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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太监虐我千百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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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里,崔晴遥吞下最后一口方便面,捂着鼓起的肚子仰天打了一个响嗝,响嗝的尾音拉得九转十八弯,喷出一股子红烧牛肉面的味道。
晚上回家还要继续改方案,社畜的生活被甲方刁难得水深火热且永无止境,崔晴遥欲哭无泪。
崔晴遥提着包缩着脑袋走回家,路过一个书摊,书摊前立着一块荧光屎黄色牌子,上边龙飞凤舞的写着八个大字:绝版藏书,三斤十块。
崔晴遥瞄了一眼书摊,崭新的书整整齐齐地摆放着,封面夺人眼球,书名戳人双目。
《风流皇帝多情江山》、《假太监真富贵》、《我的前任是状元》、《锦衣卫大人手下留情》……
“姑娘,买一本吗?”摊主是个老头,穿着军大衣,带着雷锋帽,双手藏在袖子里,顶着两坨高原红对崔晴遥笑得和蔼可亲。
“不买。”这种小说在网上一搜一大把,用得着花钱买?
“天冷了,我这老头子风湿病又犯了,陪了我十几年的老狗阿黄前几天饿死了,家里还有个瘫在床上的老伴要养……”老头抖抖索索的叨叨,含着泪花长吁短叹。
这熟悉的道德绑架套路让崔晴遥眼皮一跳,上下打量一眼老头,这老头看着像一把脱了水的腌酸菜,满脸皱纹不说,嘴皮子还被冻裂开一块一块。
崔晴遥从包里掏出一张皱巴巴的十元纸币递给老头儿:“好了好了,我买三斤。”
“好嘞!姑娘您随便挑!”老头儿笑眯眯地接过钱,眼睛里哪里还有一丁点儿水汽。
崔晴遥:“……”
“姑娘想买哪一本?”老头儿见崔晴遥伸手去拿《风流皇帝多情江山》,连忙叫道:“这本被预定了!”
崔晴遥又去拿《我的前任是状元》,老头又叫:“那本书不卖!”
崔晴遥无奈地放下手:“哪本卖啊?”
老头儿心虚地搓搓手,从身后拿出一摞包装精美的书,封面是红底黑字,崔晴遥接过书,也不知道是不是连日加班累出的幻觉,她居然从这本书上闻到一股浓烈的血腥味。
“此乃绝世孤本,加起来绝对不止三斤,我也是看这书跟姑娘有缘,十块钱一整套全卖给你,你不亏!”老头儿嘿嘿笑:“姑娘要不要先拆开看看?”
崔晴遥盯着书名看了一会儿,书名赫然写着《太监虐我千百遍》,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野书,连作者署名都没有。
“……你确定这书跟我有缘?”崔晴遥眼皮又一跳,脑仁隐隐发疼,她晃晃脑袋,拿着书翻了翻,堆砌了满页的字密密麻麻的像滚成团的蚂蚁,她还来不及看一眼,那书面上忽然涌出一团浓重血雾,血雾翻滚乱窜,凝聚成一只杀气腾腾的鬼手,崔晴遥眼前一黑,就被那只鬼手拽入书中。
来来往往的行人为生活奔走,没人注意一个大活人消失在书摊前。老头儿把掉在地上的书捡起,心满意足地翻了翻,书中的字全没了,白茫茫的一片如同无字天书。
阳春三月,微风沐云,暖阳和煦,廉京城上空忽炸开一声惊雷,吓得百姓提心吊胆,捂着胸口窃窃私语,都道定是积恶成山的千岁爷又干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这回连老天都看不过眼,要降一道天雷劈死这个权擅天下残害忠良的阉人!
崔晴遥也被这声雷惊醒,睁开眼直起身,活脱脱一只被暴雨砸晕脑袋的癞蛤蟆。
借着透窗的光,崔晴遥这才看清自己在什么地方,她身下铺着一面有些发霉的草席,左右两侧堆放着柴火,滴答一声,有什么液体落到了她的粗布衣服上,溅出红花,她顺着液体滴落的方向往房梁上看去,一枚生锈的铁钩子钉在房梁上,铁钩尖锐的一端挂了一具血淋淋的人皮,新鲜的血液沿着人皮的轮廓往下滴,落到她的鼻尖上。
“啊——”崔晴遥撕心裂肺地惊叫出声,吓尿窗外鸦雀无数。
柴房门被踹开,陆续进来三人,崔晴遥的惊叫咽进喉咙里。
先进来的那人身形清瘦修长,着一身青墨长袍,内衬素色轻纱,腰束暗金带,脚踩皂皮靴,一张白森森的脸颧骨微高,两颊微陷,面相刻薄。那人一双弯月匕首般上挑的眼睛戳人得很,只稍稍瞥了崔晴遥一眼,崔晴遥身上的鸡皮疙瘩就被那人如冰刃的目光剐得干干净净,连气都不敢出。
跟着那人进来的两人,一人生的虎背熊腰,豹头环眼,虬结着青筋的手里提着一个火盆;
另一人生的妩媚天成,妖娆多姿,桃花眼中流转着一派风流多情,削葱似的素手里拿着一段白绫。
卧槽,杀人啦!
崔晴遥再怎么搞不清状况也能感受到死亡在向她微笑招手,她闭着眼睛,掩耳盗铃装看不见。
“看来是醒了。”常昭把崔晴遥从草席上提溜下来,跟抓小鸡仔没啥区别,他扣住崔晴遥的下巴仔细瞧了瞧,低哑的声音似催命符钻进崔晴遥的耳朵里:“怎么样,看着你小情人的皮肉挂在房梁上,可还喜欢?”
什什什什么小情人?
崔晴遥微微睁开一只眼,那青墨衣服的刻薄脸正拽着她的衣领,一张薄唇张张合合说着她听不懂的话。
常昭瞧着崔晴遥呆头呆脑的模样甚是无趣,撒手把崔晴遥扔在地上,崔晴遥哎哟一声,捂着自个儿磕到柴火上的下巴心里悲催流泪。
“自己选吧。”常昭挥挥手,于典把火盆放在崔晴遥面前,花楼把手中的白绫一扬,挂在房梁上,素手一翻,打了个精美的死结。
这是下了十八层地狱还要选个死法再死一回吗?崔晴遥弱小无助苦哈哈地抱紧自己:“选,选……啥?”
常昭一记眼刀剐来,呵呵冷笑:“前几日还跟个贞洁烈妇似的哭天抢地说不要,今日便忘了?”
崔晴遥在脑海里找了半天,终于找到了些眉目,她现在这具身体原身是太医院院使崔寿金的嫡长女崔晴遥,原身是个恋爱脑,跟着贫穷情郎杨漱私奔至宜山灵若寺,苦命鸳鸯进寺中拜佛求签,却遇着闯寺屠僧的山匪,情郎杨漱弃崔晴遥而逃,崔晴遥险被凌/辱之际,是大太监常昭救了她。
若说那些山匪是残狼虎豹,那大太监常昭好比地府阎王,常昭虽救了崔晴遥,却逼迫崔晴遥改名换姓,心甘情愿地入宫服侍当今皇帝,恋爱脑崔晴遥自是不愿,于是常昭使出百般手段从身心上慢慢折磨崔晴遥,房梁上的人皮可不就是压死崔晴遥的最后一根稻草,心心念念的情人被人剐皮抽筋,崔晴遥哪里还活得下去,两眼一翻就嗝屁入黄泉了。
崔晴遥吞了口唾沫,趴跪在地上抖成怂逼:“大大大人,我,我,我,不是……奴婢!奴婢愿意,大人说什么奴婢都听。”
常昭居高临下地看着如老鼠一般弱小卑微的崔晴遥,伸出鞋尖挑起崔晴遥的下巴,淡色断眉愉悦地松开:“晚了,必须选一个。”
没有小嘿嘿的人都这么狂妄的吗?崔晴遥瞄了一眼在寒风中荡来荡去的白绫,一咬牙,指着火盆子道:“奴婢选这个!”
“倒也不蠢。”常昭冷着脸,从于典手中接过烙铁,烙铁插入火盆中,不一会儿便又红又亮,泛着灼热火光的烙铁刚出火盆,常昭扯过崔晴遥的头发,生生将烙铁印在崔晴遥的额头上。
“呲”的一声,灼痛入肉,似要将崔晴遥的骨头熔化,脑浆煮沸,崔晴遥惨叫一声,挣扎不得,痛昏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