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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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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排君是我高中同学,兼职课外班同桌。我第一次注意到他是在某个无聊至极的补习班上。
那是个语文补习班,老师是个长相普通,声音普通,教学质量还不错的中年大叔。
奈何他语调波澜不惊,课时又冗长,我就找了教室很后排的靠墙位置坐了下来,方便打盹放空。
讲道理,这种要经过考试、排名、分班的课外班,我若不是被学校里的语文老师和好朋友逼着,是决计不会去的。
周六早上8点半,不睡懒觉去上课干什么?
太几把傻逼了。
总之,那是一个稀松平常的某个秋季的周六,我掏出了已经翻了五六遍的《笑傲江湖》,默默地开始看。正当我读的滋滋有味的时候,一个素昧平生的男生坐在了我边上。
这种事情是很诡异的。
虽然说每个月要考一次试,重新排名分班,导致人员流动性强,有不认识的人在这里起起伏伏很正常,但是我周围一直是不坐人的。因为有个江湖规矩,坐在最后的人都是自愿不听课的,老师也不会来管你。只要两方平平静静互不干扰,那就相安无事。而那个课外班风起云涌,一大半都是上课老师咳嗽一声都要记到笔记上的认真好少年,我这种凭借小聪明混路子之人,自然是不入流的。
所以我不由地对旁边的男子刮目相看,颇有一种惺惺相惜的侠士情感。
该男子当时穿了一件蓝白相间的格子称衫,暗橘色的T恤,深蓝色牛仔裤和板鞋,打扮的十分干净。长相清秀端正,身材清瘦,目测比我高大半个头,大概1米八四。
他看到我在打量他,就大方地笑了笑。我也对他笑了笑。
这不笑还好,一笑就不行了。规矩坏了。
老师对我之前的神游太虚有着极大的宽容,只不过因为我不干扰别人,而且每次考试还算过得去。但现在好了,有个血气方刚的少年郎往我旁边一坐,两个人还有说有笑。中年大叔看不过去了,一拍桌子叫我同桌起来答题。
这一喊有三,我不得不佩服老大叔:其一,既然是新上来的人,自然要摸摸水准;其二,下马威,给他的警告,别以为坐在后排就相安无事了;其三,杀鸡儆猴,警告我别捣乱其他学生。
总之,这是我们的第一次相遇,不过我当时连他叫什么都不知道。
第二次的时候,我都快把这茬忘了,结果到教室发现我固定座位旁边坐了那个男的。安安静静地看书,身姿颇为挺拔。我和他点头示意也就翻开书开始看。
结果这货在老师一进教室的时候就拿出了厚厚的笔记本和教辅材料,并无比认真地开始记笔记。我靠,居然是个好学生。
我瞟了眼他的教辅,密密麻麻的黑字红字,重点非重点,错因解析。正当我把《笑傲江湖》第三册打算放进书包掏出第四册的时候,这货第一次和我开口说话了:
“你不打算好好听课吗?”
???我妈都没管这么多,你管我干甚?
作为一个合格的中二少女,我故作深沉地微微一笑,装了个莫大的逼:“呵,没事,我都会,听什么。”
结果他不依不饶:“那你万一忘了怎么办?下下周就要分班考了。”
我拿出两根手指,点了点自己太阳穴:“过目不忘。” 看过生活大爆炸的人应该知道…这是谢耳朵的口头禅。
但显然,人家谢耳朵是真本领,我是假把式。所以!
我那次考试,被踢到了D班,真是…太他妈的刺激了。
可能是上天看不下去我在考试时故意地飞速写完,趴在桌上假睡觉装逼,我的好日子到头了。老大叔把我叫过去语重心长地谈话,诸如一些:“你要好好学习,不要被年少的情思所耽误巴拉巴拉,不要早恋巴拉巴拉,我不会和你学校老师讲的,要好好听课巴拉巴拉。”
我在D班呆了鸡飞狗跳的一个月,同学们的神情让我觉得掉名次是一件山崩地裂的事情,好像人生没有更大的悲剧了,而老师则给我一种,你怎么就早恋了,你不能早恋的苦口婆心感。
我在走廊上遇到“始作俑者”后排君,他报我以惋惜同情的眼神。我只想把他头按在土里好好摩擦一番,真他妈的不解气。
后来,某天晨跑的时候,我突然发现有一个人盯着我看,余光显示这个人有点面熟。我一愣,居然是后排君,他居然和我在一个学校! 卧槽惊呆了!
虽然我们年级的人是很多,但是我作为一个合格的学生,好歹窜门也窜过不少,每个人都该打过照面了,怎么会没认出来?
大概是我常年近视不戴眼镜,除了上课记笔记之外,基本瞎眼看路,瞎眼认人。我们初中男生,十个里面九个戴眼镜,十个里面九个白兮兮的,十个里面九个高高瘦瘦的,认混大概是很正常的。
可我细看之下,哟!后排君居然在比其他的眼镜哥要颜值出众了那么一丢丢丢,不过也就一丢丢罢了,哼。
没什么男女大防的我,很自然地和他挥了挥手,他有些羞涩地撇头假装没看见我。好家伙,还是个傲娇。
可在下一个考试之前的周六,他在课间突然窜到D班后面,照准了我的背,轻轻地推了一下。然后有些扭捏中带着恨铁不成钢意味地递给我一大刀复印的笔记:“我听说不同班的讲义也不一样,所以给你一份。”
上面是密密麻麻的重点,笔划清晰,字体俊逸。
我有点忘了当时是怎么回答的,只觉得心有点痒痒,有点软了下去。总之,我认认真真地备考了。在家里的台灯下复习他给我的笔记,看他的字,就好像我能看到他当时写下这个字时的神态。哎呀,有点害羞。
但不算偶尔在学校的相遇,我和他几乎在课外班之外没有任何交集。当我回到了原先的班,他认真记笔记,我从偶尔听课变成了经常听课,虽然书永远是摊在桌肚里的。
可自从他借我笔记起,我觉得这个人情欠大发了,不得不还。
于是出于有意或无意的准备,我都会带点零食过去:巧克力,掰他一半;薯片,让他先捞两片… 他很识相地给我带书,古龙的《绝代双骄》、《欢乐英雄》。
从开始的武侠到后来他自己喜欢的书:《死亡诗社》、《二十五座城》、《人间失格》…… 他带什么我看什么,从不挑剔;我带什么他吃什么,从不挑食,很是和谐。
从之前的各管各,我们逐渐开始交流,我会问他问题,他很耐心地给我解答;
我仗着自己读的歪书多,东拉西扯自己喜欢的不喜欢的看不起的尊敬的文学家。每当我大放厥词,语出惊人的时候,他都会笑。那种脸憋得通红,然后“噗”地一声喷出来的笑。
我说累了,就把水杯往桌上一搁:“给我倒水去。” 到后来,我只要一掏出水杯,他就会接过去倒水。
可他太温柔了。我这么飞扬跋扈的人,在他面前一点坏劲儿都使不上。
看他眉目安静的样子我就丧失了故意拍他背、解开他鞋带、踢他腿的欲望。
我们俩的相处,只能说不咸不淡,没有火花和斗嘴,总归差了一口气。
这口气差的我很郁闷,他越是温柔以待,越是笑着接受我的一切要求,我就越想看他跳脚、看他皱眉、看他郁闷、看他生气、看他露出除了笑与温和的一切情绪。
就像一只温柔的金毛,我这只躁了毛的猫,怎么招惹他都不生气。
干你娘的。
我生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