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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是天涯沦落人 ...

  •   长风刮过荒败的破巷,陈瑛一个饿虎扑食,将眼前人压到了地面上。

      自己肉少,硌的生疼。

      “把荷包拿来!”陈瑛怒目横眉,气势汹汹的说。

      其实不用说,她两只手已经飞快的将地上人扒拉了一个遍,伸进他怀里主动掏去了。

      荷包还在,鼓鼓囊囊的,她一手掏住就要往外扯,这时一只手,如同一只铁钳,将她的手腕死死的钳住了。

      “拿来!”陈瑛怒着,瞪着底下的人,“你懂不懂规矩?那货是我看上的!老子费了好大劲,倒让你捡便宜!”她气的真想踹他一脚。

      底下人不说话,喘气似乎有些粗,攥着她手腕的那只手也不松手,也不看她。

      “我只数一下,再不撒手有你好看。”陈瑛威胁道,一边看着两旁,拣中意的石头。

      “一。”

      底下人没动。

      还真是遇上硬货了!陈瑛不耐烦的皱起眉头,虽然她年十四,身轻力薄,可这一年的流亡生活不是白过的,很多时候,她只是看起来比较弱。她一手拽着荷包,翻身骑在底下人身上,结结实实的往下压了压,觉得不够劲儿,又提起一只脚来,对准这人的后心窝,用尽全力就是一脚。踩了下去。

      “噗!”

      一脚下去,仿佛踩了块吸水的海绵似的,这人身子一扁,嘴角挂下一条红涎。

      “……血、血??

      陈瑛震惊了,下意识地就收了收脚,去看地上,地上也一滩血,显然是刚吐出来的,看着还热乎……竟然吐了血?!自己竟有这样大的力气?

      陈瑛就松了脚上的劲儿,只伸手去拽荷包,谁知他虽然吐了血,那只手却还死死的攥着荷包,不过不像刚才那样严丝合缝了,她咬着牙,一点一点地,也就把荷包抽出了大半个。

      全拿出来时,那荷包都半红了。

      这真是,用生命在换钱,刚刚若老实交出来,岂不省一口血?

      她拿着荷包站起来,将荷包在裤腿上擦了擦,收进了衣襟里,再看看地上人,还是面朝下趴在那里,倒好一个长大身躯,这样的身板也能被自己扑倒,让她不得不欣赏自己的见微知著,以及好运气——看这人走路的架势,就知道他有内疾。

      小巷子两边静悄悄的,除了东歪西倒的破墙断瓦,就是几只跟她一样荒草堆里刨食的麻雀。这人身上穿着一件灰不灰,褐不褐的古怪衣裳,也是破破烂烂脏兮兮的,成色也就比陈瑛的好一成,他也披散着一头发,那头发的长度比陈瑛似乎还长一点,乱发遮盖了他的脸庞,只露出一点鼻尖,和脸前的一滩血。

      可怜,竟像是同为天涯沦落人。

      陈瑛揣着荷包走了两步了,想想又回过头来,将荷包打开,随便从里面掏出几块碎银,扔到这人脸前,转身又走。

      然而刚迈出一步,她又一次站住了。

      并不是又要回来,而是,她的脚腕子被人抓住了。

      如同铁钳般的一只颀长的手伸出来,紧紧的扣住了她纤细的脚腕子,几乎要将她的脚腕子拗断。

      陈瑛痛的双眼泛上泪花,泪眼模糊的回头瞪地上人,“哎?你这人怎么这样!我都好心分你一半银子了,你还……”

      地上人猛地抬起了头来,跟陈瑛对了个脸儿。

      陈瑛就呆了一呆。

      因为地上的人,竟然是个美少年。

      美少年陈瑛也不是没见过,可地上的这个,特别的美,又很与众不同。

      只见他乱发遮挡下,是一张秀长的脸,脸色发黄,两条剑眉英气凌凌,长入鬓发,他鼻梁高挺,薄唇微抿,眉毛下一双秀长的眼,锋锐如刀。美而锋锐,不可近视。

      此时,这双锋锐的眼正望定了陈瑛,那幽深的眼仁儿上的一点微光,似乎凝聚了他所有的生命力。

      但不说话。

      陈瑛不是什么好心人。

      好容貌对她来说甚至还没有两块铜板值钱。

      “你还嫌钱少?”她问,不由得拧起眉头。

      那人不动,不摇头,也不点头,依然死死的抓着她,盯着她。

      “那你到底是什么意思?” 她打量打量四周,太阳快落山了,嗯,这易州的太阳落的早,又是秋天了,她都没意识到,为了一顿早饭,她已经从早上消磨到了下午——全因为眼前这个丧门星,横插一杠子,浪费了她时间。

      她得赶早回家了,她还没吃早饭,不,是从昨儿的晚饭就还没吃,今日得了这个荷包容易么。

      “你放开!”她甩了甩他的胳膊。

      然而,他依然死抓着不放,两只眼凝聚全身的光望着她,仿佛她是临凡的菩萨,救世的活佛。

      到了天擦黑的时候,陈瑛以柔弱的身躯,背着一个个子比她还长的人回了家,一路歇了不知多少次。

      简直不敢相信自己。

      作为一名乞丐,陈瑛的家与众不同,她不与其他大小乞丐同住,而给自己弄了一个安乐窝。

      她的这个安乐窝,可说是人迹罕至,所以她每日讨饭也挺辛苦的,因为光花在路上的时间就够受的。

      可她觉得值得。

      因为这个安乐窝够大,从某些方面来讲,甚至够排场。这宅子在远离人烟的一条偏远的街巷,这里之所以荒无人烟,是因为之前易州城沦陷时,这几条街是乞答人杀俘祭旗的所在,光是在这里被杀的大梁人就不知几千百个,据说王侯将相快轮一个遍了,因为旁边就是易州城一个薄弱的口子,所以附近顺带着又被践踏了好几回。

      就在这一片满目苍夷的废墟中,断墙林立内有一座劫难仅存的宅舍,是个前后三进的四合院格局,当然,前后两进都已经变成废墟了,就还剩中间一层,大概位置的原因,基本保存了下来,至少房子没有倒塌。这个宅舍内有五六间屋子,其中一间似乎是这位“马”姓人家临时的祠堂,放了大大小小至少十几个牌位。估计因战乱中不便于带走,就都锁在了这西厢房里。也大概是有这些先人们的保护,这层宅子免遭罹难,除了门窗家具损坏,房子外表一言难尽之外,里面倒都还是好的。

      陈瑛每日晚间回来就在这里住宿,住了个把月,快把这里当家了。

      不知道是因为这里太偏,还是太不吉利,也没第二个人来跟她抢。

      如今,她就把这病号背到了自己宅子里。

      为什么要背他来,是因为她始终没能拔出脚。

      不得不说,求生的人劲儿真大。

      背着这么个人,她有钱也没法儿去买馒头,只好饿着肚子两人一起回家。

      想到这儿陈瑛就觉得晦气。

      到家的路,除了穿过一大片荒地之外,还要穿过几条七弯十八拐的,两边都是倒塌的墙的窄巷,越走天越黑,越没了人声。

      陈瑛在路上就问了背上人几次:“喂,还活着吗,没气儿了我就把你扔下了啊。”

      她不是开玩笑。

      背上人始终没吭声,只不过她问的时候,他会在她肩头艰难的挪动一下头,一头乱七八糟的长头发扎着她的脖颈,真是麻烦死了。

      进了她那个黑洞洞的家,两进院落之间有个破门,门上挂着一根柴棒,拿下来,打开门,一阵阴风扑面迎来,关着这个马姓人家老少十几代人祖先灵位的房子门窗俱摇动,咣叽咣叽的乱响。

      是家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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