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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熟稔的味道(三) “小雁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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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维拉的所有行程安排结束后,丁博尚又急急忙忙去处理其他的事。他让乔垣少带着归雁先去他在海湾的别墅。
两人在海湾饶了一圈,经过一条街时看到路上有许多老人摆了地摊,正在叫卖自家种的蔬菜水果。
“我和博尚每次去外面吃饭,要么吃最贵的,要么吃最有特色的。你这次闯了大祸怎么说也该表示下心意。今天的晚饭要不就由你来给我们做吧?”
“啊?”
说完他靠边停车,拉着她顺着小街一路买菜,也不知道菜名也不问价格。最后,两个人钵满盆满地来到了丁博尚在海边的一套别墅。
乔垣少的车子开到大门口的时候,门自动打开了。
丁博尚的别墅从外观上看就是一所普通的民宅。如果一定要找个特别的地方,那就是房子的主人非常喜欢种花。
进主门的时候颇费了番周折,乔垣少没有用钥匙,也没有按门铃。他在门口右侧一个不起眼的位置打开一个盖子,输入了几个数字,然后又对准里面的屏幕看了几秒。
“咔擦”一声,门被解锁了。
“丁博尚真麻烦,弄了个眼球密码。”乔垣少推开门,绅士地让归雁先进去。
不走进去还好,一走进门,她彻底惊呆了。
在归雁的心中,别墅应该是一所富丽堂皇的宅院,奢华大气。当然,在海边的房子也可以是简陋的,住在这里的人每天像海子诗里描述的那样,劈柴、喂马、周游世界。可是丁博尚的别墅特别另类。三层楼开放式中通设计,整幢楼只有黑白灰三种颜色,屋里有机器人、飞机模型,天文望远镜,还有一些类似化石一样稀奇古怪的东西陈列在橱窗里。许多高科技的东西她根本就从未见过,也不知道他是哪弄来的,有什么用。乔垣少带她楼上楼下兜了一圈。归雁无法想象这竟然能称得上是一个人的住处?她只能根据关键的物品来推断每个房间的用途。比如有床的应该就是卧室,有沙包和双杠的应该就是练功房。这别墅的气场倒也符合丁博尚给人的印象。只是有一点与整幢房子的感觉非常不协调,那就是如此冷酷的建筑物周围竟然种满了栀子花。
他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呢?她在心里问自己。本以为经过几次接触,对他有了一定的了解。但是这一刻,她又忽然觉得与他特别遥远。
乔垣少把买来的菜全部拎进厨房,归雁开始在厨房里忙碌起来。她从小自理能力强,洗衣服做饭都是自己来。所以做一顿饭对她来说并是不什么难事。三下五除二的功夫,一桌菜就做好了。她坐到沙发上与乔垣少一起看电影,等丁博尚回家。两个人又聊起了下午比武的事情。
“那个法国人蛮有意思的,竟然会唱中文歌,还是粤语。”乔垣少的手臂靠着沙发背,虚搭在归雁的肩膀上。
“他根本就不知道周围的人在说些什么,凭着自己的想象跟他们交流。不停地喊:‘谢谢你们!我也爱你们!’‘这首歌是我会说的所有中文!’”
丁博尚一进门口就听到乔垣少和归雁的对话。他好像从没有见过归雁笑得那么开心。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她总是有些腼腆。他和乔垣少不同,他不会哄女孩子高兴。相比之下,性格外向幽默的乔垣少总是更讨人欢心。
“哟,我们的大英雄回来了。”
听到丁博尚进门的声音,他们同时站起身到门口迎接他。归雁从丁博尚的手中接过了提包。刚接手就有些后悔了,只觉得浑身不自在。
“真像一对新婚夫妻啊。”乔垣少笑得贼眉鼠眼。
“我闻到了一股酸味。”丁博尚调侃道。
“哦,是酸菜鱼吧?”乔垣少倒是接得很顺。
“小雁雁为了表达歉意,给你做了一顿丰盛的晚餐。”
“真的?那太好了。一直外面吃,都腻味了。”他窥视了她一眼,她的脸上又浮现一抹红晕。
“你们坐下来先吃。”她去厨房把最后一道汤端上了桌。她知道S市的人口味偏甜,所以在大部分菜里都有意多放了点糖。
“尝尝味道怎么样。”
丁博尚试吃了几口,点头赞许。
“嗯,不错!垣少,来尝尝这个红烧肉。跟咱妈的水平不相上下!”
“不要!”
“你不喜欢吃红烧肉?”归雁不解地问。
“不喜欢。”乔垣少摇了摇头。
“他呀,天上飞的不吃,地上爬的不吃,只吃水里游的。蔬菜只吃绿色的。更令人费解的是,青椒刀切的不要吃,用手掰的就要吃了。”
“鸡也不吃吗?”
“不怎么吃。”
“为什么呀?”
“不喜欢鸡骨头。”
不喜欢鸡骨头?!这也是理由?天才都是这么怪癖的吗?归雁傻了眼。一看今晚的菜,只有酸菜鱼和一个蔬菜是乔垣少能吃的。
“你吃东西怎么那么挑剔呢?”
“就这样还长到了一米九八,要是什么都吃的话恐怕要长到二米多了。”
“我是斯文人。哪像你,鲜血淋淋的生猛海鲜也吃,活蚂蚁也吃。扭来扭去的活物在嘴巴里你不觉得害怕吗?恶心吗?这能叫美食吗?太残忍了!”
“胆子小就别找借口。”
“要不我再去给你做个凉拌豆腐?”
“小雁雁对我真好,爱死你了!”
“再来点红酒!”
“对哦,忘了你藏了那么多好酒!小雁雁要喝什么,我去拿!”乔垣少朝着厨房门口喊。
“你们随便吧。”
“90年的拉图尔!”
酒是感情的催化剂,也是气氛的调节剂。丁博尚和乔垣少边喝酒边聊起以前的事情。他们的对话里时不时穿插几句本地方言,归雁能听懂大概。她是个文静内敛的人,喜欢静静地听别人说话。原本一直觉得S市的语言非常阴柔,但如今看来是因人而异的。
“小雁雁你知道吗?博尚小时候曾经在一场实战比武时打断了教练五根肋骨,那人当场就被送进了医院。”
“那次我左手小指也骨裂了。”丁博尚补充道。
归雁正准备送进嘴里的菜忽然停在了嘴边,空咽了一口口水。
“怎么那么血腥啊?!”
“就是!不学点艺术,偏喜欢打打杀杀。我早就总结过了,习武的人通常都发育不好,尤其是情感发育。”
“就比如说你这房子吧,搞得就像个科技馆,哪里像是个正常人住的。”
“有吗?”
“你让小丫头说。”
归雁不知说什么,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自己家里也没见得正常多少。
“自己喜欢就好。”
“听明白了吗?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她也觉得你的房子很另类,但是出于礼貌,说得委婉了些。说真的,我觉得你应该改造下,加个音乐房。我把老房子里的那架施坦威搬过来,和你住一起。让我用音乐来哺育你的情感。”
“少来烦我。”
“拜托!我好歹也是个明星。多少人想和我同居知道么?”
“不知道。”
归雁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你说我一个音乐家的好兄弟竟然是个乐盲,说出去谁相信?小时候缘妹带我们去听音乐会、演唱会之类的他每次都会睡着。我真是服了他了!”
丁博尚似笑非笑地吃着菜,任由乔垣少揭他的老底。
“后来我就开始思考一个问题,如果说真正的艺术一定可以触动心灵的话,那我究竟要用什么样的音乐才能感动丁博尚?后来我终于得出了一个结论。或许只有跟归雁合作才可以做到。”
“我哪有这本事。”
“你有。”乔垣少很肯定。
“那次粉丝见面会上,你的即兴表演太惊艳了!”
“那是因为你的演出给了我灵感。”
“你们俩能不要在我面前相互吹捧了吗?”
“你行你来啊!下次我们合作一曲,让丁博尚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珠联璧合!”
“那就先预祝两位音乐家合作成功!”
趁着他们聊天的时候,归雁用两把小刀把一整只鸡的肉全部剔了。
她把鸡肉递到乔垣少面前。
“这下没骨头了,放心吃吧。”
乔垣少看着一盆完整的鸡,一盆完整的鸡骨架,惊讶得目瞪口呆。
“怎么样?业余的音乐爱好者可是专业的外科医生哦!”归雁擦了擦手,对自己的作品很满意。
“天哪,你是怎么做到的?”乔垣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刀法可以啊!”丁博尚笑道。
“这两把刀用起来不顺手,不然早弄好啦。”
她笑着小啜了一口,放下酒杯后,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犹豫了半天最后还是忍不住问:
“垣少哥,你手上戴的可是西藏传世的老蜜蜡?”
乔垣少摸了摸手珠,好奇地问:
“怎么看出来?”
“莹润光泽,孔洞大,风裂纹多。”她简要地概括了它的特征。
正如归雁所说,乔垣少手上戴的当真是来自活佛的圣物。它是柯缘离开的时候留下的,一串留给了乔垣少,一串给了丁博尚。
“能猜出它是什么年代的吗?”乔垣少将手伸到归雁的面前,怕她看不清就干脆把蜜蜡拿了下来放在她手上。
她十分小心地接住,拿在手里掂了掂份量。握着其中一颗对着灯光仔细地研究。手和珠子挡住了她的脸,只露出了红润的小嘴。
“应该是康熙年间的老藏腊。”她的声音很轻,似在自言自语。虽然用了“应该”二字,但语气中依然流露出几分把握。乔垣少与丁博尚相视看了一眼,惊讶于她的眼力。虽说这串老蜜蜡极富灵性,但是非行家也难看出它的特别。
“没想到你还研究这个。”乔垣少道。
“知道一点点。”她小心地瞅了眼丁博尚,正好撞上他的视线,不好意思地咬了咬嘴唇,低下头。期待着他会不会想起什么。
可惜他没有。
“博尚,我们来玩个游戏如何?”
“说。”
“老规矩,猜拳。”
“罚什么?”
“输了罚酒,赢的亲一口——”乔垣少用嘴指向归雁。
她好像听出什么端倪,猛一下抬起头,等待头脑还算清醒的丁博尚否定这个无耻的提议,没想到他却笑盈盈地补充了句:
“好!再去拿瓶拉菲!”
“我可没同意啊!”她急了,但是这俩人根本没理会她。
每当丁博尚猜拳赢了,他就笑着看一眼归雁,像是要准备行使自己的权利。看到她捂着脸摇头求饶的样子就假装放她一马。
“先欠着!”
回头跟乔垣少吼道:
“继续!”
结果,乔垣少喝得神智已经迷糊不清了。
“小雁雁,我的资深小迷妹,你觉得我和丁博尚谁更好?”
丁博尚似笑非笑地看着她,眼神带着几分迷离。
“都好。”
“不行,一定要选一个更好的!Better——”
其实他们都很好。乔垣少豁达耿直,俊美中藏着份清高;丁博尚儒雅帅气,冷冽中带着份谦和。
“那就他吧。”她壮了壮胆,指向丁博尚。
丁博尚听罢咧嘴一笑。
乔垣少举起筷子准备敲归雁,她赶紧抱头求饶。
“垣少哥,你粉丝那么多,你就让让他吧。”
乔垣少脸上顿时阴转多云,宠溺地摸了摸她的头。
“这才乖。”回头对丁博尚说:
“听明白了吗?是我让你的!”
荧屏上的乔垣少英气逼人,嘴角常挂着一丝勾魂的邪笑。杂志封面上的丁博尚内敛深沉,有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高冷。谁会想到私下里的他们并无异于常人,也会像平民百姓一样醉酒畅谈,毫不顾及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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