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补上了丁鱼和烟罗在中原三个月的经历。
几年前听小义学长的《天下无狗》,不可自拔地喜欢上了丐帮这个门派的豪情与逍遥。那时候想化身成一个丐哥,至于被act蹲到骂娘是后话了。
脑子慢慢浮现出这样一个形象。学习曹公写人物,填了两首《西江月》,不过大概只有字数对。
本自名门之后,更兼文采风流。
也曾文章锦绣手,也曾玉带金裘。
少年自不知愁,怎奈人生逢秋。
家亡人散一朝至,目盲心死何求。
再使心生目明,人间几度春秋。
九龙胸前背后留,一身破烂流丢。
打狗棒手中握,莲花落四方游。
前尘往事和酒饮,相逢一笑恩仇。
我觉得大丈夫是曾经拥有过又失去,最后坦然接受失去。
所以我笔下的丐哥要先拥有,有在古代除了皇帝外最让人艳羡的身份――书香门第;有光明的前途,以他自己的才学完全可以延续家族的荣光;有美满的感情,毕竟叶小姐就是秀秀(美、仙女、温柔)的影射呀。
然后他要失去。
他是一直长在温室的花,所以突然遭受打击不可能立刻变得坚强。
但他最终会做到。
烟罗对他来说是在冰天雪地里唯一一点温暖,是红色的。我不知道怎么形容这份感情,虽然我本来是打算想写小萝莉一直是大叔的心头血来着。(但绝对发乎情止乎礼)
娉婷对他来说是年少时对未来美好的向往,是金色的。如果他能娶她也一定能赌书泼茶,岁月静好。
还有就是他能不迁怒,没有选择以彼之道,还之彼身。大丈夫有所为,所以他报仇;有所不为,所以他放过佩玖。
最后一点,证明他就是丐哥。因为翻案之后只要他想,就能过回从前的生活。可他经历过富贵风雅的人生后,更喜欢流浪自在的活法。
这是他自己选择的逍遥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