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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章 救人一命, ...

  •   大魏顺帝二年春天,朝廷开科取试,大魏新帝登基正是用人之际,举国上下的寒门学子,青年才俊,正源源不断地朝着上京长泽赶来。

      从嘉州到长泽,遥遥一千里。

      苍凉的古道上,一个孤独的身影蹒跚地前行。

      男人受了重伤,一日一夜不眠不休地飞驰,虽然已经脱离险境,但是早已经体力透支的他,终于无力地一头栽倒在地上。

      黄昏时分,晚霞火似地烧红了天。

      脑袋好像被生生劈开似的四分五裂的痛,他伏在地上,剧烈地喘息。每吐出一口气,仿佛就离地狱的死亡之门越近,他根本没有办法如常地呼吸,好像被一条巨蟒紧紧绞缠着身体,他甚至能够听到脊椎咯咯做响的呻吟。

      如果在这荒无人烟的地方葬送掉几十个人博命换来的宝贵生命,男人是不甘地。

      意识慢慢模糊,天色渐渐黯淡下去。

      不知道过了多久,在黑暗中,他听见了有人说话的声音。

      “少爷,走拉,别管他了,看样子都是要死的人了!”

      “怎么可以见死不救?他还有呼吸,茗烟,你在这里看着他,我去叫车夫过来。”

      “少爷!!”不甘不愿地。

      “听话,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茗烟,我平时是怎么教你的?”

      “恩……”

      ……

      “哇,好重!脏兮兮的,少爷真是的,老是给自己找麻烦!”

      少年青涩的嗓音好像是从遥远的地方传过来,显得朦胧不清。两只不安分的爪子上上下下的摸索着自己的身体,男人的肋骨断了好几根,根本经不起一丁点的重压和撞击,他忍不住轻哼了一声,下意识地抓住了一个温软的东西。

      “救……救我。”

      男人醒过来的时候,身子底下是柔软的锦被,扑面而来的是清新的檀木香,知道是被人救了,既是庆幸又是担心。他慢慢地睁开双眼,茫然地环视四周,周围的环境是如此的陌生,他开始警惕,突然一个人影凑近了,伸手在他眼前晃了一晃:“喂,大块头,回魂了,回魂了!”

      是一个十岁左右的孩童。

      头发用银色的发带扎成两个小髻,几缕发丝从耳边垂下来,又黑又大的眼睛,不管是生气的时候还是笑的时候总是湿湿润润的,睫毛很长,抿着嘴唇的时候,还会出现两个浅浅的酒涡,可爱极了。他的皮肤很白,手也非常细嫩,看起来不像个小厮,倒像是娇生惯养的富家少爷。

      “你是何许人?”满是戒备的话刚一出口,小孩皱了皱眉头,微微带着怒气反问道:“我还要问问你是谁呢?你住店的钱是我家少爷给的,躺的这张床本是我睡的,吃着我们的喝着我们的,你身上的伤,是我家少爷花钱去请大夫来瞧的!你看到没,连那个药,也是我去买回来亲手熬的!你要是逃跑了,我们上哪找人赔我的房钱饭钱药钱去?”

      为了救这个人,已经足足耽搁了好几天的路程,要知道,他家少爷可是要进京赶考去的啊。万一误了时间,错过这次会试,就得再等三年,人的一生中有几个三年?茗烟本来不想多管闲事,可是他家少爷实在是个心软的人,非要带着这么个累赘上路,在这个小镇客栈里,一住就是三天,又是请大夫又是抓药,花了不少的钱,本来带的路费就不多了,再这样下去,恐怕只能一路乞讨才能到达京城。

      虽然很郁闷,但是茗烟也不得不承认,这个男人容貌方正英俊,就算是一身的污血尘土也掩饰不了从骨子里流露出来的高贵气质,更何况,虽然凌乱,脏得看不出原来的颜色,但是那衣服柔滑的触感却让茗烟心中微微一动。这可不是大街上随随便便就能买到的粗布麻衣,而是货真价实的高级丝绸。

      经过大夫的检查,男人身上一共刀伤两处,一处在左肩上,一处在后背,肩上那道还好,后背上的几乎致命,深可见骨,但是不知道用了什么奇妙的手法,流血却不严重,所以才能支撑到被他们救的那个时候。再加上肋骨骨折,大量失血,疲劳多度,幸运的是没有内伤。大夫处理完了伤口,深为敬佩地说:“这真是条汉子啊,要是能熬得过这两天,就没什么大碍了!”

      尽人事,听天命。

      没想到,男人居然撑过了最难熬的两天。

      刺骨锥心的疼痛难忍,面无血色冷汗直流几乎咬碎一口银牙,好几次性命岌岌可危,全身热得发烫,茗烟以为他快撑不住了,甚至有那么一时半刻的时间他停止了呼吸,没有了心跳,探不着脉搏。可就是这样,这个男人却还是顽强活了下来。

      茗烟炮语连珠说得是理直气壮,男人被问得张口结舌,脸上都是茫然的神色。这个时候,门外传来了一个少年的声音,宛若初昙绽放般清凛。

      “茗烟,不许对这位公子无礼!”

      过了很多年,他总是会想起那一个傍晚,日西沉,月初升,桑容撩起帘子踏入房间的那一刻,依稀是在昨日般清晰,素袍青衫,长身玉立,于晚风中袖袂翻飞,语笑嫣然之际,如春风拂柳,和熙怡人。只要他人站在那里,就能感觉到空气中弥漫着一派优雅,岩岩若孤松之独立。举手投足,总不经意地透着芳华绝代的风情。就连他这样看惯了美人的人,也不由得为之失神,脑中那一瞬即逝的空白已经足已让他提高警惕。

      桑容,外祖父桑惜平,曾官拜三品御史,桑容从母姓,自幼在嘉州生活,十二岁就中了秀才,次年乡试中了举人,如今不过十六岁的年纪,就有这样的成就,赞他一句惊才绝艳,也是不为过的。

      程生对桑容的第一个印象是干净。那双不染杂质的双眸透彻清明,黑白分明。上天眷顾如斯,真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

      男人自称姓程,是鹭江县人士,也是今年准备入京赶考的举子,不幸在路上遇到了山贼,被夺去了全部的财物不说,差点连命也丢了。程锦华,他是这么称呼自己的。

      “既然如此,若是程公子不介意,不如就跟我们为伴,一同去京城,这样我们相互之间也能有个照应,不知道程公子意下如何?”听了程锦华的话,桑容理所当然的要邀请他同行。

      他当然是求之不得,口中却是推辞的话:“桑公子,依我现在的身体,根本经不起长途跋涉,会拖累你们,如果耽误了公子大考,我心中实在是……不如这样,你们先走,我养好了伤再赶去长泽与你们会合。”

      桑容一听,顿觉此人心善,是个值得相交的人,他连忙劝道:“程公子何出此言,命运都是天定的,该来的总会来的,躲不掉,逃不了。不该得到的东西,求也求不来的。一切随缘吧,出门在外,谁不会遇到点不顺心的事情呢?但是要我们丢下程公子不管,是万万不行的,就算是我脑中有此念头,良心上也是过不去的。”

      “可……”

      “程公子,难道不愿意和我们一起去上京吗?还是公子有什么不方便的地方,请公子言明,我一定会多多注意。”

      “不,哎,既然桑公子盛情,我也就不推托了,多谢桑公子!”

      白天要赶路,因为程锦华身上有伤,桑容换了辆更加宽敞的马车,一路上对他是照顾有加,茗烟看自己的抗议无用,也放弃一开始那种敌视抵抗的情绪,实在看不惯少爷笨拙的伺候别人。在嘉州,哪能论到少爷给别人端茶送水?就连他自己,因为多得少爷疼爱的缘故,在家里也是从来不做粗重活的,顶多磨磨墨,叠叠被。就算这两年日子没以前那么好了,但是也没有受过什么大苦。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少爷居然要照顾一个陌生人,想想茗烟心里就不舒服。

      那个姓程的也不是什么好人,油嘴滑舌,口若灿莲。白白长了那么一副好看的皮相。要不是少爷吩咐不准对他无礼,看我不骂得他屁滚尿流,要多远走多远。

      休息的时候,桑容和程锦华正聊着天。

      “来来来,程公子渴了不?喝口水吧?”茗烟见机递上一杯清水,呵呵,还有小爷的唾沫和马尿,喝吧喝吧!

      “这水可真是清澈。”当然,为了让你看不出来,还特意等泡沫融了才端来的,茗烟眼巴巴的看着他,程锦华端起水来,想了想,却突然说:“桑公子一路上多我照顾有加,这水还是请桑公子先喝吧。”

      什么?!

      “哪里,哪里,还是程公子喝吧,你有伤在身……”

      是啊是啊!

      “诶,要不是桑公子,我哪能活到现在?恩人为大,要是桑公子不肯先喝,我也是绝对不会喝的!”

      “这……好吧,程公子,你实在太客气了。”桑容接过杯子,正准备喝的时候,却被茗烟一把夺了过去,二话不说就咕咚咕咚的喝光了,眼泪花花的看着桑容和程锦华:“少爷,我太口渴了,我这就去再给你们打些水来。”啊啊啊……好恶心啊!!刚一转过身,茗烟就是一副呕吐的表情,这个姓程的,真不是个好人。

      “真是不好意思,茗烟从小跟着我,都是我把他宠坏了,叫程公子见笑了。”看茗烟古怪的行动,桑容知道他一定是又在搞什么恶作剧了,不过茗烟这样吃闷亏倒还是第一次,看他沮丧的背影,也不禁觉得好笑。

      “哪有,茗烟活泼可爱,有这样的书童,在下真是羡慕都来不及呢。”程锦华笑道。真是好玩得不得了,一路上这小鬼没少给自己使绊子,要不是自己火眼金睛,指不定就着了他的道了。小小的插曲过去,茗烟也乖了许多,坐在马车前头静静地听两位少爷高谈阔论,想是还没有从刚才的打击里恢复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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