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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识 ...
我叫其渊,自幼长在北京的乡下。一提起北京,很多人想到的都是繁华热闹、人山人海、人也都特别富裕阔绰、四百分就能上清华北大,可这对我来说都是胡扯。我住的地方在丰台、房山、门头沟三区交回的地方,名义上是北京,实际上就是个三区都不管的地方,哪个区的开发搬迁都和我无缘,等了二十多年都没当成“拆二代”。但我已经很知足了,我小的时候这儿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大农村,四周围不是农田野地就是砖窑垃圾场,村东村西村南还都是坟地,背靠砖窑,三面环坟,说的就是我们村。十年前开始铺了石转路、修了水泥路,坟地也都集中迁到了北边的山里了,至少不用阴天下个雨就成泥石流了,也不用走个夜路看着零星鬼火胆战心惊了。近几年情况更好转了,已经成功地从农村过渡到城乡结合部了,安徽人开的川菜馆、江西人开的小卖铺、湖南人开的杂货店不胜枚举。原来东边坟地的基础上也盖起了几十栋回迁楼,随处可见各地口音的农民工们。说了这么多,可别以为我一点也不喜欢这里,恰恰相反,我非常依恋这里,我这种人要是在北京别的地方恐怕连学都上不了,可我却在这儿却敢毫无忌讳、大摇大摆。我——是一个黑户。
我是在很小的时候跟着大姑来到这里的。具体从什么地方来的,我也实在记不住了,只记得大姑抱着我做了几天几夜的火车才到了北京西站,还没看清北京西站长什么样子呢她就又把我抱进了一辆无轨电车。那时候我实在太小了,又加上在火车上噪音嘈杂、空气循环不畅,几天颠簸下来感冒发烧,只能依稀记得自己躺在她的怀里,透过茶色的车窗看着漆黑的夜里一个接着一个发着鹅黄色光芒的路灯,转瞬即逝,摇摇欲坠。换了几次公交车,又坐进了一辆拉客的三蹦子车,才算正式地准备接近目的地了。我发着烧头也难受,眼皮更是懒得抬,但也还能记得那零星的黄色路灯越来越远,逐渐陷入浓墨般的夜色里。
我和大姑两个人相依为命,当然,主要是我依靠大姑。若是非要说我能给大姑什么的话,可能也就是个心理安慰吧。从我开始学说话能懂得大人说话的时候起,大姑就经常告诉我说我长得非常像我父亲,还说我跟我父亲小时候一样调皮捣蛋,她十五岁的时候开始带弟弟,结果没想到五十岁了又要继续带弟弟的儿子。大姑不常提起我父亲,更对我父亲的死因讳莫如深、缄口不言,我也不多问,不过言语间、眼神间能够看得出他们姐弟的感情非常深厚。
我和大姑最开始住在村中间的一座小宅院里,这农村人也不都是淳朴老实,周围几个邻居人品实在是不怎么样,男的野蛮无礼、女的泼妇无赖。就算我们平素踏踏实实低调地过自己的日子,可架不住“酒不醉人人自醉,色不迷人人自迷”,尤其是我们房后头这两口子,没事干就爱欺软怕硬,我们“孤儿寡母”的正是他们“施展威风”的最佳对象。我那时候虽然才三岁,连学前班都没上,却暴露了能够看到老的缺点——暴躁。可每次我张牙舞爪的时候都被大姑及时拦住拉进屋子里,她怕我吃亏,虽然那对夫妻都不高,男的都不到一米六,可对于一个幼儿来说,还是如夸父巨人般的高大威猛。我却回回都要埋怨大姑,我自幼坚持的真理就是狭路相逢勇者胜。但是最后为了以和为贵,主要更是为了我的安全起见,大姑答应了村西一户人家的要求,用我们这小院儿换了他们家的大院子。我现在还记得搬家那天上午还是晴空万里、惠风和畅,可当天晚上却下了一场大雪,整个九十年代的记忆里,再也没有一场雪比那夜的更要大了。我也没想到,我这一住,就是二十年。
这村里同龄的孩子实在是太少了,再者,我这人自幼性格奇特,不好诗书礼义、不思修齐治平,却偏偏对怪力乱神情有独钟,村里的妇女老妪都不让孙子孙女和我玩,最初那几年,我的朋友都不是人,只有邻居家的大黄狗、大白猫和那群鸡能陪我逗留。这三类朋友我最喜欢的是大黄狗,大白猫每年一到春天就开始连夜发情,总是半夜里把我吵醒,前几声是心烦,醒来睡不着后再听它叫几声便越发感觉诡异恐怖。那群鸡更是翻脸不认人,前几秒还和我玩得好好的呢,转脸就能为了一两嘴鸡饲料把我的手啄伤。只有这大黄狗最忠实,它是条公狗,既不会像大白猫一样忙着哺育后代,也不会像群鸡啄食没心没肺,它的主人对他不太好,经常不给他喂饱了,我只是偶尔给他一点我吃不下的残羹冷炙它就很满足了。
这种孤独的状况在我五岁那年终于被打破了。我开始上学前班了。
我本是个黑户,按理来说是没有资格入学的。但巧的是我姑妈和村南小学校的校长是青梅竹马的同班同学,那校长小的时候还曾经追过我大姑,不过结局却是以他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拽了我大姑的麻花辫被我大姑挠花了脸而告终。不过买卖不成仁义在,那校长对我大姑还是尽心尽力,就这样,我靠着伪造的出生证,以蒋其渊的名字开始了学习生涯。在我报名登记完后实在不想听大人之间的家长里短,便离开了校长办公室到学前班教室旁的大杨树底下玩了。玩着玩着我发现有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领着一个跟我年纪差不多的小孩也走进校长办公室要去进行新生注册了。可这个小孩并没有和他母亲一起填写信息,而是在他母亲从他耳边低语两声后便也走了出来,向我这边走来。
我能不能也在这棵树下玩呢?我叫刘艺伟。
他这么一问,我竟然一愣,我几年都没有和同龄人说过话了,突然有个同龄人肯主动跟我说话,还这么客气,我一时还真不适应,我顿了几秒钟,才反应过来,跟他说当然可以。可这一顿他还以为我是犹犹豫豫不愿意,于是以更仔细更认真更恭敬的态度又问了我一遍:
我真的可以在这棵树下玩吗?你愿意我和你一起玩吗?
我被他问的有了经验了,立刻不假思索地告诉他,当然可以。
就这样,我第一次在这村里和同龄人在树下玩起了用树叶运蚂蚁窝边颗粒状的土的游戏。就这样,我有了人生的第一个朋友。
过了一会儿他母亲和我大姑都从校长办公室里出来了。他母亲招了招手示意他回去,我大姑也叫我一同离开。我看着他母亲领着他的手背影渐渐远去,他突然回头对我说,
忘了问你的名字了。
我如实相告,蒋其渊。
他仰起头告诉他母亲:妈妈,我的朋友,叫蒋其渊。
我一向是很相信命运的,相信冥冥之中自有天定。我一直认为我和刘艺伟的相识肯定是臭味相投,我打小就不是什么好人,这家伙肯定也不是什么好苗子。果然在我们初次相遇后整整一周后,也就是开学当天,我的断言就得到了验证。上学第一天就逃课的孩子能是什么正经人?何况我们那个年代学生对老师是相当敬重、相当惧怕的。可我们俩乳臭未干的学前班小孩儿竟敢公然违背师命,在自习课上趁老师去办公室的工夫就跑去操场了。厕所在操场的尽头,我们倒也不是想去厕所,就想走远点,便去厕所绕了一圈才出来慢慢悠悠往教室方向走。现在想想也就当时年少无知不嫌臭。这一路我们俩互相看着彼此,边走还边撞对方一下,如此暧昧,甚是不堪回首,如今我们俩大老爷们儿偶尔酒后谈起这段往事还都会脸红,用手捂住眼睛。但在这一路上,我第一次仔细地端详他的脸:皮肤偏黄,棱角分明,眼睛非常大,还有黑眼圈,也不知道他一个小孩儿有什么夜可熬的。他那件毛线马甲现在想想也真是土得掉渣。我当天在他眼里是什么形象我也没脸问了,每次他想说的时候我都一掌扣住他的嘴,我是个爱面子的人,别人可以在心里笑话我土,但绝对不能说出来。阳光刺眼,晒得皮肤发疼,我俩却也没有加快脚步的意思,还是不紧不慢、不慌不忙地在其他同学目瞪口呆的注视下寥若无人地回到了各自的座位上。老师也吃惊了,可能她职业生涯中从未遇见过如此嚣张又如此泰然自若的学生吧,她在我们俩都拿出书本准备看书的时候才想起来批评我们,严厉地呵斥我们为何不好好上自习课,干什么要出去。我俩私下里并未统一口径,可答案却出奇的一致——我不想在里面待着,就想去操场走走。
第一章开门见山,直接引出了两个主人公——蒋其渊与刘艺伟。之所以说是半自传小说,是因为里面出现的绝大多数人物都是真实的(有现实依据),很多故事情节也是真实发生过的,我是想把它作为奇异回忆录写出来献给儿时挚友的。也正因为很多故事是真实的,我写恐怖情节的时候还会害怕,都不敢在晚上码子,写回忆的时候,也会很想念很想念那些和我隔着偌大太平洋的老朋友们,特别希望有个哆啦A梦的任意门,让我立刻回到那个住了二十多年的京郊小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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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初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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