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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5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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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他所知,出征塞外、一月前得子、夫人难产而亡的侯爷,也只有长齐侯了。林氏,若猜的不错,该是长齐侯的侧夫人,尚阳公原配所生的嫡长女!
这是一个能掀起整个朝堂震动的不可告人的秘辛。
沈云吓到不敢动,待黑衣人走后,才赶紧悄悄回房。次日一早,打开女子房门,果然已经人去楼空,只余下些许似散银在桌上,似是感激他的相助。
思前想后隐隐感觉不妥,恐自己或家人有危险的沈云,未免打草惊蛇,硬是装作什么异常也没有,等到每月一封的问安家书后,便迅速以收到寡母病重的消息为借口,果断放弃后面的科举考试,辞过山长,转身回了云河县。
未料他还是被人暗地里下了毒,只怕是那边不放心。
不过也算侥幸的是,许是顾忌到他是书院山长门下学子,又见他神色并无异样,以为他应该不知道,所以只下是下了个慢性毒重桑,大约是想悄无声息的让他毒发身亡,人鬼不知,而不想把事情闹大。
重桑这种毒取自药谷谷底重桑树根,一旦中毒,潜伏1年后就会频繁发作,发作时数日不醒,醒后却是双眼发黑,食不能咽,像是熬夜数晚之状,一般人难以察觉。及至又三个月后咳血起,最多便活不过两年。
是以等到沈云发现自己中毒时,妻子柳氏已然怀孕,胎毒已早早侵蚀了孩子的五脏肺腑,十月怀胎,孩子生下来,终还是没活过1周便夭折了。
想起那日妻子抱着身体已经冷却的孩子不松手,揪住他胸前的衣服,哭的声哑力竭,他却只能双眼滑下泪来,无力的道:“对不起……”
好不容易安抚了妻子睡去后,沈云一个人来到落水崖瀑布下,想到自己也将不久于人世,心绪绝望难平。
谁知一阵惊鸟飞过,瀑布旁的一颗树下却突然出现了婴儿哭声,沈云寻过去一看,竟是一个大约两个月大的男婴。
四下里望去,空无一人。
沈云疑惑之下抱起婴儿,却发现襁褓里有几片合叠的青樟细叶和一封信,信中写着:
汝之毒,新鲜青樟细叶,清水煎熬连叶吞服可克制延缓发作。此幼子,还恳请汝念救命之恩能好好待之,日后定将报答。
自己中毒本是不可告人之事,后来沈母得知,虽不知是何故却也无可奈何帮他隐瞒,是以孩子出生也是沈母亲自接生的。
只是孩子一出生就身带胎毒,沈云便也没有心情告知旁人喜讯,而后孩子一周后夭折,沈云就更是了。
这会看见这个孩子,沈云顿觉灰暗人生中有了一丝光亮。随后便将其抱回家,对外称生了一对双胎,长子夭折,活下了幺子,也便是沈尤。
见沈夫子半晌不出声,朝昭站了半天,又抬了抬戒尺,紧着头皮开口道:“夫子,吾已知错,请夫子责罚。”
听到朝昭出声,沈云回神,不再继续想下去。双眼盯着朝昭看了看,想到刚刚他不同于入学试那日的表现,心中思索一番后,走到他跟前接过戒尺,道:
“《三字经》家中可曾学过?”
《三字经》?
“怎么又问什么《三字经》了?”朝昭有些莫名。
上次入学试就已说明不曾学,胡乱答过,这次沈云再问,虽不知是何目的,朝昭想了想,还是答道:“回夫子,未曾。”
“伸手。”沈云道。
朝昭心中一噎,伸出左手。
“啪啪啪”就是重重的三下。
朝昭的眼眶瞬间漫上了生理盐水,条件反射的缩回捂住被抽红的手。
疼疼疼……
古代戒尺,威武。
“念你年幼,罚你三下戒尺。入学之事,回去和令尊说,什么时候背会《三字经》了,什么时候再来找我,这是在我这入学的基准。背完昨日之事就算过了。”说完,沈夫子将戒尺还给朝昭,挥挥手,示意他可以走了。
朝昭憋着一泡疼出的眼泪,接过戒尺,点点头,随后拜别夫子出了私塾。
《三字经》现代小学也是学过的,但过了那么多年,他也就只记得前面几句。
更莫说在古代,朝昭是一看见古书就头疼,一竖的繁体字,又没有标点,看的人眼花缭乱。
这下又要背书,没有脑中图书馆,没有系统作弊机,没有记忆力加持的朝昭,摸摸左手的金线:要你何用!!
朝昭踱着小步子,在街上慢慢走着,想到这个心情就有些复杂。
不谈背书一事,单就是这个五毛特效般的“金手指”是怎么触发的,朝昭其实还有些状况外。
昨日是在摸到沈夫子头发时触发的,若是需要身体接触,那为何昨日牵慕暮的手被电的销魂腿软之后,字样却是没有先出现呢?
身体接触,一定不是其中一个关键条件。
正在这时,朝昭路过了一家书肆,书肆的伙计正在晾晒一些有些发潮的书。
“这么多书,一页页还要守着翻页晾晒,也不知要翻到什么时候,唉……”
“就是说啊,这潮了的书,也不知还有没有人来买,掌柜的净是折腾人”。
两个翻着书的伙计小声的嘀咕着。
朝昭不知怎么的,突然想起穿来之前看到的一个新闻,说是有位仁兄发明了用意念翻书的机器,这要是拿到古代……
等等,意念?
莫不是我的金手指触发还需要意念什么之类的?
朝昭脑中电光一闪。
碰沈夫子头发之前,朝昭先有的却是因为那片青樟细叶,对沈夫子产生了好奇:
一个夫子究竟会因为什么事,需要跑到地势陡峻的落水崖去?还还爬那么高寻摘树顶的叶子?
要知道,野生环境生长的青樟树少说也能长到七八米高,而细叶能沾在头发里,总不会是从地上捡的吧。
那□□昭如此想后,对沈夫子突然起了一丝好奇,有了一种十分想了解的欲望。
昨日晚饭后,他还向朝爹问起此事,只是话一问出口,就被朝爹又训了一顿,说他不好好念书,成天瞎琢磨。
朝爹绝对是故意转移话题,没跑了。
而今日见到慕暮头顶的字,也是他在被拎飞的途中,突然想起从前,被一丝莫名的熟悉感引起了好奇,而对慕暮起了丝怀疑的心理。
所以,难道说也许只有当他想了解一个人时,才会真发激发金手指特效?
看来必须要验证一番了。朝昭拿定主意,右手顿时握拳,往左手上一拍。
“嘶,疼疼疼……”
忘了,左手挨打了还疼着,朝昭脸色难看。
只是怎么试验比较好呢?
去刚刚经过的书肆?不好,那两个伙计正是心情不好的时候,还是不要去惹了。
“卖馄饨哎,两文钱一碗,客官,您来一碗不?”此时一道叫卖声传入耳朵。
馄钝?
朝昭突然反应过来,这是已经走到回家必经的南街了。南街靠近山林,地处偏僻,不同于西街一整天的繁华喧嚣,南街只有下午书院学子下学过后才热闹些。
这会正是清晨,放眼望去,偌大的街道,虽然各种店铺俱全,此时也只有几家书肆和这些买早点的摊贩还有少许人烟了。
“嗯,这家卖馄饨的倒可一试。”
朝昭想毕,于是走近摊子,盯着正在下混沌的摊贩老板娘,眼睛一眨不眨,心中默念:
“你是什么人、你是什么人……什么你是人……”
???
念到后来发现念混的朝昭一顿,抬手擦擦被煮馄钝的锅子,蒸的水汽满满的脸。
摊贩老板娘,看着年约五十来岁,相貌颇为喜庆。此时见一个实在秀气可爱的小孩一直盯着她的摊子,一动不动站着不走,还以为他饿了没钱买,于是笑着开口道:“小公子,你可是饿了?你家大人呢?”
听此乍然回神的朝昭,尴尬满脸,摇摇头,赶紧走开。
“唉小公子别走啊,饿了的话,要不要大娘请你吃一碗,不收钱。”卖馄饨的老板娘在后面叫道。
声音渐远。
“这大娘倒是心善的紧。”快速跑掉的朝昭心想。
不一会,一座算不上大的三进院落映入眼中,一排的青砖红瓦,院中树木伸出墙外,郁郁葱葱,看着煞是好看,是家到了。
往右看去,与朝昭一家毗邻的院子,住着的是一户小商贾的家眷,一家五口,在西街经营了一个绸布庄子。高高的朱漆大门,琉璃砖瓦,一围的青顶白墙,看着相当精致。
慕暮家则是在左边,楞檐飞翘,院落开阔,和慕暮一家干事喜欢飞来飞去的性格倒及其相像,只是若谁入了院内,怕是要大失所望了。
曾有一次,朝昭应颜娘要求去送一盆茉绿盆栽,一进门却是看到,院子里除了简简单单的三间住人做饭的屋子,前面全是一片空空荡荡,坑洼不平,草木不生。
这一家子平日里练剑,得是有多猛。
朝昭一边走一边看,进了家,心觉果然还是自家院子最喜欢。
一院的花木生满了整个庭院,从门延伸到客院石子小路旁,还有修剪的意蕴雅致的盆栽错落摆放。除却西墙边的丛梅树下,各种陶制花盆,不同颜色的砂砾土壤堆在一起稍显杂乱,整座院子真是美到不行。
若换他去慕暮家住,他是一刻都不想住。
想到此,朝昭突然又晃过神,心道:“等等,慕暮这个小丫头片子,总喜欢蹲在墙头招我,莫不是因为我家颇符合女儿家的审美?”
所以小姑娘其实并不是想看他,仅仅是喜欢看花么?
日后被问起的慕暮:怎么会,人比花娇~
朝昭双手一环胸,想到可能是这个原因,心里竟生了口闷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