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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十二章 重逢之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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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顾茗心里,黎城是一个特殊的存在,他在这个世界里遇到的所有残酷,在想到黎城的时候,都会被慢慢淡化。因为无论外面是如何横尸遍野,人命如何犹如草芥,最起码还有一个可以安居乐业的黎城。那里的人不用忍饥挨饿,不用颠沛流离,不用每天把脑袋别再裤腰带上。
每当想到无名村全村被屠,赵氏兄妹尸沉江底,便也会想到这个世界上还有一群人能在黎城幸福地生活。
黎城是上天给这个战乱年代为数不多的一点慰藉,可现在连这点慰藉都没了。
汶陵也开始全面戒备,以往熙熙攘攘的街道,如今却看不到什么行人,家家门户紧闭,每天都能听到练兵的角声。
初二这天顾茗起了个大早,把从修修家里带出来的细软贴身放在衣服里藏好,程裴没料到他居然还藏了这么多细软,不禁多看了几眼。
顾茗整了整衣襟,说:“这是给修修的嫁妆。”
修修问:“什么是嫁妆?”
“就是你结婚的时候送给你的东西。”程裴言简意赅地解释了一下,长臂一伸把她抱了起来:“走,下楼。”
修修这两天一直被关在房间里,早就憋坏了,一听说要出门,不禁心情大好,问道:“哥哥,我们是去找爹爹和娘亲吗?”
顾茗一怔,这几天他没听修修提起过这事,自己便也忘了这一茬,此时他那个小姑娘这么一问,只好含糊地说:“我们先去等一位哥哥,然后带你找你爹爹和妈妈。”
“那个哥哥是谁呀?”
“我弟弟。”顾茗走下楼梯,突然脚步一顿,目光望向楼下坐着的一个人。
那个人背对着他,很瘦,背脊挺直,一头乱蓬蓬的头发,身上穿着一身靛蓝色破旧短打,正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人。
顾茗嘴唇微微发颤,喊道:“义亭!”
那少年人猛地转过头,突然一个健步冲上楼梯,紧紧搂住顾茗。
“哥……”
十五六岁年纪,正处于变声期,少年的嗓音有些粗粝和沙哑,尽管如此,这一声“哥”听到顾茗耳朵里,依然宛如九曲回转,余音绕梁。他捏了捏弟弟的胳膊,笑道:“怎么又瘦了?光长个子不长肉。”
顾义亭小声嘟囔:“你不是也一样……”
顾茗笑笑没说话,兄弟来挽着手走到楼下,在一张桌子前坐定。程裴把修修放在地上,叫跑堂的去准备早饭。
“哥,我没想到今天就能见到你,本来今天我来这里,根本就没有抱什么希望。”顾义亭给顾茗倒上水,说:“前两天听说黎城失守,我担心想你若是还在北方,恐怕过不来了。”
顾茗看着他的眼睛下浓重的青黑,便知他这些天因为记挂着自己而没怎么睡觉,不禁心疼地说:“让你受累了。”
“哥。”顾义亭垂下头,低声道:“你以后别这样了好不好?我很担心。”
顾茗明白他说的“这样”是指自己偷偷离开他之事,心下愧疚,轻声道:“好。”
兄弟俩互诉了相思之情,顾茗把自己经历的事大致说了一下,说到被程裴救了的时候,顾义亭站起来对着程裴深深一揖,说道:“程大哥,谢谢你。”
程裴摆了摆手,笑道:“你和我客气什么,坐下吃饭吧。”
顾义亭方才坐下,兄弟俩一边聊天一边吃饭,吃着吃着顾义亭突然放下筷子,指着修修道:“哥,这谁呀?怎么在这里?”
顾茗:“……你刚看到她?是修修,我在路上遇到的一个小孩。”
“……你这些天一直带着她?”
顾茗点了点头,对修修道:“这个人也是哥哥,是义亭哥哥。”
修修乖巧地叫道:“义亭哥哥。”
顾义亭上下打量她一眼,别别扭扭嗯了一声。
几个人吃完饭稍微休息了一会,便马不停蹄赶往玉江。顾义亭对于去哪里没什么想法,只要跟顾茗在一块,他去哪里都无所谓,因此顾茗说去玉江避难,他二话不说就同意了。
程裴自小走南闯北,对这段路很熟,带领着顾家兄弟和一只修修从汶陵一路走到鄂川,鄂川是个小城,过了鄂川,就是玉江境界。这一路上不免风餐露宿,但程裴经验丰富,又十分会照顾人,几人倒也觉得不是很辛苦。
顾义亭小时候不怎么喜欢程裴,在他的记忆中,哥哥只有跟程裴在一起玩的时候,才会不理他,不但不理,还想尽办法支开他。甚至程裴走后,哥哥还哭了,第二天眼睛肿的像个桃子,哥哥让自己替他保密,骗爹娘说这是蚊子咬的。可他小时候去走亲戚,在亲戚家一住也是一个月,回来后问他母亲,哥哥有没有因为太想他而哭,他母亲却摇摇头,笑道:“你去走亲戚,又不是把你给别人了,你哥哭什么?”
顾义亭对此事一直耿耿于怀,以至于上次在汶陵见到程裴时,他仍然带着一点自己察觉不到的敌意。
但是这次程裴把他哥安全地带到南方,他在心里是非常感激的,便对程裴也热络了许多。
这天程裴打到一只兔子,顾义亭主动拎去河边扒了皮,他从河边回来,就看到顾茗坐在一个树桩上生火,程裴站在他后面,给他捏肩膀。
顾茗舒服地吐出一口气,道:“再重一点。”
程裴微微加重了力道。
“这就对了嘛,继续保持,干得好有奖励。”
程裴笑:“什么奖励,可以自己说吗?”
“不可以——”顾茗打断他:“就是奖励你一会多吃一块肉。”
“那我可以自己选吗?”
顾茗想了想,大发慈悲地说:“可以,但是兔子腿要留给两个小的。”
“我不吃兔子肉。”程裴低沉地笑了一下,猛地俯下身,一口咬住顾茗的耳垂,哑声说:“我吃这里的肉。”
“啪叽”,手上的兔子掉在地上,顾义亭急匆匆地捡起兔子,趁着那边两个人没有注意跑回河边,靠在一棵树上急促地喘气。
“刚才是幻觉,刚才是幻觉……”他在心里一遍一遍说。
半晌他定了定神,拎着兔子折回去,看到顾茗依旧坐在树桩上,不过程裴倒是规规矩矩坐在一边架火堆,修修不再玩虫子,跑到程裴身边帮着添柴。
“果然是错觉。”顾义亭长舒一口气,大步走了过去。
自从顾家兄弟俩重逢后,顾茗身后的跟屁虫就从修修变成了顾义亭,顾义亭生怕他哥又偷偷走了,跟顾茗跟的死紧。
修修插不进去,只好退而求其次投向程裴,阎王脸虽然可怕,但好歹能跟自己聊天解闷。
程裴向火堆里添了根柴火,突然转头问修修:“我听说你们小女孩都怕虫子,为什么你一点也不害怕?”
修修眨着两只上挑的桃花眼:“我不知道呀。”
程裴:“……”
顾义亭把兔子架好,便又像一尊石像似的守在他哥身边,他这段时间的粘人程度不亚于当初的修修,修修毕竟是小孩子,可以忽略不计,但顾义亭这么大块头,却是怎么忽略也忽略不了。
顾茗想了半天也想不出找个什么事给他干,于是从包裹里掏出一本书扔给他,让他去一边看书。
顾义亭不情不愿地坐在火堆前,眼睛看着书,心思就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眼角余光看到程裴又在往他哥身边凑,顾义亭将书随便翻了一页,高声道:“程大哥,我有几个字不认识,你能过来指点一下吗?”
修修颠颠地跑到他身边,指着上面一个字说:“这个字念‘天’,你连这个字都不认识,太笨了吧。”
“不是这一个。”顾义亭指着另一个看起来就相当复杂的,说:“我问的这个字。”
这下把修修也难住了,小姑娘看着像多么博学似的,其实只认识“天、地、人”和她的名字,她还喜欢趴在程裴背上看书,一边看一边咿咿呀呀念出来,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她是个神童——四岁识千字,了解她的,比方说顾茗,就能听出她十个字里念错了十个。
顾义亭又道:“程大哥,你见多识广,一定见过这个字吧。”
程裴微窘,心想见多识广也不是这么个用法。他确实可以称得上阅历丰富,但文化水平很一般,非常一般,甚至和顾义亭不相上下。
程父的观念是,一个做生意的,读那么多书做什么,认识几个字就完了,最重要的是会打算盘会算账。
于是程裴懂乐器,会下棋,善弓箭,算账也是一流的好手,可就是大字不识几个。顾义亭不知道这些,他想程裴当初一个月一封信,每封都洋洋洒洒数千言,肚子里应该是有点墨水的。
叫了三遍,程裴才慢吞吞走了过去,笑道:“义亭弟弟,我也不大认字,你就别为难我了。”
顾义亭只道他是谦虚,问:“你不大认字,当初给我哥的那些信是谁写的?”
程裴悻悻地笑道:“花钱请别人写的,我在一边念着,别人在一边写。”
顾茗刚解开水囊喝了一口水,还没来得及咽下去就差点喷了出来,他隐约记得那些往来的信件中有很多肉麻的话,比方说“因为想你而睡不着觉”,又比如说“在街上看到有人长得似你,忍不住去追,不料撞在柱子上,额头撞出一个包”,再比如说“父亲问我生意之事,我无意中说了一句‘不知灵台吃过早饭没’,被父亲罚站墙角一时辰。”诸如此类,不胜枚举。如果是程裴念别人写的话,那他是怎么厚着脸皮对着别人念出来的?
这下顾义亭也惊了,他并不是有意发难让程裴出丑,而是为了支开他,让他别挨自己哥哥那么近。听闻程裴这样说,便不再追着不放,他把书丢给修修,自己翻着树枝烤兔子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