到现在,他们仍是出双入对的男女朋友关系,不知跌碎了多少人的眼镜。
段飞宇是第一次见,楚流云却因为学生会的工作曾经见过几次。只是原来见到的她从来是英气勃勃的模样,此时的她面对段飞宇柔情一笑,少了精明干练,却衬得面孔越发秀美起来。
爱情的力量吗?
我忍不住盯着他们看。
段飞宇已经垂下目光看书,神色冷淡,似乎对靠坐在一旁的楚流云视而不见,但,围拢在他们身周的是情侣的气氛,仅仅是坐着,没有任何亲密交谈或接触,却明显的将那个空间圈成了二人世界。
这才是真正的情侣吧。
感觉到衣袖被扯动,侧眼瞟到莉莉的疑惑表情,我才发觉自己竟看他们看到忘形了。
我低头,苦涩的滋味一股股泛上心头。
如果我是她,如果他是他……
羡慕,同时也嫉妒。
嫉妒他们能拥有我不能有的爱情。
我,只怕此生都无法体味到这种感觉了吧。
我站起来,无法再被这种画面刺激,只能逃避。
但头竟一阵晕眩。
双腿发软,倒了下去。
在沉入黑暗前,感觉到自己被一双手臂抱住,耳边的声音陌生却隐含担忧。
“林颖!”
当我清醒过来时,已经躺在学校医院的病床上了。
睁眼看到的,是病房雪白的天花板,以及莉莉担忧的面孔。
“明明身体不舒服还要乱跑,你要吓死人是不是?……”莉莉见我醒了,劈头盖脸一顿骂。
“早知道会挨骂,我宁可多昏一会儿。”我喃喃自语,想撑着身子坐起来,却发现自己胳膊上正扎着针头,头顶的吊瓶一阵晃动,眼前同时眩晕。
“别乱动。小心针头跑出来让你多受点罪。”莉莉没好气的说,然后走过来扶我坐起,竖起我身后的靠枕。
我靠上靠枕,看住莉莉因为刚才帮我起身而累到微微喘息的模样。“那时候你怎么把我弄到医院来的?”我很好奇。
莉莉欲言又止的张了张嘴,看住我的眼神万分奇特。
“怎么?”
“你原来就认识段飞宇吗?你这阵子的不对劲是因为他吧?”
我愣住。她在说什么?
“你喜欢他吧。所以看到他和楚流云在一起的时候才会露出那种表情,才会支持不住的昏倒……”
什么跟什么嘛。我有些哭笑不得了,在莉莉越来越肯定的语气下,甚至让我以为自己真如她所说的一般了。这种想象力,真该写小说做编剧才对。
“等等……”我阻止她继续编下去,“我也是第一次见到段飞宇啊,你怎么会想出来这么多有的没有的。”
莉莉住了口,但看我的目光却是摆明了不信。
“你们不认识?那他怎么会在你昏倒的时候抱住你叫你的名字?你是没看到,我却见到的,那时候他看你的表情,根本不是看陌生人的样子。”
“是他送我到医院的?”我惊讶,但随即因莉莉严肃的样子而失笑,“那也不能说明什么啊,只是我刚好昏倒在他眼前而已,我们周围只有他一个男生,就算是普通同学,不帮忙也太说不过去了吧。”
“普通同学?”莉莉的表情摆明了不信。“谁不知道段飞宇著名的扑克脸,只是普通同学他会看到你出事就变了脸色?只是普通同学他会在医院里为你跑前跑后办手续?只是普通同学他会在你没脱离危险期时候担心你到没心思吃饭?”
我愣住。忍不住环视一周。“他现在在哪儿?”
“他……”莉莉的话没说完,一阵脚步声传来,随即病房门被推开。
“林颖……”一群人拥进来。
“你们怎么都来了?”我目光扫过同学们一张张熟悉的脸,最后停在班长那里。
“听说你又病了……现在感觉怎样了?”
看着班长趋上前的脸上关心的表情,我淡淡笑一下:“没什么,老毛病了,过两天就没事。”
“什么过两天就没事了?!林颖你太不爱惜自己,明明身体就不好,也不知道好好休养。”主治大夫也进来凑热闹,“上学期病情已经好很多了,现在的情况却比你第一次发病的时候更糟,你是成心找罪受的不是?你们谁愿意来帮忙照顾这个不肯合作的病人啊?”最后一句是对周围的同学说的。
“班长老大……”
“班长……”
四周一片哄叫声,公推出一致人选。
看到班长有些发窘的尴尬表情,我在心里叹气,头也被吵到隐隐作痛。从第一次住院开始就是这样了,他们拼命的要把我们凑在一起,居然到现在还不死心啊,美其名曰是关心同学,不如说是拿我这个病人开涮吧,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这么无聊,甚至连主治大夫也次次凑上一脚。
“太吵了。”冷冷的声音突然在门口响起,“你们不知道病人是需要安静的环境吗?”
我惊讶的看着段飞宇端着冷淡的面孔接近病床,与一身疏离气质不符的,他手里提着一个外卖饭盒。
刚才的喧闹突然消失,不用看就知道,不止是我,这个房间所有的人都是一样的吃惊目光盯住他,但他仍是神色未变的一路走过来。
提水壶,拿杯子,倒水,把水杯塞进我手里,“先把水喝了,我买了粥菜,呆会儿可以吃。”
我愣愣的吃下药,听到段飞宇的声音再度响起:“病人需要休息,要探视明天请早。”语气斩钉截铁。
我感觉到我的眼睛瞪得更大了,虽然没看其他人的表情,但相信他们也是一样。
病房里再次静默几秒钟。
“咳咳,林颖刚醒过来,是需要休息,大家先回去吧。”主治大夫打破沉默。
“啊是,时间也不早了,我们先走,明天再来看你。”莉莉赶快接话,然后是低低的数声附和,同学们脸上都带了点讪讪的不自在,纷纷挪动脚步朝门口走去。
“那你呢,也该走了吧。”
突如其来的一句话,又把纷乱的脚步拉住,一双双惊讶又好奇的眼光看向站着不动的班长,和他盯住的已经坐在我床边的段飞宇。
这是我认识的整天笑呵呵、再怎么被人取笑作弄也不会发火的老好人班长吗?看着他有些涨红的脸还有眼里的火花四溅,只觉得今天人人都不正常起来。
段飞宇却不理他,只是慢条斯理的打开塑料袋,摆着饭盒和餐具。
“那个……我想他留下来帮我就可以了,班长你们先回去吧,明天一早还有课呢,别耽误休息。”眼看着班长因为段飞宇爱理不理的态度而把脸涨到更红,而空气里的尴尬气氛已经浓到让人不能忽视的地步,我赶快插嘴。头又再度昏昏沉沉起来,每多说一个字头痛便加剧一次,但总比他们在我的病房里开架的好吧。
空气再度冷凝几秒。“……那你早点休息。”
听着病房门被打开又合上的声音,听着走廊的脚步声越来越模糊直至消失,我仍闭着眼,不愿去想班长那最后一句话里所含的让我感到陌生又熟悉的东西。
“可以吃饭了。”不知道过了多久,段飞宇的声音将我从思绪里拉出来。我张开眼,看到一双修长的手正在眼皮底下,一手端着粥碗,一手拿着汤匙。
对了,还有他的问题。
“你认识我?”
“你是林颖。”
“我的意思是你原来就认识我?”看到他点头,我惊讶,“可我不记得曾经见过你呀。而且你为什么……”要对我有这种类似关怀的行为?我没说出来,但知道他已经明白我的意思。
“有人托我照顾你。”
“咦?”
“他说你失恋了,怕会想不开自找罪受。”
我呆住,半晌以后才反应过来。知道我失恋的只有……“……那个大嘴巴!”
段飞宇看到我恨恨的表情,眼中竟然闪过笑意:“你知道是谁了?”
“废话。你和靳十三是朋友?”在我周围竟然有认识靳的人,我不禁奇怪。
“朋友……确切的说他是我的救命恩人。”
“咦?”
“你确定不要先吃完东西再聊天?”
“噢,我可以自己来。”示意他将饭盒摆在床边的小餐桌上,我撑着自己靠坐起来。
“他救过你的命?”我边吃饭边含糊的说着,拿眼瞥着段飞宇,心中好奇,“靳十三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
“你应该比我更清楚才对。”
才怪。认识靳已经有两年多的时间,而他更充当了我的经纪人的角色,可我对他的了解真正少的可怜,连他的真面目都没见过,而每次聊天时我以为自己更多的认识他了,可后来回想才发现只是让他更了解我而已。
“我只知道他是狐狸、泥鳅和青蛙的结合体。”我哼声。
“何解?”
“狐狸一样的狡狯、泥鳅一样的滑不溜手,还有青蛙的大嘴巴!”
“哈哈哈哈……”
我静静看着他。听说学校里从没人见过段飞宇的笑容,可我见到了。他的脸型瘦削冷峻,不笑的他有一种拒人千里的冷漠疏离感,用一个字形容就是“酷”,而当他大笑时,笑容柔和了他的线条,明亮了他的双眼,更增添了些许稚气,竟使他看来如阳光般璀璨耀眼。
“你笑起来很好看呀,为什么平时总喜欢板着脸?”
他忽地撇开脸,笑容已经收起。而我看到了他眼中一闪而逝的阴郁。
我垂下头,开始安静的吃饭。
每个人都有一些不欲为外人知的事,有一些必须掩盖起来的伤痛,而我,刚才显然是碰触到了他的伤口之一。
尴尬在病房里隐隐浮动,直到手机铃声打破寂静。
“阿颖。”
熟悉而低柔的声音传入耳中,却宛如一柄大锤重重砸进我心里。
手机从指间滑落,忙双手去抢,牢牢握住,放回耳边,话筒另一边传来轻微的呼吸声,而我的五脏六腑似乎已拧成一团,堵塞喉头,万分努力也发不出声来。
“阿颖?”
“SAM,真的是你!我还以为是听错了呢。”我闭了闭眼,笑着,笑声清脆。
是谁说的,每个人都是天生的戏子,原来我也不例外。
“我不能打电话给你吗?”他的声音轻松且带笑意。
“哪里,正因为太长时间没联系,才不敢相信啊。我还以为你们早就把我忘到天边了。”
“你这是在埋怨我了。”他低笑,“阿KEN常说他很怀念你在的日子,玫琳他们也说很想你呢。”
那么你呢?
我低垂眼眸,笑叹:“我也很想他们啊!”
更加想你。
“玫琳答应过你她的专辑上市后会送你一张白金唱片。”
“原来她还记得啊,我以为她要赖帐了呢……”
“放心,有这么多证人在,她赖不了。下个月我会带给你。”
笑容凝结在我脸上。“对不起,我刚才好象耳鸣了一下,你说什么?”
“相信你的耳朵吧,你没听错。”他有趣的笑,“下月我会到你那里去,是公事,不过去看你的时间还是有的,怎样,欢迎吗?”
“当然……”
他要来了……他要来了?他要来了!
嘴里仍和他哈拉着,满脑充塞的却只有这四个字。
直到他挂断电话,直到一道阴影挡住头顶灯光,我才从恍惚中渐渐清醒。
入眼的是段飞宇严肃的面孔,他正紧盯着我的手臂。顺着他的目光看去,手臂上扎针的地方已经肿起,是刚才情急抢捞手机的时候针头脱出了血管吧,而我竟直到现在才感觉到疼痛。
段飞宇按了下床头的护士铃,然后坐回座位。我与他的视线相对,随即撇开眼。
每个人都有一些不欲为外人知的事,他是这样,我亦然。无论段飞宇的眼神代表什么,都只是令我更加难堪而已。
我想我的心情他是知道的,所以在护士换过药之后,他便离开了,留下一室寂静。
我躺回床上,合上双眼,脑子却如风车般不断旋转。
他要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