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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先放个草稿 ...

  •   随着熙攘的人群,顾春风行至城楼上,往外看去,只见城墙之下,黑压压地围了一大片身穿铠甲兵,这些人一来,就长驱直入朝对面的胡兵杀去。

      看到这等毫无章法的兵法,顾春风不由抽了抽嘴角。就这样他也想赢?对方人数不少,首排便是骑兵,他这么一重上去,只怕真是应了绯色那句话——给对方送人头。

      然而接下来,更令人大跌眼镜的事发生了。只见太子率兵加入战局时,对方主帅很是干脆,直接抬手就举起一杆白旗。

      投降投的真是……毫无压力。

      正在这时,一箭破空而去,直接射落了胡兵举起的白旗。紧接着,一声暴喝喊出:“投你妹的投!”

      顾春风定睛向声音主人看去,只见绯色身披红甲,脚蹬白马,从大军一路飞奔了过去。这期间有不少想要取她项上人头的,但都被她轻易地斩在了红缨枪下。

      转瞬之间,她便长驱直入敌方阵中,胡军主帅被她吓得骑马往后逃去,眼见绯色就要一箭射死那人时,太子却抢先一步射落了绯色手中的弩。

      看到这一幕,站在城墙上观战的人纷纷不淡定了,这太子在搞什么?有病吧他?对面可是一群恩将仇报的白眼狼啊。

      被陈酒这么一耽误,对方主帅早跑没影了。绯色手中的弩被射落,连虎口都被震裂了。她双手流血,却看也没看就拽起缰绳,调了马头,挥起红缨枪向陈酒斩去。

      陈酒倒是淡定无比,之于今日与绯色的一战,他早已蓄势待发。今日,无论如何,他都一定要赢。绯色一连打了几天仗,身上又受了数道伤,挥枪与陈酒对战时,她竟隐隐觉得有些吃力;可她是绯色,她这一生,要败也只能败给她愿赌服输的人,尤其对面的人还是她讨厌的人,故而,无论如何,她都不能输。

      思及此,绯色躲过陈酒一击,一个飞身,站在了马上。脚下的马与她共同作战多年,早与她配合的极为默契。太子坐在马上,堪堪接住绯色的长枪,但时间一久,作战经验几乎为零的他渐渐手忙脚乱。

      接着,绯色的马突然腾空而起,它朝陈酒的马跃去,紧接着,绯色长枪一转,挑翻了陈酒;而他的马,也被绯色的白马踩在了脚下。

      这时,绯色也翩然落地,挺直了后背,她伸出红缨枪,直指陈酒脖颈,居高临下地道:“延误军机,放走敌军主帅,论罪当斩!”

      “咳……”太子沁出一口腥甜,强行咽下喉中鲜血,他站起身,佯装淡定地道:“对方都已经投降了,你知不知道你这是在做什么?”

      “那又如何?在这个战场之上,我说了算,我想杀谁便杀谁。”

      “你……”陈酒缓了口气,冷声道:“再打下去,双方必定死伤无数,他们的家人怎么办?”

      “呵。”他说的确实不错,但这句话,在她看来,就跟废话一样。方才在那人举过白旗之后,她手下的将领们早便停手了。而她,方才她斩杀的那些人,全都是些主动送死之人,有什么问题吗?

      收起红缨枪,冷睨了眼陈酒,绯色喝道:“终将听令,收兵。”

      陈酒现在原地,听她说要收兵,他微不可察地挑了挑眉,说到底,她不还是收兵了。

      一日后,阳关一战告捷,此次一战,胡国士气萎靡不振,彻底没了二战的资本,一时之间,举国同庆。但,主将胡浩淼却不知所踪,。

      当天晚上,绯色一脸郁闷,入夜,她拎着壶好酒去找顾春风。

      马邳正跟顾春风收拾着行李,听见有人敲门,他忙跑去开门,一推开门,就见绯色站在门外。马邳被吓了一吓,他不自觉地后退两步:“绯将……将军。”

      点了点头,绯色道:“顾春风呢?”

      见她手中拎着酒壶,马邳忙指着楼上,连连道:“在楼上在楼上,我这就去喊他来。”

      说着,马邳一路小跑上了楼,边跑边道:“阁主,绯将军来找您了。”

      这个时候,她来作甚?想了一想,顾春风点头,应了一声:“你先帮我收拾行李。”

      “好好好。”

      待下了楼,顾春风见绯色正坐在桌前倒酒,似乎不甚欢喜,他走过去,坐在了她的对面:“将军既然赢了战役,何故皱眉?”

      一拍桌子,绯色将用一只手给顾春风递酒,面色微沉地道:“胡浩淼跑了,我他妈这场仗白打了。”

      现在举国上下都在歌颂陈酒的功德,说什么他不动一兵一卒拿下了胡国,其作战天赋比她还要高。而她则成了不符盛名、女流之辈之人。当然,从军这么多年来,她从不在乎这些有的没的,她在乎的是,拿下胡国,问胡浩淼要一个答案。

      然而答案没有要到,她打的这场仗,还白白给陈酒做了嫁衣。一想到此,她恨不得现在就去一枪将他挑翻在地,打到他爬不起来为止。

      但因为胡浩淼的事,比起打架发泄,她只想找个人喝酒倾诉。

      “……”顾春风听她提起过胡浩淼,知道她不开心,可是他不会哄人,只得道:“仗白打,赢了便好。”

      “不,”喝了口酒,绯色不甘心地道:“我输了。……或许,这便是我杀人无数,上天给我的报应吧。”

      对上胡浩淼,她从始至终,都被他耍的团团转。哪怕到最后,他要置她于死地的目的没有做到,甚至还输了整个国家,她也觉得,其实是她输的一塌糊涂。

      默了一默,顾春风为她倒了杯酒:“那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做。”

      “……不想了,喝掉这壶酒,老子明天一早起来,准能把他忘的光光的。”说着,绯色接过顾春风递来的酒:“你知不知道,我有多羡慕何一水?”

      “……”提起何一水,顾春风突然不知应该怎么接她的话了。他将

      “我羡慕他……能遇上你。”说着,她哈哈一笑:“等回去了别跟他说这个,影响我形象,到时候我请你们喝酒。”

      “你值得更好的。”

      “别了别了,”绯色笑着摆了摆手,而后叹道:“这种事情,经历过一次也就够了,再来一次,我可吃不消。”来一次她就已经伤筋动骨了,再来一次,岂不是要将他置于死地吗?

      正在这时,马邳拎着行礼,从楼上走了下来。看见马邳手中拎着的行李,绯色挑眉道:“去找他?”

      “嗯。”

      “挺好。”这波狗粮她吃了。说着,绯色拍了拍顾春风的肩膀:“不管以后怎么样,你们俩都得给我好好的。听见没有?”

      “……好。”

      说话之间,马邳已经走至二人旁边,他拎着行礼,略带尴尬地看着二人。绯将军来找阁主喝酒,他这个时候出现,是不是有点儿不太妥?

      见马邳等他,顾春风冲绯色笑了一笑,道:“绯将军,京城见。”

      “走吧走吧。”方才跟他说了几句话,她心里瞬间好了不少,已经不需要再找他喝酒了。只是,即将分别之时,她难免会有些不舍。跟顾春风相处下来的这几日,她俨然已经将他当成了至交。

      可尽管不舍,他还是要回去见何一水的。

      辞别绯色之后,顾春风快马加鞭往回赶去,随他一同前往阳关的茶队,则被他远远地撇在了身后。几日未曾见到何一水,不知他……怎么样了。

      阳关距京城距离不短,从这里骑马,最快也要明日晨时才能到京城。为了能够见到何一水,本该坐马车的顾春风骑着马,远远地撇开了众人。

      当马飞驰而过一处山涧时,顾春风察觉到了不妙,他勒住马,目光向山涧竹荫处看去,冷声道:“什么人?”

      话音刚落,一黑衣人从竹荫之间走出。由于夜色当头,顾春风看不大清来者是是谁。他只能从其大致轮廓上看出,这是个身形高大的男人。

      那人行步踉跄,踩着溪流上的碎石,淌水行了过来。见他周身没有杀气,顾春风便下了马,他双眼一寸不移地盯着他。企图通过他越走越近的身形看出他是谁。

      然而等他走近身前时,顾春风见他金发碧眼,不是后延国人。当他利用月光再看其身上黑衣时,不由愣了,这人身上穿的哪里是黑衣,分明是经血迹长期侵蚀,而被染的黑红的血衣。

      那人面色惨白,强撑着口气道:“你是……顾春风吧。”

      “是。”

      听他说他是顾春风时,他唇角不由勾起一笑:“帮……帮我……把这个……交给绯……绯色。”

      顾春风低眼看去,只见这男人手中,拿着个荷包状物。看到这东西,他眸光隐隐闪烁,小心翼翼地接过荷包,他道:“你是胡浩淼?”

      那人没有答他,他转过身,复往山涧之中走去,顾春风愣愣地站在原地,待他走进竹荫之后,他依稀听见那人口中哼唱着歌谣。

      这歌声随着男人的脚步渐渐淡了去,仔细地听了一会儿,大抵是地域不同,顾春风到底没听明白他唱的什么。整支歌谣听下来,他也只听懂了其中一句:“此恨不关风与月。”

      “……此恨不关风与月。”

      捏着手中的荷包,将之递于眼前,顾春风仔细端详了番,发现荷包外形极丑、且沾了些许血迹,上面歪歪扭扭地绣了一个“淼”字。

      细细捏去,荷包之中装的应是两个指环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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