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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再让他喝酒我自刎谢罪 漫长的暑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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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长的暑假。
要说学生时代最长的假期,还要属毕业后的暑假,假期长,还没有作业。李斯本来想打工的,硬是被沈栢琛拖着去旅游。
此时,李斯和沈栢琛并排坐上了去吉林的高铁。车上不让抽烟,男人嚼了泡泡糖,不时吹出一个泡,啪地粘在脸上,李斯对这种幼稚的行为嗤之以鼻,只是闭目养神。
“咱们是去玩呢,干嘛摆着苦瓜脸。”沈栢琛今天也是一副休闲装扮,他性格奇奇怪怪的,像是穷怕了,除了上班时候穿几套好行头以外,平常都是T恤短裤运动服,好在男人脸嫩,长得干净,好好刮了胡子看起来也没比李斯大多少。
最近李斯个头猛窜,也只比沈栢琛矮半个头,像春天里的小白杨,抽枝拔节,短短几年长成了青涩美好的样子。“明明平时买菜都舍不得去超市,怎么这次非要出来玩?”
“我想了想,从当了你爹开始还没带你好好享受过,昨天给你准备高中的学费,我突然发现我存款还是挺多的,就领你出来透透风嘛。”那是当然的,沈栢琛好歹也是公司的小总裁,虽然不是大老板,工资和分红都算得上有资本了。
“高中的学费我能自己解决的。”
“你解决不了了。”
“嗯?”
“你以为我们为什么要去吉林?”
李斯突然有不祥的预感。
“你这半学期挣的钱只够咱们去吉林玩。”
“······!”艹。
车窗外的景色飞速略过,李偏过头看男人曲线柔和的侧脸,在有规律的行驶声中,男人渐渐昏昏欲睡,睫毛颤动着镀上一层阳光。他知不知道自己长得很阴柔呢。李斯漫无边际地想着,一面盘算着自己的打工钱大概有多少。
吉林没什么全国知名的旅游景点,尽管是毕业季,人流量也不算大,能玩的地方还是不少的,坐了半天车,订好酒店,男人拉着李斯去庙里拜拜。一座山头道观佛庙和谐相处着,顺着交错复杂的小路爬上去,见过的道姑都低眉顺眼,很和善的样子。
沈栢琛“嘿”了一声,“我改主意了。等我退休了就干脆出家。也找个山头一呆,活到死拉倒!”
“你怎么想一出是一出的。”李斯在门口买了一扎香,他从来没来过这种地方,其实感觉有些新奇兴奋,又不好意思承认,在来的路上有个喷泉广场,附近还有游乐场,抬头能看到远处的摩天轮,他多看了好几眼。“怎么烧香?每个给三根吗?”
“emmmm。”男人眯着眼,沉吟片刻,“不了,都给药王烧了。”
“这······这算偏心吗?为什么?”
“我瞅他好看。”
李斯决定,男人心情好的时候说的话都当屁处理。他拿着男人的包和相机,站在院里看男人去把香燃了,跪在蒲团上拜神,他脊背挺直,俯下身时候弓成一个好看的弧度。同来参拜的人都忍不住小声议论着这两个好看的男人。
“你许了什么愿?”
“没什么愿,我就对药王说,这几根香是我请他的,不用他干什么。”
“剩下这三根给我吧,我想去月老那。”
“月老?”男人的眼里染上戏谑,“是哦,我儿子也到了那个年纪了,不过早恋不好,想想也就得了。”
李斯挽着男人的胳膊,只停留一瞬间又放开了。毕竟大街上看两个男人拉拉扯扯还是有点突兀的。可惜,两个男人挽着胳膊走远远不如两个男人并排去拜月老来的暧昧,在月老庙前,沈栢琛刚去买个愿签,李斯在原地等他,左侧咔嚓一声快门声让他当场懵了。
李斯本来微笑的脸色凝固了,顺着生源看去,一个女孩子满脸通红地捂住眼睛,“完了,往关声了。”
那是一个学生样的女孩子,看起来年纪比李斯大一点,大概十七八的样子,见行迹败露,山路上也跑不了,只能红着脸老老实实道歉。沈栢琛没看到,李斯态度有些强势地检查了女孩的相机,发现没有丑照(喂),好脾气地允许了。
女孩子更不好意思了,小声地对李斯道,“谢谢,祝你们俩幸福!”
“谢谢祝福。”
女孩一路小跑去找自己的朋友,远处还能听到他们的小声尖叫。
“他没否认啊啊啊啊!”
“年下,我站年下!”
沈栢琛拿着求缘签,有些纳闷地,“刚才有人找你?”
“搭讪的,不用在意。”
沈栢琛狐疑地盯着李斯,少年眼神清澈,一副我自巍然不动的样子,“她是不是品味不好,怎么不搭讪我?”
“啊,可能是和我年龄比较近吧。”李斯调侃道,“话说,你想不想知道我打算许什么人?”
“没什么兴趣,但是作为老爸我应该知道一下儿子的情感状况。”男人眼珠转了转,不肯承认自己的八卦行径。
“嗯······我许的是,替你请月老吃根香。”
“草,滚蛋!”
当夜。
沈栢琛兴致很高,游了一圈之后硬拉着还没成年的李斯喝小酒(请勿模仿),喝的微醺,不一会就开始说胡话了,搭着李斯的肩膀,开始针对桌上的一盘猪蹄长篇大论起来。
“吃啥补啥,知道吗?猪蹄儿,吃的时候就应该叼着吃,给手歇一会,你看着我给你做个示范!”
李斯一脸黑线:“······”
“哎,还挺不方便的。”沈栢琛趴着啃了一口,实在是别扭,一挥手还打翻了酒杯,白酒沾了一袖口,“儿子啊,这人上了年纪,就得养生······”
李斯终于开始后悔没拦着沈栢琛喝酒了,那一天李斯终于回忆起了被醉鬼沈栢琛统治的黑暗记忆,幸亏在菜馆里没有垃圾桶。现在这个情况也不知道谁才是家长。李斯无奈,只能哄到,“好好我知道了,咱们回去学行吗,已经很晚了现在!”
“不行,你小子想蒙我,你是不是嫌丢人?”
“额······没有。”
“那你也来,赶紧的!”沈栢琛玩得高兴,还把盘子往李斯面前推了推,“你今天不啃一个,我必须的不放你走!”
“我啃了你就跟我回酒店去?”
“也行。”
李斯深吸一口气,目光落在盘里没剩多少的蜜汁猪蹄上,沈栢琛抓着他的手,男人的手还算秀气,一看平常就不怎么干活,白细的手指上沾了一层猪油和蜂蜜,少年的目光停滞了一下,伸手把男人的手拽到面前,张嘴轻轻咬了上去。
“······臭小子,我让你吃猪蹄,你这是埋汰我呢?”沈栢琛笑骂道。
李斯也被自己的举动吓了一跳,随即又觉得男人手上沾的蜂蜜尤其甜美,蓝色的眼珠眨眨,他决定欺负一下这个醉鬼,“猪蹄是不是猪的手?”
“啊?”
“你的手凭什么比猪手高贵?你是不是看不起猪?猪是人类的好朋友,吃猪蹄和吃你的手有什么高下之分?”
沈栢琛喝大了,实在拐不过弯来,只能顺着李斯的思路走,“这,你说的也有道理,为了和猪长长久久的友谊,干!”
李斯嗤笑一声,凑得更近了一点,舌尖轻柔地扫过男人的指缝,挑逗地啃咬他的手心,男人不明就里,感觉有些痒,手指麻酥酥的,半边身子都起了鸡皮疙瘩,忍不住想缩回手,却被少年钳制住抽身不得,迷迷糊糊地放弃了。“有那么好吃吗?我刚去卫生间没洗手呢,够不够味儿?”
见沈柏琛是真的喝糊涂了,李斯也有些酒劲儿上头,再接再厉地顺着手腕,从男人的上衣下摆摸进去。男人喝过酒之后,本来就白嫩的皮肤透出一点粉红色,带着轻微的汗湿,摸起来滚烫。
李斯的手无论一年四季都是微凉的,挨在沈栢琛身上稍微解了一点酒后的燥热,让他昏昏欲睡。抿了抿有些干涩的唇就放心地往便宜儿子身上靠去,这更方便了李斯的动作。今天算是第二次练习吧,李斯对自己说。少年盯着男人发干的浅色的唇看了一会,低下头将自己的嘴唇送上去。
唇角传来柔软的触感,沈栢琛咂咂嘴,上半身猛地绷紧,打了一个震天响的酒嗝。
李斯:“······”
李斯被熏得头晕,赶紧把男人拎起来放得远一点,这就是喝酒误事啊。少年沉默着打消了今晚的计划,那个,还是从长计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