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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荣耀之城,艾萨玛逊 ...

  •   基述位于以色列北方的戈兰高地,群山高耸、地势险峻,严苛的环境塑造了彪悍民风。押沙龙的母亲便诞生于这里,桀骜不逊的天性流淌在血脉中,为这名王子的叛逆添上了小小的注解。
      而此时,在这群山之巅的王城艾萨玛逊,正发生着这样一场对话:

      “前些日子游隼送来了消息,算算日子,押沙龙也该到了。不晓得达买王究竟是什么意思,既没有下令准备迎接,也没有让卫兵禁止他踏入王城。冬祭的准备固然重要,但——”
      “处理?”
      “你还不知道?他在以色列干了弑兄的勾当!现在待不下去了,要来投奔我们。”

      “又来一个,又来一个!我们要一直这样收留垃圾吗?” 俄瑞(Oreb)用刺耳的声音抱怨道。露台寒风凛冽,这名高高瘦瘦的官员裹在黑袍里,看起来像只缩着翅膀的乌鸦。
      “那可是玛迦王女的儿子。”另一个声音提醒。
      “是啊,玛迦的儿子。”老乌鸦可用不着谁来提醒,“他还是大卫的儿子!”

      提到大卫王,众人一时间有些沉默。
      他们没有人会忘记十五年前发生的一切。那个尚且籍籍无名的年轻人,以雷霆的速度率兵袭击锁巴,一夜间灭亡了一个国家。那时候,远嫁锁巴的阿苏巴王女,抱着她尚在襁褓中的孩子亚米利,悲泣着叩开了艾萨玛逊的城门。她的哭声有多绝望,印在人们心中的恐惧就有多深刻。
      而如今,押沙龙竟犯下如此大罪,收留他究竟会招致什么样的后果?这是在场所有人都难以想象的。

      “不是吧,一个毛小子让你们吓成这样?”

      懒洋洋的声音加入对话,原本交头接耳的官员们顿时噤声。本以为待在露天阳台上,可以随意说点闲话,没想到这种地方也有人偷听?他们四下张望,却没找到声音的源头。
      “这里,这里。”
      声音是从围栏外传来的。几人登时一副见了鬼的样子。露台之外就是赫蒙山高耸的绝壁,除了游隼和胡兀鹫,没有任何活物能登上此地。但忽然的,一个人影从围栏外站起来,还不住地打着哈欠。当他转过身来时,从额头划至左脸的狰狞伤痕令人心头一跳,同时也彰显了他的身份。
      俄瑞不悦地注视着这个吊儿郎当的家伙,讥讽道:“这不是那个著名的以色列探子吗?藏在那种见不得人的地方,是想要窃取些什么?噢,我明白了,罪犯终于有了同伴,高兴坏了是吧,『弑亲者』比拿雅?”

      因为曾经犯下的大罪,被那样蔑称已经是稀松平常的事了。比拿雅无所谓地从围栏外翻进来,伸了个懒腰,皮甲上的积雪簌簌抖落一地。葡萄酒和脂粉的味道从他身上飘散开,不必问,前一夜大概又去哪里鬼混了。
      一想到薪水被发给了这样玩忽职守的人,俄瑞登时恼火起来。正欲发作时,又一个年轻的侍卫闯入了露台,对着比拿雅大叫:“你果然在这里!怎么又翘了早上的巡逻!”见这里还有其他人,他顿时变得有些拘谨,压低了声音语速飞快,“还不快跟我回去,侍卫长说再见不到你,就永远不用出现了。”
      比拿雅掏了掏耳朵,显然,这就是他躲在露台的原因。

      “又来一个。”连续见到两个异族人,俄瑞的心情显然糟糕到了极点,“瞧瞧这又是谁?锁巴的丧家犬,不待在你们的亚米利小殿下身边,跑来这儿乞食了?”

      如果说先前比拿雅还能没心没肺嬉皮笑脸,那么在朋友利逊被侮辱的瞬间,他终于有了一丝恼怒,“收回你的话。”
      俄瑞倒也没被唬住,“哪一句?丧家犬还是乞讨者?”
      “侍卫长在叫你!”利逊朝比拿雅大声强调,然后向高瘦的乌鸦弯腰行礼,讨好地笑笑,“俄瑞阁下,我们先行告退了。”他佯装用力踹向比拿雅的小腿,“还不快去?这回被扣了钱,我可再不借给你了!”

      比拿雅定定地看着利逊恳求的脸,忽然扭头走向俄瑞,猛地揪起对方的衣领——
      “嗝~”
      下一秒,这个传闻中的弑亲者、以色列的叛徒、以及寡妇们的芳心纵火犯,终于憋不住他那隔夜的宿醉,稀里哗啦地吐在了俄瑞身上。
      “舒服多了,谢谢。”比拿雅擦了擦嘴,露出真诚的微笑。

      俄瑞气得小胡子都抖了起来,三两下脱去酸臭的黑袍甩到地上,正要拿剑决斗时,两个罪魁祸首已经一溜烟跑远了。他呸了一声,注视着两人离去的背影,铅灰色的眼中只余一片冰冷。

      利逊快步追上比拿雅。
      “你生气了?真生气了?真的真的生气了?”
      “唉,没什么可气的,俄瑞阁下说的也是大实话,我们不就是无处可去的野狗么……”
      “他也就是说话难听点,其实人还是很不错的,上次还赏了我——”

      “赏了你一件被树枝刮破的斗篷。”比拿雅翻了个白眼,急停下脚步,“饶了我吧,老乌鸦丢的一件破烂,也能被你当宝贝似的念叨了一个多月。”
      “还别说,真挺暖和的。”
      “你就不能有点尊严吗?”话一出口,比拿雅就后悔了,“抱歉,我不是这个意思。”
      “我知道的。”利逊搔搔脑袋,抿嘴露出一点苦笑,“但是,我们的情况不一样啊。你光棍一条,当然无所畏惧;锁巴却有这么多人在这里,寄人篱下,总得夹着尾巴做人。”

      锁巴亡国后,有一支为数不小的流民跟着阿苏巴王女,最终定居在了基述。基述位于高地,土地产出本就不丰饶,难民的到来更是挤占了当地人的资源,也恶化了治安环境,两个民族之间时常产生摩擦。
      这也是为什么俄瑞说“基述一直在收留垃圾”,作为财政官的他对这样的局面不满,也是理所当然的事。

      而比拿雅自然明白,谁才是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即便想说点安慰的话也无从开口,因为他是最没有资格这么说的人。一时间,沉默笼罩在他们之间,谁也无法轻易迈过那道伤痕。

      比拿雅叹了口气,转而将目光投向窗外,眺望开阔的天地。
      山崖下方,苍翠的云杉与红褐的山毛榉交相掩映,湿润的风在枝条上挂上了层层絮状的藻类。更远的山头处依稀可见宏伟的神庙,巨石砌起的的墙壁呈现出优美的几何图案,供奉着掌管风暴与正义的伯阿勒、司长的生育与战争的三女神以及一些别的神明①。
      跟随大卫王的时候,比拿雅曾劈了不少这类神像的头,如今要活在这些古神祇的庇护下,倒也讽刺。
      他又看向山脚接着的宽阔盆地,大片大片的农田延绵其间,此刻被一层薄雪浅浅地覆着,银装素裹,晶莹闪亮。当流云被疾速的风刮过时,能清晰地看见阴影从盆地的一端游走至另一端,虚虚实实变幻莫测。在盆地的中央,拉姆湖宁静的湖水波光闪耀,如同一颗美丽的蓝宝石。

      比拿雅仿佛看见了年轻的王子正踏着薄雪走来,亦步亦趋,狼狈不堪,青涩的面孔因对未来的不确定而充满动摇和不安。这些傲慢的贵族,一无是处却自视甚高,离开温室后便只剩一副怯懦可怜的废物模样。自己不得不浪费许多时间教会他,血统和身份在真正的力量面前一无是处。
      比拿雅实在不想接下这份差事,有这时间,倒不如去酒馆里再喝上两杯呢!
      但是元帅亚玛撒送来了信件,言辞恳切的请求自己稍稍关照一下那个叛逆的孩子。比拿雅曾犯下不可饶恕的弑亲之罪,在亚玛撒的帮助下苟活至今,这份恩情是必须要还的。

      头痛的事一桩接着一桩,一想到又要和那些贵族打交道,比拿雅不由得打从内心发出叹息。
      “嗯?”利逊不明所以。
      “看我不踢他屁股蛋子。”比拿雅小声哼哼。

      ***

      在基述有着这样的传说:
      风暴之神伯阿勒统领诸神,但是死神摩特杀死了他,于是便有了从尼散月至提斯利月长达半年的干旱夏季。伯阿勒的妹妹兼妻子亚拿特,提着刀将死神摩特劈成了两半,用火将他的尸体烧成了灰,又让飞鸟将灰吃尽,于是伯阿勒复苏,湿润的冬春为大地带来生命与力量。

      真是位豪迈的女神。每每听到这个故事,比拿雅心中都会对她肃然起敬。

      也正因此,每到初冬时节,基述都会在神庙举办冬日祭典,庆祝伯阿勒的复苏与雨水的到来。作为作为基述王达买的近侍,比拿雅每年都会跟着前往神庙。对他而言,这桩差事最值得期待的地方当然是——
      在伯阿勒神庙那恢弘的巨型穹隆下,面容姣好的神妓们正跳起热烈的舞蹈。
      她们身上罩着网纹的纱衣、足上系着金色的铃铛,随着裂天的鼓声翻身跃起。肢体柔软却又强壮有力,跳跃时矫健如蹬羚,扭转时柔软如蟒蛇,每一次回眸都带着致命的热情与挑逗。影子在各个方向的火把映照下,散成一朵朵变幻莫测的花。鼓点时而密集时而稀疏,混合着一种古老与奇特的韵律,每一次回响都震得人心尖发颤热血沸腾。

      “再拿些酒来!”
      达买王大手一挥,把金酒壶扔给侍从。

      这是达买今晚的第三壶酒了。比拿雅被这声大喝唤回注意,暗自咋舌,这至少得有五罗革,这还没把吃下去的牛羊肉算进去。达买虽已五十出头,但那雄浑的肌肉和深棕色的茂密头发,说是四十恐怕无人不信。
      被他这么大声一吓,一旁打着瞌睡的老神官巴兰一下子惊醒,掀开眼皮,拿了面前的白面饼慢慢吃着。但是吃了没两口,又耷拉着眼皮迷迷糊糊睡了。他实在太老了,老得连骨头都皱缩成小小一团,整个人都没什么精神气。但是达买依然给了他最接近自己的席位,对这种懈怠也非常的宽容忍让。
      在基述度过的这几年,比拿雅对这种特别的优待,也已经司空见惯了。

      正当比拿雅打算继续欣赏美丽的神妓时,一阵不寻常的骚动令他右手搭上剑柄,警觉起来。该不会是熬不过冬天的野蛮人又来劫掠了?可现在还是初冬,按理说还不到时候。更何况,哪有放着粮田不抢、来抢山顶神庙的道理?
      随着喧哗渐起,达买放下杯子,颇感兴趣地注视着神庙入口处的骚动。一些兵器金属的光芒闪过,卫兵的警告与喝止并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因为在一阵短暂的安静后——

      一匹黑马如闪电般横空劈出!

      神妓们如红海为摩西分开一般惊叫着散去,惊恐的瞳孔中倒映出骏马飞扬的鬃毛。铁蹄猛地踏碎了纹饰精美的地砖,霜雪的寒气被远远地甩在身后,一人一骑,却如同洪流般裹挟着雷霆万钧之气势,猛地冲荡进偌大的神庙。
      尖叫声此起彼伏,盛着美酒和熏肉的托盘跌落在地上,宴会的人群乱作一团,有些四散逃离,有些人拔出武器试图迎战。迎战?对一个人的战争?这些都不重要,因为骚乱丝毫没有影响黑影的步伐,王座下的守卫尚未来得及摆齐阵势,骏马已经突至他们身前,在即将相撞瞬间忽然腾空而起,生生越过了两人高的枪林——然后继续突进,一路朝着达买的王座突进,突进!
      比拿雅站了出来。他拔出剑,面色冷峻,眼中绽出一道雷光。忽然的,达买王按住他的肩膀,将他挥至一边,毫无惧色地迎上疾驰的骏马!
      铁蹄高高扬起,堪堪停在达买王的前额处,又猛地落在他身前的案几上,踏出一地狼藉。驭马者凭借不可思议的强悍力道,还有与骏马无双的默契,生生扼住了这一往无前的势头,稳稳地停驻在达买王面前。

      伯阿勒的神庙没有一根柱子,取而代之的是整体挑高的弧形穹顶,几乎不像是人类所能完成的建筑。立身于这样的奇迹中,只会让人感到自身接近无限的渺小,心中油然而生对自然、对神明的敬畏。但是此刻,这种宏大与空阔却成了闯入者的陪衬,将整个世界的荣光倾注其上——

      押沙龙骑在马背上,一派少年意气,英姿勃发,尚嫌青涩的声音回荡在死寂的庙宇中。
      “难道您没给我留个位置吗,亲爱的外公?”

      达买王面露欣赏之色。他看着这匹毛皮黢黑油亮的骏马,看着犹如野马般桀骜不驯的外孙,仿佛看见多年以后他们驰骋在名为世界的后花园中。他甚至想放声大笑,但是忽然想起场合不对,转手一巴掌抽在押沙龙后背上,差点把他给抽下来。
      “怎么跟我说话的!滚下来!”

      押沙龙吃痛,老老实实下了马背,恭敬地向达买王行了个礼,抬头时露出卖乖的笑容,“外面的侍卫拦着不让进,既然如此,就只好自己开路了。我的位置在哪,外公?”
      “位置,你还想要位置?”达买佯怒,语气里显然没有怪罪的意思,甚至还有几分骄傲,“看看你把祭典搅成什么样了?”
      押沙龙回头瞥了眼,略过或畏惧或愤怒的视线,满不在乎地说:“最关键的《亚拿特之章》不是还没上演吗,既然如此,我来扮演亚拿特。作为奖赏,给我个位置总不过分吧?”
      “你想得倒美。”
      “所以您的意思是?”
      “还不快去!
      ”
      押沙龙随手把缰绳丢给最近的比拿雅,又自然而然抽走他手里的长剑,甩了个漂亮的剑花活动手腕。比拿雅被这非同寻常的登场唬得一愣一愣的,半天没反应过来,只听见押沙龙理所当然地吩咐道:“外面还有我的人,你给他们找个位置,再找点食物。记住,千万别给酒水,一丁点儿也不行。”

      此时此刻,比拿雅脑海中只剩一个想法。
      这爷孙俩……逼装得有点厉害啊……

      “奏起你们的战歌!”达买王猛地将金杯掷出,“让祭典继续!”
      稀稀拉拉的鼓点响起,又渐而密集。基述毕竟是为战而生的民族,即使有诸多不满,也被血脉里流淌的战意所掩盖,替接下来要上演的流血篇章喝起彩来。

      押沙龙单手解开斗篷,黑色的布料在空中旋出一片阴影,轻轻落在台阶上。神妓为他递上由织着花冠的假发,少年看了她一眼,忽然揽过纤腰深深地吻了下去,直到那艳丽的唇彩染在自己的嘴唇上。他松开婀娜柔软的女人,随意套上假发,踩着鼓点一步一步走下台阶。在大殿的中央,一个戴着象征摩特神的青铜面具的俘虏被推出来,暴躁不安地持剑等待。
      乐师拨弄着七弦的竖琴,加入急促的鼓点。

      “牝牛惜犊,
      雌羊恋羔,
      亚拿特思恋着伯阿勒,
      她捉住那摩特神——
      用刀将他劈开!②”

      ***

      比拿雅还是觉得如坠梦里。
      他牵着骏马,或者说凭借蛮力拽着骏马,尽量贴着墙壁走,但还是因为马匹的挣扎踩坏了不少东西。不过倒也没什么可惜的,反正宴会的最后总是一片混乱,东西全都得坏。
      然后,比拿雅看到了更令他如坠梦里的一行人。
      一行人。

      ……为什么被流放的事实没让押沙龙学会夹着尾巴做人,反倒变得更加嚣张了?

      最先唤起比拿雅兴趣的是马加锡亚。是埃及人吗?他看着马加锡亚的金眼,这样揣测着,毕竟埃及确实有一支以金眼闻名的族裔。此时马加锡亚正把每一个试图靠近的卫兵扔出去,这个活儿对他而言显然太简单了,以至于脸上流露出淡淡的无聊之色。这使得比拿雅有些跃跃欲试,想和这样的对手较量一番。
      这样厉害的家伙,怎会甘愿屈居一名一无是处的贵族之下?

      “马加锡亚,你轻点!轻点!”
      稚嫩的声音引起比拿雅的注意,他这才看到马加锡亚后面挂着个小孩。是的,挂。马加锡亚不耐烦地应和,揪着后领把男孩从自己身上拎开,丢给身后的女人,“是,是,你不要乱动!”

      为什么会有小孩?比拿雅凌乱了。
      有护卫随行很正常,毕竟再怎么说押沙龙也是个王子。可为什么他的流亡路上还要带个小孩?私生子?这年纪不对吧?见惯了贵族间的龌龊事的比拿雅,对这个叛逆王子的判断,似乎正滑向另一个不得了的方向。

      正当他恍惚的时候,一名卫兵终于逮着空当,朝所罗门扑过去,大概是想从薄弱点击破敌人。虽然有些不厚道,但放在平日,比拿雅会赞赏这种方式的,只是今天的场合就有问题了。他正欲出声喝止,却忽然哑然失声——
      一只素净的手握住卫兵的手腕,勾脚转身提拉一气呵成,利落地将卫兵扔了出去。银白的长发如流水般从兜帽中倾泻而出,微微映亮了漆黑的夜。阿尔玛将所罗门抱在怀里,像头戒备的母狮子,时刻准备着把伤害她孩子的人撕成碎片。

      过分了吧,逃亡路上还带女人是吧?
      比拿雅的吐槽没能继续下去,因为他与阿尔玛对上了视线。那些那些兵器的碰撞、皮甲的摩擦、神庙的鼓点,倏忽间便远去了。血管舒张,血流一搏一搏地流淌过耳畔,比拿雅只听见心脏在胸腔里咚咚跳动。
      他喜欢她的眼睛。那是他一生中见过的最美丽的颜色。

      “都住手。”比拿雅沉声道。尽管只是个小队长,但是他在同僚中,还是很受尊敬的。可只有他自己知道,自己的手心发了多少汗,脚步又有多虚软。
      他松开缰绳,走到他们一行人面前,在这种剑拔弩张的危险时刻友好地笑笑。笑过之后,又没想到要如何开口,平日的巧舌如簧如今只剩笨嘴拙腮,半天憋不出个屁来。
      情急之下,比拿雅摸摸所罗门的脑袋,“这是你儿子?你跟押沙龙生的——?”

      然后,看见所罗门被碰到的瞬间,阿尔玛一拳砸了过去。
      正中鼻梁。

      ***

      尚不知道自己风评被害的押沙龙,正在与扮演死神摩特的野蛮人周旋。
      野蛮人挥动大剑重重劈落,冲击之下石砖飞起,但是押沙龙已经不在原地。他单手持剑,轻盈地跃上大剑钝重的边缘,一个直刺擦过野蛮人的脖颈,血花绽放在空中。亚拿特与摩特对上视线,女神露出嘲讽的笑容,踩着死神的胸膛一个后空翻落地,迅速拉开了距离。
      他是故意刺偏的。
      真正的杀戮应当精确、快速、致命,但冬祭不能这样。这是一套完整的祭祀仪式,要在乐章结束的那刻一击毙命。更何况,太快结束战斗未免过于无聊,这些好战的基述观众可不会买账。

      步伐,稳住步伐。
      死神摩特的大剑舞出赳赳雄风,几次险险擦过押沙龙的身侧,气流卷起深棕色的鬈发,呼吸间弥漫着冰冷的铁锈味。被那种可怕的武器劈中,哪怕只有一次,也一定会粉身碎骨,血肉软成一滩烂泥。
      但是那也得劈中。
      押沙龙猛地侧身错开剑锋,一剑刺出,正中腹部!

      手感不对……押沙龙猛地抬头,却见死神面具之下的疯狂眼神。被戏耍的野蛮人发出低吼,用那健硕的腹肌生生夹住了长剑,转手一剑横劈而来!
      观众一阵惊呼。

      退已是避之不及,押沙龙只来得及用手臂护住腰腹,整个人如一只燕子般飞了出去——又在地上翻滚了数圈堪堪跪立,一口气差点没喘上来。右手无力地垂下,手臂已经扭曲成诡异的形状。
      操。玩大了。
      因剧痛扭曲了表情,押沙龙看着死神拔出腹中剑,远远地扔去了一边。鲜血从那孔洞里涌出来,却叫野蛮人更加狂暴蛮横勇起来。

      “烦人的跳蚤。”
      死神咕哝着,他受不了这个跳来跳去的小东西,转身便抡倒了燃着火把的架子。金火焰顺着地上倾倒的红酒一蹿,沿着地砖凹陷的纹路烧出一圈滔天焰光,如同牢笼将二人困于其中。现在他是真的死神了,一步一个血脚印,大剑在地上划出刺耳的声音,要将死亡的阴影笼罩在大地之上。
      但是在那灼烧的烈焰中,在那连呼吸都变得滚烫的炽热中,押沙龙站了起来,冰冷的蓝眸中燃着焰光,同样因流血燃起了斗志!

      “别给基述丢人现眼!”
      观众们站了起来,纷纷将自己的佩剑投掷到押沙龙跟前。押沙龙看都没看,随便踩住一其中一把将其踢至空中,左手抄起武器便向死神奔去。右手动弹不得,失去平衡的他跑得跌跌撞撞,令人揪心。死神已然抡起大剑,照着他的脑袋狠狠砸去。
      押沙龙一个踉跄栽倒在地,险险地错开钝剑的劈砍……不,那不是栽倒!他一个错步滑铲,仰面从死神裆下掠过,抬手就是一剑刺去!
      乐声戛然而止。
      凄厉的惨叫回荡在神庙里,又被圆顶穹隆的回音效果所放大。一时之间,在场的男人,或多或少不忍地别开了视线。死神面具滚落,那青铜之下也不过是一张普通至极的脸,此刻剧痛令他眼泪鼻涕糊作一片,凄惨不已。
      是押沙龙的胜利。

      少年站起来,无慈悲地注视倒地痛嚎的死神。他走到死神身边,将蜷得像虾米似的身体踢正,骑在他身上,举起直剑正对咽喉。
      乐师再次拨动七弦竖琴,古老而苍凉的歌谣缓缓流淌。

      “天火燃起,
      晨昏九日,
      将摩特细细焚烧,
      残骨挫灰扬尘。
      飞鸟往来——
      直至啄食殆尽!”

      押沙龙一顿,隔着摇曳的火光,对上所罗门绿色的眼睛。火焰的热度扭曲了空气,人脸也变得不真切起来。所罗门现在是什么表情?怜悯,畏惧,还是厌恶?那孩子甚至会为一只蜘蛛叹息,对这血腥的一幕又会有何感想?
      但所罗门只是在看而已,真的只有“看”,除此以外再没别的情绪了。

      然后,阿尔玛捂住了所罗门的眼睛。
      刀剑刺入身体的声音是那么微弱,瞬间淹没在席卷了大殿的欢呼声中。鼓声沸腾,人们狂欢,葡萄酒在碰杯中摇晃飞溅,于是小小的死亡之声也就不那么真切了。男孩歪了歪脑袋,并没有什么感觉。他只是朦朦胧胧感到一阵困惑,人类会为同类流血而快乐,这可真是奇怪至极。

      押沙龙仰着头,沐浴在鲜血中,轻轻舒了口气。
      他低下头,单手剖开死神的胸膛,取出了那颗还带有余温的心脏。没什么困难的,甚至没有料理一头野猪麻烦,野猪至少还有厚厚的鬃毛与硬皮。他跨过火圈,举起心脏,向众人展示战利品,然后随手扔进神官端着的托盘里。
      在他身后,战败的躯体被无声无息地拖下去,拖拽出一道长长的血痕。

      达买王站起来,目光掠过各色人群,有些人的眼神他很欣赏,有些却反之。他的目光最终落到押沙龙身上,“你虽只有一半基述的血,却是个地地道道的基述人,以色列那些繁文缛节没把你变成一个养尊处优的废物。”

      “我知道,你们当中有些人,不想跟大卫作对。十五年前他绕过基述打下了锁巴,夺了哈大底谢的金盾牌,又杀了那里两万人,同时也吓破了你们的胆。”当达买提及这段历史的时候,有些锁巴人的脸色难看起来,“同时你们又庆幸,我把玛迦嫁给了大卫,这才免了一场灭顶之灾,给基述带来和平。”
      “和平。”达买讽刺地举杯,忽然将金酒杯狠狠地掼在地上,弹了几下才滚去了一边,葡萄酒顺着台阶蜿蜒流下,又渗进了石头里。满室俱静。只有火把在燃烧。达买王雄浑的声音回荡在宏伟的庙中,“如果不是玛迦一眼相中那个傻子,我鸟都不鸟他!基述的和平可不是靠卖女儿换来的!”
      “我的父亲亚米忽,带着区区五千骑兵,就能把大卫那个小子堵在加利利海以西整整一个月,连屁都不敢放上一个,掉转头带人从雅尔穆克河的方向偷袭,又被我在亚斯塔禄拦下,这才灰溜溜地绕道去打北边的土地。和平?这就是和平!用血和火打出来的才叫和平!十五年前我不怕他,现在怕他个卵子!”
      他有点口干舌燥,舔了舔嘴唇,心想长达十五年的和平怎么养出了这么些软蛋。他又看看神庙中央那头高傲的小马驹,越看越喜欢,大手一挥,“坐到我旁边来,押沙龙。你的位置在这里。”

      你的位置在这里!

      从冬祭前的不闻不问,到夜闯祭典时的欣赏,再到如今完成仪式后的赞叹,达买王第一次承认了这名并未见过几面的外孙。你的位置在这里,在基述,在艾萨玛逊,永远有勇士的一席之地!
      押沙龙一点也不客气,在众人的瞩目中,浑身是血地走去达买王的侧席,拿起酒便灌。他的手臂疼得厉害,精神松懈下来后,免不了龇牙咧嘴的。多喝点酒,多少有点镇痛作用。
      “把手养养好,隆冬的时候野蛮人来袭,你去给比拿雅打下手。他也是以色列来的,你们可以好好聊聊。”达买回到位置,鼓励地拍打押沙龙的后背,少年差点把酒喷出来,“大卫不要你,你也不要稀罕,我基述自由的土地,不比那乌烟瘴气的以色列差。”

      ***

      这个晚上发生了太多不同寻常的事,一件接着一件,令人应接不暇。气氛看似在《亚拿特之章》后热络起来,也有不少人找押沙龙碰杯,要认识这个带着股传奇色彩的王子殿下。但无论如何,那种淡淡的尴尬之情,依旧挥之不去。
      但是押沙龙并不在乎,达买王也不在乎。
      也许某种意义上,押沙龙是最像达买的血裔;或者说,押沙龙、达买,还有大卫,某一类人身上总有一种共通的特质。它尚未显现,却隐约有了雏形。

      不过饶是闹出了这惊天动静,坐在达买旁边的老神官依旧蔫蔫地打瞌睡,不晓得将这场闹剧听进去多少。直到宴会散去,年轻的神官来侍奉他休息时,才发现巴兰不知什么时候醒了。那皱巴巴地耷拉着的眼皮下,一双浑浊的眼睛正注视着大厅的前方。
      年轻小的神官顺着望去,只看见今日大闹了一场的押沙龙殿下,正和他带来的孩子说着些什么,旁边还有其他人正焦头烂额地处理他受伤的手。

      有那么一瞬间,老神官的眼中绽出了慑人的精光,像极了盯上腐肉的年迈孤狼。但是当小神官回头时,却只看到巴兰又蔫巴巴地睡着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6章 荣耀之城,艾萨玛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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