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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第三十三章 ...

  •   “我今天要讲的这个故事发生于伊耿登陆以前战火连天的七国争霸时代,故事的真实性纵是学城最聪明的博士也不可考据,因为我们的主角并非王子王孙,也非任何领主老爷,他们都是出身于国家最底层的平民老百姓,他们出没于污水横流的市井街道和凄风苦雨的乡下田野,像你这样的贵族小少爷坐着轿子打他们门前经过正眼都不会瞧一下。”

      “嘿!”布兰辩解,“我出门从来都骑小马,娘娘腔才坐轿子。”比如乔佛里,他在心里想,“而且父亲告诉我,合格的领主在外巡视时都会和自己的子民打招呼。”

      阿黛拉等他抱怨完,继续讲述:“当然,这个世间的人无论处于何种阶层,从事什么行业,一旦自个儿的国家要和邻国打仗,人人手里都要被硬塞一支长矛响应国王的号角奔赴战场去。我之前说过,这个故事发生在七国未统一的时代,因此史塔克和徒利开打也没什么奇怪的。我们这个故事的主角——约翰,一名孤儿,一个穷光棍儿,他原住在距离避冬市镇很远的小村庄里,与铁匠、鞋匠和乞丐们的破屋为邻,靠几亩薄地过日子。征兵的队伍开到他们的穷村庄,每个青壮年都没能逃过去。但约翰可谓是福星高照,行军途中,他在颈泽患上了热病……”

      布兰忙问:“是灰水热吗?”

      “大概吧。”

      “哦,是玖健患过的病。”布兰惆怅地说。

      “约翰害了病,他没上过一次阵便要被遣送回国了。他的团长,亦即他所在村落的磨房主,是个鳏夫,因此去哪儿都不得不把自己的年仅八岁的女儿苏珊娜带在身边。但你知道,战争处处充满了难以预料的危险,而且河间地的湿热气候会夺走北方孩子的生命,所以这回团长决定和自己的女儿分手,他把苏珊娜交给约翰,拜托他把孩子送到避冬市镇的妹妹家去。

      归去的途中,约翰无微不至地照顾着苏珊娜,但小姑娘还是一天天地沉默下去,一言不发,也不笑。约翰心里明白,像这样的小姑娘,她们需要的不仅仅是照顾,还要温柔,可他一介大兵,打五岁就成了孤儿,二十五年来在这世上,他一向孑然一身,父亲,情人,丈夫,朋友,这些他全没有当过,哪里会想得到什么温柔呢?眼见小姑娘越频繁地拿困惑的目光瞅他,为了使小姑娘快活,约翰心一横,决定把自己一生的经历讲给她听。

      他给她讲自己童年的流浪生涯,讲白刃河退潮后留在岸堤上的泥沙,讲白港那些爱说大话的水手口里的美人鱼的传说,以及上个夏天结束后,举国庆祝丰收佳节,临冬城那个慈眉善目的王后陛下领着大队人马和粮食慰问穷人……这些往事在他看来乏善可陈,但却把小姑娘迷住了,她逼他翻来覆去地讲那些故事,甚至刨根问底地追问任意一件小事的细节。在苏珊娜的催促下,约翰朦胧回想起了一个关于金蔷薇的故事,说是白港一个老渔妇家里的圣龛上(白港和北境其他地方不一样,那里的人信奉七神)插着一朵金蔷薇。约翰不确定自己究竟有没有见过那朵金蔷薇,他当时还是个孩子,一个孩子有什么理由去那么遥远的地方呢。他也不清楚那朵金蔷薇是用真正的金子打造,还是仅仅为一种金色物质的替代品。总之,那老渔妇坚信那朵金蔷薇会给她带来幸福,因为那朵美丽的礼物是她年轻时的情人为祝她幸福而送给她的。约翰对事情的详细经过并不清楚,他只记得结局是那老渔妇的儿子出海归来,他成了名吟游诗人,据说随便拨弄拨弄鲁特琴就有大笔大笔的赏钱拿呢。从此老妇人的破草房充满了生气。”

      “她终是得到了幸福。”布兰说。

      “苏珊娜听完故事后忧郁地说:如果也有人送我一朵金蔷薇该多好。约翰道:将来一定会有这么个怪人送你金蔷薇的,毕竟这世上的事说不准呢。他把小姑娘送到了她姑母手里,一个黄黄瘦瘦,长得活像母夜叉的女人。小姑娘一看到她就紧紧挨住了约翰,但约翰把她往母夜叉那边一推:我们当兵的都没法选择长官呢,忍着吧,女战士。此后,与苏珊娜分别后的许多年,约翰一直骂自己是笨猪,他当时应该亲亲小姑娘,然而瞧他说了什么——忍着吧,女战士。

      战争结束了,北境打了胜仗,但村里的大部分人再也没有回来,包括那位团长——小姑娘的父亲,他的磨坊业已荒废,被改建成了打造首饰的手工作坊,经常有小领主送来金银珠宝让老首饰匠帮忙加工,约翰在那里找了个打扫废料的活计,每天挣几个铜子勉强糊口。

      有一天,奇迹发生了,作坊来了一个漂亮的年轻女孩,约翰立刻认出那是长大后的小姑娘,苏珊娜也认出了约翰,她快乐极了。她如今是临冬城史塔克小姐的侍女,跟着女主人来此地的小领主家做客。女主人在这里逗留了五天,苏珊娜每天都找时间来探望约翰,很快,他们又要分别了,苏珊娜满怀惆怅:如果有人送我一朵金蔷薇……约翰把这句话记在心里,他决定给苏珊娜打制一朵金蔷薇。”

      布兰:“我就知道。”

      “从此,他开始悄悄把首饰作坊里扫出的垃圾收入口袋带回自己的草房,邻居们认为他发了疯,但只有约翰自己心里清楚,首饰匠们工作的时候,总要锉掉少许金子的。约翰就每天筛着这些尘土,从中收集金色粉末。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约翰收集到的金子足以打成一块金锭了……”

      “我有个问题。”布兰道,“他为什么不去临冬城探望苏珊娜呢,是嫌路途遥远吗?”

      “苏珊娜如今漂亮又风光,而他老丑力衰,身上害着各种贫困导致的疾病,他痛恨自己镜中的模样,又如何能忍受把这样一副面貌呈现在苏珊娜眼前呢?”

      “我知道了。”布兰笃定地说,“这又是个爱情故事。好吧,苏珊娜收到那支金蔷薇了吗?她得到幸福了吗?”

      “约翰收集金屑花了太久时间,他再也没能见到苏珊娜,后来,他听说苏珊娜和一名骑士结了婚,离开临冬城去了很远的南方。约翰本该失望,他却感到一阵轻松,然后本就糟糕的身体状况急转直下,只有老首饰匠每天来看他。约翰在某个夜里悄悄地死去了,无声无息,就像雪花融入大地。”

      布兰叫起来:“又是个悲伤的故事,金蔷薇呢?”

      阿黛拉说:“老首饰匠精心打制了那朵约翰没来得及交付的金蔷薇。”

      布兰:“嗯,这就完了?”

      “完了。”阿黛拉跳下布兰的卧床,“如果非要续下去,那就是老首饰匠遇到了一个游历七国的采风学士,他告诉他约翰和金蔷薇的故事,然后将蔷薇以一个合理的价格卖给了他。”

      “采风学士是什么?”

      “是我捏造的职业,我想学士们能写出那么多有趣的旧闻轶事,除了饱读诗书,行万里路也是必不可少的。”阿黛拉说着打了个哈欠,讲完一个长长的故事,她感到很困了。

      阿黛拉爬上自己的床预备睡觉,却在被窝里感到一个冰冰凉的东西,她取出一看,赫然是朵被捂得烂兮兮的红玫瑰,刺早已被薅干净,蔫嗒嗒的,半死不活的模样。

      但好歹是玫瑰。

      阿黛拉生平第一次收到花朵,但她的第一反应是艾莉亚的恶作剧,她看起来太像是会做那种事的人了,阿黛拉决定第二天向她问个明白。

      翌日早晨,餐桌上,艾莉亚嗤之以鼻:“开什么玩笑,我为什么要做这种蠢事,是布兰送的吧?”

      布兰拿勺子哐哐敲打餐盘,韵律有致地喊:“我不是,我没有!”

      珊莎作出最合理的推断:“也许是哪个喜欢你的侍卫偷偷送的?”

      抱着小女婴芭拉的茉丹修女大惊失色:“侍卫怎么可以偷闯淑女的房间,史塔克大人,这可不是小事!”

      史塔克大人眉头紧锁,正为希琳女王登基以来的第一场御前会议发愁,完全不理会餐桌上的小风波。

      他们讨论了半天也没争出个所以然,当布兰宣布阿黛拉昨晚给他讲了个金蔷薇的故事后,大家一致认为阿黛拉入戏太深以致发了癔症,即使阿黛拉亮出货真价实的证据,他们也认为是她在梦游,毕竟近旁阳台的花圃里就植有玫瑰。

      阿黛拉:气气。

      一小时后,奈德坐在了御前会议室里,在座的与会者有赛丽丝太后,荆棘女王奥莲娜夫人,梅斯·提利尔,瓦里斯与小指头。派席尔大学士通敌叛国人赃并获,被投入红堡的地下牢房,目前人们还没时间想怎么处置他,奈德已给学城送去书信,恳求他们尽快送个配得上王室水准的学士过来。

      真新鲜,奈德想,女王的御前会议,女王本人却不在场。赛丽丝太后声称希琳身体不舒服,无论如何,她还只是个十岁不到的小女孩啊,而且这个年龄的小孩哪里懂得为王之道呢。布兰上法场观刑时年仅七岁,无论年龄多小多懵懂,希琳都该在这里,因为她是女王,奈德想,并在心里习惯性地加上一句,况且凛冬将至。

      事实上,希琳正躲在房间里哭呢,因为母亲强硬地要求她以家族的利益出发与陌生人成婚。

      有备而来的赛丽丝太后与众人草草谈了会儿当下的七国局势,然后把话题引向了联姻。

      “史塔克大人,您的长子罗柏今年多大?”荆棘女王笑眯眯地问他。

      “他今年该有15了。”奈德彬彬有礼地回答,心里能隐隐猜到奥莲娜夫人的弦外之音。

      “真巧,与我的玛格丽同岁。”奥莲娜夫人假装不经意地说,“大人,罗柏召集到多少兵马?”

      “两万左右。”

      “我派出去的斥候来报,泰温·兰尼斯特手下的兵数逾三万。”

      “河间地的孪河城实力强劲,如果加上他们的……”

      “您是指‘迟到的佛雷侯爵'吗?”梅斯·提利尔笑起来,“别指望他啦,纵是您小姨子那边也没听到任何消息啊!”

      “闭嘴,充气鱼!”奥莲娜夫人毫不客气地呵斥,“史塔克大人,我就明说了,原本自蓝礼死后,诸位与兰尼斯特家族的矛盾该与我们无关,至于什么乱·伦不乱·伦,高庭才不爱管闲事,我手下的骑士们正在生出倦怠情绪,闹着要回家。但是大人,我敬重您的为人,如果我们两家结为亲家,高庭的壮士们就会心甘情愿地加入罗柏的队伍,与狮子作战。”

      “郎才女貌。”赛丽丝夫人在一边煽风点火,“史塔克大人,玛格丽虽为寡妇待嫁,却仍是处子之身,不会委屈您的罗柏的。”

      荆棘女王果然老辣,奈德心想,她编造理由不让玛格丽与蓝礼同床,也许早就料到局面会有今天这般走向。另一方面,蓝礼与洛拉斯·提利尔那点事早已传遍七国。

      八爪蜘蛛瓦里斯生平最大的愿望就是和平,而在他看来,没有什么能比一个强有力的政权更能维护这种秩序的了。他柔声提醒状似思索的奈德:“史塔克大人,您倒是说句话呀。”

      “玛格丽小姐是极好的女孩。”奈德露出笑容,这个时候还是该客气一下,“我只担心罗柏配不上她。”

      梅斯·提利尔:“您太谦虚了,都说长子如父,他必定是个极出色的小伙子。”荆棘女王负责动脑筋,充气鱼大人负责在合作成功后吹对方的彩虹屁。

      事实上,他更像他母亲,奈德心想。

      此时,又轮到赛丽丝太后登台表演:“史塔克大人,听说您的次子布兰害了眼病,是怎么一回事?”大家都知道是怎么回事,只是切入正题前,该说的套话还是要说。

      奈德老老实实地把前因后果叙述了一遍,太后假意惋惜:“他是个多么漂亮的孩子,难道今后就再也看不见了吗?”

      “诸神降下命运,凡人无可违抗。”奈德说,“不过谢天谢地,今后我和凯特再也不必担心他到处乱爬,过去我们一直怕他哪天会摔下来。”

      “那可就比坏眼睛更糟糕了。”荆棘女王评价。

      “和我可怜的希琳真像。”赛丽丝太后咏叹,“想必诸位都知道,她年幼时害过灰鳞病,好不容易捡回条命,却终身变作那副鬼样子,对女孩家来说真不如死了算了。”

      奈德惊讶居然会有人在大庭广众之下这么说自己的女儿,他忍不住道:“人品比容貌重要,国王治理国家并非靠脸,女王也不例外。”

      “大人,您这话真让人宽心。”赛丽丝夫人含泪微微笑,全然忘了眼前人的女儿是间接杀死她亲夫的凶手,“如果我丈夫有您一半好,希琳也不至于人都不敢见,您知道吗,我夫君一直希望有个儿子,可诸神只给我们一个女儿。”

      “只要悉心教养,女儿也一样好。”奈德捏了一把汗,带着民族自豪感说,“北方的女郎从不乏出色的战士。”

      “您的布兰可有婚约在身?”赛丽丝静静地问。

      终于来了,奈德静静地想。

      “您知道,阿黛拉并非我亲生女儿,她和布兰自幼感情很好。”事实上,”感情好”是近一年的事,之前她不过是个冷冰冰的小傻瓜。“我和凯特本打算……”

      “就我所知,从小住在一起的孩子长大了反而很难生出正常的男女之情。”赛丽丝太后说出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

      奈德叹了口气:“您还是直说吧,陛下,我不是傻瓜。”

      “大人,我觉得希琳和布兰在一块儿会挺不错,而且您看,他们年龄也相当。”

      现场的其他人在一致在内心帮她说出未尽的话语:睁眼瞎配丑八怪,正可谓天作之合,天生一对。

      奈德是毋庸置疑的慈父,也是北境的领主,和几乎所有的贵族一样,他必须把家族利益摆在最前方,然后才是儿女的需求,而出身大家族的公子小姐,除了极少数怪胎,他们从牙牙学语开始就做好了为家族牺牲自我的觉悟。当年的奈德身为次子本有自由婚恋的权利,但布兰登不幸遇害,他毫不犹豫地接替兄长与凯特琳·徒利成了婚。

      金玫瑰乐于攀附王权强者借以生生不息,铁王座急于用钱还清债务,北境则需要军队。妙极,罗柏和玛格丽,布兰与希琳,俩俩成亲,三大家族就这样互相牵绊结成了牢不可破的联盟。

  • 作者有话要说:  阿黛拉讲的故事,就是短篇小说集《金蔷薇》的维斯特洛版,有兴趣可以搜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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