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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阿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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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弃算了算,自己大概三天没有吃过东西。这具残破不堪的身子似乎饿极了,连半个浮在泥水里的馒头,都成了这世上最美味的吃食。
阿弃狼吞虎咽的将泥馒头吞下腹,可饥饿非但没有因此压下去一些,反而更加凶猛的席卷上来,逼得阿弃只得张大充斥着泥水味道的嘴巴,接着自天空落下的,冰冷又急切的雨水。
数口冷雨下肚,总算抵了些饥饿感,让阿弃得以继续拖着这具瘦弱身子,摇摇晃晃的朝着破庙走去。
“阿弃,阿弃,没人要的阿弃......”远远的,传来一阵稚嫩的笑语声。那个站在自家门口,手舞足蹈的孩子不过六七岁大,却已经学会了怎么欺凌一个孤苦无依的女人。
在条街上,所有顽劣的孩子们都乐意捉弄阿弃,这个在几日前突然出现的女人,有着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好脾气,却也应了那句老话:人善被人欺。
这些孩子甚至还为她编了一首歌谣:阿弃,阿弃,没人要的阿弃,没娘疼的阿弃,睡破庙的阿弃......
孩子眼见阿弃要走,忙从地上捡起一把碎石子,对准这具瘦弱的身体砸去。阿弃没有躲开,任由这些不痛不痒的石子落在自己身上。
孩子得意的笑声被甩在身后,阿弃缓缓抬起手,覆在心口,过了半响才露出些痛苦的神色。
这里,又开始疼了。得快点回到庙里去,得快点回去......
只是这条被暴雨冲刷的发白的路,就像偏偏同她作对一样,怎么也走不完。阿弃觉得这具身体变得越来越沉重,而心口的疼痛加大了这份拖住脚踝的重量。
终于,她支撑不住倒了下去,在脑袋贴着泥水的那一刻,阿弃似乎瞧见了一双鞋子,玄色的鞋面上沾满了泥水,看来这场雨真的下的挺大,也挺及时......
白茫茫的天地间,斜下来一把素面油纸伞,伞下探出半张白净乖顺的脸。方流亭看着倒在地上的这团灰色,自语:“这算是碰瓷吗?”
照例碰瓷这种事儿讲求的是众目睽睽,且碰的那方死活揪着你不放。可眼下,不要说人了,就连只阿猫阿狗都寻不见。而地上躺着的“灰扑扑”一时半会儿估计还醒不过来。
不算碰瓷。
方流亭摸了摸下巴,一边唇角微扬。他紧接着俯下身,指尖戳着阿弃清瘦枯黄的脸,这动作好像令他十分欢愉,连带着茶色的眸子里都染上了笑。
“总算找到你了。”方流亭丝毫不费力的抱起这团“灰扑扑”,还能空出一只手来打伞。伞面倾向一边,阻去了不住砸落的冷雨。
方流亭的步子稳稳当当,经过方才那个孩子家门口时,握伞的手指微微一动,雨雾中霎时融进了一两点诡异的重紫。
“这个地方实在不怎么样。”方流亭喃喃自语着,丝毫不在意随即响起的尖叫声。他身后,那间本来好好立着的屋子,骤然坍塌进了泥水里。屋子的主人却奇迹般的躲过一劫,此刻正哭天喊地的哀嚎着,而那个小小的孩子则顶着一脑袋灰土,丢了魂似得站在大雨中。
刚才就差那么一点,那块塌下来的石板就会砸中他的脑袋。奇怪的是,接近孩子脑袋的石板,却在最后一刻化作了齑粉。
这点动静就算下着暴雨,也足以惊动周围的村民。他们此时全然顾不上急促的雨,一个劲儿的往这堆残垣里挤,将那对正抱头痛哭的夫妇围在中间。
各色各样的议论声被雨水冲散,只依稀飘出几个不断被重复的字眼:大魔头、鬼宫、谢尊主......方流亭不知是否听到了这些,脚下的步子顿了顿。杀气从这具修长的身体里溢出来,连冷雨都不敢靠近半分。
这张白净俊美的脸上冰寒一片。
半响后,方流亭长舒了一口气,桃花眼里泛着一层薄雾:“最近的脾气真是越发好了,你说是不是?”他问着怀中人,自然得不到任何回应。于是又变成了乖顺模样的小白,脸自问自答:“是啊,是啊,二叔的脾气简直是天下第二好。”
“那请问第一是谁呢?”
“第一嘛,第一当然是......”
雨砸在地上的声音太过响烈,一气呵成,不作半分停顿。那个从方流亭唇齿间滑落的名字,逃匿进大雨中,无处可寻,唯有泛着薄雾的眼眸划过一丝痛色。
下雨的日子,果然容易怀旧。
方流亭七拐八弯的将阿弃抱回家时,小萝卜头正伸长脖子在门口张望,肉呼呼的小脸写满了担忧。一见到方流亭,小萝卜头立即欢喜的喊着:“方大爷,方大爷,你终于回来了。”
“都说了多少遍!方爷!方爷!不要乱加个大字!”方流亭要不是因为现在腾出不手来,真想给小萝卜头一记爆头。什么猪脑子,十岁大的孩子连个称呼都记不住。这要是搁以前,给他看门他都嫌蠢。
无奈方大爷现在手头紧张,自认穷人一枚。只好捡个小叫花子当仆人,不用给钱,只要管饭。他此刻深深体会到了贫穷带来的沉痛感。
哎,果然从前肆意挥霍钱财,是要遭报应的。
“知道了。”小萝卜头垂着脑袋,委屈巴巴的应道。
“再有下次,就把你从本大爷的大宅子里丢出去!”方流亭语气中显然没了多少怒意,谁让小萝卜头长得实在可爱,配上这副可怜的表情,还当真让人气不起来。
而方流亭口中的大宅子,拢共一院两屋,怎么着也和“大”字沾不上边。可对住惯了破庙的小萝卜而言,实在是豪门大院。他知道方大爷的气消了,忙点头道:“知道了,方......爷。”其实他也不想在称呼中多加一个“大”字,只是他自有记忆起,好像有人在这颗小脑袋里强加上了这个称呼,以至于怎么努力也改不过来。
“去烧些水,再熬碗姜汤。”方流亭一边抱着阿弃进屋,一边吩咐道。提着步子跟在他身侧的小萝卜头,好奇的伸脖子张望方大爷怀中的女人。
“方......爷,她是谁啊?长得可真好看。”这里同阿弃住的破庙隔了数条街,而小萝卜头自从几日前被方流亭捡回来后,就一直待在大宅子里,对于阿弃的存在一无所知。
“好看吗?”方流亭下意识垂眼,看着怀中这张被雨水冲刷干净的脸。确实,好看至极。同小家碧玉不同,怀中人肤色如雪,镶嵌在这张美人皮上的五官,精致冷艳,如同绽放在雪山之上的冰莲。
可惜啊......
方流亭面上划过一抹自嘲的笑,眸光从这朵“冰莲”上挪开,听着身边的小萝卜头念着:“比东街口的苏姑娘还要好看。”
“你小子才多大,就惦记人家苏姑娘了。”虽然他来这里不过五日,却知道东街口的苏姑娘是何许人也。那姑娘的模样最多只能算的上端正,离他怀中这个还差了十万八千里。
小萝卜头一边开好房门,一边红着脸辩解:“才不是。”
方流亭将阿弃抱到自己床上,头也不回道:“那你脸红什么?”
方大爷是后背长眼睛了?小萝卜头做贼心虚的摸了摸自己有些发烫的脸,小声嘀咕着:“我没有脸红。”东街口的苏姑娘不仅人长得美,而且心地善良,时常接济他们这些无家可归的小乞儿。小萝卜头只要一想到那张笑容温暖的脸,耳根子就止不住发烫。
这个世上怎么会有苏姑娘这样貌美心善的人呢?小萝卜头正感慨着,脑袋冷不防传来一下痛意。
“发什么呆,烧水煮姜汤去!”方流亭对着小萝卜头喊道,白净乖顺的脸横起来,十足的地痞流氓样。
“马上去!”小萝卜头风一样的跑出屋,连伞都顾不上撑。方流亭瞧着这点小身影,笑着摇了摇头,心中暗道:哎,自己现在选侍从的门槛是越来越低了。总算小萝卜头这张脸还过得去,白嫩嫩肉呼呼,怎么看也不像一个小乞儿。
小乞儿。
方流亭默念着这三个字,眸光停留在阿弃脸上。他记得那孩子唱的歌谣,没人要、没娘疼、睡破庙......阿弃。
真是个悲伤的名字。方流亭茶色的眸子里晃荡开一片痛色。心底有藏得极深的回忆在作祟,令他紧捏了拳也无法止住身体的颤抖。
“就当个普通人,二叔守着你。”方流亭说的极为认真,眉眼间没了一贯的玩世不恭。他的指尖落在阿弃眉心上,面色沉的厉害。三魂六魄只余下一魂两魄,其余的魂魄不知丢在了何处?才会变成现在这般模样,没有记忆,痴痴傻傻,同行尸走肉无异。
可她身子里埋得是一把傲骨,就算剩下一魂两魄,也该有所不同。方大爷暗自发誓,无论付出何种代价,都要将剩余的魂魄找到。可那之后呢?重新寻回了记忆,她就能活的开心吗?方流亭回答不出来。
他怔怔的看着这张清冽绝世的脸。许久后,骤然抬手,对着窗外淋着雨的院子凌空结了一个印。刹那间,本该坠地的雨珠都汇集在了一处,待方流亭收手时掌中多了一只青碧色的镯子,材质奇特,似玉非玉,倒想是凝合了外头的雨丝而成。
方流亭仔细地将镯子戴在阿弃手腕上,片刻后一道重紫色的光芒如藤蔓一般顺着手腕缠绕而上,眼前人的面容开始有了极大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