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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初见 ...

  •   半睡半醒中,有人在扯我的被子。
      “睡什么睡!睡什么睡!能不能做点儿有志青年该做的事儿!走!上网去!上网去!”
      我出奇地愤怒。我把被扯到胸口的被子狠狠扯了回来,一把死死裹住头部,同时用尽所有气力向脚边的人影跺了一脚。
      倘若这一脚能跺他个大小便失禁半身不遂什么的,我非常乐意养他下半辈子。
      但是我跺空了,又跺空了。
      我呼啦甩开被子,蹭地坐了起来。
      “滚蛋!”我朝着那个人影绝望地吼了一句。
      星期六下午。
      十五岁到十八岁,高中三年。那是我人生中最夯实时间利用最充分的时段。每天凌晨五点半起床,夜晚九点半熄灯就寝,每个星期只有星期六下午才能自由活动。
      那个年龄应该就是被人们称之为青春的年纪。那三年被有计划有规律地安排,除了十分必要的休息和吃饭,浪费哪怕一分一秒的时间都是罪大恶极。
      我特别骄傲能够拥有那样的青春,因为以权威和人们固有的观念来看,浪费青春这个词跟我没有半毛钱关系。
      我俨然是一个努力学习,团结向上,热爱班集体,严格遵守中小学生学习守则的有为少年。
      但回想起那时的峥嵘岁月,无论我怎么努力,都无法想起在课堂上的任何细节,脑海里只有一个影影绰绰埋头苦干蜷缩一团的苦逼身影。我的大部分青春似乎都浓缩到为数不多的星期六下午,另外一小部分零零散散地分布在课间休息就餐时间和熄灯就寝以后。
      无关学习的记忆愈是鲜活愈是让人沮丧。我的青春与那时绝大部分时间没有任何干系,我的骄傲就此崩塌。
      而睡觉则是我星期六下午一个十分必要的保留节目。平时好好休息是为了更有效率地学习,星期六下午睡觉是为了平时更有效率地学习。
      几乎每一个星期六下午都是这样。我在此起彼伏的敲盆打桶声中半睡半醒噩梦连连,但对面那人渣连让我好好做个噩梦都成为一种奢侈。
      我恶狠狠地看着他,仿佛想用眼神把他推到楼下摔个七瓣八瓣,他则幸灾乐祸嬉皮笑脸地跟我对峙着。
      结局一定是他连拉带拖地把我拖到网吧。
      令人失望的是,我从未成为一个网瘾少年。这点要归功于他。因为脑袋总是浑浑噩噩,我从不跟他联机玩游戏。但他总有办法找到联机伙伴。
      我一直都记得那一帧画面:整个网吧烟雾缭绕,每个人脸上红光闪闪,眼珠子爆突,嘴巴时而念念有词时而骂骂咧咧。他们多是玩传奇和cs,只有我在百无聊赖地玩流星蝴蝶剑和暴力摩托车的单机模式。
      一直以来我都认为,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明明知道彼此相爱却不能在一起,而是你在联机打传奇,我却只爱打单机。
      我的□□签名就是我自认为特文艺特牛逼的一句话:全网吧的狂欢,一个人的孤单。
      一股过滤嘴烧焦的浓烈刺鼻味猛地飘来,我停下游戏,找了一个最舒服的姿势躺在沙发上,静静地看着那个慢慢向嘴边移动的火光。
      “操!操!”他跳了起来,一支完整的烟灰落得到处都是。他用力想吐掉快熄灭的烟头,但是那烟头已经死死粘住了他的嘴皮子,他用手迅速扯掉,嘴唇霎时娇艳起来。
      他懊恼地舔了一下鲜血淋漓的嘴唇,还没骂出声,屏幕里的他已经被人爆了头。
      看着他气急败坏的样子,我顿时觉得岁月静好,神清气爽,脑子清醒了,心情当然也好了许多。
      我向前欠欠身子,指着电脑里挥刀乱砍的大侠,努力挤出一个特有修养的微笑说,你看,我就不会被别人爆头。
      他像猴子一样上蹿下跳,本就突出来的眼珠子都快掉了出来。
      作为一种礼貌性的回应,我从他桌子上的烟盒里抽出一根,慢慢点着,轻轻抽上一口,努力不让自己咳出来,像一个老手那样悠悠吐出一串烟雾。
      我始终保持着最真诚的微笑,不掺杂一丝矫揉造作。
      他几近崩溃,用手指着我,身体瑟瑟发抖,一直不停地说你你你你你……我实在受不了那呛人的烟味,一扬手把那颗只抽了一口的香烟塞进他嘴里,以免他一口气上不来昏死过去。我还等着他结账呢。
      他叫李国强。一个普通又特殊的名字。
      我父辈那一代的名字多以德啊厚啊长啊之类的字做后缀,到了我们那一代基本上是以明啊东啊磊啊之类的字为主,偶尔听到个什么轩什么蒙的就觉得他们家一定是书香世家,那人也一定雅致缥缈起来。
      而国强这两个字一直是被归于经典款的那一类,它们从不可考究的远古到现在甚至未来,始终经久不息地被寄托被赋予。
      记得上初一那会儿,刚开学不久,老师站在教室门口要找一位叫张国强的同学,唰唰一溜儿出去三个。老师一愣,摆摆手让他们进去。
      她要找的是位女生。
      在我看来,这位叫李国强的同学,简直是集世间所有缺点于一身。他是一个奇葩,他一定是造物主造人时在去其糟粕这个流程中丢弃的下脚料。他把给他取名字的那个人的初衷糟蹋得体无完肤,他存在的意义似乎就是如何用行动生动形象地诠释事与愿违是一个多么令人伤心的词汇。
      我一直在想,能不能把他扔到敌国,让他释放天性随便祸祸。这样操作,他一个人准能抵五个师,也能迂回地实现父辈们的愿望。
      他生长的地方比我的家乡还要偏僻,前几年还有野人出现在那一带的传说。乍一看,他就活像一个从大山深处走出来的野人,个头笨大,四肢粗壮,颧骨高耸,大嘴巴小鼻子,一对眼珠子老是滴溜溜地乱转,走起路来还爱驼着背。唯一的不同是他那口大黄牙,一张嘴总容易让人产生黄灯亮了的错觉。
      他的长相十分巧妙地避开了人世间的一切美。把他的画像制作成门神画,效果必定比张飞薛仁贵什么的要好许多,那些小妖小鬼们一定会避之不及。
      他脾气暴躁乖戾,笃信没有拳头解决不了的问题。他爱打架,一言不合就开打,下手还特黑,一出手必然会让对方怀疑人生,所以一直以来从没有因为打架而被校方约谈过。
      更别提学习了。在学习上,他一直稳稳当当地占据着老师们心目中反面教材永远不会被超越的位置,如果被超越一定是他又做了某件事,刷新了老师们的认知。
      有一段时间,他迷上了上网玩游戏,从此人生才有了理想。他说他想像的共产主义就是,一碗面,一根肠,一包香烟,一个网。
      他以为这是一首多么高明的诗句,边说边摇头晃脑,还装出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就差弱柳扶风楚楚可怜了。
      那会儿暑假周润发版的上海滩还在热播,迫于他的淫威,同学们都称他强哥。
      我怎么会与他整日厮混在一起!我们是如此截然不同的两种人,即使施加最强大的外力,也理应不该有半点交集。
      我跟他是同班同学,并不在同一个寝室。忘了当初是缘于哪件事情认识对方,大概是因为太普通太不起眼吧。
      那时要交一个知心朋友是一件特别简单的事,可能一句招呼借个东西或是帮个小忙都会成为莫逆之交的理由。不像现在,一个眼神一个动作里都隐藏着大量庞杂肮脏的信息,人心藏污纳垢后变得厚实不可控,有时甚至自己都会在那些附着的东西中迷失。
      他对我还算客气,这种客气在所有人看来是不可理解的,包括我。但没有一个人认为那是基情。这在现在看来除非用基情来解释,否则别无他法。
      一对男女走在路上再稀奇平常不过,两个男的立马就会被指指点点。
      我已经说过,我从不惹是生非,天生逆来顺受,并不需要被谁罩着,更没有以丑为美的审美嗜好。他更是天不怕地不怕,只有他欺负别人没有别人欺负他的份儿。志同道合臭味相投更是沾不上边。
      我们违背了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个人类活动最基本的规律,我相信这世界上最牛逼的人际关系研究大师也无法给这样两个人几乎到了形影不离的程度的事件做出哪怕勉强合理的解释。
      我苦思冥想,翻遍能找到的所有和人际关系沾边的资料也一无所获。我甚至仔细阅读了心经和其注释,读着读着竟然有所感想,差一点儿就剃度出家了。
      如今想来,这并不是一件偶然事件。我和他互为各自的极端,也许每个人的内心最深处都有一个和自己向外界呈现出来的形象截然不同的一面。从这层意思上来说,我就是他,他就是我。这样看来,出现那种情况也就没什么好奇怪的了。
      但那时我并不如现在这般睿智,在我潜心研究佛经如痴如醉都快涅槃了的时候,突然释然了。
      就这么着!管它呢!
      那状况跟高僧们顿悟得道是一模一样的。我一定是得了什么神秘文件的真传。也是从那时起,我开始养成思考人生的坏习惯。
      不单是我,像李国强这种把脑子都发育成肌肉的人也时常被这个问题困惑。
      他伸手把我塞进他嘴里的香烟拿出来,恶狠狠地准备扔掉,转念一想,又放回嘴里嗍了一口。透过烟雾,他的眼神变得无奈起来。
      “唉!我他妈怎么会跟你这种人混在一起……”
      我白了他一眼,看了看屏幕,已经三点半了。
      “强爷,您继续,我先走。”
      他大概被这么一闹腾没了继续玩下去的心情,随后也跟了出来。
      看着他丧家狗般的模样,我忍住没再继续呛他。
      他迈开腿,大步超到我的前面,径直向新华书店的方向走去。
      记得第一次上完网他说他要去新华书店的时候,我的一口老血差点儿没被他震出来。
      “你识字么?!”我跟他一样突着眼珠子一边瞪着他一边拍打着键盘。
      “你玩游戏认识二十来个字母不就够用了么?!新华书店那种地方是你该去的吗?!”
      我义正言辞地呵斥他,我觉得我有义务阻止他成为一个有思想有文化的流氓。
      “这是怎么说的!老子好歹也算是个读书人!老宋说了,高中生在古代都算秀才了。”
      他满脸自豪,像是在对我表明他的身份有多显赫。
      “哟!秀才哪儿敢跟强爷您比!您看古代哪个秀才会打游戏会读abc您少说也算个探花!”
      我立马精神了,下了个套,静等他往里钻。
      “少说算探花?那比探花还牛逼的是什么?”
      “贵人,就您这水平在古代应该是个贵人。”我一脸正儿八经。
      “嗯,贵人好,贵人好,我就是张贵人。”
      我强忍住笑,对他挤出一个不可置否的表情,心想你要是贵人,皇帝的瞎一定是祖传的。若选这个贵人的人另有其人,那皇帝是该有多销魂呐,这皇帝不做也罢。
      新华书店离网吧并不远,几分钟就走到了。
      那时的新华书店可谓是这个小县城的地标性建筑。上下四层,玻璃做墙,装修简单大方,内部宽敞明亮,一楼以纯文学类作品为主,二楼是教辅儿童读物,三楼生活类和各种杂志,四楼是音像物品。
      除了学校,我待得最长时间的地方就是这里。每个星期六下午,这里都挤满了男女老少,或是席地而坐,或是靠墙伫立,每个人都沉浸在另一个世界。我太爱那个地方了,那时我最大的愿望就是毕业了能来这儿做个图书管理员。
      去年过年回家,本想去触景生情一下,没成想却成了缅怀。
      这十年间,和全国所有城市一样,这个十几线的小城也在前所未有地膨胀着。
      小城依河而建,两边高耸着山脉,一抬头那山仿佛就在头顶。每年夏天,薄薄的凉风夹杂着淡淡的水汽,河边垂柳依依,走在河边人只想化在风里。河面隔不远就修了橡胶水坝,水面平缓如镜。虽承接了小城大部分生活污水,可也还算清亮。天气好的时候,蓝天白云和山岚倒映在水里,整条河都变得通透了。河沿的花岗岩护栏是山上的石头打磨而成的,河边种的是竹子松树和垂柳,地面铺着草皮和太阳花,草地中间留着一条用河里的小鹅卵石砌就的小路,路上时常有松鼠蜗牛等小动物的踪迹。大清早走在小路上,总能沾一身露水。
      小城没有一座超过最矮山峦的建筑物,虽然没有什么特色,但都清一色坐北朝南,每一户人家都能均匀地享受阳光。两天主街都不宽,却从未堵过车。
      后来我见过几个不同的城市,才意识到,当时的那个小城是有多清纯多美好。
      现在那里也如当时的女神一样,变成了如今的大妈。雍容华贵,金碧辉煌,整日弥漫着胭脂气。
      高楼大厦拔地而起,仿佛要划破天空。城市沿着河流向南北无限延伸,河面上又架起几处大桥,每个人神色焦虑脚步匆忙,天空整日灰蒙蒙。新华书店的旧址周围新开了数不尽的手机店,超市,服饰店,或高雅或文艺或豪华,人头攒动熙熙攘攘,却总给人一种捉摸不定虚无缥缈的感觉。
      我是一个粗人,但至今仍记得第一次见到书店门前小广场上落满法桐树叶的画面是多么动人心魄。那是我以后见过的所有摄影大片都无法比拟的美。
      李国强一头扎进三楼,去找他喜欢的篮球杂志。那时艾弗森还在76人的第一联合中心满场飞奔,邓呆呆正值壮年时不时秀着冷幽默,三旬老汉是只知道抱着球往里冲的愣头青,姚主席还是我们恨铁不成钢的姚大傻……李国强智商喜人却理想高远,他想连手阿里纳斯成为奇才让整个联盟胆寒的内外线组合,再娶一个伊娃那样的媳妇儿天天陪他在家抽帝豪吃泡面打穿越火线。
      “到时候我给你门票,看我用家乡话不喷死加内特!你不是想要艾弗森的球衣么?我让他当面给你一打!我说对了吧!科比打不过纳什……”他一边翻书一边叨叨,突然神情一变,猛地停了下来。
      我一抬头就瞅见他血红血红的眼珠子冒着绿光,原来那一页都是佩贾媳妇儿的写真。
      那个年代,女性一块多余裸露的皮肤都足以让人心惊肉跳,任何目地的多看一眼都是耍流氓。李国强就这么看着,哈喇子都快滴到书上了,这也是他酷爱篮球杂志的另外一大原因。
      “你们俩又在这儿汲取人类知识的精华呢?”一个女声在身后传来。
      我俩同时一回头,李国强悬挂在半空中的哈喇子终于滴到书上。
      张艾青正站在我们身后笑眯眯地看着我俩,一眼的意味深长。
      “看你们俩半天了”她用眼神瞄了瞄那些图片,“真有那么好看么?”
      我跳到嗓子眼儿上的心又跳了回去。李国强也转过头继续欣赏他的写真。
      “怎么哪儿都有你?能让人强哥好好温习功课么?”
      我一看是她,顿时来了兴致。
      “你上个月模拟就考这个啊?”她摆出一副天真烂漫的表情,“我说你咋进步那么大呢!原来考到你的强项上去了。”
      “你懂什么?这叫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才一个回合,我就有点儿要败退下来的感觉。
      “强哥的口水往外流,光明磊落,你的口水往里咽,含蓄的很呐!”
      “……”我又咽了口唾沫。
      她顿觉无趣,没再说什么,揣着本武侠杂志走开了。看着她离开的身影,头皮才慢慢松下来。
      跟她打嘴仗这么些年,我深深地明白一个公理,永远不要跟女人比刻薄话,搞不好会尸骨无存,但我仍是屡败屡战乐此不疲。
      张艾青绝对是那个年代的奇葩。看了她这个人,你会觉得她的个人信息登记表上性别那一栏一定是填错了。
      她天生一对浓眉,眼睛细长聚光,鼻梁高耸,两颊峻峭,细细一看嘴巴上方还长着淡淡的绒毛。行事干练雷厉风行,走起路来都带风。从来不看少男少女花样年华之类的书,只独爱武侠,尤其偏爱《神雕侠侣》。那时像她那样爷们儿的男的都很少见。学校的校服又宽又大,她身材单薄,女性特征被彻彻底底地抹杀干净。
      那一年正是超级女声红遍全国的时候,很多女生都清一色留起了李宇春那样的长毛碎。她的言行举止本就跟爷们儿并无二致,一修起那发型,脸蛋多少又有些清秀,曾一度惹得不少不知情的女生心潮荡漾。
      我跟她同桌,我坐在靠走廊的窗边,因此为她传递过无数张小纸条。她从来都是看也不看就扔到桌子中间那个我俩共用的垃圾袋里,搞得我们都可以从事废品生意了。有一次我随手拿了一张,打开读读准备恶心恶心她,但没念了几句就不想念了,没恶心到她倒把自己先给恶心了,一个老爷们儿给另一个老爷们儿读那玩意儿确实够恶心。
      “怎么不念了?你看看你,一把年纪了还没个女朋友,好好学学!了解了解女同志们的心理,别搞得以后娶不上媳妇儿孤独终老。”她头也没抬,边看环球时报边念叨。
      “瞧你说的!咱好歹也是个高中生,根正苗红,要鼻子有鼻子要眼睛有眼睛,这么好的条件上哪儿找!怎么会打光棍儿呢!多虑了啊!”我把李国强的座右铭搬出来。
      “强哥的座右铭别被整成你的墓志铭。”她继续埋头看报。
      “哥啊!你也给她们解释解释呀!天天帮你传纸条,都影响我学习了。我以后考不上清华北大你负得了这责吗?”
      “怎么解释?要不在窗户上贴张纸,写上张艾青是女生?”她也烦了,放下报纸一脸真诚地询问我。
      “主意是挺好,怕就怕她们要当众验身。你这副模样谁能看出来是个女的!”
      我哪里能放过这么好揶揄她的机会,“你没看出来这帮小姑娘多疯狂吗?”
      “你怎么这么流氓!”
      她白了我一眼,又拿起报纸。
      “要不我委屈一下自己,你就跟她们说我是你女朋友?”
      她边说边把头往里埋,都快栽进报纸里了。
      “大哥你可别闹了,要是这样我宁可打光棍!再说了,你从哪儿看出来我的取向有问题?”
      我已经做好了被猛烈痛击的准备,可她仍是头也不抬很认真地看报,没再搭理我。
      那是我跟她斗智斗勇的同桌生涯中为数不多的一次胜利。
      “走吧,五点多了,快要上夜自习了。”张艾青拍了我一把。
      我正在忘我研究《挪威的森林》里一段颇为湿润的描写,被她这么一拍,手一哆嗦书差点掉到地上。
      “我他妈跟你有多大仇啊!我要是被你吓死,一定先喷你一脸老血!”
      我真的有些生气了。上个星期六下午也是在看这本书的时候被她打断了。
      “在看直子还绿子?”
      她瞄了瞄书皮,一脸严肃。
      “看你什么时候长胡子。”
      我没好气地应了一句,她满脸严肃也没法获得我的原谅。
      “我不长胡子也有你给我叫爷的时候!”
      她好像还有点儿生气了。
      “我还不知道你!披着文艺的光鲜外衣,干得尽是苟且事。”
      她怕被人听见,向我耳边靠了靠,一头毛哈哈的头发扎得我耳朵直痒痒。
      我想了半天也没想出什么话反击,恰巧李国强从楼梯上下来。
      “走吧,你能!”
      “你怎么跟个老娘们儿似得,凡事都要争个高低……”
      她一边嘟囔一边跟在我身后。
      “强哥,你觉得他像个老娘们儿吗?”
      走出图书馆,张艾青试图拉拢李国强率先向我发难。
      “一点儿都不像,”李国强顿了顿,“根本就是。”
      “李国强你跟她连手埋汰我的时候口齿伶俐不少啊!智商咋也急剧上升了呢?”
      “这才是强哥的正常水平啊,只是跟你在一起的时候被你过分拉低了。”
      “你还别说,我看他这张脸就觉得脑袋严重缺氧。”
      “我看他的脸时就觉得我应当是道德模范!”
      “你说咱俩跟他做朋友是不是必须进十大感动中国人物排行榜?”
      “强哥,做好事不能图名,咱应该学雷锋,给脑残送温暖是共产主义接班人义不容辞的义务。”
      ……
      他们俩一左一右把我夹在中间挤,使劲朝我挤眉弄眼,我脸色越难看他们笑得越放肆。我铁青着脸,心里一遍一遍地默念着,狗男女,狗男女,狗男女……
      我们三个就那样走过破旧的电影院,穿过凌乱的老街,走过荒芜的烈士陵园……我记得那时天边总有一轮硕大血红的落日,夕阳透过张艾青的毛碎,照在李国强宽阔的肩背上,听着两元店飘出很远很远每样两块样样两块的吆喝声,让人觉得无比踏实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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