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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hapter 3 同居 ...


  •   短暂的怔忡后,我果断下了车。看到他似笑非笑的表情,我打消了装傻不认的想法,既然他已经认出了我,那么逃避是没有用的,不如赶紧问清他的来意。我按下行礼的冲动,开口道:“你有什么事?”
      兰彻也不兜圈子:“别紧张,我对你的事没兴趣,只是想借你的地方住上几天。”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借住不是什么大事,但兰彻安德森本身就意味着一大堆麻烦,更何况我现在在给响尾蛇做事,带一个外人住很不方便。
      “你还是答应我吧,”兰彻看出了我的犹豫,“或者你希望查尔斯来找你?”
      我身体僵住,血液直冲头顶。这是很直白的威胁,而且恰好捏住了我的死穴。可是兰彻为什么知道呢?他怎么知道可以用这一点来威胁我呢?
      我感到害怕,又有一些慌张,尽力稳住了,问他:“你是怎么认出我的?”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兰彻挑了挑眉毛,“你总归会答应我的要求的,除非你想要我告诉查尔斯你在这里。”
      “你不会的。”我说,“你在躲他。”
      这很好推断。如果不是这样,兰彻不会来找我借住。他躲查尔斯也不是一次两次了,我还在庄园的时候,就常听说他千方百计摆脱追踪的各种英雄事迹。
      兰彻笑了,仿佛在笑我的傻气:“你怎么知道我不能在躲他的同时把你的消息告诉他?”
      我无话可说。这两件事的确不矛盾。
      “我在等人。”我无可奈何道,被他的步步紧逼激起了一丝气性,“何必问我答不答应,我还有其他选择吗?”

      最后我和兰彻两个人在车里等凯特。我跟兰彻简单描述了一番我的住处和室友凯特的性格。兰彻突然打断了我,问:“你们住在一起?同居?”
      我差点呛到:“我是gay。”
      “看出来了。”兰彻又笑道,仿佛见到了什么有趣的事,“开个玩笑。”
      我一点都不觉得有什么好笑,甚至有被冒犯的感觉。但他的言辞又并不过分,微妙地踩在界限上。
      我在心里更新了对他的观感。他不止脾性古怪,还是偏恶劣的古怪。

      凯特回来的时候,兰彻已经快在车后座睡着了。“这是兰彻安德森。”我对她介绍道,“我的一个老朋友,刚刚才认出来。他会在我那里住一阵子。”
      凯特点点头表示知悉。她显然记得和兰彻的一面之缘,也一定记起半个月前我还和他“互不相识”,但没有多说什么,只是淡淡地打了个招呼,在他身边坐下。

      我不得不承认凯特这样的秉性让我觉得很舒服。她在人际交往中总能保持很恰当的距离,让我觉得舒适和安全。比如现在,我不必费尽心思解释。
      她知道我有事隐瞒,但是并不介意。

      我们住的地方是一栋二层小楼。作为一个专业水平还不错的计算机专业学生,挣钱倒不太难。我接了不少私活,一年半前买下了这栋小楼。一个月前凯特搬了进来,成为了我在响尾蛇的搭档。
      她是完美的室友。作息良好,不聒噪,整洁有条理。也是完美的搭档,做事干脆利落又不乏机变。唯一的缺点(如果能够称之为缺点的话)就是太过冷静理智,仿佛没有人类的情感。如果不是确定科技还没发展到那个程度,我几乎要以为她是某个秘密实验室造出的仿生人。
      她学业成绩非常突出,很有天赋,也很勤奋。她把一切都做得很好,但奇异的是,我感觉不到她对科研的“热爱”。我总觉得,她只把那些划归为“该做的事”。既然是该做的事,那就不带情绪、尽快尽好地做掉。我曾经问她有没有什么特别想做的事,她想了想,回复说如果不是不小心(好吧,不小心)拿了化学奥林匹克金牌,她觉得自己挺适合做医生的。
      连回答这个问题,她也用的是“适合”,而不是“想要”。
      我也觉得她的确适合做医生,上手术台的那种。她的手术刀一定不会抖。
      组织发下来的任务于她而言大概也是“该做的事”,因而丝毫不能引起她的情绪波动。
      我羡慕她。又有那么一点惧怕她。

      兰彻没有任何行李。他戴着巨大的黑色口罩,鸭舌帽扣得很低,在半路上的家乐福随便买了睡衣内裤和洗漱用品,拎着塑料袋就在二楼的客房安顿下来,给人十分好养的感觉。毫无贵族做派,谁也想不到他就是斯图亚特家族那个神秘的小少爷。
      他的打扮十足低调,然而禁不住外形出挑——毕竟是红遍英伦,养活不少八卦杂志的明星,去超市买个东西也引起了不少注目。谢天谢地深夜的家乐福没几个人,我一点也不想和他一起被围追堵截。

      小少爷自小叛逆,经常夜不归宿。家人把他塞进寄宿制贵族中学,他翻出学校围墙逃了出来。如果不是看在斯图亚特这个姓氏上,早被校方退学处置了。十六岁时他化名兰彻安德森发了第一张专辑,一夜爆红,从那时起私生活就暴露在了聚光灯下。恋爱,绯闻,去酒吧,组乐队,和乐队成员吵架,都是八卦杂志的谈资。他和媒体关系很不怎么样,我记得曾经看过配图报道,他在水枪里装满番茄酱,扫射堵截他的狗仔。
      英国狗仔以无孔不入闻名。然而再厉害的狗仔,也没扒出他就是斯图亚特家的小少爷。

      一年前他负面新闻缠身,和声名狼藉的“名媛”交往,乐队解散,吸食大麻,种种传闻甚嚣尘上。他一概不作回应,直接甩出了牛津大学英国文学系的录取通知,念书去了。
      他此时本该在牛津的课堂,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我还像捡一只流浪猫般把他带回了家——虽然是被他逼迫的。

      安顿好兰彻,我和凯特去了一楼的书房,跟卡尔作汇报。
      “干的不错。”卡尔当即给我和凯特的账户分别划了一笔钱,显得十分高兴,估计没料到我们能这么顺利地完成任务。他愉快地跟我们闲聊几句,又交代凯特:“跟斯蒂芬搞好关系,他可能有用。”
      “没问题,”凯特说,“我说不定要跟着他做项目。”
      “你们能力不错,”他赞许道,“我会跟上面推荐的,估计再过不久你们就能当个小头目了。”
      我深吸一口气,心潮起伏。尽力保持平静,跟他汇报了兰彻的事。我没有说出他的身份,只道是在英国时的故友。
      卡尔表示没关系,家里不可能永远没有客人,只要做好保密工作就好。他看出了我的激动,打趣一番“年轻人”,结束了视频通讯。

      我加入响尾蛇半年,虽然还在边缘游离,但也对这个组织有了些浅薄的了解。说来奇怪,明明是令人闻风丧胆的贩毒组织,成员之间却十分和谐友爱,甚至情谊深厚。也可能是因为我还只是最底层被压榨和笼络的小虾米,未曾得见大佬们残酷的明争暗斗。

      “你真的要跟着斯蒂芬做课题?”
      “唔,还没决定,要再跟他聊聊。不过他的想法很好,能加入的话应该收获很大。”凯特回应道。
      我没再问了。于化学研究我是外行,问了也白问。心下想着搜集些斯蒂芬的相关资料给她,
      或许能派上用场。
      她准备上楼的时候,我突然想到一件事,叫住了她:“兰彻现在住在你隔壁房间,你介意吗?”
      她回过头,带着一丝疑惑的神色。
      “如果介意的话我们可以换房间,”我说,“你住一楼,我跟他两个男性住楼上。”
      “没关系。”她说,“我不介意。”
      “那好。”我松了一口气。坦白说我并不想和兰彻过多接触,尤其怕他跟我提及查尔斯。能离远些再好不过。

      接下来的几天相安无事。兰彻在亚马逊网站买了一堆衣物和生活用品,整日不出门,三餐靠外卖,像长在二楼客房里的一只蘑菇。凯特照例上课,泡实验室,运动,和教授同学讨论问题,生活像机器一样规律和精确。我也埋首在课业里,挤出时间研究暗网。卡尔透露接下来可能给我一个与暗网有关的重要任务,我得先熟悉熟悉。

      暗网真是个罪恶又迷人的所在。她诡谲多变,既邪恶又张扬着彻底的自由。这里是无名之所,法外之地,世间所有罪恶都是她货架上的商品。她昭示着科技和自由熠熠光华下的一切阴影,我为她神魂颠倒,也因她颤栗惶恐。

      我心中其实有些忐忑。在暗网进行地下交易之后,我就真真正正地走上了犯罪道路,而不是游走在其边缘。我知道自己在做错的事,但我不能退缩,不能回头。在我加入响尾蛇的那一刻起,不,从我五年前离开庄园那时开始,我就选定了自己要走的路。

      我放弃了自己的人生,选定了这条道路。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chapter 3 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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