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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章十三 送春春去几时回(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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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所有的一往情深,都会有想象的结果,但纵然如此,纵然知道对面的人只是在演戏,爱上了,就无怨无悔。
那样奋力地追逐,哪怕只有一丁点所谓的温暖,也足够一生回味。
虽然,结果无非是,遍体鳞伤。
我走进前厅,望着坐在地上的任常安,心疼不已。
明明一个月前,他还因讲到任常恩而幸福地笑着。
世事无常,抑或,只是圈套。
我知道所有人都盯着我,或是惊奇,或是看好戏。我只是走进人圈,无视了所有人,而后在常安面前停住。
蹲下身,想抹去他的眼泪,但发现他的泪一直淌着,无休无止,如流血。
便向下,帮他穿上衣服,一件一件套好,固定了腰带。
其间,人们从我那凌人的气势中回过神来,议论纷纷。
木齐走过来拉起我,简直气急败坏:“蕈儿,你知不知道你在做什么!你竟然……连喜服都还没穿。”
我笑,嘴角扬到令人发指的程度:“不是‘还没穿’,而是‘不穿’,木齐,我说过我不会嫁给你的。”
“那你…你也不能帮别的男人…”
“我想做的事,与你何干?”我打断木齐的话,“从我踏出那个囚牢一样的房间起,我就已经不是你们木府的丫鬟了。我是韩蕈。
“至于常安,他是我的朋友,他待我,比你待我诚心一千倍一万倍,所以我要帮他,而不是像你一样,袖手旁观。”
说完,我拉起常安,揉着他的脸:“好了常安,别哭了,眼泪只会让你显得更软弱。”
说着,我瞥了任常恩一眼,又收回目光盯着常安:“谁都不是谁的附属品,有些错误,犯过一次也便算了,有教训就好。如果你为了别人活着,又有什么意义呢?我知道你现在需要一个理由来颠覆自己的信仰,若你需要,那便是我——我们是朋友。而我要的,是你过好这一生,不要妄自菲薄,好吗?”
他看着我,讷讷地应了声“好”,果然止住了泪。
接着,我又看向任老爷:“您请回吧,带着您捡来的儿子和您的家务事,至于常安,他归我了。”
任老爷痛苦地看了常安很久,终于甩了袖子,快步走出木府。
其余宾客见任老爷走了,知道这亲成不了,也鸟兽状散去。
最后,只剩下木府的人。
而木府的家事,才是恼人的根源。
老太太坐在正榻上,没有表情:“韩丫头,我真是没想到,最后来摆平这件事的人会是你,不过也对,毕竟挑起这件事的人也是你——俗话说,解铃还须系铃人。”
我笑笑:“这话可不对,解铃系铃不过巧合,如同谁是谁非,不一定是正确的。而你们木府的铃,我可要逾位试解了。”
“你大可以试试,看这铃是否好解。”老太太话虽这么说,表情却没之前那么淡定了。
我扫了前厅所有人,看见木留对着我点点头,心中安定下来,终于,要由我总结陈词了。
“故事要从二十年前说起……”
二十年前,木老爷还是长安城天子陛下的一个臣子,为臣忠心耿耿,却城府不深。
那年,他家多了四个人。
一个是长安城里顶有名气的花魁吴湘湘,一个是据说是吴湘湘表哥的钱某,一个是出生不久的木家二少爷木齐,还有一个是钱某的女儿。
事实上,木老爷看上吴湘湘的时候,她已经怀孕了,但她谎称孩子是木老爷的,硬要那老实的男人娶她,木老爷拗不过,只好将他们带回府里。
那后来叫木齐的孩子并不是木老爷的孩子,而是钱某的——至于钱某,也根本不是吴湘湘的表哥,而是她多年的情人。
他们还有一个女儿,便是后来死了的钱月。
吴湘湘进府后,木老爷原配——木留的母亲——一气之下搬到了别院,几年后病死。
在那几年里,吴湘湘虽为二房却俨然成了木府的女主人。
直到一年前,吴湘湘发现木留在木老爷的授意下已悄悄入了市籍,正用木老爷多年的俸禄做生意,这让她感到不安。
若让木留拥有了木府钱财,那她的儿子岂不是要身无分文穷苦一生了?
于是,她和她的老情人决定毒杀木老爷再嫁祸木留,到时候木府的生意都可以归于木齐了。
木老爷被毒死后,他们将他的尸体投进木府的井里,这恰好被钱月看见,他们让那女孩当作什么都不知道。
那女孩看着已然面目全非的两人,感到绝望。
——那两个人是她的信仰,她用前半生爱着的她的父母,可是他们,杀了对她恩重如山的木老爷,这个世界,满是荒唐。
——她不知道自己会不会也被他们杀死,但她知道,如果她活着,肯定会夜夜梦魇相随。
与众人说的不同的是,钱月不是被人杀的,她是自杀。
她在他们面前,没有考虑地跳进井里,毫无挽救的机会。
灵魂灭亡的人,肉身的死亡无法抵抗。
钱月和木老爷的尸体在几天后被人从井底捞出,吴湘湘和钱管家一口咬定是木留干的,硬是把他赶出了木府。
而官兵查不出凶手是谁,也没有抓谁,此事不了了之。
再后来,木家举家入了市籍——汉朝规定入了市籍不得为官——竟是义无反顾,又搬到了天水,别人只道木家是大户,渐渐地,也没人想起木老爷,以及那个害怕真相的姑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